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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

小贩其他申请事项(准照项目的更改)

服务简介

服务描述 

为小贩准照持有人提供相关之项目更改申请

服务对象

持有效小贩准照之人士

申请资格 

符合第22/2024号法律《小贩管理制度》第20条第6款规定之小贩准照持有人

服务结果 

不适用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名称 

市政署 – 街市及小贩事务处

办公时间:

1. 综合服务中心及各市民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2.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地址:

1.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2.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慕拉士大马路 222 号地下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3.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4.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5.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电话/传真:

 市民服务热线:(853) 2833 7676

 

电邮及网站:

不适用 


资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后更新时间:2026-06-11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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