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向拟种植、生产、制造、应用、重新包装、买卖、分销、进口、出口、转运、以任何名义持有、使用列入附于第17/2009号法律《禁止不法生产、贩卖和吸食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之表一至表四之植物、物质及制剂的自然人或法人发给许可。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服务对象:
拟种植、生产、制造、应用、重新包装、买卖、分销、进口、出口、转运、以任何名义持有、使用列入附于第17/2009号法律《禁止不法生产、贩卖和吸食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之表一至表四之植物、物质及制剂的自然人或法人。
申请资格:
申请许可之活动符合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需要;
物质或制剂系用于治疗、科学、分析或教学等用途上。
查询途径
通讯地址澳门士多鸟拜斯大马路51号华仁中心3樓
电话:(853) 8598 3522
传真:(853) 2883 1923
执行部门及单位
药物监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厅-准照处
创业及营商
进出口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