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机构须最迟于2028年10月31日向教青局提出申请。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申请人属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 申请人属公司:由商业及动产登记局发出的商业登记证明副本(该证明须在机构向教育及青年发展局提交本申请之日起计前三个月内发出),以及所有股东及行政管理机关成员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 申请人属行政公益法人的社团、工会、工会联合会及社会设施:由身份证明局发出的在该局登记的证明书副本及领导架构证明书副本(此两份证明书须在机构向教育及青年发展局提交本申请之日起计前三个月内发出),所有机关主要据位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以及公布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的社团章程副本;
- 申请人属行政公益法人:其行政公益法人证明书副本;
- 申请人属工会或工会联合会:在劳工事务局存有的纪录证明书副本;
- 申请人属驾驶学校:由交通事务局发出的驾驶学校执照副本;
- 申请人属社会设施:由社会工作局发出的社会设施牌照副本;
- 由财政局发出的M/1(营业税-开业/更改申报表)副本;由财政局发出的M/8(营业税-征税凭单)副本;
- 参与本计划期间所使用场所的使用权证明文件;
- 参与本计划期间所使用场所的以下图则数据**:
经土地工务局核实的楼宇结构图则(1:100的平面图、立面图及剖面图);
与场所实况相符且载有教学设备的图则(1:100的平面图、立面图及剖面图);
场所街道位置图(1:1000); -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银行开立的澳门元账户银行存折内载有账号及持有人身份资料的版面副本,或由银行发出的载有账号及持有人身份数据的证明文件。
- ***其他
* 提交的文件:
- 公共部门及实体以及高等院校:第11、12项;
- 私立教育机构:按机构性质提交第1或2、8、9、11、12项;
- 行政公益法人的社团、工会、工会联合会:按机构性质提交第3、或5、8、9、10、11、12项;
- 社会设施:3、7、8、11、12项;
- 驾驶学校:1或2、6、8、9、11、12项。
** 公共部门及实体辖下场所获主管实体发出执照或许可的机构举办课程及/或证照考试的场所,豁免递交本申请表第II部分第10项所指的图则。
*** 其他:倘有需要按本局要求提交。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1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 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 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邮寄申请: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1楼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应于批准本地机构参与本计划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为有关机构开设专用的网上账户。(服务承诺)
备注/申请须知
- 倘场地非位于公共实体、获有权限实体发出执照或许可的机构、公共实体借予或让与之场地,须递交与场所实况相符且载有教学设备的图则(1:100的平面图、立面图及剖面图)、地点图(1:1000),以及经土地工务运输局核实的楼宇结构图则(1:100的平面图、立面图及剖面图)。
- 机构应参照教青局的“持续教育机构及补习社-执照申请与更改工程入则手续及技术指引”对场地进行规划。
- 机构申请使用的教学场地须专门用于相关教学活动,同一教学场地/场所不可进行与教学活动无关的其他活动,但提供社会服务或与社团宗旨相关的服务除外。
- 为审批开户登记所需,机构须应教青局的要求补充其他相关的证明文件。
- 除首次递交文件外,申请机构在补交文件时,应带同“本地机构开户登记收据”办理开户登记的手续。
- 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应于批准本地机构参与本计划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为有关机构开设专用的网上帐户,以进行项目申请、居民报读、申报完成状况数据及支付申请等工作。机构必须谨慎管理网上账户,以确保居民的个人资料及网上帐户数据不会外泄。
相关规范或要求
场所工程技街指引: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机构可亲临、透过电邮(pdac@dsedj.gov.mo)或电话(28425199)查询。
领取服务结果:教青局以电邮通知服务结果
教育
非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