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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厦单位先僭建花笼复改成阳台 凡新增个案优先处理勿以身试法


政府已三令五申会优先处理新增、翻新或危害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僭建个案,当中并非以僭建物类型作准则。但仍有居民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位於连胜马路一幢新建低层大厦多个单位这两年相继出现花笼、檐篷及大型顶篷等新僭建物,政府展开批量式处理后,大多数单位都愿意自行清拆,只有一户违法人完全漠视法纪,更将已被勒令清拆的花笼进一步改装成阳台,所用材料并模仿大厦原建筑设计,似有意鱼目混珠;政府遂於今日(7月12日)采取清拆行动,所有涉及的清拆费用将由违法人承担。 新厦多个单位僭建采批量式集体处理
土地工务运输局於2010年6月接获居民投诉,指当时入伙不久的连胜马路时濠大厦天台及4楼一复式单位正进行非法工程,局方人员到场调查时,发现4楼一复式单位对上天台建有以金属支架和塑胶顶盖构成的大型顶篷,同时该单位亦有僭建花笼;因此,於去年1月刊登告示展开听证程序。期间,违法人向局方声称单位因2010年11月曾遭盗窃,才在阳台加建花笼,故不愿清拆有关僭建物。局方於是在去年2月刊登最终告示,着令违法人在限期内自行清拆僭建大型顶篷及花笼。 及至去年6月,土地工务运输局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时濠大厦4楼该单位外墙新僭建了金属檐篷;此外,1、2、3楼亦分别有单位在楼宇外墙僭建金属栏栅,疑似作花笼或阳台之用。鉴於该大厦僭建情况愈趋严重,为尽快冻结现状,避免继续恶化,局方决定采取批量式处理的措施,即针对新建大厦在相若时间出现的新僭建物,会集体通知和清拆,以加快处理效率。土地工务运输局随即於去年7月及今年2月刊登告示,勒令违法人於限期内拆除僭建物。 多数单位表现合作仅剩一户公然挑战
在政府启动程序后,该大厦大多数有僭建物的单位都表现合作,已陆续自行清拆及回复原状。然而,4楼单位的违法人却一直漠视,公然挑战政府,认为保留花笼有防盗作用。惟比对卷宗资料可发现,花笼早在2010年6月前已存在,但违法人在建有花笼的情况下,於11月仍被盗窃,显示花笼的实际防盗作用不大。 4楼单位的违法人至今仅自行清拆了天台的大型顶篷,至於檐篷和花笼,非但没有一并拆除,反而在花笼的基础上进一步换上玻璃栏河,改装成一个僭建阳台;栏河的用料更与大厦原有的退缩平台相近,在外观上不易发现,似有鱼目混珠之嫌。 相关清拆费和罚款将一一追讨违法人
因应自愿清拆限期已到,在违法人依然没有遵守局方命令下,拆迁组决定今日展开清拆行动。基於是次涉及的僭建物位处单位的退缩平台,尽管退缩平台属大厦共同部分,并不属於私人地方;不过为尊重法律及保障市民住所不受侵犯的基本权利,清拆人员不会经违法人单位进入退缩平台,而会在大厦有条件位置搭建棚架,另设通道从外围进入平台清拆,所有相关的清拆费用及罚款将向违法人追收。 政府一再强调,持续打击僭建绝不松懈,会以「先后缓急」的方式,包括天台屋、花笼、檐篷等僭建物,凡属施工中的新增或翻新个案;危害所在楼宇结构安全;僭建物本身残危、塞渠漏水、影响公众卫生和影响防火安全等个案都会优先处理,当中并非以僭建物类型作准则。 政府明白市民有防盗及保障家居安全的需要,因此,早前已出台《楼宇防盗及安全设施指引》,方便市民遵循,让市民更清晰地知道如何安装防盗及安全设施才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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