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包
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為已取得EX牌車輛辦理車輛註冊申請
服務對象:車輛所有人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取得EX牌後10日內申請註冊檢驗
- 倘需將所購買或舊車之車輛註冊號碼轉移到新車上,必須於申請車輛註冊前提出申請及繳納相關費用,詳情請參閱“申請轉移車輛註冊號碼”手續。
- 親臨/代辦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表格第二號 (002/DDAVC)
- 輕型重型摩托車規格資料(023/DV)(適用於摩托車)
- 輕型重型汽車規格資料(024/DV)(適用於汽車)
- 掛車或半掛車規格資料(025/DV)(適用於掛車或半掛車)
- 車輛所有人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 進口准照正本(表格“E”聯或電子報關表格)
- 豁免繳付車輛使用牌照稅證明文件(適用於申請豁免繳付車輛使用牌照稅)
- 融資租賃合同影印本(適用於車輛以融資租賃方式取得)
註:
- 倘車輛需更改特徵,可一併申請特別檢驗,詳情請參閱“特別檢驗-申請”手續。
- 新車檢驗:必須至少提前一天網上預約驗車
按此進入「網上預約驗車」
- 新車輛完成檢驗及註冊後,須於5個工作日內繳納車輛使用牌照稅。
如新車輛的試驗車牌申請日期為 11月 1日至 12月 31日期間,則可豁免繳付當年的車輛使用牌照稅。
新車檢驗通過後仍可使用有效的EX牌至該牌有效期屆滿,但倘新車通過檢驗後已繳納車輛使用牌照稅,相關車輛將必須替換車輛註冊號牌(俗稱黑牌)方可在公共道路上使用、行駛及停泊。
- 汽車完成註冊後尚須持交通事務局發出之登記摺及憑單,前往商業及動產登記局辦理汽車所有權的登記手續,詳情請參閱https://www.gov.mo/zh-hant/services/ps-1061/。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 遞交文件:
1. 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
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註:中午照常辦公。
- 新車檢驗:
1. 汽車、掛車及半掛車:(路氹城)汽車檢驗中心
地址:路氹城駕駛學習暨考試中心側
2. 摩托車:澳門摩托車檢驗中心
地址:黑沙灣勞動節大馬路污水處理站停車場地下
檢驗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中午1時(公眾假期及豁免上班除外)
費用
- 輕型摩托車:澳門元 3,600圓
- 重型摩托車:澳門元 4,400圓
- 輕型汽車:澳門元 9,600圓
- 重型汽車 / 工業機器車:澳門元10,800圓
- 掛車 / 半掛車:澳門元 5,400圓
註:根據現行《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
付款方式
親臨︰
可透過以下任一方式付款:
A) 現金、*支票或銀行本票(票據抬頭為“交通事務局”)
B) 信用卡/借記卡(中國銀行或大西洋銀行信用卡/借記卡、本特區銀行發行的銀聯制式的信用卡/借記卡)
C) *澳門通、MPay、銀聯閃付、銀聯雲閃付、BOC Pay、豐付寶
註:
1) 以支票支付金額等同或超過澳門元50,000萬圓須使用保付支票。
2) 澳門通、MPay、銀聯閃付、銀聯雲閃付之付款上限為澳門元1,000圓。
審批所需時間
無需審批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網上、親臨、電話、電郵、傳真等途徑
領取的服務結果及方式:到馬交石服務專區領取登記摺
領取服務結果所需文件:領取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代替登記摺憑證
查詢途徑
通訊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
電話:(853)8866 6363(交通事務專線)
傳真:(853)2875 0626
電郵:info@dsat.gov.mo
網址:www.dsat.gov.mo
版本:V1 20/07/2021
創業及營商
產品、物品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