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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执照

的士执照:交还

如何办理

办理方式

  • 柜台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个人/公司:

  1. 的士执照正本
  2. 有关的士识别牌
  3. 出示持有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本(按审批所需将拍照存档)

注:

  • 注销之交还:持有人须自接获有关注销执照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将执照及有关的士识别牌交还交通事务局,违者科澳门元9,000圆罚款。
  • 有效期届满之交还:有效期届满其后10日内,须将执照及有关的士识别牌交还交通事务局,违者科澳门元9,000圆罚款。
可以代辦

办理时限

  • 因注销之交还:自接获有关注销执照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
  • 因有效期届满之交还:有效期届满其后10日内

进度查询方式

网上、亲临、电话、电邮、传真等途径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线下

1.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服务专区

详细信息: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 33 号地下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 时至下午 6 时

注:中午照常办公。

是否支持预约:是

是否需要预约后处理:是

预约方式:

按此预约

是否有其他途径:否


资料提供:交通事务局(DSAT)

最后更新时间:2026-10-28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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