服务简介
服务描述:
为小贩准照持有人提供相关之项目更改申请
服务对象:
持有效小贩准照之人士
申请资格:
符合第22/2024号法律《小贩管理制度》第20条第6款规定之小贩准照持有人
服务结果:
不适用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名称:
市政署 – 街市及小贩事务处
办公时间:
1. 综合服务中心及各市民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2.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地址:
1.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2.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慕拉士大马路 222 号地下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3.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4.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5.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电话/传真:
市民服务热线:(853) 2833 7676
电邮及网站:
不适用
创业及营商
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