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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沙环新街巴士站拟调整以改善交通情况

交通事务局计划调整黑沙环新街的巴士站设置和路线行程安排,主要把现时"黑沙环新街/海滨"站调整至建华大厦附近,以及将部分巴士路线取消停靠"黑沙环/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站,延长巴士切线距离,减低对该路段交通的影响,而因应民政总署正於黑沙环新街及东北大马路进行道路美化工程,局方将一并开展前期准备工作。配合施工,"黑沙环新街/海滨"站本月17日(周一)上午10时起暂停使用,乘客可改往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方向、距原站约60米的临时巴士站上落。 现时多条巴士路线因停靠位於黑沙环新街之"黑沙环/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巴士站后,需於较短距离切线进入马场东大马路,加上该路段车流量日渐增加,对路段交通造成一定影响。为此,交通事务局计划对相关巴士站点及巴士路线作出调整,包括将现时"黑沙环新街/海滨"站调整至建华大厦附近,同时将3A、10B、17、18、30及N1B共六条路线取消停靠"黑沙环/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站,藉以延长巴士切线距离,减低对路段交通的影响,并一并优化黑沙湾新街内巴士站点之站距,增加巴士路线运作效率。 因应现时民政总署於黑沙环新街及东北大马路进行道路美化工程,交通事务局将一并进行调整"黑沙环新街/海滨"站之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移除现有之巴士站亭及调整地线,配合有关工作,该巴士站本月17日(周一)上午10时起暂停使用,局方将於原站往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方向约60米,增设临时巴士站供乘客上落,同时配合周边道路工程进度,逐步开展巴士站调整相关工程。 交通事务局呼吁乘客留意上述调整安排。如有疑问,可致电交通事务专线8866 6363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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氹仔告利雅施利华街周二凌晨实施封闭交通

因进行电缆铺设及穿线工程,介乎氹仔官也街与福隆巷之间的一段告利雅施利华街将於本月18日(周二)凌晨零时30分至6时实施封闭交通,并禁止车长超过5米之车辆驶入律政司街及飞能便度街。配合工程需要,近官也街的一段告利雅施利华街於本月19日(周三)至28日(周五)实施有限度通车,部份咪表泊车位亦会暂停使用。 交通事务局提醒驾驶者留意有关交通改动,并应遵守路上所设置的临时交通标志行车。如欲了解详情,可登入交通事务局网页www.dsat.gov.mo或致电交通事务专线8866 6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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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个售卖活禽从业员H7N9的检测结果为阴性 界定为密切接触者改为5人
就民政总署在本澳营地和下环街市的环境样本发现含有H7禽流感病毒,卫生局对该两个售卖活禽摊档的共9个从业员抽取样本进行了H7N9的检测,测示结果均为阴性。经进一步风险评估,被界定为密切接触者改为5人,其中2男3女,年龄介乎53至63岁,卫生局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将他们隔离观察及处方抗病毒药,其馀人则列为一般接触者,将进行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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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决定对6名活禽摊档从业员进行隔离观察
就民政总署在本澳营地和下环街市的环境样本发现含有H7禽流感病毒,卫生局对该两个售卖活禽摊档的共9个从业员,进行风险评估,有6人共2男4女年,年龄由53至63岁,被界定为密切接触者,并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将他们隔离观察及处方抗病毒药,其馀人则列为一般接触者,将进行医学观察。所有人士已抽取样本进行H7N9的检测,目前正等待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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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接获1宗怀疑食物中毒事件
卫生局於今日(3月14日)接获市民通报1宗怀疑食物中毒事件,涉及7名年龄介乎31至40岁的本澳居民,均为女性,同事关系。7人於3月12日中午在雀仔园街市汤之面共同用膳,其中4人於13日傍晚相继出现腹痛及腹泻症状,其后自行缓解,没有人需入院治疗,所有患者目前病情稳定。患病人士除该聚餐外,没有其他共餐史,根据她们的进食史、潜伏期和症状等资料,考虑为食物中毒事件,引起是次食物中毒的病原体为细菌性的可能性较大,初步分析可能和进食受污染的食物有关,卫生局现正采集病人的大便样本进行检测,并已即时将事件通报民政总署食安中心。 为预防食物引起的胃肠炎,卫生局呼吁消费者应向有信誉的供应商购买食物或食物原料,而食物供应商应确保食材和食物的储存和制作过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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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署办供应商与零售商食品卫生讲座正接受业界报名
民政总署为提升本澳的食品供应及零售业的食品安全与卫生水平,将於三月二十七日下午三时三十分假下环街市市政综合大楼四楼社区服务中心礼堂举办"供应商与零售商食品卫生讲座",加深业界对食品安全工作在操作上的认识及了解,欢迎业界人士报名参加。
讲座内容结合本地食品供应与批发零售实况,从日常运作经营及操作流程入手,就食品安全与卫生进行深入讲解,提醒业界守法经营、慎选货源、注意收货、贮存、分装及运输食品的环节及方式、向下游业者及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以及妥善保留食品进出货纪录以便溯源管理等,适合供应商与零售商的管理者及员工参与。
提升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常识,不单为顾客健康把关,同时有助食品业界建立商誉,增加消费者信心。是次讲座将以粤语进行,包括讲解及答问环节。讲座时间约一小时,欢迎有兴趣的业界人士报名参加,名额有限,额满即止,请於三月二十一日前致电8294 1663或8294 1672报名。
民署将持续为本澳食品业界举办更多食品安全与卫生讲座,鼓励业界积极参与,提升食品安全常识,共同优化本澳食品安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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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文龙系列案初院今裁定 众嫌犯行贿洗钱受贿罪成
据初级法院合议庭已获证明的事实,第一嫌犯Luc A. Vriens、第二嫌犯陈应麟、第三嫌犯许建平、第四嫌犯方镇猷明知欧文龙是公务员,而共同向欧文龙承诺给予或给予了其不应收取之利益回报,目的是让欧文龙在"澳门跨境工业区污水处理站设计/建造、营运及保养"执行合同及其后加工程(即"澳门跨境工业区污水处理站的设计/建造、营运及保养--承揽工程中针对提高污水排放质量标准的后加工程")、"澳门跨境工业区污水处理站第二期设计及建造"执行合同及"路环污水处理站第二期设计及建造"执行合同的行政审判程序中作出违反职务上义务的行为。另外,第一嫌犯还单独向欧文龙承诺给予他不应收取之利益回报,目的是让欧文龙在"路环污水处理厂营运及保养服务"执行合同的行政审批程序中作出违反职务上义务的行为。同时,上述4名嫌犯还与欧文龙共谋,透过其公司或他人银行帐户接收和转移上述不法回报,目的是隐瞒及掩饰这些回报的不法来源和性质,继而使欧文龙逃避法律制裁。
第五嫌犯林伟与欧文龙共同商议、合谋分工,要求他人向彼等承诺给予不应收取的利益回报,目的是让欧文龙在上述工程的批给中作出违反职务上义务的行为。第五嫌犯还透过成立公司或开立公司银行帐户接收和转移欧文龙利用职权收受"路环污水处理站第二期设计及建造"执行合同的不法回报,目的是隐瞒及掩饰其不法来源和性质,继而使欧文龙逃避法律制裁。
另据法院已获证明的事实,第六嫌犯刘銮雄、第七嫌犯罗杰承明知欧文龙是公务员,而向其给予了其不应收取之利益回报,目的是让欧文龙在"氹仔岛鸡颈马路及伟龙马路交界五幅土地审判"程序中作出违反职务上义务的行为。同时,第六、第七嫌犯与欧文龙共谋,明知上述资金是欧文龙利用职权收受位於"氹仔岛鸡颈马路及伟龙马路交界五幅土地审判"的不法回报,仍共同透过他人银行帐户接收和转移上述不法回报,目的是隐瞒及掩饰其不法来源和性质,继而使欧文龙逃避法律制裁。
第八嫌犯陈明瑛与欧文龙共谋合力,明知欧文龙是利用职权收受"路环污水处理站第二期设计及建造"执行合同及位於"氹仔岛鸡颈马路及伟龙马路交界五幅土地审判"的不法回报,仍透过成立公司,使该等公司得开立银行帐户接收和转移上述不法回报,目的是隐瞒及掩饰其不法来源和性质,继而使欧文龙逃避法律制裁。
初级法院合议庭根据上述事实,经审议,最后作出如下判决:
判处第一嫌犯LUC A. VRIENS以直接正犯及既遂行为实施了1项《刑法典》第339条第1款所规定及处罚之行贿作不法行为罪(路环污水处理厂营运及保养服务执行合同),处以2年徒刑;
以直接共犯及既遂行为实施了:1项《刑法典》第339条第1款所规定及处罚之行贿作不法行为罪(澳门跨境工业区污水处理站设计/建造、营运及保养"执行合同及其后加工程(即"澳门跨境工业区污水处理站的设计/建造、营运及保养—承揽工程中针对提高污水排放质量标准的后加工程"),处以1年9个月徒刑;1项《刑法典》第339条第1款所规定及处罚之行贿作不法行为罪(澳门跨境工业区污水处理站第二期设计及建造执行合同),处以1年6个月徒刑;1项《刑法典》第339条第1款所规定及处罚之行贿作不法行为罪(路环污水处理站第二期设计及建造及执行合同),处以2年6个月徒刑;
数罪竞合,处以嫌犯4年6个月实际徒刑之单一刑罚。
判处第二嫌犯陈应麟以直接共犯及既遂行为实施了:1项《刑法典》第339条第1款所规定及处罚之行贿作不法行为罪(澳门跨境工业区污水处理站设计/建造、营运及保养"执行合同及其后加工程(即"澳门跨境工业区污水处理站的设计/建造、营运及保养—承揽工程中针对提高污水排放质量标准的后加工程"),处以1年6个月徒刑;1项《刑法典》第339条第1款所规定及处罚之行贿作不法行为罪(澳门跨境工业区污水处理站第二期设计及建造执行合同),处以1年徒刑;1项《刑法典》第339条第1款所规定及处罚之行贿作不法行为罪(路环污水处理站第二期设计及建造及执行合同),处以2年徒刑。
数罪竞合,处以嫌犯2年10个月徒刑之单一刑罚,徒刑暂缓执行,为期3年,缓刑条件是嫌犯须於判决确定后3个月内向本特区作出澳门币二十万元之给付。
判处第三嫌犯许建平以直接共犯及既遂行为实施了:1项《刑法典》第339条第1款所规定及处罚之行贿作不法行为罪(澳门跨境工业区污水处理站设计/建造、营运及保养"执行合同及其后加工程(即"澳门跨境工业区污水处理站的设计/建造、营运及保养—承揽工程中针对提高污水排放质量标准的后加工程"),处以1年6个月徒刑;1项《刑法典》第339条第1款所规定及处罚之行贿作不法行为罪(澳门跨境工业区污水处理站第二期设计及建造执行合同),处以1年徒刑;1项《刑法典》第339条第1款所规定及处罚之行贿作不法行为罪(路环污水处理站第二期设计及建造及执行合同),处以2年徒刑。
数罪竞合,处以嫌犯2年10个月徒刑之单一刑罚,徒刑暂缓执行,为期3年,缓刑条件是嫌犯须於判决确定后3个月内向本特区作出澳门币二十万元之给付。
判处第四嫌犯方镇猷以直接共犯及既遂行为实施了:1项《刑法典》第339条第1款所规定及处罚之行贿作不法行为罪(澳门跨境工业区污水处理站设计/建造、营运及保养"执行合同及其后加工程(即"澳门跨境工业区污水处理站的设计/建造、营运及保养—承揽工程中针对提高污水排放质量标准的后加工程"),处以1年6个月徒刑;1项《刑法典》第339条第1款所规定及处罚之行贿作不法行为罪(澳门跨境工业区污水处理站第二期设计及建造执行合同),处以1年徒刑;1项《刑法典》第339条第1款所规定及处罚之行贿作不法行为罪(路环污水处理站第二期设计及建造及执行合同),处以2年徒刑。
数罪竞合,处以嫌犯2年10个月徒刑之单一刑罚,徒刑暂缓执行,为期3年,缓刑条件是嫌犯须於判决确定后3个月内向本特区作出澳门币二十万元之给付。
判处第五嫌犯林伟以直接共犯及既遂行为实施了:1项《刑法典》第337条第2款所规定及处罚之受贿作不法行为罪(澳门跨境工业区污水处理站的设计/建造、营运及保养—承揽工程中针对提高污水排放质量标准的后加工程"),处以1年3个月徒刑;1项《刑法典》第337条第2款所规定及处罚之受贿作不法行为罪(澳门跨境工业区污水处理站第二期设计及建造"执行合同),处以1年3个月徒刑;1项《刑法典》第337条第2款所规定及处罚之受贿作不法行为罪("路环污水处理厂营运及保养服务"执行合同),处以1年3个月徒刑;1项《刑法典》第337条第2款所规定及处罚之受贿作不法行为罪(路环污水处理站第二期设计及建造执行合同),处以1年3个月徒刑。
数罪竞合,处以嫌犯3年3个月实际徒刑之单一刑罚。
判处第六嫌犯刘銮雄以直接共犯及既遂行为实施了:1项《刑法典》第339条第1款所规定及处罚之行贿作不法行为罪("位於氹仔鸡颈马路及伟龙马路交界五幅土地审批"),处以2年9个月徒刑;1项4月3日第2/2006号法律第3条第2款及第3款所规定和处罚之清洗黑钱罪("位於氹仔鸡颈马路及伟龙马路交界五幅土地审批"),处以4年徒刑。
数罪竞合,处以嫌犯5年3个月实际徒刑之单一刑罚。(《刑法典》第71条)
判处第七嫌犯罗杰承以直接共犯及既遂行为实施了:1项《刑法典》第339条第1款所规定及处罚之行贿作不法行为罪("位於氹仔鸡颈马路及伟龙马路交界五幅土地审批"),处以2年9个月徒刑;1项第2/2006号法律第3条第2款及第3款所规定和处罚之清洗黑钱罪("位於氹仔鸡颈马路及伟龙马路交界五幅土地审批"),处以4年徒刑。
数罪竞合,处以嫌犯5年3个月实际徒刑之单一刑罚。
判处第八嫌犯陈明瑛以直接共犯及既遂行为实施了:1项4月3日第2/2006号法律第3条第2款及第3款所规定和处罚之清洗黑钱罪(位於氹仔鸡颈马路及伟龙马路交界五幅土地审批),处以3年实际徒刑。
判处第一嫌犯LUC A. VRIENS、第二嫌犯陈应麟、第三嫌犯许建平、第四嫌犯方镇猷、第五嫌犯林伟及第八嫌犯陈明瑛被指触犯1项第2/2006号法律第3条第2款及第3款所规定和处罚之清洗黑钱罪,罪名不成立。
参阅初级法院合议庭普通刑事案第CR1-12-0131-PCC号之合议庭裁判(附合议庭於同日作出的更正) (可从法院网站www.court.gov.mo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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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重视禽流感病毒防控 政府首务保护居民生命和健康

行政长官高度重视禽流感病毒的防控工作,今(14)日晚上召开联席会议,听取民政总署及卫生局汇报最新变化及工作进度,并再次作出指示,首要任务是保护居民的生命和健康。 会议晚上八时三十分在政府总部举行,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谭俊荣、行政会秘书长柯岚、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张翠玲、新闻局局长陈致平、卫生局局长李展润、民政总署管理委员会代主席黄有力、副主席罗永德及委员吴秀虹,以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林松参加会议。 民政总署管理委员会代主席黄有力报告,在两个分别来自营地街市及下环街市的环境样本中,检验出H7亚型禽流感病毒,并即时通报卫生局,卫生局随即决定加大防控工作的力度,并加强宣传。 行政长官指示民政总署和卫生局,要让广大居民了解情况和政府已部署的防控方案,让社会大众安心。他再三强调,面对突发公共卫生危机,政府的首要工作是保护市民的生命和健康。本澳目前情况是没有出现人感染个案,但政府各部门不能掉以轻心,必须继续做好已订定的防控禽流感的预案,并因应情势变化适时应变,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全力应对可能出现的疫情。 卫生局及民政总署需要继续与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质检总局、世界卫生组织及邻近地区对口部门保持密切沟通,透过"内地、香港和澳门三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等渠道,互通最新疫情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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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署跟进一宗怀疑食物中毒事件
民政总署食品安全中心於三月十四日接获卫生局通报一宗怀疑食物中毒事件,即时派员前往提供食品的店铺进行卫生调查,并要求采取改善措施。食安中心会继续了解最新情况及跟进事件。
根据通报,涉事食品由位於雀仔园的"汤之面"提供,有关患者於该店铺进食后陆续出现有胃肠炎病徵。民署接报后派员前往现场进行卫生调查,并抽取食品样本检验。现场发现该店铺卫生环境一般,已即时要求负责人员对食品制作的区域及供餐地点采取卫生改善措施,包括彻底清洁及消毒、暂停供应怀疑有问题的食品、加强食品卫生管理、改善食品卫生的质量。
为减低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安全中心呼吁业界必须遵守食品卫生及安全之要求,注意环境及个人卫生,确保食材和食物的储存及制作过程安全。而消费者应选择有良好卫生环境及具信誉的食肆,如对食物卫生状况及质量有疑虑,应停止购买或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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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仕尧:政府定确保居民收看电视权利
运输工务司司长刘仕尧今(14)日表示,特区政府将成立全资公司,在4月21日《收费电视地面服务特许合同》届满后,负责传送基本电视频道的讯号,以确保居民收看电视的权利。 刘仕尧称,早前曾在立法会说明4月21日后政府会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基本电视频道讯号的传送,但经过去数月的分析研究,基於版权及法律等问题,认为在合同届满前较难找到合适机构作频道讯号的传送,故政府决定出资成立公司,负责基本频道讯号的传送,传送技术则沿用现有模式。 至於有线续约方面,刘仕尧承认商讨续约过程存在困难,但无论如何,政府已经准备好后备方案,确保收费电视服务不会中断。 刘仕尧重申,4月21日《收费电视地面服务特许合同》届满后,将结束专营,全面开放收费电视服务市场,迎合社会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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