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不适用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申请信函;
2. 坐落地点平面图;
3. 占用面积平面图(1:100);
4. 占用面积放置枱椅后的效果图;
5. 如场所属旅游局发牌监管,须递交该场所之行政牌照清晰影印本。
注:
(1) 倘场所属旅游局发牌监管,申请人为自然人时,须递交身份证明文件清晰影印本;申请人为法人时,须递交有效商业登记证明书影印本(已于澳门商业及动产登记局登记的公司则豁免递交)及公司合法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清晰影印本,或如自签定设立公司的文件之日起计未满十五日,可提交该文件副本或刊登该公司设立文件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清晰影印本。
(2) 有关申办露天茶座准照的注意事项,请参阅:《露天茶座准照新申请指引》。
必须出示文件:申请人/合法代表具签名式样之身份证明文件正本或认证缮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地点:澳门南湾大马路 762 – 804号中华广场 2楼(饮食及饮料场所一站式发牌服务)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网上办理:不适用
邮寄申请:不适用
费用
申请费用:面积30平方米或以下每平方米或不足一平方米之数,每年征收澳门元1,200元;超出的每平方米或不足一平方米之数,每年征收澳门元400元
印花税:申请准照费用的10%
保证金:无须缴付保证金
收费及价金表:《市政署的费用、收费及价金表》
审批所需时间
审批时间:30个工作天
备注/申请须知
1. 申请信函须由持牌人亲自作出;
2. 审批完成时间,一般为30个工作天,但亦需视乎申请文件是否能满足申请要求,以及技术部门之意见回复。
相关规范或要求
不适用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进度结果:致电市民服务热线2833 7676查询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一、亲临领取
倘由持牌人/授权人亲身领证的情况,个人须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正本;法人(公司)须按照其商业登记证明上之签名方式一栏,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正本领取;
倘有代领人的情况,领取牌照时带备收据或出示持牌人之身份证明文件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