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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高等教育委员会全体会议

非高等教育委员会於10月9日在教育暨青年局一楼仲尼堂举行今年的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由社会文化司司长张裕主持。会议简要回顾了非高等教育在2013/2014学年的工作,介绍了2014/2015学年的工作重点,并就"特殊教育的现况与发展"、"幼儿教育课程改革与发展"两项工作进行了讨论,又听取了2011/2012和2012/2013财政年度不牟利私校的会计帐目报告,以及2013年教育发展基金年度报告。 教育研究暨资源厅厅长黄健武以"2013/2014学年工作回顾与2014/2015学年工作重点"为题,扼要报告了非高等教育在两个学年度的主要工作。多途径逐步按序增加学额供应,加大力度发展与经济适度多元化相适应的职业技术教育,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协助学校和教师落实课程改革的工作,推动学校建立教研制度,是非高等教育目前的重点工作。 教育心理辅导暨特殊教育中心主任周佩玲介绍了特殊教育的现况与发展。她的工作报告指出,教青局持续优化特殊教育工作,包括积极发展融合教育,逐步推动资优教育,完善特殊教育专业团队的设置及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的专业培训,优化评估及相关服务。同时推出多项措施,以减轻家长照顾有特殊教育需要子女的压力,包括资助学校/复康服务机构为特殊教育班级的学生提供健康午膳、上下课接载服务、课馀及假日暂托及支援服务等。 教育研究暨教育改革辅助处处长黄逸恒介绍了幼儿教育课程改革与发展方面的工作。随着《本地正规教育课程框架》的实施,2015/2016学年将在幼儿教育阶段实施课程框架,学校将根据幼儿教育阶段的基本学力要求,配合办学特色及教育理念,全面进行幼儿教育课程改革。他又介绍了幼儿教育阶段的目标、课程理念及各学习领域的基本学力要求,以及近年先导计划的实施情况,还有学校在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教青局正持续透过先导计划、教师培训、宣传讲解等多层次的支援措施,与学校一起携手落实相关工作,共同促进幼儿全面、健康的成长。 最后,学校督导职务主管王浴楠介绍了2011/2012和2012/2013两个财政年度不牟利私校会计帐目的报告,教育厅职务主管闻芷阡介绍了2013年教育发展基金年度报告。 出席是次全体会议的委员还包括委员会副主席梁励,以及委员郭小丽、唐志坚、苏朝晖、何少金、阮美芬、尤端阳、施绮莲、吕硕基、谢思训、廖冠芝、陈建邦、梁少培、朱深勇、王国强、余健楚、李略、梁子豪、林发钦、朱国权、汪东、温素玲、符霖甘、刘文尧及陈翠欣。出席会议的委员在会上就各项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环境保护局推出“环境影响评估指引”系列

环境影响评估(以下简称"环评")是在进行某项项目前,应用一套科学程序来确定该项目对环境的潜在影响,包括对潜在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评估,并提出预防或消减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其作用在於提供科学性的预测结果,使行政机关或发展单位在计划发展时能将环境影响加入作为考虑因素之一,取得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间的平衡。 环境保护局为构建澳门环境影响评制度,正持续推进和优化构建环评制度工作的各个环节。在技术层面上,根据过往操作经验以及相关研究成果,更新了《编写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指引》(2014年版)(以下简称"《编写环评报告指引》"),并逐步制定"环境影响评估指引"系列,以协助业界编写环评报告,逐步规范环评报告的编制工作,促进环评报告质量的提升。 鉴於编写环评报告是环评工作最重要元素之一,环境保护局在成立之初便推出了《编写环评报告指引》(2009年版),作为编制环评报告的大纲性指引文件,让业界和公众了解环评报告中需要涵盖的内容。随着本澳环评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及社会的不断变化,环境保护局在过去《编写环评报告指引》的基础上,根据多年来的实际操作经验,结合业界的相关意见,适时对指引进行更新和优化,增加对指引的内容说明,以便让业界和公众更加清晰及明确环评报告的整体编排及具体内容要求,务求加强指引的应用性及可操作性,提升编写环评报告的效率。 另一方面,为配合《编写环评报告指引》的更新,环境保护局亦同步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估指引"系列,其中包括《空气质量影响评估指引》、《噪音影响评估指引》、《生态影响评估指引》、《水质影响评估指引》、《废物管理影响评估指引》、《土地污染评估指引》六个篇章,较详细地介绍如何对这些环境元素进行技术性的分析评估,包括介绍判断环境敏感受体及污染源,以及可采用的一些评估方法或技术,以加强环评报告的合理性、准确性以及可信性。环境保护局期望通过是次更新《编写环评报告指引》和推出"环境影响评估指引"系列,进一步规范环评报告的编制及内容要求,进一步加强业界对编制环评报告要求的了解,促进环评报告质量的提升,以配合未来环评制度的构建。 此外,环境保护局亦推出了"澳门机动车排放因子估算"技术资料及《澳门一般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素指引》,以便推进空气质量分析的相关工作。有关上述之各项资料,现已上载於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www.dspa.gov.mo)及环境影响评估资讯平台,欢迎市民浏览及下载。


高教办持续推动本澳高教评鉴制度的建立

为贯彻落实特区政府"教育兴澳"的施政方针,持续提升本澳高等教育的素质,特区政府现正积极筹设澳门高等教育素质保障机制,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早前委托了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下称"评审局")就澳门未来高等教育评鉴制度的相关评鉴项目,包括院校评鉴、院校素质核证及新办课程评审等的评鉴范围及内容制订指引,评审局透过资料搜集、工作坊、焦点访谈等方式,於2014年初完成了有关指引初稿。期后,经过与院校多次沟通,并举办谘询会听取院校的意见,评审局对指引内容进行了相应调整,现有关指引的制定工作已顺利完成。 日前高教办就该等指引邀请评审局的代表为本澳院校举办了介绍会,让各院校清晰了解各指引的具体操作细则。会上评审局代表详细介绍了指引的内容,并与各院校代表进行深入的探讨。为确保有关指引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高教办计划分阶段开展先导测试研究,并将透过举办一系列工作坊协助院校相关人员掌握各项评鉴指引的实际应用技巧,藉此培养更多本地专业评鉴人员。 出席是次介绍会的代表超过20人,其中院校的代表包括:旅游学院院长黄竹君、中西创新学院院长霍启昌、澳门大学教务长彭执中、澳门理工学院学术事务部部长李雁莲、澳门科技大学协理副校长兼国际学院院长孙建荣、圣若瑟大学校长顾问孔繁清、澳门城市大学教务部主任谢慧铃、澳门镜湖护理学院教学部主任梁淑敏、澳门管理学院秘书长及署理教务长利开健等。


2014年10月份立法会议员接见市民时间表

立法会设有议员接待公众服务,市民可约见当值议员,反映意见。服务时间为:逢星期一、三、五,中午十二时至下午一时;预约电话:8796 7501。 2014年10月份立法会议员接见市民时间表见附件。 此外,市民亦可浏览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查看议员轮值时间表。 根据立法会第6/2000号决议,立法议员须按每一立法会期订出的轮值表,顺序接待已预约的公众,并分析及处理其要求,再向立法会主席提交处理个案的摘要报告,最后立法会主席会将报告内容通知有关市民。


“9+2”兄弟省区共商新一轮泛珠合作大计

由粤、港、澳三地联合承办的"第十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将於10月12至13日在广东省广州市举行,内容包括第十届泛珠大会开幕式、泛珠合作十周年成果展、高层论坛、行政首长联席会议、高层会晤及泛珠各省区项目推介等活动,其中高层论坛将由澳门特区政府承办。 整个活动分为 "前期活动"和 "召开大会"两个阶段,属於前期活动的"葡语国家经贸环境专题磋商会"及"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磋商会"已於本年5月及6月在澳门举行。 首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於2004年6月1日至3日分别在香港、广东及澳门举行,之后每年轮流在四川、云南、湖南、广西、福建、江西、海南、贵州等省区举办过会议,意味着首轮泛珠区域合作的阶段性完结,今年迎来泛珠区域新一轮合作。粤、港、澳三地政府再次联合承办泛珠论坛及相关活动,充分体现了三地长期以来唇齿相依、合作无间的良好关系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和巩固。 过去一年,澳门特区政府在旅游、环保、文教、卫生、食品安全、基建对接、公共服务及应急处理等各领域,继续深化与泛珠区域的合作。而在过去10年,泛珠区域的合作不断稳步推进,推动了泛珠地区整体上保持着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态势。澳门当前致力打造"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和"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全力促进经济适度多元发展,这一总体发展战略,与泛珠区域整合优势、推进协调发展,正好彼此互补。 10年来,泛珠合作与发展的工作中,在各方的积极参与及全力协作下,合作机制得到了加强,基础建设也得到推进,经贸产业合作更为密切,并建立了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同时深化了社会事业的合作,加强了生态文明的建设,应急机制也得到了完善,港澳与内地的联系更趋密切。 简单而言,澳门除积极参与泛珠合作外,同时大力拓展澳门与泛珠省区的经贸往来、旅游合作、生态环保等各个环节的合作关系,更加着重於民生的改善,如每年的枯水季节,珠江及其支流发生海水倒灌,咸潮上溯,澳门及邻近珠三角城市地区的生活用水受到影响,严重威胁当地供水安全。为此,透过泛珠机制的合作,贵州等省每年都要开展珠江流域"压咸补淡"应急调水工作,有效保障了珠江三角洲地区供水安全,这正正是泛珠合作着重民生的其中一项重要体现。 泛珠合作10年来的发展,使各方的经贸合作、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更为密切,为打破区域行政阻隔、开拓区域合作新局面、促进国内大市场的形成和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的探索和贡献,也为合作各方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不竭的动力。 展望新一轮的合作,澳门特区一如既往,重视和积极参与泛珠区域合作。相信随着泛珠区域合作的务实深化,必将为整个区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多的空间和机遇。泛珠合作一定能够向更高层次、更深领域、更广范围不断发展,取得更丰硕的成果。


团伙涉诈骗一内地女子被羁押

检察院日前已完成一宗诈骗案的初步侦讯工作,涉案的一名嫌疑人已被采取了羁押的强制措施。 案情显示,涉案的团伙中,其中一名内地女子张某 、43岁,今年2月因涉及诈骗被采取禁止离境及定期报到的强制措施。今年8月23日,嫌疑人张某伙同另一名涉案男子以伪造的委托文件前往澳门电讯公司,佯装获得被害人柯某的委托,成功骗取澳门电讯公司重新发出被害人柯某用作与娱乐场贵宾厅联络的电话智慧卡。首先断绝被害人与贵宾厅的联络,再由其涉案同伙到贵宾厅要求从被害人沓码户口内提取3400万筹码及港币现金,同时另一名同伙用补领的电话智慧卡冒充被害人致电贵宾厅职员,表示同意从被害人户口中提取该笔款项。因有证人及时发现并揭发,防止了被害人的损失。案发后,警方根据澳门电讯提供的录影,锁定并成功截获上述嫌疑人张某。经调查显示,嫌疑人张某以同样的手法涉及参与2014年8月25日发生的另一宗诈骗案,案中被害人损失700万港币。 承办检察官分析案情及证据后,认爲有强烈迹象显示上述嫌疑人张某及其同伙为谋取不法利益,有计划、有组织的分工合作,利用复杂的手段骗取属於被害人户口的现金筹码,其行为涉嫌触犯诈骗罪。嫌疑人张某在案中充当十分重要的角色,经向法官建议并获准对嫌疑人张某采取羁押的强制措施,即时送往路环监狱羁押候审,案件交还警方作进一步调查。


北京中央戏剧学院访演艺戏校交流

北京中央戏剧学院代表团一行十四人日前(十月五日)到访文化局澳门演艺学院戏剧学校,戏剧学校全体教职员热烈欢迎和接待。是次中央戏剧学院由教授及高级行政团队组成的代表团前来参观访问,进行学术交流及观课活动,畅谈两地的戏剧教育经验,双方言谈甚欢。 戏剧学校校长李宇梁向代表团介绍了演艺学院戏剧学校的办学理念和概况,并由戏校导师古英元讲解学校的戏剧课程结构和教学特色。代表团对戏校的课程设置深感兴趣,并赞赏澳门学生能由六岁开始报读儿童戏剧,然后续升青少年戏剧,以至表演入门及表演基础课程,并於完成系列的表演课程后,能继续修读高阶的编剧和导演课程,或修读戏剧教育、剧场管理、舞台化妆、剧场设计等专业课程,让学生的成长过程中均可在艺术土壤下培育成长,为国内所少见。中央戏剧学院代表团随后参观了学校的课室和教学设施,并到儿童班及舞台化妆班进行了观课,分别与有关老师及学生进行对话和交流。代表团还观赏了表演基础课程三年级学生的示范课,班主任老师周杰成讲解教学内容和目的,代表团被年青学生生动的表演深深吸引,彼此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下完成了观课部分,结束两小时的交流访问。 北京中央戏剧学院代表团成员包括了导演系副主任王良波教授、戏剧管理系副主任陈珂教授、表演系教授王丽娜等,几位教授均有重要戏剧学术及表演专着出版。王良波教授曾首创中央戏剧学院音乐剧教学,是国内音乐剧专家。陈珂教授的《影视剧制作教程‧编剧篇》是国内首部系统影视剧制作教程,王丽娜教授则着有《演员培养》。这次北京中央戏剧学院代表团到访戏剧学校甚具意义,开启及推动了北京与澳门两地戏剧教育的文化交流,代表团透过观课可看到澳门戏剧教育的面貌,而戏校透过座谈更可吸收到高端水准专业学院的教学之道。


崔世安将赴穗出席泛珠大会

行政长官崔世安将於10月11日至13日率特区政府代表团前往广州,出席第十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下简称"泛珠大会"),期间行政长官将主持由澳门特区政府承办的泛珠高层论坛。
今年是泛珠合作十周年,本届泛珠大会由粤港澳三地政府联合承办,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一次盛会,泛珠"9+2"合作各方将再次聚首,共商区域发展大计,推进泛珠合作的创新及纵深发展。
行政长官崔世安将出席12日上午在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举行的泛珠大会开幕式,并於下午主持由澳门特区政府策划承办的高层论坛。论坛将在"合作发展,共创未来"主题下,突出"务实创新,扩大开放"的精神,"9+2"各方行政首长围绕构建开放型经济、促进合作与发展进行演讲和讨论。特别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何立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来明在论坛上发表演讲。本届高层论坛,还将首次引入专家学者演讲环节,为泛珠区域深化合作提供重要智力支撑。
泛珠大会期间,行政长官亦会出席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经贸活动合作项目集体签约仪式、"泛珠合作十周年成就展"等多项活动,并与多个省份的高层领导举行会晤。
随同行政长官参加泛珠大会的特区政府代表团成员有: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海关关长徐礼恒、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谭俊荣、经济财政司司长办公室主任陆洁婵、新闻局局长陈致平、民政总署管理委员会主席黄有力、贸易投资促进局主席张祖荣、政策研究室主任刘本立等。行政长官不在澳门期间,由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临时代理行政长官的职务。


房屋局持续监察房地产中介活动并处罚相关违法行为

房屋局一直依照《房地产中介业务法》监察房地产中介人及经纪之执业情况,由2013年7月1日至今年9月共对房地产中介人之商业营业场所进行巡查达3,100多次,同时,已对2宗违反房地产中介合同相关规定的个案作出处罚。 《房地产中介业务法》生效已一年多,期间房屋局持续进行有关房地产中介业务之监察工作,内容包括检视房地产中介人有否在其商业营业场所显眼处张贴房地产中介人准照或认证缮本、商业营业场所说明书;房地产经纪在从事业务时有否佩带法定之工作证等。 除了巡查外,还会透过投诉或举报等方式,对有关之涉嫌行政违法的行为进行调查;截至9月30日,房屋局共对28宗房地产中介人及房地产经纪涉嫌行政违法的个案提起了处罚程序。现时,已完成调查并确认违反房地产中介业务法相关规定的个案有2宗,分别为因房地产中介合同未载明法定事项、房地产中介人未与客户签订房地产中介合同便提供房地产中介业务服务,并已按照《房地产中介业务法》的规定对上述2个案科处罚款;房屋局稍后亦会在巡查房地产中介人商业营业场所时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中介合同情况之检视。同时,呼吁任何人士如知悉有涉嫌违反《房地产中介业务法》及相关法规的行爲,可立即向本局举报。 房屋局提醒,市民如透过房地产中介人买卖或租赁不动产时,必须先签署房地产中介合同。根据第7/2014号法律修改之第16/2012号法律《房地产中介业务法》规定,房地产中介人在提供房地产中介业务前,必须与客户签订书面的房地产中介合同,以保障双方的权益。而根据《房地产中介业务法》规定房地产中介合同须载明有关的事项,包括房地产中介人的名称、准照编号及商业营业场所地址;客户的名称、联络方法及其他识别资料;拟促成的法律行为的标的物;佣金及其他约定的费用,以及其支付方式和条件等。 另外,根据《房地产中介业务法》之规定,如房地产中介人在其准照有效期内连续180日或间断360日主动关闭其全部商业营业场所、房地产经纪在其准照有效期内连续180或间断360日未有从事业务,都会被视为终止业务,可被注销准照。 房屋局将继续监察房地产中介业者对房地产中介业务法相关规定的遵守情况,致力确保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会持续向社会各界宣传及推广,加深广大市民对《房地产中介业务法》及其相关法例的认识,以期更好地保障本澳房地产交易中各方的合法权益。


城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安排

城市规划委员会本年度第十一次平常全体会议将於10月15日(星期三)下午3时举行,讨论9份规划条件图草案。会议的召集书、议程及公开的会议资料於明(10)日上载至委员会网页(http://www.cpu.gov.mo)。公众可於明(10)日至10月14日报名旁听。 会上讨论的9份规划条件图草案分别是东望洋街1号-澳门;黑沙龙爪角海滨路346及450号-路环;罗理基博士大马路263-263A号-澳门;客商街10-12号-路环;伯多禄局长街2A-4D号及天神巷24-34号-澳门;吴家围2号及大街102A号-澳门;脂花巷7号-澳门;通商新街9号-澳门;巴士度街8-10号-澳门。 根据法例规定,会议公开部分开放予公众旁听。会议转播室设於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5楼多功能厅,有意参与者需於会议举行前提早最少1天报名,座位有限、先到先得。报名可以电话(8590 3800)、传真(2852 4144)或电邮(info@cpu.gov.mo)登记姓名及联络电话留座,集体登记留座将不被接纳。基於环保考虑,旁听现场不提供会议资料纸本,以及下载或影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