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申请人可透过“一户通”帐户登入以下电子渠道办理:
1.1. “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或
1.2. “一户通”网上平台 (https://www.mo.gov.mo/home);或
1.3. 社会保障基金网页内的“网上服务”。 (https://www.fss.gov.mo/zh-hant/eservice) - 自助服务机(包括澳门及横琴合作区):
申请人可凭澳门居民身份证,透过自助服务机办理。 - 申请人可亲临或由他人代交以下文件至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办理:
- 填妥任意性制度供款申请表(DC12格式)(填表样本);(可于社会保障基金网页下载或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索取)
- 出示申请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正本或影印本。(如由他人代交,则可出示申请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影印本)
- 申请人可透过以下方式将上述文件发送至社会保障基金办理:
- 邮寄:社会保障基金(地址:澳门宋玉生广场 249 – 263号中土大厦 18楼)。
- 传真:(853)8599 7728。
- 电邮:at@fss.gov.mo。
*如属社会工作局一般援助金受益人,由于在其领取援助金期间所承担的供款金额可由社会工作局补助,故须将任意性制度供款申请表(DC12 格式)递交至社会工作局。
**如申请人为无行为能力人士,请参阅为无行为能力人士代理申请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地址:澳门马忌士街2-6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1楼P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G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 - 自助服务机(包括澳门及横琴合作区)
设置地点及开放时间请参阅身份证明局网页内的“政府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网址:https://www.dsi.gov.mo/eservice/zh/muti-kiosk-service.jsp
费用
- 申请费用:免费
- 供款金额:按行政长官批示订定,自2017年1月1日起,供款金额为每月90澳门元。
备注/申请须知
- 属旧制度受益人(在2011年1月1日前已于社会保障制度登录),在符合申领养老金的供款要件(供款至少60个月)后/在开始领取养老金后,如没有工作且选择继续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养老金的金额不会因此而进行调整,但可继续享受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给付的保障;而在开始领取养老金后,养老金与疾病津贴的给付依法不得互相重迭,但受益人仍可选择较有利的给付发放。
- 属新制度受益人(在2011年1月1日或之后才于社会保障制度登录),养老金金额以实际供款月数除以360按比例计算,在开始领取养老金后,如没有工作且选择继续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可于每年四月对养老金的金额进行调整,直至供款满360个月为止。同时,继续供款可继续享受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给付的保障;在此情况下,养老金与疾病津贴的给付依法不得互相重迭,但受益人仍可选择较有利的给付发放。
- 若已办理银行自动转账缴纳供款的受益人,将于供款月(1、4、7、10月)之最后一个工作天经相关的银行自动扣除供款。
- 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的行政手续指南:
https://www.fss.gov.mo/zh-hant/social/social-guide?id=17#FSS0008D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 使用“一户通”办理,可在“我的办事”查阅
- 电话:(853)2853 2850
- 亲临社会保障基金服务点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 使用“一户通”办理,会收到由“一户通”发出的提示信息
- 非使用“一户通”办理的申请,可选择接收公函或流动短讯
- 倘申请不获批准,则以邮寄公函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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