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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试验车牌

首次申请


服务简介

服务内容:在办理车辆注册手续期间,以「试验」制度在公共道路通行十五日

服务对象:

  1. 网上办理:车辆须为私人用途,其车辆所有人须为自然人、拥有一户通账号、年满18岁且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包括多车主的情况)。
  2. 柜台办理:自然人或法人

如何办理

申请EX试验车牌前,须先前往财政局为相关车辆缴纳机动车辆税。倘车辆符合豁免税项情况,亦须先向该局申请及完成税项豁免程序。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网上办理(详情可浏览专页):

车商或其代理人透过“商社通”网站 或手机应用程序(下载)进行服务申请:

  1. 以“商社通”(实体)帐户登入
  2. 选择服务,选取部门「交通事务局」
  3. 选择「新车注册」服务

 

车主透过“一户通”网站或手机应用程序(下载 )进行数据确认:

  1. 以“一户通”(个人)账户登入
  2. 于「通知」内查找相关提示信息
  3. 点击跳转进入服务,确认数据无误后进行电子身份识别

 

  1. 申请表(044/DV
  2. 身份证明文件/社团证明书/法人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出示正本/影印本,按审批所需拍照存档); 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亦可透过一户通以电子方式出示
  3. 进口准照副本(表格“E”联或电子报关表格),须盖上公司印章或签署
  4. 财政局缴纳机动车辆税补充文件注1(一般免递交,仅特殊情况适用)
  5. 以下5.1或5.2的任一项证明文件:
    1. 符合以下任一项的产地来源证明文件:
      1. 原产地权限机构发出的产地来源证/CO正本或已盖上公司印章之清晰影印本1份;
      2. 原厂发出的运输文件(如:海运单/装箱单/提货单)正本或已盖上公司印章之清晰影印本1份,以及原厂发出的一致性证书/COC正本1份;注2
      3. 中国内地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及一致性证书正本各1份。
    2. 曾在原产地注册的车辆,须依产地递交以下注册登记及注销证明文件注3正本(不接纳鉴证本):
      1. 中国内地:「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2. 日本:「输出抹消仮登录证明书/输出予定届出证明书」、及「登录事项等证明书─现在记录」,以及「登录事项等证明书─保存记录」;
      3. 其他地区:原产地权限机构发出的完整注册登记及注销记录的证明文件。
  6. 商业及动产登记局汽车所有权首次登记 – 共有人份额及居所/住所声明(如涉及多车主,由交通事务局代收此文件)按此 下载;如车主人数多于4名,按此 下载补充页

 

注:

  1. 本局已透过与财政局数据互联,申请人一般无需递交纸本M4表格或收据,仅在特殊情况,才需提交由财政局发出的其他补充证明文件(适用于机动车及电动车辆)。
  2. 如提交具同等效力的替代文件,须先供部门审批。
  3. 根据于2026年4月27日生效的第63/2026号行政长官批示,在原产地首次注册及取消注册的相隔期间不超过三十个工作日,且须于取消注册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进口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车辆,方可被接受。

     

  • 申请后紧接第二个工作日抽籤新车注册号码:
    经抽籤取得之车辆注册号码,无论任何原因最终没有完成新车注册手续,已抽出之车辆注册号码将会被适当记录。
          
  • 须于取得EX试验车牌后翌日起计10个连续日内申请车辆注册:
    详情请参阅「车辆的注册-首次申请」手续。
    须于EX试验车牌有效期内(15日)前往车辆检验中心接受初次检验,逾期须重新申请EX试验车牌及办理新车注册申请手续。

*必须透过商社通、一户通或交通事务局「网上预约验车」系统进行预约,预约后方可验车。

 

  • 交还EX试验车牌:
    新车检验通过后仍可使用有效的EX试验车牌,但EX试验车牌有效期届满后或缴纳车辆使用牌照税后(两者以日期较早者为准),EX试验车牌及试验车牌临时准照随即失效,EX试验车牌须于15日内交还予本局,否则会被科处澳门元900圆。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 柜台办理:(须先预约
    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服务专区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地下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注:中午照常办公

费用

澳门元900圆(每15日)

注:根据现行《交通事务局费用及价金表》


付款方式

详情请参阅 https://www.dsat.gov.mo/dsat/subpage.aspx?a_id=1678673043


审批所需时间

服务承诺

  • 网上办理:申请后符合条件者,自动完成申请
  • 柜台办理:即日完成【注:以收齐文件日起计】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网上、亲临、电话、电邮、传真等途径

领取服务结果:即时领取EX试验车牌


查询途径

通讯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
电话:(853)8866 6363(交通事务专线)
传真:(853)2875 0626
电邮:info@dsat.gov.mo
网址www.dsat.gov.mo

 


资料提供:交通事务局(DSAT)

最后更新时间:2026-04-30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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