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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制度供款

电子申报服务 – 新增及取消主账户持有人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使用「实体用户帐户」:
  1. 新增及取消主账户持有人:
    由工作人员登入号(管理员)进入社会保障基金“电子申报服务”系统后,于帐户管理功能内可自行新增及取消主账户。
  • 使用「个人一户通账户」:
    雇主/合法代表可亲临或由他人代交以下文件至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办理:
  1. 新增主账户持有人
    1. 电子申报服务(强制性制度供款)新增及取消主帐户表格(格式FSS/DC-94)填表样本);(须由雇主本人及新主账户持有人签名,并盖上印章,家务工作者雇主无需盖章)(表格可于社会保障基金网页下载或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索取)
    2. 新主账户持有人之身份证正、背面影印本/护照影印本(递交的资料需与申请“一户通”个人帐户的资料一致)。
  2. 取消主账户持有人:
    1. 电子申报服务(强制性制度供款)新增及取消主帐户表格(格式FSS/DC-94)填表样本)。(须由雇主本人签名,并盖上印章,家务工作者雇主无需盖章)(表格可于社会保障基金网页下载或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索取)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1.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地址:澳门马忌士街2-6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1楼P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G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

审批所需时间

自交齐所需文件的翌日起计,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承诺)


备注/申请须知

  1. 用户以「实体用户帐户」或「个人一户通账户」登入社会保障基金“电子申报服务”系统
  2. 主账户为雇主本人、雇主法定代表或获授权人(须另行填写授权书)。
  3. 主帐户于“电子申报服务”系统内提交之所有申报资料及文件,等同以纸张形式提交,并产生同等的法律效力。
  4. 主账户持有人数目上限为5名。

查询进度

  1. 电话:(853)2853 2850
  2. 亲临社会保障基金服务点

资料提供:社会保障基金(FSS)

最后更新时间:2025-06-05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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