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在已领取牌照的公司出售的未注册车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人须递交:
- 公司及修车厂有效之最近期营业税单;
- 特别号牌的申请或续期(第035/DV号表格)(可于办理地点索取或于交通事务局网页下载);
- 发给特别车牌声明书( 012/DV)(可于办理地点索取或于交通事务局网页下载)。
附注:
- ES特别车牌应于每年 1月及 2月份办理续期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服务专区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地下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费用
每年:
- 轻型汽车、重型汽车、挂车或半挂车(一对号牌):澳门币 6,000元
- 轻型摩托或重型摩托车(单一块号牌):澳门币 3,000元
每15日:
- 轻型汽车、重型汽车、挂车或半挂车(一对号牌):澳门币 900元
- 轻型摩托或重型摩托车(单一块号牌):澳门币 500元
铝质特别车牌製造费(每个):
- 轻型和重型汽车:澳门币 80元
- 轻型和重型摩托车:澳门币 50元
胶套製造费(每个):
- 轻型和重型汽车:澳门币 70元
- 轻型和重型摩托车:澳门币 70元
审批所需时
2个工作日。
备注
ES特别车牌应于每年1月及2月份办理续期手续。
相关规划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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