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口网站

新闻

显示模式: 网格 列表

当局回覆有关人力资源及旅业发展的书面质询

就立法议员李从正分别质询公共巴士司机人力资源、来澳就读的内地大学生可否就业、旅游博彩业多元化发展等问题,当局予以书面回覆。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回覆时表示,至2007年1月本澳共有4,071人持有重型客车驾驶执照,估计当中二千多人尚未有从事重型客车司机的工作。对此,当局将深入了解其原因,尽力创造条件,为劳动者提供更好的就业环境,并全力完善澳门整体交通环境,以及要求两间公共巴士公司改善内部管理制度,以吸引更多持有重型客车驾驶执照的人士入行,满足日常运作之需要。 她指出,经研究有关法律后,特区政府认为现阶段未具条件输入重型客车司机。 劳工事务局局长孙家雄指出,特区政府现时并未有对在澳就读的非居民大学生制定任何特定的留澳就业政策,所有该等学生倘要在澳工作,所需办理之手续与其他非居民无异。至於他们在就读期间参与的校园服务,若非实习性质,而属工作关系者,则必须依法作出申请,否则就会触犯非法工作的相关规定,当局定严厉打击。 博彩监察协调局局长雪万龙表示,随着各幸运博彩承批人大力投资其他多元化的项目,以及在澳举行多场世界级体育活动,将有力推动本澳发展多元化的旅游,吸引不同来源地、层次和旅游目的之旅客群;特区政府将继续予以鼓励和协助。 随着幸运博彩的开放经营,幸运博彩业整体收入有所增加,其中贵宾厅的收入也随着上升,但占整体收入的比重已由开放经营前的逾70%逐渐下降至2006年的65%。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编号41/III/2007,159/III/2007,302/III/2007。


当局就投资移民、的士牌照、汽车保险及 药房问题回覆立法议员书面质询

立法议员陈明金及吴在权就投资移民、的士牌照、汽车保险及药房等问题提出多份书面质询,有关当局分别作出回应。 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代主席张祖荣回覆议员陈明金质询有关投资新移民的素质时表示,特区政府於2005年颁布一项规范投资者、管理人员及具特别资格技术人员临时居留制度的行政法规,以提高对居留申请人的素质要求,配合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需要。特区政府现正检讨投资居留政策,并将充分听取社会意见,完善及修订相关政策。 就议员陈明金质询的士牌照问题,民政总署管理委员会主席谭伟文函覆表示,当局在过去两次推出的士牌照前,均听取业界及社会各阶层的意见,并根据相关法例之规定而订定公开竞投的各项条件。各参与竞投者亦已在竞投前了解《承投规章》内所定之条款。中标者自行从市场上选择合适之车种作为的士,并均获批准。 澳门金融管理局行政委员会委员潘志辉回覆议员陈明金及吴在权联署质询有关调整最底保额时回覆,当局一直关注和研究调整汽车民事责任强制保险的最低保额的问题。自2006年起,该局已与澳门保险公会的非寿险技术委员会举行多次会议。双方均认为有需要调高所有车辆类别的最低保额及调整相关保险费,并会在短期内完成有关的建议书。 卫生局代局长李展润在回覆立法议员吴在权有关药房及药厂的书面质询时表示,当局在审批药房牌照及管理药厂等方面,均严格按照现行法例办理;但李展润指出,由於社会不断发展,部份条例有需要修订,以配合本澳当前的实际情况,所以当局已着手检讨及修改相关条文,务求保障居民的用药安全。 ※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
编号203/III/2007,97/III/2007,207/III/2007,292/III/2007。


当局就道路交通法宣传、就业辅助培训、 欠薪垫支基金、投资居留政策回覆议员书面质询

当局就关翠杏议员提出的多份书面质询分别作出回覆。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表示,行政长官於五月十八日以批示成立了跨部门工作小组,负责跟进《道路交通法》的教育、培训及宣传推广工作,并就法律的实施情况作出评估、检讨及制订措施。该小组在设立后已陆续有序地开展工作,除了在政府内部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外,亦已为运输业界举办了或继续举办多场解释会、为基层团体举办讲座、印发各类宣传品,亦设立了电话热线,收集市民的意见和疑问,并透过电脑专题网页、报章等方式,及时综合解释法律相关方面的规定,化解市民或有的疑虑。 劳工事务局局长孙家雄强调,特区政府致力改善援助金受益人士及在职贫穷人士等弱势社群的就业及生活条件,各部门一直因应不同状况,采取不同措施,包括加强和完善就业辅助服务,协助弱势人士重投劳动市场或转职至更高收入的工作。另一方面,特区政府在公共部门和公共法人的外判清洁及保安服务订定了最低工资制度,预计於9月1日起将全面落实。特区政府将密切关注和定期检讨此项政策的成效,并会因应社会及经济的发展情况,研究及考虑扩大有关制度涵盖范围的问题。 社会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冯炳权表示,根据有关个案数字的分析,欠薪垫支在近年并没有出现被滥用的现象。特区政府目前正继续就设立独立的欠薪垫支基金进行深入的研究及草拟相关法规。至於是否可以参考邻近地区,将欠薪列作刑事罪行,特区政府现正就此问题作深入的可行性研究。 贸易投资促进局代主席张祖荣重申,特区政府现正检讨投资居留政策,并将充分听取社会意见,完善及修订相关政策。直至今年6月底,依据第3/2005号行政法规向该局提出申请的个案共有5,050宗,涉及12,264人。其中,以购买不动产方式提出临时居留许可申请并获批准的有1,817宗,占已批准总数的70.7%,较修例前依据第14/95/M号法令(原投资居留法)申请的所占85.2%比重大幅下调。 ※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 );
编号300/III/2007、156/III/2007、472/III/2006、68/III/2007。


社会文化司司长崔世安会晤四个关注澳门世遗团体 (社会文化司司长办公室消息)

社会文化司司长崔世安於今(2)日下午在社会文化司司长办公室会见了澳门历史文物关注协会、澳门历史学会、澳门建筑师协会及澳门景观文化学会等四团体的代表。会晤中双方就澳门世界遗产的法制建设、修缮保护、人才培育、资源投放,以及如何将澳门世遗资源转化为本地经济发展、文化产业收益的有机组成部分等进行了讨论和交换意见。四团体代表并向崔世安司长递交了“加强保护澳门世界遗产十项建议”,是次建议是该四团体早前举办“澳门文化遗产论坛”时所总结提出的。 崔世安在会晤中表示,澳门世遗的保护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是特区政府所高度重视的,尽管城市建设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而步伐加快,但特区政府的文物保护工作一点也不松懈,相反,在长期的文物推广和教育工作中不断予以增强,特别是培育年青人的文物保护意识。同时,亦会不断做好世界遗产的保护工作,在修缮整治、维护景观等方面加大力度,并将逐步完善法制建设和管理协调机制。此外,特区政府除了重视保护已纳入保护范围内的文物建筑,亦研究开发具保护价值的文化资源,让澳门的文化得以不断的丰富和发展。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特区政府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努力把这个人类普世价值的珍贵资源保护下来,继续并永远成为我们生活文化的重要内容。 对於有意见提出将澳门世遗资源转化为本地经济发展、文化产业收益的有机组成部分,崔世安指出,本澳文化产业发展已经列入特区政府的施政日程,特区政府将加强理论探索,吸收各地文化产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务求有效地催发一部分项目的生成与增长。无疑,文化产业已经成为人类社会一种新的财富创造形态和一些发达国家扩大对外贸易的主导型产业和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而本澳具有丰富的中西文化交融的文化资源,应具备相当的条件进行发展。为此,特区政府亦正进行相关的研究;与此同时,更不断通过本澳多元文化及多样性环境的培育,把激发人们的创意思维,培育更多本地跨学科、跨界别的人才作为工作重点,为本澳文化产业的发展打好发展基础。


社工局委托澳大进行问题赌博调查

随着澳门博彩业的迅速发展,特区政府十分关注防治问题赌博的工作,为了更有效地推广预防问题赌博的工作与提供适切的治疗服务,社会工作局已委托澳门大学博彩研究所就有关问题赌博进行科学的社会调查工作,该调查主要研究澳门居民(15-64岁)参与博彩活动的情况。 据了解,调查工作将於本周六起进行。调查过程中,利用随机拨号方法产生电话样本,对受访者进行电话访问以收集本澳居民参与博彩活动的资料,探讨居民对不同博彩活动之看法等;以便与本地、邻近地区及国际博彩城市同类调查作比较。 该局呼吁被抽中的受访者对是次调查工作予以合作,使相关的研究能够顺利进行。该局相信是次的研究结果将提供科学的数据,进一步掌握有关本澳社会问题赌博的资料,以订定适切的防治问题赌博政策,拓展相关的服务领域,配合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另外,调查中收集的资料将会保密,仅供是次研究之分析用途。 倘对於是次调查有任何的疑问,可向该局辖下「志毅轩」燎解,电话:28323902;亦可直接与澳门大学博彩研究所联系,电话3974700。


仁伯爵医院提醒市民:服用其他药物时勿饮用凉茶

8月1日上午,一位市民在电台节目上反映,她在凉茶铺买了两杯止咳茶给母亲饮用,其母不久便出现头晕及呕吐,经医治后出院。院方随即进行调查,但因缺乏进一步资料,暂时无法确定是何种原因所致。 近期本澳天气炎热,有不少市民因饮食不当而到医院求诊。仁伯爵综合医院专科医生提醒市民:凉茶有可能与其他药物产生交互作用,容易令服用者产生不适,所以在服用其他药物时不要饮用凉茶。另外,饮用凉茶应该注意个人的体质和饮用的分量,最好是遵照医嘱服用。


终审法院消息

终审法院已完成了涉及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的终院第51/2006号刑事案件的预审,预审法官已作出起诉批示,起诉被告欧文龙以直接正犯和既遂的方式触犯: - 四十一项刑法典第337条第1款规定和处罚的受贿作不法行为罪(与四十一项刑法典第347条规定和处罚的滥用职权罪表面竞合);
- 二十六项第6/97/M号法律第10条第1款a项规定和处罚的清洗黑钱罪(现为第2/2006号法律第3条第2款及第3款规定和处罚的清洗黑钱罪);
- 四项第2/2006号法律第3条第2款及第3款规定和处罚的清洗黑钱罪;
- 二项刑法典第347条规定和处罚的滥用职权罪;
- 一项刑法典第342条第1款规定和处罚的在法律行为中分享经济利益罪;
- 一项第11/2003号法律第27条第2款规定和处罚的虚假声明罪;
- 一项第11/2003号法律第28条第1款规定和处罚的财产来源不明罪。 终审法院在对案件进行分发程序后,主理法官将会着手开展案件审理的各项准备工作。由於案情复杂,同时涉及对起诉批示及大量案件资料的翻译工作,合议庭各位法官还需一定的时间对案件进行检阅,故现时未能确定该案的具体庭审时间。终审法院一旦确定了具体开庭日期,将会透过新闻机构向社会公布。


卢家大屋展演岭南特色之作广綉与石湾陶艺

卢家大屋民间工艺展演再度更新,由即日起带来鲜艳亮丽的广綉与朴实出尘的陶艺,由两位具多年创作经验的佛山工艺家龙海华和李品康现场展演,时间由即日起至8月12日。 广綉又称粤綉,与苏綉、湘綉、蜀綉并称为 “中国四大名綉”。广綉具有悠久的历史,盛行於明清时期并远销至海外,其特色在於用色鲜艳大胆,华丽夺目,题材亦十分广泛,人物、山水、花鸟、走兽等皆可作主题,且品种繁多,既可作装饰性的挂画、屏风,又可作实用性的披巾、枕套、手袋等。是次来澳的广綉工艺家龙海华,1990年已开始学习广綉,擅长制作长达六至八米的大型披肩作品,技艺精湛,同时更多次指导广綉技术培训班,为广綉的传承和发展作出贡献。 除了广綉的展演,另一项代表佛山地方文化特色和重要文化产业形象的石湾陶瓷,将由陶艺家李品康现场展演。俗称“石湾公仔”的石湾美术陶瓷历经千百年的传承和锤炼,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艺术风格,2006年更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今天,石湾陶艺已呈现出一种百花齐放的状态,不同的陶艺风格共冶一炉,是次来澳的陶艺家李品康,1997年就读景德陶瓷学院雕塑专业,2000年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其在传统的基础上加以创新,注入了中国画、雕塑等技法,创造出造型夸张而传神的艺术作品,曾多次参加大型艺博展且获取殊荣。 广綉与石湾陶艺均是岭南民间工艺的代表作,欢迎市民在夏日的闲暇期间前往欣赏。卢家大屋暑假期间由周二至周日早上十时至晚上七时免费开放,周一休馆。民间工艺展演时间为周二至周五中午十二时至晚上七时,周六、日早上十时至晚上七时。民间工艺工作坊於周六、日举行,报名费为每节澳门币二十元正,查询可致电文化局热线3996699。


当局就房屋及澳基会资助回覆议员书面质询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分别回覆立法议员区锦新及高天赐就经济房屋和社会房屋申请审核、澳门基金会资助申请等问题提出的书面质询。 陈丽敏表示,房屋局在审核申请经屋及社屋的家团事宜上,在多年前已就其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与政府多个部门建立了资料互通机制。 对於自称或被社工局评估有租金或迫迁问题的求助个案,社工局会透过社会援助金制度及根据实际状况,解决求助者临时居住需要,并因应情况转介予房屋局处理。房屋局根据社工局资料,并依据其资格审查标准和社会房屋分配制度,判断有关个案是否符合资格申请社屋,以及是否有急切需要安排入住该局的房屋。 关於澳基会资助申请方面,陈丽敏表示,质询中提及的两位获资助人,都是以个人身份向澳门基金会提出资助申请。澳基会行政委员会是依照相关制度规定的申请条件及评审标准作出审批。 她强调,现行法律及澳基会章程没有规定不可对公务人员及其子女提供合法资助,他们获得资助的权利与一般市民相同。同时,澳基会行政委员会主要考虑申请项目的意义和价值,而非申请人的职位和家庭背景。 她指出,特区政府一直从「法律制度、教育和监管」三方面,提升公务人员的行为道德操守。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编号144/III/2007及612/III/2006。


当局就输入劳动力及保障消费者回覆议员书面质询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经徵询劳工事务局、治安警察局、经济局及海关意见后,分别回覆了立法议员关翠杏及区锦新就输入劳动力与进口发菜问题所提出的书面质询。 陈丽敏指出,本澳输入劳动力的大前提,是按照第4/98/M号法律《就业政策及劳工权利纲要法》第九条“在同等成本及效率的工作条件下,当没有合适的本地劳工或劳工不足时,方能雇用非本地劳工”,劳工事务局对所有输入劳动力的申请均谨慎处理。 同时,根据第4/2003号法律《入境、逗留和居留许可制度的一般原则》第八条第五款“如聘用具特别资格的外地劳工有利於澳门特别行政区,经听取有权限许可聘用外地劳工的实体的意见后,可批给该劳工家团成员与该劳工聘用期限相同的逗留许可”,劳工事务局在综合各种因素后,向治安警察局提出意见,作为该局审批的参考。 治安警察局资料显示,至2007年3月30日,经由第49/GM/88号批示核准在本澳工作的外地劳工有19,316人,当中家庭佣工占8,553人;申请家庭团聚逗留的个案有678宗,成功获准的有441宗,人数为1,136人。 另外,根据6月23日第7/2003号法律《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发菜的进口以申报为之即可。目前本澳销售之发菜,除可能为早年正常进口之存货外,亦可能为香港进口而原产地为中国内地之存货。根据海关资料,2006年以这种形式进口本澳的发菜约3,936公斤。经济局稽查人员已加强巡查活动,如发现不明来源发菜在市场上出售,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
编号34/III/2007,62/III/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