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楼宇维修无息贷款计划》旨在为分层所有权制度楼宇的分层建筑物所有人提供无息偿还贷款,以支付因进行分层建筑物共同部分的保养或维修工程而按其单位的价值比例所摊分的费用。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申请人资格
- 申请人须为申请贷款独立单位的分层所有人(即小业主);
- 持有由主管实体发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
-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依法设立的法人。
申请贷款之楼宇条件
该楼宇是分层所有权制度的楼宇,自使用准照发出之日起楼龄为10年或10年以上;在物业登记局登记为居住、商住或工业用途。如贷款用于拆除僭建物、保养或维修斜坡或挡土墙的工程,则不受楼龄限制。
获贷款的工程范围 (下列在楼宇共同部分进行的工程)
- 保养或维修楼宇结构,尤其是当出现混凝土剥落、钢筋銹蚀及砖墙有裂缝或渗水的情况;
- 保养或维修楼宇内外墙饰面,尤其是当饰面存在剥落、隆起或鬆脱的危险;
- 维修共同设施,尤其是消防设施、电力设施、升降机或供排水系统;
- 拆除僭建物;
- 保养或维修斜坡或挡土墙。
服务结果
贷款限额
- 每一单位每次可获批给的贷款额上限为澳门币 50,000元;
- 受惠人如未全数偿还已获发放的贷款,则不得就同一单位再次获批贷款,但有合理解释且经 “楼宇维修基金行政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特殊情况除外;
- 如从工程的最后费用所摊分的份额未达澳门币 50,000元的贷款额上限,则批给的金额相等于该份额。(例如:填报借澳门币 50,000万元,但实际费用分摊,每户澳门币 30,000元,即最终借款额为澳门币 30,000元。)
附注:在例外情况下,如经主管实体发出维修工程通知,残危或危及公共安全或卫生的建筑物的所有人,可免遵申请所需的任何要件及澳门币 5万元的贷款额上限而获批贷款。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房屋局
通讯地址:澳门鸭涌马路220号青葱大厦地下L铺
电话:(853)2859 4875
传真:(853)2830 5909
微信:IHM_Mac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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