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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执照

移转

如何办理

办理方式

  • 柜台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填妥的士执照份额移转声明(101/DGT)(可于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索取或于交通事务局网页下载)
  2. 出示买卖双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本(按审批所需将拍照存档)
  3. 出示车辆登记折(按审批所需将拍照存档)
  4. 的士执照正本

 

注:

  • 代办人士须出示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本(按审批所需将拍照存档)。
  • 移转应以书面作出,但法律规定须订立公证书者除外,且须自签署有关文件之日起10日内,将该等文件的副本送交交通事务局,违者科澳门元6,000圆罚款。
  • 倘持有人多于5位时,表格可到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索取。
  • 填写的士执照份额移转声明时,倘声明人为法人,则应由有权力代表该法人之负责人签署及附上法人之有效商业登记证明副本或身份证明局发出的有效架构证明副本;以及应附上签署人士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可以代辦
可以代領
提供“智取易”服務

办理时限

签署有关文件之日起10日内


费用

澳门元 20,000圆。

注:根据现行《交通事务局费用及价金表》


审批所需时间

收齐文件后按实际情况而定


相关规范或要求

根据第3/2019号法律《轻型出租汽车客运法律制度》规定,具期限限制之执照禁止以有偿或无偿方式移转


进度查询方式

网上、亲临、电话、电邮、传真等途径


完成服务的结果物/金额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柜台领取、智取易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

1.  柜台领取

申请人或代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本、收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亦可透过一户通以电子方式出示。)或一户通我的办事截图,详情可查阅领证信息专题网页。

 

2.  智取易

“一户通”我的取件内的“取件码”

注:收到“一户通”的取件通知后于指定时间内前往取件,否则,有关执照将退回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服务专区。有关“智取易”智能文件柜的服务详情,请参阅「政府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专题网页」。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线下

1.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服务专区

详细信息:

地址:马交石炮台马路 33 号地下办公时间: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 9 时至下午 6 时

注:中午照常办公。

是否支持预约:是

是否需要预约后处理:是

预约方式:

按此预约

是否有其他途径:否


资料提供:交通事务局(DSAT)

最后更新时间:2026-11-01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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