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申请方式
- 利害关系人亲身或经合法代理人作出申请;
- 有关代理人须递交:
- 经鉴证之委托书;
- 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1份。
- 必須出示文件
- 凡递交影印本之文件, 均须出示其正本作核对。
- 必须递交文件
- 已填妥之往港特别证明书(Statement)申请表(DARP/SP M-8 );
- 利害关系人之澳门居民身份证影印本;
- 急需往港的证明文件;(注1、2)
- 其他相关之证明文件;
- 利害关系人之一吋半白底正面免冠黑白或彩色近照3张;
- 担保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影印本;
- 在特殊情况下尚需应部门要求递交其他数据。
【注1:如属紧急往港就医者,所指之文件为澳门仁伯爵综合医院(山顶医院)转介香港治疗之公函/医生证明;
注2:如属往港探望病危亲人或奔丧者,利害关系人必须为病者或死者之直系亲属,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文件。】
审批所需时间
翌工作日下午3时〈服务承诺〉
自服务单位接获且确认文件齐备无误后起计
备注/申请须知
- 根据第 16/2021 号法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申请签证、入境及逗留许可、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留许可及其续期和延期,等同利害关系人同意治安警察局处理其个人资料,包括生物识别资料。
- 如需取得有关表格及资料,请于「相关文件」栏目内查找及下载,或亲临相关办理地点索取。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线下
1.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大楼
详细信息:
地址:澳门氹仔北安码头一巷,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大楼
居留及逗留事务厅逗留分处
| 办公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四 | 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 |
| 星期五 | 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 | |
| 星期六、日及澳门政府假期休息 | ||
| 每日截筹时间 | 下午5時正(申办服务) | |
| 下午5時15分(领取结果或补交文件) | ||
是否支持预约:否
是否需要预约后处理:否
是否有其他途径:否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出入境管理、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