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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保障

公积金共同计划

服务简介

基金管理实体可向社会保障基金申请,将其已获澳门金融管理局批准成立的开放式退休基金,登记成为非强制央积金的投放项目,并提供设立公积金计划以及管理相关计划的服务。
雇主可选择已登记非强制央积金投放项目的基金管理实体,自愿设立公积金共同计划,本地雇员(下称“雇员”)自愿参与。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基金管理实体必须为获澳门金融管理局许可,在澳门经营人寿保险的保险公司或专门为管理退休基金而设立的公司。
雇主首先须选择基金管理实体设立公积金共同计划,符合下列条件的任一雇员均可参与:
(一)是个人帐户的拥有人;
(二)根据第7/2008号法律《劳动关系法》的规定,为该雇主提供工作,即使提供工作的地点为登记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企业在澳门以外的分支或代理机构亦然。

服务结果
基金管理实体获社会保障基金批准,将其开放式退休基金登记成为非强制央积金的投放项目,便可提供设立公积金计划以及管理相关计划的服务。
公积金共同计划由社会保障基金批准的翌月首日起生效,有意参与的雇员可透过雇主向基金管理实体递交参与同意书,雇主须于每月最后一日前向基金管理实体缴纳上月的供款。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社会保障基金 – 公积金帐户管理处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

表格及文件须透过基金管理实体递交

  1.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地址:澳门马忌士街2-6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2. 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澳门慕拉士大马路222号地下E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G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电话:(853)2853 2850

24小时语音热线:(853)2823 0230

传真:(853)2853 2840

电邮:at@fss.gov.mo

网址:http://www.fss.gov.mo


资料提供:社会保障基金(FSS)

最后更新时间:2026-05-18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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