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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澳门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二零零六年度联合指导委员会高层会议新闻稿
新闻稿
六月二十六日 《内地与澳门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下称《安排》)二零零六年度联合指导委员会高层会议今天(星期一)上午在澳门举行。会后,举行了《安排》补充协议三文本和货物原产地标准确认书签署仪式,代理行政长官陈丽敏等出席了见证签署仪式。 《安排》第四阶段的进一步开放磋商於今年四月正式启动,共举行了三次工作会议。彼此就新一阶段的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确认清单、服务贸易的深化开放等、贸易投资便利化扩大合作领域和项目等内容顺利达成共识。 《安排》高层会议由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和特区政府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共同主持,内地国务院办公厅、商务部、财政部、司法部、建设部、农业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务院港澳办、中央驻澳联络办,以及澳门特区政府多个相关部门均派出代表参与会议。席上双方代表对加强两地经贸交流与合作交换了意见,并确认通过《安排》补充协议三及附件(内地向澳门开放服务贸易的具体承诺的补充和修正三) 和《安排》项下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的确认书。 会后,双方於十一时四十五分政府总部举行了《安排》补充协议三签署仪式。在代理行政长官陈丽敏、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周波、外交部驻澳特派员万永祥、中央驻澳联络办公室副主任何晓卫及特区海关关长徐礼恒等见证下,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和特区政府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代表双方在《安排》补充协议三文本上签字。此外,国家海关总署副署长刘文杰与特区政府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签订了「关於2006年上半年《内地与澳门关於建立更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项下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的确认书」。 《安排》补充协议三的具体内容,将於本月29日,《安排》签署三年纪念活动举行时与内地及香港同公布。当日,特区政府会透过新闻局将《安排》补充协议三的具体内容对外发布。 另外,澳门将组织一个由政府官员、商会代表及企业家,规模约120人的代表团往香港参加《安排》签署三周年纪念活动,相关活动包括内地与港澳经贸合作发展论坛、CEPA图片展等活动,行政长官将在论坛开幕式上发表讲话,澳门中华总商会副会长、澳门厂商联合会理事长贺一诚也将在专题演讲环节中担任主讲嘉宾,发表演讲。 《安排》执行情况简介 澳门与内地於2003年10月17日签署《内地与澳门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协议,并由2004年起全面实施。2004年10月29日,双方又签署了补充协议,增加零关税货物至504个税目(按内地2004年税则)。2005年10月21日,内地与澳门正式签署《安排》补充协议二及两个附件,由2006年1月1日起,所有原产澳门的货物均可以零关税进入内地。此外,法律、会计、建筑、视听、分销、银行、旅游、运输及个体工商户共九个服务领域,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安排》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贸易投资便利化三个重要的部份。 货物贸易
由2006年起,所有原产澳门的货物都可以享受零关税待遇进入内地,其中,双方已确认的原产地标准至2006年初共达601项(按2006年内地税号)。自《安排》开始生效至今年5月31日,经济局共发出了217张「零关税原产地证书」。其中,190张「零关税原产地证书」已被使用,总出口金额达1,232万澳门元,平均每批货值约6.5万澳门元,节省税款约104万澳门元。出口产品包括有塑胶袋、电汇排、水泥、服装、纽结糖、饼食、咖啡豆、一次性可烧录光碟、打印机色带油墨、打印机色带、纱线及覆铜板。 服务贸易
《安排》的服务贸易领域方面,在2003年第一次签订《安排》文本时,内地向澳门服务提供者放宽了18个服务行业的市场准入条件,至2004年签订《安排》补充协议时,又将法律服务、会计、审计和簿记服务、医疗及牙医服务、视听服务、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分销服务、银行服务、证券期货服务、运输服务、货代服务和个体工商户共11个行业的市场准入条件进一步放宽;同时,新增加开放机场管理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文化娱乐服务、商标代理服务、专利代理服务、职业介绍服务和人才中介服务等共8个行业,使开放行业总数达26个,基本已涵盖了澳门有优势的服务行业。2005年10月签订《安排》补充协议二时,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放宽法律、会计、建筑、视听、分销、银行、旅游、运输和个体工商户共9个领域的市场准入条件。 经济局至今发出了237张「澳门服务提供者证明书」,领取证明书的企业主要来自货代、运输、仓储、物流、电信、广告、零售、法律、会议服务和展览服务、公路卡车和汽车货运、集装箱堆场服务、批发服务、职业介绍、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至今为止,已有24家本澳企业正式落户内地,经营业务地点以广东为主,共有16家,其他地区尚有北京和上海。 其中,在法律服务领域,2006年1月,本澳5名执业律师通过委托公证人的培训和考核,并於2月8日在北京获颁证书成为澳门首批受国家司法部委托的公证人。 在2004和2005年度,本澳共有110名考生成功考取国家医师资格证书,包括临床执业医师102名、口腔执业医师4名及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3名,平均合格率达63.7%。 截至2005年12月31日,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第一期在澳已举行了6个科目的考试,其中五个科目的成绩已公布,合格考生总数共82名,合格率为出席考生的91%。 截至2006年5月31日,澳门身份证明局共发出476份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明书。根据该局统计,这些证明书拟送交至内地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地点包括广东省(408份)、浙江省(5份)、四川省(6份)、福建省(21份)、辽宁省(1份)、上海市(10份) 、贵州省(1份) 、江苏省(2份)、陕西省(1份) 及湖南省(2份);另有19份申请没有注明拟设立之地点。根据国家商务部资料,至2006年3月底,内地共登记注册澳门个体工商户221户,注册资本772万人民币,从业人数426人。 个人游方面,自2003年7月28日实施后,至2006年4月止,到访澳门的内地个人游旅客累计总数已突破了一千万人次,达1,150万人次。其中,单是2005年,个人游旅客已达533万人次,较2004年大幅增加52%。 贸易投资便利化
两地同意在贸易投资促进,通关便利化,商品检验、动植物检验检疫、食品安全、卫生检疫、认证认可及标准化管理,电子商务,法律法规透明度,中小企业合作,産业合作7个领域开展贸易投资便利化合作。 1.贸易投资促进合作:
先后在澳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举行CEPA)推广活动”;贸易投资促进局还分别与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四川省商务厅以及南京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签署了关於进一步促进经贸合作的文件;澳门贸促局、汕头市、潮州市、揭阳市及澳门潮州同鄕会五方签署商贸合作协议,加强经贸往来。贸促局与江西省外经贸厅签署了《关於进一步促进双方经贸交流与合作备忘录》,江西省旅游局与澳门旅游局签署了《关於建立更紧密旅游合作关系备忘录》。 另外,先后邀请了北京主管机关官员来澳介绍北京市的投资商机、《安排》政策下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登记的申请程序;邀请国家商务部来澳举行说明会,向在内地设有厂房的本澳企业讲解《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的实施及受限商品出口欧盟的配额分配原则;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及澳门经济局在本澳举行 “广东物流业发展情况及政策介绍会”;澳门电信暨资讯科技发展办公室、生产力暨科技转移中心与经济局合办了“申请内地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说明会”,向业界讲解内地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的最新发展情况、具体要求条件,以及过渡期间给予澳门企业的优惠安排和相关申请程序;邀请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李成钢副局长向澳门业界介绍有关国际反倾销等贸易救济措施法律和程序及实例,以及企业如何正确应对不公平贸易保护措施争取公平贸易环境等;国家建设部、商务部、经济局及土地工务运输局在澳门合办“《内地与澳门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建设领域)说明会”。 透过《安排》机制,自2005年6月10日起,内地对澳门到内地实施外发加工措施并领取澳门原产地证的纺织品免徵出口关税。 2.通关便利化合作:
2004年3月,国家海关总署和澳门特区海关签署了《海关总署与澳门海关合作互助安排》,当中对包括简化海关的手续,达至《安排》条款内通关便利化的要求等八项内容达成了共识,也进一步加强了两地海关之间的联络机制。此外,双方还将在现有机制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在通关便利方面的工作,包括与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建立联络机制及研究探讨“统一载货清单”、“互认关锁”及“专线联网”等工作。 此外,“粤港澳海关落实CEPA政策介绍会”先后在2004年3月、5月和7月於广州、香港及澳门举行,粤港澳三地海关的代表分别对三地的工商企业介绍了相关的《安排》政策和实施情况。2005年4月在珠海市举行了《粤澳海关通关合作研讨会议》,两地海关探讨了过境货物(澳门货物)运作,成立电子数据交换工作小组,并争取尽早完成两地单证的统一格式。澳门经济局与拱北海关於2005年4月在本澳举行 《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进出口报关及清关程序讲解会,介绍《安排》货物通关程序、WTO估价协议及出口纺织品徵税及许可证件管理。 3.商品检验、动植物检验检疫、食品安全、卫生检疫、认证认可及标准化管理合作:
2004年4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澳门签署了《产品安全与原产地领域合作安排》和《检验检疫及食品安全合作安排》文本。民政总署与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澳门有限公司开展了关於委托业务的合作计划,以为动植物检验检疫上提高水平、降低成本创造条件方面作出研究。 4.电子商务合作:
商务部信息化司与澳门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在2004年4月份举行了专项工作会议,双方同意通过合办电子商务研修班和研讨会、组织考察交流活动,以及《安排》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开展多方面的合作;2005年8月,经济局、澳门海关及澳门电贸参加在北京举行的2005APEC无纸贸易高级别研讨会,吸收APEC推行无纸贸易的经验。 5.法律法规透明度合作:
澳门特区政府与国家商务部先后於2003年日及2004年在澳门举办了“《安排》货物贸易政策说明会”及“《安排》服务贸易政策说明会”;此外,在2004年,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澳门贸促局、经济局、海关及澳门各业界商会出席了“澳门─内地商会联席会议2004年经贸研讨会”,来自内地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澳门有关部门的代表分别就内地及澳门知识产权保护与侵权行为处理发表演讲,加深了企业界对两地相关知识产权法规的了解; 2005年1月,邀请了广东省多个部门代表来澳举行《安排》政策与执行讲解会。此外,内地与澳门特区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合作,特别是通过两地对口机构及法律资讯网站连结等形式加强交流;在进一步推进法律法规透明度的工作上,澳门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商讨,初步计划包括对目前的《安排》资讯网站进行整合,建立一个《安排》专门网站。 6.中小企业合作:
内地与澳门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在2004年4月份於广州召开了“CEPA中小企业合作工作协调会”,就启动政府合作机制、推进中介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加强信息交流与共享、在《安排》框架下,继续重点推动澳门与广东中小企业的合作与交流,以及组织澳门企业家考察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内容达成了共识。此外,双方机构并将进一步加强合作,推动多项工作的开展,包括:组织内地及澳门企业家参加2004年10月份在广州举行的首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在第九届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及中国─葡语国家产品展销活动举行期间,由双方机构合作举办内地与澳门中小企业合作研讨会及洽谈会;以及中国中小企业网与澳门对口机构网站进行连结等。 7.産业合作方面:
首个合作产业是中医药产业,澳门卫生局公共卫生化验所已与广州市药品检验所建立联系,进行技术交流与合作,广州市药品检验所并已向澳门卫生局提供中成药的微生物检验培训。在进一步推进中医药产业合作工作上,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商讨,探讨和了解澳门中成药在内地注册销售程序和检验,加强内地与澳门卫生部门在中成药GMP互认、中成药检测中心建设技术支援、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合作计划。此外,有关部门也对开展其他的专项产业合作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2005年10月,经济局在本澳主办《2005年中医药产业区域发展交流研讨会》,与会机构包括澳门科技大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上探讨现今中医药产业最新发展趋势、内地对中医药产业监管规范、传统中医在德国保健市场的机遇,以及澳门如何发挥服务平台功能协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等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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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制度让所有公务员享有退休及离职保障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今(二十三)日表示,公务员团体及公务员现时可循各种渠道,继续向政府及立法会提出对《公务人员公积金制度》法案的意见及理性表达诉求。她重申,公积金制度旨在统一公务员退休制度,让所有公务人员均能充分享受退休及离职后的保障。 陈丽敏下午列席立法会第三常设委员会会议,讨论公积金制度法案。她在会后表示,与委员会进行了良好的讨论,并感谢立法会再次就法案内容向公务员徵询意见。 她指出,政府过去两年研究公积金制度期间,不断透过各种方式,与公务员团体及公务员沟通并收集意见;在立法会进行谘询的同时,政府各部门现时均持续向公务员收集意见,理解其忧虑及对法案不理解之处,进而予以解释。因此,她呼吁公务员可通过现行的多种途径,继续理性表达诉求。 陈丽敏强调,政府完全理解并充分研究了所有收集得来的意见,当中有合理的,或无法解决,以至不能接受的诉求,她相信大部分公务员都理解当局提出相关制度的政策,不可能纯粹透过法案就能完全解决现时所有问题,公积金制度主要是对公务员离职后的利益作出保障。 她指出,对於不合理或不平衡、又或对现行退休制可能造成冲击的诉求,当局均有充分研究及作出论证;至於所有合理、合法,可平衡利益的意见,如立法会第三常委会提出希望解决五至九职级人员的保障问题,政府均抱持非常开放的态度。她表示,不希望鲁莽作出一些现时认为是合理公平,但将来可能带出不合理问题的决定。 政府提出的公积金制度涵盖所有公务人员,未能加入现行退休及抚恤制度的六千多名公务员将因而受惠;同时藉着新制度使公务员退休制度渐趋统一化,并在公平合理的原则下让所有公务员在离职时均得到充分保障,故此,她期望法案能尽快通过,於明年一月一日正式实施。 她重申,公积金制度较具弹性,由公务员个人与政府共同供款,公务员无须等到现行退休制度规定的一定年期,就可於离职时取得全部个人供款,及按比率收取政府供款,让公务员有更大自主选择权。 对於有公务员团体将举行静坐等活动表达对法案的诉求,陈丽敏表示,在合法且不影响交通和他人的情况下,任何表达诉求的方式均没有问题,但她呼吁有关人士可考虑透过现时政府及立法会等各种渠道表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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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毒品祸害
联合国於1987年将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用以提醒人们要关注到毒品已是一个世界性且严峻的社会问题,并藉以加强人们认识毒品祸害,共同参与及支持禁毒工作。而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事处(UNODC)将今年国际禁毒日的主题定为「毒品非儿戏」"Drugs are not child’s play″,以呼吁各阶层人士携手保护儿童,免受毒害。 按联合国最新的评估,约有2亿人(相当於5%)年龄介乎於15-64岁人士,在过去12个月内至少曾有一次滥用药物的行为。但关於我们的孩子(年龄由4至10岁)又怎样呢? 虽然孩子甚少是我们的研究对象,但不同年龄的儿童正受着药物依赖者或贩卖毒品的影向。那些工作或生活在极糟环境内的街童,那些在贩卖违法药物家庭里的子女,是极易受到伤害的。这些儿童不但受着他们不良榜样的影响,亦常身处在药物依赖者的暴力行为下。在某些情况,孩子失去父母而需由亲友照顾。在校内的情况亦是这样,青少年或朋辈亦会施压给孩童去尝试吸烟或喝酒,然后尝试大麻或其它药物。 因此UNODC今年特别提醒我们要保护孩子;父母、兄弟姊妹和其它的家庭成员应确定家庭能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给儿童,以及让他们明白到药物带来的危害。老师和社会工作者亦应参与作为第一度防线,提供预防滥药教育和作出适当的劝喻及评估。例如,老师可提供一些关於滥药后对身体所能带来的伤害或就有关问题作公开讨论;其它的组识亦可参与保护孩子的工作;传媒、非政府组织或政府部门亦可一同参与,对抗毒害。 本澳近年毒品犯罪及有关滥药数据(摘自2005年禁毒报告书)
在过去五年,澳门司法警察局查获的毒品种类普遍仍以海洛英、大麻、摇头丸、氯胺酮(k仔)和冰毒为主。随着预防和打击青少年滥药工作的加强,一度盛行的派对药物已大为收敛,摇头丸由2001年起呈逐年下降。除了2005年查获一宗过千克的特大氯胺酮的案件外,氯胺酮从2001至2004年间同样渐见回落。但海洛英和苯二氮类药物则呈现缓慢上升趋势。期间曾出现俗称「马」(或麻古)的新型毒品,同时发现高消费的可卡因亦有一定市场。
於2005年,司法警察局拘捕与毒品有关的疑犯共185人,当中涉嫌贩毒有83人,较2004年的78人微升;涉嫌吸毒的有102人,较2004年的198人大幅下降。2005年交司法鉴定化验所的毒品有海洛英约830克、大麻类约700克、「k仔」13,333克、可卡因5克、以及1,060多粒违禁药丸,当中大部份为摇头丸。 在全澳药物依赖人口统计方面,2001至2005年期间,平均录得每年约有600多名滥药人士(当中或有重覆计算者),包括自愿求助戒毒跟进个案每年平均有328人,监狱内有毒瘾犯人每年平均有280名,而新戒毒个案每年平均有90人。 近年,在整体戒毒求助者当中,仍以滥用海洛英为主,精神药物为次,约8成为男性成年人。针对新求助个案资料的趋势分析,发现多项重要的指标值得关注。诸如女性化、外来人口及新移民之比例有所上升,使用其它类别之毒品持续上升,以及滥药者戒毒动机仍然明显不足。 关於澳门吸毒者感染爱滋病毒/爱滋病(HIV/AIDS)的情况,在过去一直录得极低感染率,但随着近年加强为戒毒者及滥药者提供身体检查服务次数,发现患有传染疾病的吸毒者个案逐年增多。根据卫生当局资料,在2004年中报有18名吸毒者经共用针筒而感染HIV,录得历来最高数字,有关部门随即加强各项防治监控措施,竭力缓和HIV病毒在吸毒人群中扩散之趋势,至2005年新登记共用针筒感染HIV的个案下降至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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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文龙赴蒙古签署航协
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今(25日)离澳前往北京,并将转赴蒙古首都乌兰巴托,於27日与蒙古国公路、运输暨旅游部部长曾格勒签署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与蒙古国政府的航班协定,29日返回澳门。 随团出访的成员包括:民航局局长陈颖雄、顾问Cristina Gomes da Silva、中航(澳门)航空有限公司总经理顾铁飞、机场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薛嘉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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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氏鲸骨骼展览」於本月27日暂停开放一天
由港务局 – 海事博物馆主办、民政总署协办的「布氏鲸骨骼展览」自去年六月开幕至今备受公众欢迎,同场亦展出一条在澳门被发现死亡的中华白海豚骨骼标本。展览地点为路环石排湾郊野公园,开放时间为上午十时至下午六时 (逢星期一休息),免费入场。 由於需进行定期检查及保养的工作,展览将於本年六月二十七日(星期二)暂停对外开放一天,不便之处,敬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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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cao电子政务项目完成
特区政府於2004年7月与联合国大学国际软件技术研究所、澳门大学及澳门电脑与系统工程研究所,合作开展一项名为「e-Macao」的电子政务项目,该项目为期两年,期间进行了软件的研究开发及技术培训。 该项目的最后一个工作坊及总结仪式今(23)日上午在公共行政大楼会议厅举行,由行政法务司陈丽敏司长、行政暨公职局朱伟干局长、联合国大学国际软件技术研究所副所长Chris George先生及项目主管Tomasz Janowski博士,澳门大学科技学院院长李怡平教授,澳门电脑与系统工程研究所执行主席董名垂教授主持,近五十个公共部门派出百多位领导、资讯范畴的主管及技术人员出席。 陈丽敏司长致辞时表示,e-Macao在推动电子政务上发挥积极作用,透过培训提升了不同部门技术人员的水平。电子政务是特区政府其中的重点及优先工作,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会继续予以发展推进,把电子政务的效能,辐射到更广的应用范围。 Dr. Tomasz Janowski总结了e-Macao项目的工作。e-Macao完成的工作涉及调查、开发、培训、交流及研究等五个环节,包括:就澳门电子政务现况及各地电子政务发展趋势的调查研究;设计及建立面向市民、面向商业的电子服务、以及面向政府的中介软件原型;向来自约40多个部门近200位资讯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提供培训;邀请国际专家及学者主讲14个电子政务专题研讨会;研究采用统一建模语言及采用开放源码的可行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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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乐团展开内地巡演 悠扬乐声倾倒三地乐迷
“快乐的女战士”的主旋律——澳门乐团音乐会的返场曲目——甫一奏响,剧场内雷鸣般的掌声迅即在音乐声中骤然响起,这一违反音乐会欣赏常规却又令人感动的一幕,已经於6月12日在西安人民剧院、14日在四川省锦城艺术宫及16日在重庆市委小礼堂多次出现。它不仅是三地观众对音乐发自内心的喜爱,也表示了他们对澳门乐团首访西安、成都及重庆的热烈祝贺,同时,也是他们对澳门乐团的赞扬和欣赏。 本月11日,澳门乐团启程北上西行之旅,这是继去年成功访问京津、江浙沪等地以来,澳门乐团第三次赴内地巡演,旨在展示澳门特区政府文化建设、社会进步的成果,扩大本澳与内地的文化交流,增进相互的了解和友谊。 西安、成都和重庆当地政府和音乐界、新闻界对澳门乐团的首次来访十分重视。陜西省人民政府、四川省文化厅分别与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主办了澳门乐团首访西安、成都的音乐会。陜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理、陜西省政协副主席孙天义、陜西省文化厅厅长秦天行,四川省文化厅厅长郑晓幸、副厅长胡继先、省音乐家协会主席、四川音乐学院院长敖昌群,以及当地音乐学院的师生、交响乐团同行及广大乐迷先后出席音乐会,反应十分热烈。 这次巡演由澳门乐团音乐总监邵恩指挥,澳门乐团五十位乐师倾情演绎柯普兰的名作《阿巴拉契亚的春天》组曲、贝多芬的《A大调第七交响曲》,以及与琵琶演奏家章红艳合作的华人音乐经典《草原小姐妹》。乐团均衡高超的整体水准,细腻精致的演奏风格给西安、成都和重庆的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当地领导希望澳门与内地的交流能够持续发展和加强,尤其在文化艺术方面。而一些音乐界人士表示,这是近年甚至是十年来最具影响力、震撼力的音乐会之一,一个成立仅三年的乐团能达到这样的水准是出乎意料的,《陜西日报》及《西安晚报》的报导也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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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音乐比赛揭幕 三十七组赛事七百多人次角逐
第二十四届澳门青年音乐比赛日前(六月二十一日)揭开序幕,为期十八日的赛事将持续至七月九日。今年有七百多人次参与三十七组赛事,参加者比前年同类型比赛上升,今年的项目有弦乐、管乐、敲击乐、中乐及声乐等。首两日的赛事上低音号独奏、小号独奏及敲击乐独奏优胜者己决出。 今届青年音乐比赛於澳门理工学院举行,每年一度的青年音乐比赛,提供了良好的机会,让本地学习音乐的青少年展示艺术修养和演奏水平。担任首两日赛事的评审澳门乐团乐师彼得.韦哥夫表示,参赛者整体的水平不俗,演奏技巧流畅,惟有部分参加者在节奏感方面有待加强。他提醒首次参加比赛的选手要保持冷静,不要分心。 首日赛事上低音号独奏初级的第一名从缺;第二名由孔宪聪及萧俊辉同时以八十八分的成绩获得奖项;第三名亦出现同分情况,由区德恩及冼伟能以八十五分获得。另一赛事小号独奏初级组第一名由孙丽莹以九十分高标夺冠;第二名是八十八分的程凯健;第三名则是何乐怡及关淑贞,她们分别获得八十五分。
小号独奏中级组难度比初级组稍高,参赛人数比初级组要多,第一名由邱庆祥以九十一分摘冠;第二名是八十八分的永田健松;第三名陈子弘,以八十六分紧追在后。 第二日的赛程全是敲击乐独奏的比赛,初级组第一名是何嘉颖,她以九十二分成功夺得冠军;第二名陈婉琦的成绩同样突出,获得九十分;第三名是陈欣娌,八十八分。中级组的第一名何嘉骏,是该组年纪最轻,成绩最标榜的参赛者,他以九十一分摘冠;第二名的黎如琪以一分之差,九十分屈居第二;第三名是彭颖仪,得分八十九。 敲击乐独奏的中、初级组冠军是一对姊弟。现年只有十一岁的何嘉骏,接触敲击乐只有两年,他表示,参加比赛紧张,因为得到老师的鼓励才敢来试一试。他说,敲击乐很有“型”,所以选择玩这个乐器,也由於敲击乐,开启了自己活泼的一面,现在个性比较开朗,并对他的音乐老师陈梅及王伟文表示感谢。
陈梅表示,敲击乐在澳门近年才刚起步,对他们不应抱持很苛刻的要求,只求他们努力练习,老师及父母要常督促他们努力,而参加这个比赛最主要原因也是为了让他们吸收经验,也是一个良好的发挥才华的机会,获奖则是一个鼓励,努力及经验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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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创造更佳条件 推动社会服务发展
社会工作局正推动社会设施服务质素持续改进机制的三年计划,设法创造更佳条件,协助非政府社会服务机构聘任及善用包括社工在内的专业人员,更好发挥其才能,推动社会服务的专业发展。 社工局局长叶炳权回覆立法议员梁安琪就政府资助社团聘用社工政策的质询时表示,对於社会设施聘用社工的基本政策,是以官民共同协作完善福利服务为目标,互相合作、共同分担为指导原则。 社工局按照法定的共同分担原则,向非营利社会设施提供包括人员开支在内的经常性资助,具体津助金额一般视乎设施的财政收入及有否获取其他分担与补贴而定。有关设施必须聘用具社工高等专科学位或以上学历的人士,并提交证明文件,才可获取社工职位的资助。 他强调,基於优化服务及共同分担的原则,社工局当然期望设施能给予社工适当的薪酬待遇,但亦须尊重有关机构的自主权利,不能直接干预或统一规定包括社工在内的设施人员之薪酬水平。 有鉴於近期劳动市场人力资源结构的调整,社工局相当关注社会设施的财政能力及运作,因此继去年将社会设施人员的津助金额提升5%后,今年更会把资助的计算基准由每年12个月增为13个月,并将服务对象的津助金额提升5%;他相信有关设施获得相应条件后,会适当提高社工的待遇。 现时社工局依法对接受资助的社会设施行使财政监察权限,有关设施须依法提交各种资料,供该局决定资助及评估其运作情况;同时社工局设有多个专责单位,透过实地探访及收支审核等方式,经常性对设施进行公帑及资助运用的财务监察。另外,社工局亦透过与社会设施签署合作协议,订明有关资助用途及监察措施,并有权对违规者采中止或终止资助的行动。叶炳权强调,社工局将因应不同设施的特性和需要,进一步完善对有关设施的财政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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