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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凌晨1时起新增及取消对曾到内地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内地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2年4月9日凌晨1时起,所有曾经到过以下地点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庆达社区、通乡社区;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宝业小区8号楼;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团结路以南、建设路以北、雪枫路以东、中原路以西区域(含澳林购物广场),中原路以东、雨亭路以西、汉梁路以南、建设路以北区域。


李伟农:密锣紧鼓准备电子消费优惠计划

经济财政司司长李伟农今(8)日表示,政府部门正密锣紧鼓准备新一轮电子消费优惠计划的工作,现正着手有关修改预算的法案,稍后并会公布相关行政法规。




澳门旅游学院与阿里云举办新零售时代与电商专家讲堂

澳门旅游学院与阿里云于本月一日于澳门旅游学院氹仔校区新教学设施零售实验室(iRetail Lab)举办专家讲堂 ─ 新零售时代与电商:如何利用云端科技打造「人、货、场」全新商业模式。讲堂由阿里云智能澳门解决方案架构师主管麦振胜主讲,麦振胜先生在资讯科技领域有超过10年经验,专注于虚拟化、容器化和云计算,现在致力于推动澳门各个不同行业的云计算、大数据、云网络和云安全解决方案。麦先生在讲堂上讲解如何将云计算融合到新零售的领先科技与业务实践,协助零售商提升门市、货仓的营运与管理效率,从而打造 「人、货、场」的新商业模式(有别于传统的「场、货、人」模式),并分享了阿里云与本地零售商的合作经验及成功案例。专家讲堂以线上及线下方式进行,吸引了近50位旅游及零售业管理人员、大湾区高校导师及大学生参与。 参与讲堂的业界从业员在答问环节时踊跃发问,分享了零售业务遇到的痛点,对于业界在营运上所遇到的困难,麦先生还提供了一些实质及有效的建议。从事高端零售品牌管理的陈先生表示,通过这场专家讲堂,令他更深入瞭解到人工智慧和大数据对零售业务的重要性,并考虑在公司的未来发展引入相关科技,从而提高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卫生局接获1宗集体胃肠炎事件报告

卫生局今(8)日接获1宗集体胃肠炎事件通报,位于马揸度博士大马路的圣公会(澳门)蔡高中学(分校)P2A班,共12名学生发病,8男4女,年龄为8至9岁;各患者于4月7日起相继出现呕吐及腹痛等病征,全部已到医疗机构诊治,病情较轻,没有重症和住院个案。按患者用餐情况,已排除事件由食物引起;根据发病时间、病征、潜伏期及症状,上述事件由病毒引起的可能性较大。卫生局正进行详细调查及跟进,包括安排采集患者大便样本进行检测、指导有关场所正确处理呕吐及排泄物的方法、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等感染控制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查询热线统计数字 (由2022年04月08日08H00至16H00)

由2022年04月08日08H00至16H00,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的查询热线共接获166宗查询。


市政署复检巴西进口冷链肉类产品未见异常

就国家海关总署四月八日公布,从注册号为4507 和1751的巴西企业进口的冷冻肉类产品外包装样本上,检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呈阳性。市政署即时启动应急预案,对涉事企业的同类产品采取追溯、排查、复检等措施,要求本地商户即时封存来自涉事企业的货品,并再抽取样本进行复查复检,结果未见异常。同时,市政署即日起暂缓涉事企业的产品入口申请


市政署持续跟进受沙门氏菌污染的朱古力产品 暂未发现问题批次在澳门销售

市政署获悉爱尔兰食品安全局、加拿大卫生部、澳纽食品标准局、纽西兰初级产业部公布,指称再有多款产地为比利时的“KINDER”朱古力产品可能受沙门氏菌污染。市政署已再向本澳食品业界发出食品预警,并同时再派员到市面巡查,经瞭解未有涉事批次产品在本澳销售。市政署会密切留意事态发展并持续跟进,同时呼吁市民若从其他途径购入或持有涉事产品,应立即停止食用。


医护人员过失致人受伤 中院二审提高赔偿金额

2018年3月21日,甲带其儿子前往路环石排湾临时卫生中心注射疫苗。甲在上述卫生中心疫苗室内抱着儿子坐在一张椅子上,并让当值护士为其儿子接种两支疫苗,而卫生局人员乙则在场协助。其后,由于甲的儿子需要在大腿上接种第三支疫苗,故甲按当值护士的要求,先站立离开椅子,以便将其儿子放在床上。由于疫苗室空间狭小,为顺利进行疫苗注射必须移走有关椅子,因此乙在未有告知甲的情况下将上述椅子拿走。由于甲的儿子仍未脱鞋,甲欲坐回上述椅子替其儿子脱鞋,但因椅子已被乙取走而落空,甲跌倒在地上并受伤。意外发生后,甲被送到仁伯爵综合医院接受治疗,临床诊断为尾骨骨折。甲的主诊医生诊治及判断,甲的康复期为2018年3月21日至同年6月8日。在甲的检举下,检察院对乙提起控诉。初级法院经审理上述案件后,裁定乙触犯澳门《刑法典》第142条第1款所规定及处罚的一项「过失伤害身体完整性罪」,判处其90日罚金,每日罚金150澳门元,合共罚金为13,500澳门元,倘不支付或罚金不以劳动代替,相关罚金将转为60日徒刑;并判处卫生局向甲支付损害赔偿98,684.42澳门元(其中67,946.02澳门元工资损害赔偿、738.40澳门元为医疗费用赔偿、30,000澳门元为非财产性损害赔偿),另加有关法定利息。甲不服,针对上述判决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