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所需递交文件
- 「申请项目总表」及「枪械/弹药登记申报表」;
- 申请人之相关枪械准照影印本;
- 申请人之「刑事纪录证明书」(由身份证明局发出,第三式RC)(澳门保安部队在职人员豁免);
- 申请人之居民身份证影印本 / 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影印本;
- 申请人之工作证明(如:工作证件影印本);
- 申请人之吋半彩色近照 4 张;
- 申请人填写「身份资料声明书」﹔
- 治安警察局发出之「武器及弹药贸易商业埸所准照」之影印本。
必须出示文件
- 有效居民身份证正本 / 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正本;
- 申请人之相关枪械准照正本;
办理所需时间
视乎具体个案而定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
治安警察局-情报厅-私人保安及武器警司处-枪械及弹药科
地址:澳门凼仔北安码头一巷,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大楼
办公时间(周六、日及澳门政府假期休息):周一至周四,9时至13时,14时30分至17时45分
周五,9时至13时,14时30分至17时30分
费用
全免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