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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电信管理局与八间公天公司会谈
有关於本澳部分地区昨(29)晚开始出现接收电视信号中断的事宜,电信管理局表示极度关注,认为是次公共天线公司的行动严重影响到市民收看电视及接收信息的权利。 电信管理局重申日前於氹仔卓家村被清拆的电缆为一条非法新建的同轴电缆,并未向市民提供服务,故不会影响到原有公天网络的运作,使本澳部分地区的市民无法如常收看电视。对於有部分公共天线公司所采取的行动,电信管理局认为已对社会造成负面的影响,政府必须予以谴责。 电信管理局已就有关事宜於今(30)日下午与八间公共天线公司展开两轮会谈,以坦诚的态度与对方交换意见,重申并明确表明政府在解决历史所遗留问题上的立场,并强烈要求有关的公共天线公司尽快恢复为市民提供电视信号。会谈后,公共天线公司表示会陆续恢复其网络的运作。 就是次公共天线公司中断转送电视信号的事件,在过程中,电信管理局一直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於掌握初步资料后,迅速召开新闻发布会,让市民知悉情况,并采取积极措施,设立热线供受影响的市民查询及登记,责成澳门有线电视股份有限公司尽快为受影响市民提供电视信号。此外,电信管理局亦主动约见相关的公共天线公司,为寻求解决方案提供了空间,最终维护了市民的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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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助外地雇员了解在澳工作权责
劳工事务局局长孙家雄回覆立法议员李从正的书面质询时表示,该局正计划编制有关外地雇员在澳须知的手册,配合现时多种的宣传及查询渠道,协助外地雇员更迅速和容易融入本澳的工作和生活,以及更了解其在澳工作的权利与义务。 孙家雄表示,现时该局定期为外地雇员举办“外地雇员劳务合同讲解会”,并派发有关其权利与义务的宣传单张;劳工局亦一直提醒和鼓励所有雇员,在遇到劳动问题时,可亲往该局,或透过24小时运作谘询服务热线及电子邮箱向该局查询及寻求协助。此外,该局亦安排了具法律专业学位的技术人员负责劳动关系的谘询及投诉的接待工作。 至於该局计划编制的外地雇员手册,构思中内容将包括外地雇员的劳动权益、社会服务资讯,以及紧急救援的联络资料等,该手册在印成后将免费派发。 另外,社会工作局亦出版了一册〈新来澳人士服务指南〉的书籍,并免费派发,让外地雇员初步掌握较全面的澳门资讯。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274/III/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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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运输及通讯统计
根据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截至2007年底,本澳的行驶车辆总数为175,845架,较2006年同期增加7%;电单车及轻型私家车分别有92,296架及71,328架,占总数52%及41%。全年新登记的车辆有21,977架,较2006年增加20%,所登记车辆主要为电单车及轻型汽车,分别占62%及35%。 2007年全年的交通意外共12,974宗,与2006年相若,涉及伤亡人数4,462名,当中有17人死亡。 2007年经陆路进出本澳的车辆总数较2006年增加15%,为3,807,517架次;其中关闸为最主要通道,占81%,而路氹城边检站则录得727,059架次。 在航空运输方面,2007年经澳门国际机场抵达及离境之商业航机共49,441班,较2006年增加4%;航班主要往来中国台湾及中国大陆,分别占总数的44%及33%。往来港澳的直升机有17,660班,较2006年增加5%,而往来中国大陆的则有3,041班。 在海路运输方面,全年往来港澳的客船共87,699班,较2006年增加8%;而往来中国大陆的客船则有17,406班,增幅为17%。 在货柜运输方面,2007年海路货柜总吞吐量为138,685标准货柜单位,较2006年增加4%;而实际进出的货柜共92,042柜次,增加6%。此外,经海路出入境的货柜货物毛重为329,288公吨,较2006年微升1%,其中44,337公吨为转口货物。经陆路出入境的货柜货物毛重为75,835公吨,较2006年轻微增加1%,其中转口货物有27,734公吨。 2007年全年经机场的出口货物重量为69,625公吨,较2006年减少22%;目的地主要为中国台湾,占出口货物63%,其次为中国大陆及卢森堡,分别占12%及8%。经空路的进口货物共22,758公吨,较2006年减少6%,货物主要来自中国台湾,占85%。此外,机场共处理了88,553公吨转口货物,较2006年减少18%。 在通讯方面,至2007年底流动电话及固网电话用户分别有794,323户及178,013户,较2006年同期上升25%及1%。国际互联网登记用户增加至119,913户,而总使用时数达1.78亿小时,增幅分别为14%及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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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二月份立法会议员接见市民时间表
立法会设有议员接待公众服务,市民可约见当值议员,反映意见。服务时间为:逢星期一、三、五,中午十二时至下午一时;预约电话:7967 501。 2 Feira - 星期一 4 Feira - 星期三 6 Feira - 星期五 01/02/2008 徐伟坤 陈泽武 ( 候补 ) 04/02/2008 陈泽武 梁玉华 ( 候补 ) 06/02/2008 梁玉华 郑志强 ( 候补 ) 08/02/2008 假期 11/02/2008 郑志强 区锦新 ( 候补 ) 13/02/2008 区锦新 吴在权 ( 候补 ) 15/02/2008 吴在权 李沛霖 ( 候补 ) 18/02/2008 李沛霖 刘本立 ( 候补 ) 20/02/2008 刘本立 杨道匡 ( 候补 ) 22/02/2008 杨道匡 高天赐 ( 候补 ) 25/02/2008 高天赐 崔世平 ( 候补 ) 27/02/2008 崔世平 沈振耀 ( 候补 ) 29/02/2008 沈振耀 梁安琪( 候补 ) 此外,市民亦可浏览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查看议员轮值时间表。 根据立法会第6/2000号决议,立法议员须按每一立法会期订出的轮值表,顺序接待已预约的公众,并分析及处理其要求,再向立法会主席提交处理个案的摘要报告,最后立法会主席会将报告内容通知有关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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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回覆有关车辆停泊、道路工程及邮差工作的质询
当局就车辆停泊、公共道路工程及邮差工作等问题分别回覆立法议员的书面质询。 土地工务运输局局长贾利安回覆议员吴国昌时重申,目前在多个兴建中和即将兴建的公共停车场内已规划了私家车及相当数量的电单车停泊位,同时,该局亦将继续联同各相关部门积极在客观环境容许的公共道路及其他地点增设泊车位,以满足泊车需求。 此外,为更有效解决交通问题及回应社会诉求,政府将在2008年加强交通需求管理的研究,包括启动研究车辆控制等措施,结合本澳实际情况,寻求可行性方案。 贾利安回覆议员梁庆庭的质询时表示,有关未来在协调公共道路工程的问题上,现正检讨现行机制可改善的空间,并将进一步研究加强行政规管,严格监督工程进度及监控同一工程地点开展的统一性,尤其会明确要求负责基础设施的各个单位,及早制定短、中期的整体施工方案,为体现协调成效提供不可或缺的重要依据。 对於质询中提及的个案,贾利安指出,行政当局於2006年9月在水塘马路及部份士多鸟拜斯大马路实施东望洋山排水沟及雨水排放管道接驳至水塘的改善工程之前,有关部门已就该路段的基建设施与三间专营机构进行了协调工作,务求在封路措施期间一并完成整体的基建工作,尽量减低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全部工程於2007年2月竣工。然而,2007年9月中,接获澳门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指出由於澳门的急速发展,致使电力需求远大於原来预计,为确保来年澳门半岛的电力供应,实有必要在相关路段尽快开展高压电缆铺设工程。工务局经审慎研究后,基於公众利益考量,避免因电力故障对市民日常生活造成不便,故於2007年11月在水塘马路采取适度的单向封路临时交通管制措施以配合工程的实施。 邮政局局长罗庇士回覆议员区锦新时表示,该局许多外勤派递员自发地使用私人电单车,运载邮件到所负责范围的第一个派递点进行职务。邮政局行政委员会为了在经费上支持及援助员工,遂批准发放交通工具补贴予各外勤派递员;该局亦不断因应燃油价格及通货膨胀上升,调整有关津贴,去年8月份已调高至每月350澳门元。 他表示,随着社会发展和变迁,邮局正研究派递员执行工作的方法,包括研究组成邮局自身车队供派递使用。同时,鉴於不鼓励员工在执勤时违法,该局只会酌情处理在严重缺乏车位的情况下所产生的违例停车或泊车的个案,即如派递员在该区因泊位问题,并在非阻碍交通及行人的情况下而违反法例,邮局将负责缴交罚款。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574/III/2007、664/III/2007、614/III/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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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回覆议员有关职业培训及最低工资的书面质询
劳工事务局局长孙家雄表示,特区政府每年的施政报告均有制订经济及人力资源政策。此外,因应不同的定位与服务对象,特区政府对各部门开办的职业培训会提供工作方向及指引。目的既为澳门提供社会经济发展所需的人力资源,又可避免政府各部门间的培训资源重叠,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孙家雄回覆议员关翠杏的书面质询时指出,凡有提供培训课程的政府部门及机构,会根据既定施政方针及遵循培训政策的大方向,开展符合不同行业或对象特定需要的培训课程。此外,该局亦与社会各行业商会、协会等社会团体合办相应的培训课程。 他指出,为配合澳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需要,特区政府在制定培训政策方面一直具有前瞻性和针对性,并以实用为原则,力求合理配置政府各部门的培训资源,以及透过政府部门与民间社团合办或支持民间社团自行开办等不同的方式来合理统筹特区的职业培训工作,从而满足社会对不同层次人力资源的需求。 他表示,为了配合特区长远发展的需要,特区政府已积极着手修订涉及职业培训统筹委员会的法令,务求制定一个符合澳门整体利益的职业培训纲领,以便在职业培训工作的统筹和规划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回覆中提及,特区政府直接或间接开办的职业培训课程,通常都会有多种途径让市民获取有关资讯。市民除可透过报章、互联网和终身学习服务中心等取得资讯外,亦可亲身或致电该局查询。 另外,就议员关翠杏质询有关政府外判清洁及保安服务所设的最低工资政策的落实情况,孙家雄表示,所涉雇员因有关外判合同有效期限所限,未能即时於去年9月1日起享受最低工资的保障,特区政府已作出适当安排,行政长官已批示所有公共部门、机关及实体与其有关外判公司签订补充合同,以保证自2008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外判服务的最低工资保障。 他指出,就进一步在行业内推行最低工资制度的问题,特区政府一直采取积极的态度听取各方意见,加强对社会各方意见和资料的收集工作,配合社会经济环境的情况变化,对该议题进行更广泛全面和深入的研究。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431/III/2007、587/III/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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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打击非法聘雇
劳工事务局表示,如发现本澳企业违反《禁止非法工作规章》“例外情况”,接受非居民提供工作或服务,政府会按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劳工事务局局长孙家雄分别回覆了立法议员关翠杏及李从正有关《禁止非法工作规章》执行情况的书面质询。他在回覆中表示,虽然该规章内未有具体列明“例外情况”的标准,但根据立法精神,稽查实体在查核时,一般会考虑这些非居民是否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此外,亦会根据企业的业务及实际情况,判断是否要由非居民来澳提供有关服务。 另外,非居民在澳门提供工作或服务所逗留的最长期限为每6个月内连续或间断45日,而该6个月期间一般是由非居民合法进入澳门之日起计。凡使用该非居民服务的本澳自然人或法人必须存有该类非居民实际提供服务的日期纪录,以便稽查实体查核。 他表示,假若在巡查行动中,发现本澳企业违反《禁止非法工作规章》“例外情况”,接受非居民提供工作或服务,经调查属实,政府会按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另外,劳工事务局如发现负责工程项目的总承建商或分判商,雇用“过界”或“过职”的非本地居民,必会依法惩处。 他表示,对於现行法律法规上可能存在未臻完善之处,当局已开展了法律修改的程序,以进一步保障本地工人就业的合法权益。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 )
编号451/III/2007及136/III/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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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十月至十二月就业调查结果
统计暨普查局最新一期就业调查结果显示,2007年10月至12月的失业率为2.9%,维持上一期(2007年9月至11月)的水平;就业不足率为1.3%,较上一期上升0.1个百分点。 2007年10月至12月的就业人口为31.3万人,较上一期增加约2,400人。按行业分析,酒店及饮食业的就业人数持续上升,而建筑业则较上一期稍降。 失业人口约9,500人,较上一期增加200人;当中有1,300人正在寻找第一份工作,占总失业人口13.9%,所占比重较上一期下降1.7个百分点。 劳动人口估计为32.3万人;劳动力参与率为70.5%,较上一期上升0. 2个百分点。 与2006年同期比较,2007年10月至12月的失业率下降0.6个百分点;而就业不足率及劳动力参与率则分别上升0.5及3.6个百分点。 综合全年的资料计算,2007年总体的劳动力参与率为69.2%,年度的失业率为3.1%。 在外地雇员方面,根据治安警察局提供的行政资料显示,截至2007年12月底,持有非本地劳工身份咭的外地雇员共85,207名。 另外,统计暨普查局现首次公布不包括外地雇员的本地居民失业率,2007年本地居民年度失业率为3.6%;而有关本地居民的主要就业指标,将由2008年第一季起按季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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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察局新闻稿
就三名澳门市民发起於2008年1月27日之游行事宜,根据发起游行团体原提出之游行路线,拟於当日下午二时三十分由三角花园出发,经青洲大马路、沙梨头北街、沙梨头南街、高士德大马路、士多纽拜斯大马路、水坑尾街、殷皇子马路、南湾大马路,至政府总部递信。 经本局分析及评估后,该游行路线所经之地点不论对交通以及民生均会构成重大影响,为了尽量减低对其他道路使用者构成影响的大前题下,本局已根据《基本法》及按第2/93/M号法律,第八条第二及第三款的规定,更改有关团体之游行路线,并在1月24日与三名游行发起人举行之会议中,将更改游行路线之决定及详细情况明确地知会有关人士。 该游行将於1月27日下午二时三十分在黑沙环三角花园出发,途经拱形马路(关闸横路)、青洲大马路、沙梨头北街、沙梨头南街、高士德大马路、士多纽拜斯大马路、东望洋街、水坑尾街、南湾大马路、约翰四世大马路、苏亚利斯博士大马路、区华利前地、南湾湖景大马路、终点在南湾湖休憩区,游行发起人往政府总部递请愿信。为此,本局将於游行当日,派出适量之警员维持人群及交通的秩序。现呼吁集会发起人,其集会地点的使用,必须遵从有权限机关的有关规定及安排,而参与游行之人士应遵循以上修订后之路线行进,同时,亦应於上指之地点停留和尽量减少对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影响。而广大市民,如当时途经上述地点,请对在场警员的指示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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