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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达法定条件而未获确认的提名委员会仍可在法定期限(七月三日)前补交资料和申请确认

1. 第四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将於2009年9月20日星期日举行。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的相关规定,除了政治社团可直接提出参加直接选举的候选名单外,自然人选民和法人选民可分别组织提名委员会并分别在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中提出候选名单。而有关提名委员会的合法存在,则取决於由6月1日(星期一)至7月3日(星期五)送交行政暨公职局局长的、经本身为选民的全体成员签署的,由该局提供的《组织提名委员会确认申请》表格。而行政暨公职局已於3月19日把上指表格放於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楼地下备索,同时,公众亦可透过选举网站www.elections.gov.mo下载该表格。 2. 直接选举方面,每一提名委员会须由最少300及最多500名本身为有投票资格的选民组成。 3. 按照《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年满十八周岁且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的自然人,如已作选民登记并被登录於选举日期公布日前最后一个已完成展示的选民登记册,则推定在直接选举中具有投票资格。 4. 因此,在《组织提名委员会确认申请》表格上签署的人士,必须是被登录於本年一月份公开展示的自然人选民登记册的选民,且签署当日年满十八周岁。 5. 间接选举方面,每一提名委员会须最少由该选举组别被登录於本年一月份公开展示的法人选民登记册的法人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组成,如以该百分率计算所得数字并非整数,则以上一个较小的整数为准。 6. 根据本年一月份公开展示的法人选民登记册,被登录於登记册内各选举组别的法人数目及组成提名委员会所需法人的最少数目如下:
选举组别 被登录於登记册内的法人数目 组成提名委员会所需法人的最少数目 选举组别 被登录於登记册内 的法人数目 组成提名委员会 所需法人的最少数目 工商、金融界选举组别 108 27 劳工界选举组别 68 17 专业界选举组别 63 15 社会服务、文化、教育及体育界选举组别 734 183 7. 截至6月24日下午6时,共有12个有意参加直选的提名委员会和1个有意参加劳工界间选的提名委员会向行政暨公职局提交确认申请。行政暨公职局已完成对当中的7个直选提名委员会确认的程序并通知有关提名委员会受托人符合提出候选名单和政纲的法定资格。 8. 7个已获确认合法存在的直选提名委员会中,2个提名委员会已依法提交候选名单和政纲。 9. 1个上周提出确认申请的提名委员会因签署组成提名委员会的人士当中包含大量不具投票资格或签名明显与身份证上的签名式样不符,以致未达法定条件(提名委员会须由最少300名有投票资格的选民组成)而被通知须最迟在法定的组织提名委员会期限届满前(即最迟在7月3日下午六时)补充足够有投票资格的组成人员。此外,该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共同签署指派作为受托人的市民亦因不属签署组成提名委员会的成员而被通知暂时不具备担任该提名委员会受托人的资格。 10. 若干提出确认申请的提名委员会亦被发现当中个别成员同时在一个以上的提名委员会的确认申请表格上签署,行政暨公职局只接受从未在任何已获确认的提名委员会的确认申请表格上签署的选民作为计算300至500名组成人员的数目。 11. 基於已发现的情况,行政暨公职局再次提醒所有有意组织提名委员会的人士注意:在《组织提名委员会确认申请》表格上签署的人士必须按其在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上的签名式样签署,且不应为一个以上的提名委员会签署同类表格。同时,有意担任提名委员会受托人的人士亦必须是提名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12. 此外,公职局亦提醒有意组织提名委员会的法人选民,其指派作为法人的代表在《组织提名委员会确认申请》表格上签署的人士应由法人本身的领导机关透过会议决议来指定,同时,有关决议必须载入法人领导机关的会议录备查,此外,法人的负责人亦应与指定的代表在《法人指定签署〈组织提名委员会确认申请〉的代表的声明书》(DATE12表格)上共同签署。参与会议及在DATE12 号表格上签署的领导机关据位人的身份,则由身份证明局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间接选举的效力所发出的证明书予以证明。 13. 按身份证明局较早时公布,对於在6月23日或之前提交且文件齐备的有关上述证明书的申请,该局可确保在把组成的提名委员会交行政暨公职局确认其合法存在的最后期限(7月3日)前发出证明书。 14. 获行政暨公职局依法确认合法存在的提名委员会,应透过受托人最迟在7月13日(星期一)或以前提出候选名单和政纲。 15. 行政暨公职局再次呼吁,有意组织提名委员会的人士应尽早申请确认提名委员会的合法存在,并避免留待最后日期(即7月3日)才递交申请,因为在组织提名委员会的期限届满后,若提名委员会的组成人数不足法定的至少300人,又或部份成员因已是已获确认合法存在的其他提名委员会成员被剔除而导致合资格组成人员不足300人,均不得进行补充或替换。而未能获确认合法存在的提名委员会,则不被接受提交候选名单。 16. 无论直选或间选的提名委员会递交确认申请的同时,应以附件的形式指明提名委员会的中、葡文名称和中、葡文简称,并附同提名委员会的彩色和黑白标志。为了确保有关标志的印刷质量,行政暨公职局欢迎所有提名委员会递交标志的电脑档案(首选ai格式,tif格式亦可)。 确认提名委员会合法存在的申请及候选名单和政纲应交往行政暨公职局设於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楼地下的选举事务接待柜台。行政暨公职局的对外服务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早上九时至下午六时,中午不休息。为了方便参选人士,即日起,在办公时间内经电话提前预约的提名委员会可选择在周末向行政暨公职局提交确认申请,而获得确认的提名委员会亦可在在办公时间内经电话提前预约在周末向行政暨公职局提交候选名单和政纲。 行政暨公职局将为所有有意参选的社会大众提供方便,有意组织提名委员会或参选的人士除可於选举网站www.elections.gov.mo获取最新的选举资讯和技术支援外,亦可於办公时间内致电行政暨公职局选举技术支援热线89871704以获得及时协助。


本地区新增四宗输入性个案

24日,本地新增四宗输入性确诊甲型H1N1流感个案,患者分别是两名男性澳门居民、一名女性澳门居民及一名印度籍男童。 第9个例确诊个案患者是19岁男性澳门居民,在英国留学。6月18日与第8名确诊患者同机由英国返澳,於20日晚出现咳嗽、咽痛感冒症状,并於22日早上出现轻微发热,到仁伯爵综合医院就诊。6月23日经检测后,确诊为甲型H1N1流感。患者比第8名确诊者发病时间早2天,现被界定为输入性个案。6月21日,患者曾与第8名确诊患者及其他亲友於家中聚会,患者母亲及於21日曾参加聚会的4名人士已被界定为密切接触者,卫生局已安排他们进行居家医学观察。
第10例确诊个案患者是22岁男性澳门居民,澳门大学学生。6月16去泰国曼谷芭堤雅旅行,於21日开始出现咳嗽、乏力等不适,并在当地求诊。22日晚,乘坐亚洲航空 21:05的航班,座位位置9A,返澳后出现发热症状。23日早上自行到镜湖医院求诊,经检测确诊为甲型H1N1流感,后转介至仁伯爵综合医院进行治疗。其同行女朋友被界定为密切接触者,在仁伯爵综合医院特别门诊接受检查。患者在机上和回澳后一直有戴上口罩,卫生局正追踪在飞机上坐在患者前后三排座位的乘客。 第11例确诊个案患者为女性,24岁澳门居民,无业。6月18日至23日到新加坡旅行,於6月23日中午出现咽痛、咳嗽等感冒症状,晚上发热,即到仁伯爵综合医院就诊。24日,经检测确诊为甲型H1N1流感。患者因知悉在新加坡曾接触的一位朋友在新加坡已被确诊感染甲型H1N1流感,故回澳后一直有戴口罩,亦没在社区活动。其同行友人亦出现咽痛、咳嗽等症状,经检测结果呈阴性。卫生局已安排其进行居家 医学观察。 第12例确诊个案患者是6岁印度籍男性游客。患者於5月29日至6月22日曾与父母到澳洲悉尼探亲,於22日由悉尼经香港,并於23日早上抵澳;当日中午出现发热、鼻塞,傍晚至仁伯爵综合医院就诊。24日,经检测确诊为甲型H1N1流感。现时,患者已入住仁伯爵综合医院接受治疗,情况良好。患者的父母没有出现病徵,正安排在卫生局的指定地点内接受医学观察。 因应警示级别提高至第6级,传播风险属中等,配合世界卫生组织的指引,流感应变协调小组己决定调整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方式,有条件在居家医学观察者,将安排居家医学观察;同时亦将在热线中心增设心理热线,方便市民查询并提供心理辅导工作。 据卫生局统计数字显示,关闸医疗谘询站共为十二万六千四百一十三名人士探热,谘询人数一名,送院人数一名;港澳码头医疗谘询站为一万四千零三十人探热,谘询人数二名;澳门国际机场口岸医疗谘询站为三千六百六十五人探热,谘询人数七百零六名;莲花口岸医疗谘询站为一千九百七十一人探热;北安临时码头谘询站为四千二百人探热;青洲跨境工业区谘询站为三百九十人探热;内港码头谘询站为七百三十六人探热。仁伯爵综合医院因呼吸道症状就诊的儿童有五十一名,成人有八十三名。 截至24日傍晚,共有11名人士正在接受隔离治疗,不包括一名已离开澳门的确诊患者。现时11名人士除第7例个案患者仍有感冒症状外,均无发热症状,情况良好。其中有2名患者在接受PCR的复检测试后,结果呈阴性,相信可於近日离开隔离地点。同时,共有108名人士需接受甲型H1N1流感病毒测试,其中104人的检验结果呈阴性,另4名为新增确诊个案。现时,在隔离营接受医学观察的人数共有10名,而在家中接受医学观察的与甲型H1N1流感确诊个案有密切接触人士共有4名。另有25名曾与甲型H1N1流感确诊个案密切接触人士已完成医学观察,并已离开观察地点。 流感应变协调中心热线服务自启动后,至本月24日下午17时止已接收接近800个电话查询。特别是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将流感大流行警戒级别提升至最高的第六级、流感应变协调中心公布本澳有输入确诊个案,以及宣布本地区警示级别提升至第六级后,查询电话明显增加。查询的内容包括最新疫情、预防措施、可进行的活动,以及对各种社会活动的建议等等。 卫生局强调,甲型H1N1流感可防可治可控,当局正根据疫情变化应对。目前,卫生局已就社会文化体育活动及学生活动的原则发出指引。另外,卫生局呼吁从外地疫区回澳人士在七日内不要参加聚会活动。 (流感应变协调中心 24小时热线电话: 28700800 传真: 28700863)


法务局回覆立法议员书面质询

法务局局长张永春回覆立法议员区锦新的书面质询时表示,藉着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及检察长办公室的设立,以及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对人员培训的加强,特区政府冀能改善司法系统的行政运作,从而提高司法效率。 张永春指出,为使司法制度能配合澳门的发展,特区政府在相关法律的改革方面亦作出了努力,於2001年完成了关於进入法院及检察院司法官团的培训课程及实习制度,并於2004年修改了《司法辅助人员通则》及有关聘任、甄选及培训程序的规定,以回应司法机关实际工作的需要。 他表示,2004年亦修改了《司法组织纲要法》及《民事诉讼法典》,除原有刑事起诉法庭外,增设一个轻微民事案件法庭以及多个民事法庭、刑事法庭、劳动法庭、家庭及未成年人法庭解决纠纷,透过专门法庭的设立,让市民可透过更方便快捷的法律途径解决小额钱债的纠纷,加快诉讼程序的进度。同时,亦增加了司法官编制的人数,透过司法官编制的扩大,以纾缓法院工作量,并减少案件的积压,从而提高司法效率。 他强调,特区政府乐意听取议员及市民就特区事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一直关注和跟进法规的实施情况,藉各种渠道收集各界对法规实施的意见或建议,尤其是要求法规的执行部门收集相关数据,提出反馈意见或完善建议;综合评估法规的实施情况,因应实际情况适时检讨和完善有关法规。特区政府於2005年设立法律改革办公室行使法规草拟中央机制的职能,冀能进一步加强及更有效地协调有关工作,提升法规草拟的效率及质素,使法规更好地配合社会的发展。 他最后表示,为满足法院运作的需要,新的法院办公大楼正计划兴建中,期望能在政府权限范围内,从软、硬件方面为司法机关的有效运作提供适切的配合。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284/III/2009。


当局计划更新纪念孙中山市政公园设施

民政总署管理委员会主席谭伟文在回覆立法议员吴国昌的书面质询时表示,纪念孙中山市政公园经过多年使用,园内不少设施有需要更新,为此,民政总署已订定全盘的优化计划来改善园内设施及环境。 他指出,为尽量减少改善工程对市民的影响,整个优化计划将以分阶段形式进行。至今,已完成之优化项目包括:重整各个球场的设施与铺面、重铺及美化园路、重建烧烤区及烧烤区公厕等。其他优化工程还将陆续展开。园内葡国餐厅及温室花圃两处,将因应居民的需求及公园环境作重新规划,以持续优化园内设施,为居民创造良好的休憩、活动、亲近自然的空间。 谭伟文表示,纪念孙中山市政公园落成近20 年,是澳门北区最大的多功能公园。园内的孙中山先生铜像,是北京中山学院在公园开幕时赠予本澳的礼物。现时,铜像部分地方出现绿锈,署方将对铜像进行去绿、修复及翻新等工作。由於该铜像具有纪念意义,现阶段未有考虑更换。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465/III/2009


交通事务局与社谘会就未来巴士服务交换意见

交通事务局与社区服务谘询委员会就本澳公共巴士服务改革举行交流会,邀请内地专家介绍澳门公交改革研究之初步结果,以及就本澳未来公共巴士服务的经营模式交换意见,期望为本澳开放巴士服务经营权提供参考依据。 交流会本月22日晚上於交通事务局多功能会议室举行,交通事务局局长汪云、副局长邓惠莲、社区服务谘询委员会召集人张素梅、交通事务局运输管理处处长罗诚智以及各区社谘会委员出席。会议主要听取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顾问总工程师林玉明、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工程师赵再先,介绍有关澳门公交改革研究之初步结果,分别从公交改革的必要性、公交改革方向发展模式及研究内容作出汇报。 专家指出,本澳现时正实行市场化的公交运作模式,这种模式下政府难以对公交进行实质控制,包括公交服务网路和服务标准等,导致公交服务质量未能满足社会大众需求,因此澳门公交发展宜从加强政府控制,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向考虑。其中,因应澳门社会对公交服务质素的期望、企业经营环境改善、公交运营成本控制及参考外地经验,澳门适宜采取由政府采购公交服务,即公交营运和公交财务分开,企业负责运营,票款归政府。政府与企业签订合同,企业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同时政府可对企业服务质素进行严格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支付企业运营费用。 汪云表示,是次委托学术机构对澳门未来公共巴士服务作出整体研究,可为局方以公开竞标形式,开放巴士服务经营权,提供重要参考数据。他期望,通过交流会,向社谘会委员说明现时局方在开展巴士经营权公开竞标的工作情况,同时亦收集各委员的意见,以利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 会上,多名委员积极就开放巴士经营权提出意见,当中包括政府主导公交模式下公帑的合理运用;巴士服务质素的提升;在公开竞投的过程中,确保新旧投资者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相互竞争;以及在改革巴士服务过程中,应创设条件方便残疾人士使用公交等。


“校园节能文化活动”评审出各得奬学校

为进一步推广校园节能文化,推动学生“一起行动,齐来节能”的“校园节能文化活动”已於五月底结束。主办单位能源业发展办公室,协办单位澳门教育暨青年局、澳门中华教育会和澳门天主教学校联会,以及支持单位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昨分别委派代表,对各校活动进行评审。经过评委近六小时的认真评审后,中小学组的“节能模范校园”及“活动创意奖”已名花有主,分享会暨颁奖礼将於7月22日假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举行。 为期四个月的“校园节能文化活动”由本年二月至五月举行。活动是在“校园节能月”的基础上延长扩大举行的时间和范围,也是“能源教育"的一项推广校园节能文化的活动。目的是培养学生的能源意识和忧患意识,鼓励学生透过亲自动手,发挥创意,实践节能,从中加强节约能源的意识,养成校园生活内节能的习惯,培养校园节能文化。 “校园节能文化活动”重视参与、交流和分享;并且强调活动成效和长远效益,鼓励各校以此为宗旨筹办各项活动。活动推出后反应热烈,合共25间中小学校报名参加。活动已於五月底结束,六月各校交回参加活动的总结报告后,评审工作於昨天假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进行。评审工作由主协办及支持单位的共五名代表组成,分别是能源业发展办公室代表廖燕群,教育暨青年局代表黎妙兰,中华教育会常务理事李明基先生,天主教学校联会代表陈子廉,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行政委员会委员陈允熙。 评审工作由昨天下午两时半开始,五名评委按照大会规定的标准,分别对各参加学校提交的作品和报告进行细致的评比、反复讨论,从参与活动的广泛性,团队合作,活动的效益和持续性、创意,美感和趣味等进行评审,经过近六小时的认真讨论和研究后,最后评审出是项活动的各个奬项,包括“节能模范校园”奖中学组及小学组的金、银、铜奖;“活动创意奖”的中小学组各两名得主等。 主办单位将於7月22日举行分享会暨颁奬礼,届时各得奖学校将安排上台领奖及分享活动成果。 “校园节能文化活动”至今已经圆满结束,今年参加活动的二十五间中小学校所举行的活动,多种多样,各类型活动结合节能的构思,融合节能的元素,引发学生创意思维,加上由学生亲自动手,以行动实践节能。既能提高学生的节能意识,又可培养校园的节能文化和风气,达到举办活动的目的。


政府回覆议员质询

交通事务局及财政局分别回覆了立法议员的书面质询。 交通事务局局长汪云回覆立法议员高天赐的书面质询时表示,交通事务局一向关注居民,特别是长者及残疾人士的出行需要,而该局也关注到部分长者及残疾人士前往塔石卫生中心就医时,存在交通不便的问题。 为此,该局正积极研究各种可行措施,包括在塔石卫生中心附近寻找合适的地方设置上落客位,方便长者及残障人士下车后,能以最便捷的路程前往塔石卫生中心就医。此外,该局亦会与卫生中心加强联系,以谋求更多可行措施。 另外,财政局代局长容光亮回覆立法议员容永恩的书面质询时表示,鉴於《所得补充税》章程的修订与本澳各大中小企业息息相关,必须审慎从事,而近来外部环境急遽变化,原来拟定之修订条文必须重新检视。为此,该局现时正加紧进行各条文的检讨及重写工作。 而在税种的平衡上,由於部份税种的性质及课徵对象各异,难以一概而论,故不同税种税率之间存在差异实属正常。就《所得补充税》及《市区房屋税》而言,因两者属不同范畴,在检讨及修订时只宜按其个别情况、与整体法律框架的配合作出适当考量。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 403/III/2009;672/III/2008。


旅游局屡夺宣传产品国际奖项

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局於2008及2009年期间分别夺得多个宣传品国际奖项。 旅游局凭着"感受澳门"在2008首尔旅游奖 (Seoul Tourism Awards 2008) 夺取亚太地区的"最佳城市旅游宣传活动奖"。 2008年7月,旅游局驻马来西亚代表获发2008马来西亚展览 (Malaysia 2008 Parade Exhibition) 的国际入门奖。 2008年9月,旅游局的"感受澳门"宣传印刷品夺2008太平洋亚洲旅游协会 (PATA)的市场媒体金奖。 2008年10月,在纽约的第19届银河大奖赛(译名) (19th Galaxy Awards 2008),旅游局的"感受澳门"宣传短片赢取旅游目的地宣传活动金奖。 2009年2月,在美国举行的第30届Telly Awards (30th Annual Telly Awards),旅游局的"感受澳门"6分锺宣传短片赢取银奖。美国纽约的Telly Awards主要嘉许杰出电视节目、短片、广告以及其它影片制作。 2009年4月,旅游局的"感受澳门"6分锺宣传短片在第42届世界休斯顿国际影展(译名) (42th Annual WorldFest-Houston International Film & Video Festival) 夺得影片及短片制作白金奖项。 2009年5月,第15届传播大奖(15th Annual Communicator Awards),旅游局的"感受澳门"6分锺宣传短片又赢得优异奖。 2009年5月,在纽约的第19届ASTRID年度大奖赛(19th Annual Astrid Awards 2009)旅游局再度藉着"感受澳门"宣传印刷品夺得金奖。与此同时,澳门图片集获得数码光碟荣誉奖。 2009年6月,大三巴牌坊获选为“葡萄牙人建造的新七大奇观”,其他获选“葡萄牙人建造的新七大奇观”的建筑分别位於印度、摩洛哥、佛得角及巴西。七大奇观从27个位於16个国家的建筑物中选出。


土地工务运输局六场说明会介绍内部行政指引

土地工务运输局有关规范楼宇高度及地段可建造性的内部行政指引(第01/DSSOPT/2009号)於六月一日正式实施。土地工务运输局已先后举行六场说明会介绍指引内容,加强业界及政府相关人员对指引内容及本局审批情况的了解。 长期以来,土地工务运输局在规范楼宇高度及地段建筑指标时,是以《都市建筑总章程》的技术篇及局内的行政指引,尤其是1987年制定的第5/87号、第6/87号、第7/87号行政指引作为主要的规范及审批依据。20多年来,上述3条行政指引只有葡文版本,没有中文版本,对不认识葡文的技术员及业界做成不便。此外,在近年的执行工作的过程中,亦发现上述3条行政指引的部份内容已无法规范新出现的建筑技术、建筑材料、建筑理论等问题。 为回应业界及社会要求,土地工务运输局於2008年开始展开1987年制定的3条行政指引的中文翻译工作,并於今年初完成。经过汇总及分析近年审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后,汇编为第01/DSSOPT/2009号行政指引,於今年6月1日实施及对外公布。 由於指引内容涉及建筑行业的实际运作,包括不同地段种类及楼宇高度限制、建筑物须符合的要求等。为让业界更清晰指引内容,土地工务运输局分别於5月和6月举行了6场説明会,分别向专业团体、注册工程师和建筑师、政府部门及本局人员讲解指引内容。此外,公众欲详细了解指引可到本局网页http://www.dssopt.gov.mo下载全文。


改善鸭涌河围栏设施

由於鸭涌河一带边境的铁丝围网屡次遭人破坏,基於安全问题,土地工务运输局现正对该处开展围栏改善工程,将铁丝围网更换为以铁枝形式的围栏,使之比原有围网更为坚固。 鸭涌河围栏设施改善工程将会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在本月开始进行的首阶段工程范围是由南粤批发市场至跨境工业区边检站综合大楼沿鸭涌河边的围网,预计首阶段工程施工期约九十天。首阶段工程完成后,会继续进行第二阶段工程,范围由关闸至南粤批发市场沿鸭涌河边的围网;同时,为了加强鸭涌河沿岸保安设施,政府将会加装廿四小时监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