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人可亲身前往或透过代办人提出申请,须递交:
- 申请书(表格第3号A)(可在办理地点索取或于交通事务局网页下载);
- 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效合法逗留证明影印本,并出示正本;
- 一吋半近照 3张(彩色白底);
- 特别驾驶许可证正本;
- 申请人若更改个人身份资料,须递交更改个人身份资料之证明正本及影印本。(如适用者)
附注:
- 代办人士须出示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及递交影印本。
- 倘申请人有个人身份资料更改,需先行办妥资料更新手续,然后再提交所需之项目申请。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服务专区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地下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电邮 : info@dsat.gov.mo
费用
申请费用:澳门币 400元
备注/申请须知
- 按照《道路交通规章》之规定,必须由递交申请书日起计 90日内补交欠缺文件,否则须重新办理申请及缴交相应费用。
相关规范或要求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版本:V1 04/02/2022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