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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许可

续期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许可有效期为一年,许可持有人可于药物监督管理局网站内查询许可有效期,并于许可有效期届满前六十日内办理续期。如在上述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仍未办理续期及缴交续期费用,将导致许可的失效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填妥的申请表格 (按此下载) 【附注1】

 

附注:

  1. 如申请人属法人,须由具签署权限的经理、行政管理机关成员或机关主要据位人作出申请及签署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服务办理地点:药物监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厅-准照处

地址:澳门士多鸟拜斯大马路51号华仁中心3樓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续期费用连印花税合共澳门元1,650元,倘在许可有效期届满后十五日内补交,将加收该费用百分之十。如在上述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仍未办理续期及缴交续期费用,将导致许可的失效。


审批所需时间

药物监督管理局自接获申请文件齐备之日起计30日内完成审批。


相关规范或要求

请查阅以下连结:经第27/2024号法律重新公布的第34/99/M号法令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透过致电部门查询申请实时进度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透过信函或传真通知


资料提供:药物监督管理局(ISAF)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9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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