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网上申请(适用于以个人名义或被委托人个人名义办理的申请):
- 首次使用者
- 须以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向经适当认可的认证实体(如:澳门邮电电子认证服务eSignTrust)申请用于产生“合格电子签名(QES)”的“合格证书(QC)“;
- 于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网页凭前述电子证书进行用户注册,登记成为“认证用户-网上申请认证(可使用具身份认证的网上申请服务)”(详情请浏览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网页“知识产权 – 网上服务”页面)。
- 认证用户
- 登入本局系统后透过“行政服务 – 电子服务 – 网上申请”选择所需的网上申请服务;
- 在线填写表格及使用有效的“合格证书(QC)“签署“合格电子签名(QES)”进行提交;
- 透过邮政储金局的电子支付平台于网上缴付有关费用。
- 首次使用者
- 亲临办理:
- 申请人应以中文或葡文填妥“商标注册申请书”(格式ECO-051)表格(可于办理地点索取或于网页下载)
- 申请可以个人或法人的名义提出,但如果申请人(个人或法人)并非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居住或设立,表格则应由被委托人签署;
- 表格签署后,签名确认可在办理地点出示具签名式样之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办理。
- 上述表格连同附件向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综合接待中心(2楼)的工业产权注册申请柜台提交。
- 在8个工作日内凭经济及科技发展局发出的“缴费单”前往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综合接待中心(2楼)的缴纳处缴付有关费用,并应以澳门币支付。付款方式请参阅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网页“行政服务 –付款方式”页面。
- 申请人应以中文或葡文填妥“商标注册申请书”(格式ECO-051)表格(可于办理地点索取或于网页下载)
必须递交文件
- 已填妥的“商标注册申请书”表格:
- 网上申请:透过“行政服务 – 电子服务 – 网上申请”填写表格,并使用“合格证书(QC)”作电子签署;
- 亲临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书”(格式ECO-051)表格可于办理地点索取或于网页下载。
视乎情况而应补充的文件
- 由被委托人办理:
- 授权书(须经适当认证并确认授权人身份及行使该授权的权力),并贴上印花税票澳门币25元或以上(视乎授权书页数)。
- 主张优先权:
- 须递交证实具有所提出优先权之官方文件(优先权文件)。
- 其他证明文件(如许可文件、同意书等)。
- 对于以非澳门特区正式语文作出的授权书或其他文件:
- 经适当认证之本特区任一正式语文(中文或葡文)的译本;
- 翻译证明书需贴上印花税票澳门币15元或以上(视乎译本页数)。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网上办理
请浏览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网页“行政服务 – 电子服务 – 网上申请”页面。
亲临办理
经济及科技发展局 – 综合接待中心
地址:澳门南湾罗保博士街 1 – 3号 2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费用
- 注册申请:澳门币 1000元
- 声明异议:澳门币 800元
- 宣布失效:澳门币 800元
- 更正:澳门币 100元
- 延长期限:澳门币 200元
- 注册查询:澳门币 200元
详情请浏览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网页“知识产权 – 收费表”页面。
审批所需时间
缴费后,若文件齐备,在没有声明异议的情况下,且未显示出存在拒绝注册的理由,批准注册自申请公告日起需时约6个月。
备注/申请须知
每一份“商标注册申请书”(格式ECO-051)表格(可于办理地点索取或于网页下载)只可申请注册一个商标,以及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中属于同一类别的产品或服务。
- 有关《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可于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网页内参考“商标注册用的商品和服务分类查询”。
若申请资料符合规定,有关申请公告将于每月首个或第 3个周三出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二组内刊登。自刊登公告日起计2个月内,任何第三者均可以书面形式就有关的注册申请提出声明异议。
- 审批流程请浏览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网页“知识产权 – 审批流程”页面。
除注册申请以外,申请者须因应上述各个情况独立填写一份“其他行为申请书”(格式ECO-052)表格(可于办理地点索取或于网页下载),连同相应的文件一并递交(请向经济及科技发展局商标注册处查询)。
文件参考范本:
- “商标注册申请书”填写样本。
- 授权书。
- 其他行为申请 常用请求编码说明。
- 其他文件请浏览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网页“知识产权 – 申请须知”页面。
相关规范或要求
有关使用工业产权网上申请服务的使用条款或要求等资讯,请浏览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网页“知识产权 – 网上服务”页面。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可于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网页内查询“商标”的状况及公布资料。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在核准注册的批示公布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日起计 1个月的上诉期届满后,或当有上诉提出时,在获知法院的确定裁判后 5个工作日后,前往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综合接待中心(2楼)的工业产权注册申请柜台领取注册证。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经济及科技发展局发出的已缴纳申请费用的收据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