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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澳门『美好一刻』摄影比赛得奖名单公布

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新闻局主办、澳门八个摄影团体及四家个传媒团体协办的2013澳门『美好一刻』摄影比赛,吸引了215位参赛者投件,参赛作品达907幅。经过五轮专业评选之后,52幅得奖作品已经选出。 比赛邀请了澳门摄影学会、澳门沙龙影艺会、澳门摄研会、澳门影友协进会、澳门综艺摄影会、澳门摄影艺术协会、澳门镜艺会、澳门数码摄影学会、澳门新闻工作者协会、澳门记者联会、澳门传媒工作者协会及澳门传媒俱乐部各派出一名代表,联同新闻局的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於6月2日进行评审工作。 本届摄影比赛继续通过专属网上平台收集参赛作品,於4月22日至5月12日收件,共有215位参赛者投交了907幅反映澳门的市容变化和居民生活美好一刻的摄影作品。是次比赛作品题材多样及水准突出,经过13位评委五轮评选之后,评出52幅得奖作品,名单如下: 冠军:陈明楷 作品题名:小哪咤大显身手;
亚军:邝耀林 作品题名:马场海边晨运好;
季军:张金加 作品题名:精彩救球。 优异奖作品49幅,得奖者姓名及作品题名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陈明楷: 中西交汇 陈君龙: 红街市 钱光兴: 2012澳门拉丁城区幻彩大巡游 蔡艳芬: 国际青年舞蹈节 蔡艳芬: 五星红旗飘 蔡艳芬: 金龙起舞 AGOSTINHO GUILHERME FERNANDES: 漫步 冯道扬: 欢乐艺术节(议事亭前地) 何玮健: 舞动全城 许文俊: 亚马喇前地 杨宝儿: 童真 杨雪莲: 美发店 裘良海: 澳门基本法颁布20周年开幕 邝锦迪: 泼水风姿 关清清: 齐运动,健体魄 赖颖钊: 闪电掠过上空 林寿华: 南湾湖边看烟花 林思进: 遗城色彩 李自奋: 普天同庆 李文乐: 繁盛发展 李文乐: 迷人的小城 陆伟强: 圣像巡游 卢俊文: 晚霞七色蛋 卢嘉贤: 情迷科学 麦庆坚: 同欢乐 萧曦晴: 拉丁巡游 萧曦晴: 满天神佛 谭金荣: 同欢乐 谭金荣: 金色夕阳 谭迪康: 画下美好一刻 邓俊成: 凌空飞脚 邓俊成: 鼓舞欢庆 邓启伦: 榄球比赛 邓启伦: 亲子乐 吴定邦: 「紫」醉金迷 黄开荣: 拉丁之夜 黄开荣: 妈祖出巡 黄开荣: 同心飞跃 黄冠翘: 拉丁巡游 黄冠翘: 夜游龙 黄美群: 欢庆喜舞 黄美群: 攻与守 恽维世: 2013澳门第十八届缅华泼水节 黄智恒: 璀璨灯火 黄英德: 飞越拉丁城区 黄敏丽: 紫气仙来 黄明辉: 内港新貌 黄明辉: 我来试吓 黄明辉: 国庆日长跑 上述冠、亚、季军得奖者除各得奖杯一座外,奖金分别为八千、五千及三千澳门元;优异奖得奖者可获奖状一张及奖金五百澳门元。 主办单位在以上得奖作品中选出了5幅颁予年鉴全页插图奖,各得奖金一千澳门元,得奖者姓名及作品题名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谭金荣: 同欢乐
邓启伦: 亲子乐
邓俊成: 鼓舞欢庆
陆伟强: 圣像巡游
蔡艳芬: 金龙起舞 另有一项由新闻局《2013澳门年鉴》编辑委员会评选的澳门年鉴封面奖,因未有合适作品,将不予颁发。


如何应对审前证据开示程序 个资办上载国际文献供参考

澳门《个人资料保护法》和欧洲的相关法律渊源深厚,参考和借鉴欧盟在个人资料保护方面的经验,对澳门个人资料保护工作的顺利发展有很大的作用。有见及此,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下称"本办公室")经常将欧盟这方面的文件翻译成中文,供澳门各界参考。
澳门是一个国际化的城市,工商业各界与世界各地交往频繁,有时会被牵涉入一些外地的民事诉讼当中。在一些普通法系的国家或地区,有关的民事诉讼可能会涉及"审前证据开示程序"(pre-trial discovery),令澳门的机构对这些程序上的要求,以及会否因向外地机构提供资料而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产生担忧。有见及此,本办公室将欧盟的《第1/2009号工作文件:关於跨境民事诉讼中的审前证据开示》翻译成中文,连同英文版本上载到了本办公室的网页"参考文献"区,供有需要的市民参考。本办公室的网址是:www.gpdp.gov.mo。
上述文件并非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文件,中文译本亦非发布机构的官方译本,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不具法律效力,只供大家参考。不过,基於澳门与欧洲的个人资料保护制度的同源性,该文件所阐明的法律观点,基本上是在澳门的个人资料保护制度下各机构应对普通法系的国家或地区的民事诉讼中"审前证据开示程序"(pre-trial discovery)应考虑的观点。各机构尤应注意,负责处理个人资料的实体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是指在澳门生效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不包括外地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义务,如须进行相关的处理,相关机构必须注意遵守《个人资料保护法》第6至8条的有关资料处理正当性的规定,符合资料处理的原则,确保资料的安全及保密,并遵守有关将资料转移至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的规定,避免因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而构成行政违法或犯罪。


消委会公布六月份超级市场物价普查报告

消费者委员会公布6月份的"超级市场物价普查报告表",与上月比较,被调查的接近三百多款在架货品中,录得平均价格下调的货品占42%,有32%的货品平均价格录得轻微的升幅,平均价格未录得变动的货品就占26%的比例。
消委会於6月20日进行的超级市场物价普查,比较5月份的336款在架货品,这次调查共录得超过140款货品的平均价格下跌,跌幅一般在1%至2%之间,平均价格下跌的货品主要是罐头食品、调味品及卫生纸,录得平均价格上调的货品共有109款,主要是饮品类的货品,有多个牌子的饮品比上月调查时有一成以上的升幅,而平均价格没有录得变动的货品就有87款,其中食米价格整体表现稳定。
消委会又比较了被调查的15间超市最低价货品的数量,其中最多最低价货品数量的首三间超市依次是位於氹仔新世界花园的"泰丰超市",调查到最低价的货品有108款,其次是筷子基的"泰丰超市",有79款货品是最低价,第三位是黑沙环的"百佳",录得有68款价格最低的货品,为方便消费者比较,六月份起,消费者可以透过iPhone及Android智能手机应用程式内的"澳门超市物价情报站"-"该超市至抵买货品"功能,就可以一目了然浏览到15间超市"最低价"货品数量的多寡。
至於同款货品在调查中的四间连锁式/集团式经营的超市,其设於不同区域零售点的售价或会有差异,在这次调查中以"新苗超市"及"泰丰超市"有较多同款货品有不同程度的价差。"新苗超市"营地街店与新口岸皇朝店在被调查到的货品中,录得同时有售的同款二百三十款货品中,七成以上货品的售价有差异,多款食油及罐头有5%至10%以上的价差。"泰丰超市"位於氹仔新世界花园店及筷子基威翠店,两百二十款同款货品中有约七成的货品的价差由轻微至三成不等,主要集中在调味品、零食及家居清洁用品等。
其馀的"来来超市"及"百佳"於两个不同区域的零售点亦调查到分别有十多款及三十多款的货品有价格差异,以上调查结果虽然较"新苗超市"及"泰丰超市"被调查到有价差货品数量为少,但部份同款货品的价差就有较大距离,而价差由轻微至约最高42%不等。
为了作出更佳的购物选择,消委会建议消费者多参考该会的物价调查资料作出比较,尤其在该会网页上的"超市物价情报站",更具备十大价格差异功能,简捷地让消费者作出比较。消费者同时亦可下载该会的"澳门超市物价情报站"iPhone及Android智能手机应用程式,进行实地物价比较。
消费者消委会公布最新一次的"超级市场物价普查报告表"已上载於消委会(www.consumer.gov.mo)网页、"澳门超市物价情报站"iPhone及Android智能手机应用程式供消费者浏览及使用,该报告表亦同时摆放在消委会总办事处、民政总署辖下的佑汉及营地街市、文化局属下各图书馆及多个书局供消费者免费索取,而本澳所有流动电话用户都可以透过其使用的网络"Wap"随时随地查阅消委会最新公布的"超级市场物价普查报告表"。消费者如有任何查询,可致电该会热线89889315。


首场「房地产经纪技能测试」下周一举行

为配合《房地产中介业务法》的实施,劳工事务局从7月1日起举行「房地产经纪技能测试」,测试合格的人士将即场获发房地产经纪技能证明。截至现时为止,约有400名人士报考,当中约有100人因在《房地产中介业务法》公布后(即2012年11月12日)入职而未能取得房地产经纪临时准照,劳工事务局将会优先安排他们进行技能测试,以便其在取得合格成绩后尽快取得申请房地产经纪准照。
「房地产经纪技能测试」的题库及技能测试操作示范短片等相关资讯已上载到劳工事务局网页www.dsal.gov.mo。至於所有获准参加「房地产经纪技能测试」的人士,除了收到电话短讯通知技能测试的具体日期、时间及地点之外,亦可登入劳工事务局网页或致电2841 0146 / 8399 9923查询有关测试举行的事宜。
「房地产经纪技能测试」是长期开展的测试项目,於7月1日推出后将持续举行,任何人士只须具有法定行为能力(一般为年满18岁),持有合格完成高中教育或以上学历证书,均可报考。报考人士只须填妥报名表(可於劳工事务局网页下载),并连同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彩色白底寸半近照乙张、高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证明副本,透过电邮(dsaldfp@dsal.gov.mo)、传真(2871 8593)或亲临劳工事务局职业培训厅递交即可,地址分别为圆台街海洋工业中心第1期3楼或5楼及望厦社屋望善楼2楼,或可到各区市民服务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如对「房地产经纪技能测试」有任何查询,请致电劳工事务局职业培训厅,电话:2841 0146 / 8399 9923。


交通安全儿童创意填色比赛交件日期延至7月1日

由交通事务局、治安警察局、法务局、民政总署联合主办的「2013交通安全推广」系列活动之"交通安全儿童创意填色比赛"截止收件日期原定为本月30日,近日主办单位接获家长反映,截件日期为周日,政府部门不对外办公,希望能作出调整,徇众要求,主办单位现将截件日期顺延至7月1日(周一)。有意参加的学生可把握时间,於上述日期前完成画稿交回指定地点 以「班马线,齐善用,安全出行乐融融」为题的"交通安全儿童创意填色比赛",举办目的旨在透过填色及创作比赛,提高儿童善用及正确使用斑马线安全横过马路的意识,并养成良好的过路习惯。
是次比赛分A(4-6岁)、B(7-9岁)、C(10-12岁)三个组别进行。有兴趣参与的儿童可前往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中华广场/马交石)、治安警察局交通厅、北区市民服务中心、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及中区市民服务中心索取参赛画稿,并於7月10日前把完成的作品交回上述地点。各组别均设有冠、亚、季、殿军各一名及优异奖五名,冠、亚、季、殿军及优异奖得主除获颁发奖座外,还可分别获得面值澳门币800元、500元、300元、200元及100元的图书礼劵。另外,参加者於递交作品时亦可获赠纪念品1份,数量有限,送完即止。
如有任何疑问,可登入交通事务局网页www.dsat.gov.mo,或致电交通事务专线8866 6363查询。


沙梨头土地庙前地明晚实施封闭交通

因铺设电缆,介乎沙梨头海边街与大头针围的一段土地庙前地,将於明日(28日)晚上9时至12时实施临时封闭交通,禁止车辆通行。同时,沙梨头海边街及大头针围近灏景峰的路段则实施有限度通车。使用灏景峰停车场的车辆,需由沙梨头海边街左转入鱼鳞巷,再经麻子街进入。 交通事务局提醒市民和驾驶者留意有关交通改动,并应遵守路上所设置的临时交通标志。如欲了解是次临时交通改动详情,可登入交通事务局网页www.dsat.gov.mo或致电交通事务专线8866 6363。


卫生局呼吁勿食用一款掺杂西药成份的产品

根据香港卫生署的公告,产品「Lami 胶囊」被掺杂有西药成份「西布曲明」(sibutramine),基於此,该署呼吁市民不要购买及食用上述产品。根据纪录,卫生局并没有批准过上述产品进口及投放本澳市场。 「西布曲明」具有压抑食欲的效用,鉴於此西药成份会增加服用者患心血管疾病的机会,卫生局已禁止使用含西布曲明的药物。 为保障公众健康,卫生局除密切留意有关产品在本澳流通的情况外,亦呼吁市民不要购买并停止食用上述产品。倘若市民已购买上述产品,应立即停止食用并送往卫生局药物事务厅处理(地址: 士多鸟拜斯大马路51号华仁中心二楼)。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66833329或於办公时间致电85983523向卫生局药物事务厅查询。


消委会调查饮品冲剂专项价格

消费者委员会履行6月12日第4/95/ M号法律第10条第2款b)之规定,於6月26日进行了「饮品冲剂专项物价调查」工作,并已将有关的资料上载於该会网页 (www.consumer.gov.mo) 供消费者查阅及比较。是次调查亦同时上载於消委会的「澳门超市物价情报站」iPhone及Android手机应用程式内供消费者查阅及比较。
消费者如有相关查询,请致电该会热线电话:8988 9315。


郑家大屋举行消防疏散演习

为提高对郑家大屋的消防危机应变能力,文化局继去年在郑家大屋举行消防疏散演习后,今年六月二十六日再次举行消防疏散演习,演习过程顺利,达到预期目标。
文化局期望透过定期举行消防疏散演习,提高郑家大屋整体工作人员对火灾等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以更好地保护文物建筑、有效地为游客提供专业安全指引,以及防止或减低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伤害。


劳工事务局呼吁安全使用竹棚

竹棚是建筑业中常用的工程辅助设施,由於竹棚采用的竹子属天然材料,其物料特性及品质比起金属棚,具有较多不安全因素,如受天气变化而出现腐烂、爆裂或折断等,因此,当不正确使用竹棚、竹棚结构不符合规定、使用竹棚时不注意安全或甚至没有实行安全措施,均可能造成工人从高处跌下、工人被堕下物料撃伤、棚架倒塌,以及工人被困於倒塌的棚架等意外,导致人命伤亡。 因此,劳工事务局呼吁承造商、安全管理人员及在竹棚上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常注意竹棚的使用状况,如发现竹棚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告知主管人员,并即时作出适当的处理或暂停使用,预防意外发生。此外,承造商及安全管理人员亦必须采取适当安全措施,确保工人不会因使用竹棚而构成危险。劳工事务局呼吁业界使用竹棚时,必须严格遵守第44/91/M号法令核准的《建筑安全与卫生章程》的规定,并实行下列的安全措施: 一、 竹棚的任何部份,均需由构造良好及坚固的物料造成,如具足够抗力及无瑕疵的竹杆,并用具足够韧力的竹蔑和尼龙蔑连接等; 二、 竹棚必须由具资格人员指导及受过训练的人士架设、更改或拆卸; 三、 已搭建的竹棚,须由具资格人员每30日作定期检查,并按《建筑安全与卫生章程》的规定填写认可表格13; 四、 搭建竹棚时,其主竹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4米; 五、 搭建之竹棚,其在墙角处应以大横杆连接; 六、 更换有糜烂及破裂等的竹杆,以防止竹棚结构及抗力受到影响; 七、 必须使用金属或木夹板建造的斜挡棚,而斜挡棚亦应符合下列特徵:斜挡棚必须具足够抗力承担下跌物体、由地面至首个挡棚之垂直距离不超过10米、挡棚间之垂直距离不超过20米,由垂直棚架起计,每个挡棚之水平阔度不少於2米,以及挡棚表面之金属或木夹板必须牢固连结,以防止物料下跌; 八、 任何斜撑竹,在水平或垂直量度的距离必须少於20米; 九、如地面泥土松软,则须将竹棚竖立在坚固的垫板、石屎或铁板上,以防竹棚下陷或倒塌;
十、 垂直竹棚应使用保护网,防止物料外跌; 十一、当棚架上的平台只供工人作通道时,阔度须不少於40厘米,如同时用作搬运物料,则阔度须不少於65厘米;
十二、棚架平台须设置具足够强度的90厘米高围栏及不少於15厘米高的踢脚板;
十三、棚架须设有上落设施,确保工人安全上落;
十四、 承造商应提供足够的安全带及独立救生绳予工人使用,安全带必须扣在独立救生绳上,而独立救生绳亦应系紧在牢固点; 十五、 遇有恶劣天气如暴雨、强风或台风,必须停止所有工作;恶劣天气过后必须由具资格人士对竹棚重新检查,确定棚架结构未受恶劣天气影响而损坏或变形后,才可继续使用。 劳工事务局呼吁建筑业界认真遵守法例规定,有效执行使用竹棚的安全措施,预防工作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