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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事务

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个人)

服务简介

为推动特区政府电子政务的发展,实现统一电子帐户、统一电子平台的策略目标,根据第35/2018号行政法规及第301/2018号行政长官批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19年1月1日推出“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简称“一户通”),以便市民可透过统一的电子帐户,于统一的网站平台或流动应用程式使用由特区政府提供的各项电子化服务,以及接收个人化的讯息通知、申请进度查询等,为公众提供便捷的电子化服务。而各公共部门和实体将透过统一电子平台逐步整合其使用者的帐户系统,实现特区政府的“一网一户”便民措施。

注:以 “一户通” 登入使用服务时,服务提供方会因应服务的性质可能要求使用者同时配备其他电子身份识别工具(如︰面容识别、一次性密码、云签等)的使用,详细要求请查看相应的服务手续。

一户通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对象:

持下列其中一种有效之身份证明文件的人士:

  • 澳门永久或非永久居民身份证;
  • 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俗称蓝咭)及其所使用之证件(如:往来港澳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
  • 特别逗留证及其所使用之证件(如: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等);
  • 香港居民身份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及往来港澳通行证;
  • 护照。

条件:

  • 必须具备流动电话号码,且于申请时进行核实。
  • 必须提供通讯地址(无需递交地址证明)。
  • 倘申请人未满18岁,须由父/母或监护人代申请人办理申请手续,申请人可以无需亲临。

查询途径

运行部门及单位:行政公职局 – 电子政务厅

通讯地址:澳门水坑尾街162号公共行政大楼地下大堂

电话:(853)8866 8866(政府资讯中心服务热线)

电邮:account@safp.gov.mo

网址:https://www.gov.mo/app


资料提供:行政公职局(SAFP)

最后更新时间:2023-05-29 09:01

公共行政事务 行政及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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