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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已采取措施跟进药房涉售侵权沐浴乳事件

就海关於昨天(11月13日)公布侦破多间药房涉嫌售卖侵权沐浴乳,卫生局对事件表示关注,已和海关联系了解事态最新发展,并采取相应的跟进措施,以维护本澳药物业市场的正常秩序,确保市民用药安全。 卫生局今天亦已派员对涉案的药房及入口批发商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结果显示被抽查药物的外观及来源均没有发现异常的情况,未发现该等商号涉及违反现行药物活动法规的情况。根据现行9月19日第58/90/M号法令的规定,药房除可供应药物外,尚可供应包括沐浴乳在内的个人卫生用品。虽然有关产品的进口及销售不受上述药物活动的法规所规管,然而稽查员现场提醒药物业场所的经营者除须遵守现行药物业活动法规外,也须遵守本澳其他可适用的法律法规。 卫生局现时与其他权限部门(如海关、经济局)建立了跨部门合作机制,在有需要的情况下联同有关部门展开联合稽查行动,监察业界的经营情况,以保障市民健康及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而上述事件中的涉案经营者若被裁定负有刑事责任,可能导致其丧失法定从事药物业活动的民事资格,因而其持有的药物业活动准照亦可能被撤销。 卫生局呼吁本澳的药物业活动经营者切勿以身试法,各药房应守法经营,以诚待客,共同维护本澳药房及药剂专业的良好形象。


消委会公布最新超市物价调查报告表 调查范围包括花王堂内三个区十多间超市

消费者委员会履行6月12日第4/95/ M号法律第10条第2款b)之规定,於11月13日在花王堂区的高士德、雅廉访、义字五街收集以上三个地区十多间超市,继续进行11月份的第四次"超市物价普查"工作。 以上调查工作的"超级市场物价普查报告表"已上载於消委会(www.consumer.gov.mo)网页、iPhone及Android智能手机应用程式内的"澳门超市物价情报站"供消费者浏览及使用,该报告表亦同时摆放在消委会总办事处、民政总署辖下的佑汉及营地街市、文化局属下各图书馆及多个书局供消费者免费索取,而本澳所有流动电话用户都可以透过其使用的网络"Wap"随时随地查阅消委会最新公布的"超级市场物价普查报告表"。 消委会根据全澳六个堂区,再考虑超市数量的多寡,将超市调查工作划分为八个区域进行,每月在全澳八个区域的近一百间超市先后及循环进行超市物价普查工作,此举,除可更全面检视本澳超市物价的差距,提供更多的物价数据供消费者参考外,消费者就可以因应居所、上班以至活动地点直接对不同地区的超市数百种货品进行格价。 消费者如有任何查询,可致电该会热线8988-9315。


澳代表周末决战「虎门杯」国际青年设计大赛

澳门青年时装设计师晋身虎门杯国际青年(女装)设计大赛决赛,於本周六与来自内地、意大利、英国、俄罗斯等三十名选手同场竞逐桂冠。 "虎门杯国际青年(女装)设计大赛" (下称"虎门杯") 由2000年开办,是一个备受时装设计界重视的国际性服装设计赛事,至今已踏入至第十四届,一直以来参加国家地区众多,竞争激烈。是届 "虎门杯"将於十一月十六日假虎门市黄河时装城举行,本届比赛主题为《新‧起点》,大会共收到2,830份参赛作品。 澳门生产力暨科技转移中心一向积极鼓励本澳时装设计师多参与这类的国际时装设计比赛,并协助收集投稿作品转交大会,本届共收到10份设计件。经大会评选后,本澳梁敏婷的设计《共生‧进化》获得决赛资格。她将於周五前往虎门参加决赛,与国内外的设计师角逐殊荣。 梁敏婷是中心培训学员,对於是次获得决赛资格,她表示这是首次参与的国际性时装设计比赛,有幸晋身决赛对自己在时装设计路途上感到莫大的鼓励,将抱着学习的心态与各地选手交流,扩阔视野。梁敏婷的作品《共生‧进化》设计灵感来自深海里的头足网软体动物,透过体内的色素细胞,因应背景而改变皮肤的亮度和花纹进行伪装,喻意人类进化的意义,与环境的共生及改变之间的关系。 梁敏婷现职本澳中学的艺术科教师,自小对时装设计有着浓厚兴趣,於2012年修毕澳门生产力暨科技转移中心开办的时装设计及制作文凭课程,并获该年毕业表演的冠军,2013年取得「第4届澳门时装画艺术大赛」公开组季军奖项。


物流业委员会赴港参与「亚洲物流及航运会议」

物流业发展委员会秘书长汪云早前率领委员及本澳物流及航运业界代表一行17人赴港参与「亚洲物流及航运会议」,藉此了解亚洲在物流及航运方面最新的发展情势,提升本澳物流业的竞争能力。 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香港贸易发展局主办的「亚洲物流及航运会议」,是亚洲其中一个最大型的物流及航运服务会议。今次会议举行了多个论坛,分别由来自欧美、澳洲及亚洲的专家及企业代表主讲,精辟地分析目前亚洲最新的物流发展趋势及分享发展经验。主题包括《塑造亚洲的未来:崛起中的龙》、《食品物流论坛:食物供应链的成功秘方》、《中国论坛:释放中国的潜力暨粤港物流合作洽谈会十周年》、《航运论坛:怀抱信心:2014年反弹在望?》、《空运论坛:亚洲空运海濶天空》等。 同场亦举办展览,参展有来自内地多个城市、香港、柬埔寨、印尼的电子物流解决方案提供者;物流服务供应者;航运服务供应者;港口、码头及相关物流园区营运商;行业协会及教育机构;商贸顾问及中介;出版商等。 出席是次会议有交通事务局、航空业代表(澳门)协会、澳门付货人协会、澳门空运暨物流业协会、澳门国际速递业协会及澳门船务物流协会等业界代表,包括冯润良、郑秋明、石立炘、苏育洲、邓君方、周进、杨建华、李时泰、梁华明、李灌生、崔伟祺、朱国权、王宇、王梅香、萧锦辉、毛光海。


特区政府对私立学校教师卫生护理的回应

特区政府本着"教育兴澳"和尊师重教的精神,历来重视师资队伍的建设,包括为他们提供良好的职业保障。在卫生护理方面,2006年颁布的《非高等教育制度纲要法》(第四十条第七款)即规定教学人员享有"由公共卫生机构提供的卫生护理";2012年颁布《私框》进一步规定私立学校的教学人员可"免费取得"由澳门"公共卫生机构提供的卫生护理"(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上述规定为私校教师享有免费的卫生护理,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另外,本澳私立学校教师在《私框》颁布前已享有的卫生护理包括由公共卫生机构直接提供的部分,也包括经公共卫生机构中有权限实体批准后由其他卫生机构提供的部分。而按照《私框》(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该法生效前"已生效的对教学人员较有利的工作条件"均不会降低或撤销。故私校教师过去已享有的卫生护理及相关的处理方法,均不会有改变,政府的立场和法律的规定都是一贯的。倘私校教师就其需要的治疗有任何疑问,欢迎与卫生局联系。


“法律体系的检视、简化与适应化”研讨会

由法务局举办、属第二期「澳门与欧盟在法律范畴合作项目」之一的 "法律体系的检视、简化与适应化" 研讨会,将於11月18日(星期一) 早上 10时,假科学技术发展基金演讲厅举行。会上,主讲嘉宾将介绍其所属国家或地区对各项法律法规进行检视清理和适应化的工作,讲授立法简化计划的知识,以期加深与会人士对这方面的认识,同时亦可藉此机会交流工作经验。研讨会将以广东话、普通话及葡语进行,并辅以同声传译。
是次出席的嘉宾分别来自中国内地、葡萄牙和香港,他们将就以下论题作出探讨: 1. 关於法律清理工作的成果和经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室孙镇平副主任)
2. 香港法例如何适应国家在1997年7月1日恢复行使主权(香港律政司毛锡强副法律草拟专员)
3. 法律简化及葡萄牙的SIMPLEGIS计划(葡萄牙里斯本大学法学院教师Dr. João Tiago Silveira)
4. 各种法律简化项目的操作及SIMPLEGIS计划的效果(葡萄牙法律工作者Dra. Diana Ettner)
5. 总结以及讨论主要议题 第二期「澳门与欧盟在法律范畴合作项目」的总体协调工作由法律改革及国际法事务办公室负责,主办单位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不同部门,包括法务局、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经济局、财政局以及欧洲研究学会等。


贸促局组织代表团赴广州参加「绿色创新展」

由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组织一行22人的代表团,於11月11日赴广州参加「第三届中国国际绿色创新技术产品展」(下简称「绿色创新展」),旨在参观了解展会上最新环保产品、服务与技术,以及推动澳门与内地及海外企业在环保领域方面之交流与合作。代表团成员同时包括环境保护局、交通事务局、民政总署、环境谘询委员会、环保与节能基金评审委员会及本澳环保业界等代表。 「绿色创新展」由中国企业联合会及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主办,於11月8至11日在广州中国进出口交易会展馆举行。展会以"绿色创新 循环发展 低碳发展"为主题,旨在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国"十二五"绿色发展相关规划,促进节能减排综合性,以把握世界经济低碳转型的机遇,扩大环境产品技术的进出口贸易,增强中国绿色低碳产品技术的国际竞争力,推动环境产品贸易与投资的便利化与自由化,扩大国际间绿色低碳领域的合作与交流,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是次代表团成员主要包括:环境保护局张绍基局长,贸易投资促进局刘关华执行委员,环境谘询委员会陈恩赞委员、梁华权委员、何伟添委员,环保与节能基金评审委员会李卓君委员,澳门节能协会李约翰会长,澳门环境科技研究协会吕宝珠会长,贸易投资促进局李藻森高级经理,环境保护局杨健思厅长及交通事务局贾靖龙厅长等。


澳乐印象主义音乐会 周六文化中心上演

文化局澳门乐团《印象主义》音乐会将於本周六(十一月十六日)晚上八时假文化中心综合剧院上演,特别邀请八十后最具成就钢琴家之一宋思衡,以及着名瑞典年青指挥家丹尼尔.巴兰多夫携手演出,完美演奏印象主义派巨人拉威尔及德彪西的着名作品,现剩少量门票於澳门售票网发售,欲购从速。
钢琴家宋思衡曾於二零零四年在法国第六十一届马格丽特.隆—雅尤.蒂博钢琴比赛中获奖,成为七十年来第一位摘冠的华人。他留学法国时是学院史上最年轻的敎授,同时任世界级国际大赛中最年轻的评委。瑞典年轻指挥家丹尼尔.巴兰多夫,凭实力赢得二零零八年在瑞典指挥大赛一等奖,更两度与瑞典广播交响乐团合作演出,前途无限。
印象主义音乐是十九世纪在法国流行一种音乐,充满艺术幻想及超脱现实,是次演奏乐曲拉威尔的经典名作《G大调钢琴协奏曲》,此曲色彩丰富并富有挑战性,演奏者需拥有精炼的弹奏技术。压轴作品德彪西《大海》将音乐化为一卷画纸,把不同时间大海的情、色彩及感觉生动描绘,营造出精致又变幻莫测的管弦音乐,更是德彪西生平最大型及经典的作品。两位年青音乐家以精湛技巧及对音乐澎湃的热诚,为观众带来耳目一新的节目,精彩可期。
澳门乐团《印象主义》音乐会节目查询可於办公时间内致电澳门乐团二八五三零七八二。音乐会门票分澳门币一百八十、一百二十元及八十元,设多项购票优惠,购票热线二八五五五五五五。详情及节目查询可浏览澳门乐团网页www.icm.gov.mo/om。


二零一三年九月旅行团及酒店入住率

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今年9月随团来澳旅客按年大幅增加26.0%,为944,188人次,主要来自中国大陆(759,272人次),当中广东省有272,532人次;其次为中国台湾(56,789人次)、香港(35,650人次)及大韩民国(35,610人次)。今年首三季随团入境旅客总数为7,413,696人次,增幅有12.8%。 2013年9月使用旅行社服务外出的本地居民有110,360人次,按年增加4.9%;随团外游的共38,651人次,主要目的地为中国大陆、中国台湾、香港及泰国。今年首九个月外出居民共1,069,358人次,增幅为14.7%;随团外游的有405,327人次。 在9月底,全澳98间有营业的酒店及公寓可提供27,807间客房,按年增加6.7%;五星级酒店客房为18,378间,占总数66.1%。 今年9月入住酒店及公寓有862,470人次,增幅为10.3%;五星级酒店住客增加14.2%,为503,784人次。平均留宿时间为1.3晚,与去年持平。平均入住率为82.7%,按年上升1.8个百分点;四星级酒店入住率最高,有85.8%。今年首九个月住客总数共7,992,647人次,按年增加13.9%;平均入住率为81.9%,按年下降1.2个百分点。 2013年1月至9月入住酒店旅客占留宿旅客70.2%,高於去年同期的64.8%。


廉政公署公布关於「道路集体客运公共服务批给」投诉的调查及分析报告

1. 廉政公署於本年5月30日接获投诉,指现有公共巴士服务存在许多不规则情况,包括俗称「走空巴」的事件,当局监管不力令公共巴士服务问题不断;且质疑政府「购买」公共巴士服务的做法有利益输送之嫌。廉署为此展开调查,但因维澳莲运公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突然於2013年10月3日向初级法院申请破产,故廉署需调整工作计划,在不影响仍在进行的其他措施的前提下,先公布对现时公共巴士营运方式、服务批给、所签订合同的内容等问题所作的分析报告。 2. 根据廉署掌握的资料,维澳莲运公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於本年6月向行政法院提起一紧急程序,又於7月向行政法院提起关於行政合同之诉,要求法院判政府向其支付三仟九佰多万元,作为巴士服务的费用,并附加迟延利息,两宗案件至今仍在审理当中。由此可知,有关公共巴士服务合同已引发多宗诉讼,而且令政府处於非常被动的状况,预期还会引发更多的其他问题。 3. 廉署经调查和分析后,发现交通事务局(下称「交通局」)在处理现时公共巴士服务事宜上存在一些非常明显的违法问题,包括: 1) 违法不遵守现行法定制度
现行法律仅允许以「公共服务批给」方式许可私人公司经营公共巴士服务,但「交通局」却采用「提供服务合同」方式,导致整份合同带有不符合公共利益、甚至明显违法的瑕疵,致使三间巴士公司在未获「批给」及无订立批给合同的情况下「违法经营」。 2) 违法订定免税事项
根据《澳门基本法》及《关於订定内部规范的法律制度》(俗称《立法法》)的规定,关於税收的事项须由法律作出规范,而《机动车辆税规章》规定机动车辆税的豁免由财政局局长决定。然而,「交通局」却在巴士服务的《承投规则》中订定豁免巴士公司缴纳机动车辆税的条款,僭越了财政局局长的权限,亦有违法律规定,令政府陷入「违法作为的状态」。 3) 关於承批公司的财产归属问题
按照《公共工程及公共服务批给制度的基础》规定,在批给到期后,批给用於经营巴士服务的财产归政府所有。然而,由於「交通局」采用「提供服务合同」的方式,故合同中根本无提及在合同到期或失效的情况下承批公司的资产归属问题,「交通局」甚至在回覆廉署时表示届时会与有关公司协商解决,其处理手法明显违背公务管理思维及原则,亦违反适用的法例。此外,按照过去政府与两间巴士公司(澳门新福利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及澳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两巴士公司须於批给到期时,即2010年10月14日,将批给服务涉及的所有财产立即无偿拨归澳门特区所有,但在这个问题上却有颇多疑问,包括这些财产归属如何解决?谁人作最后决定?财产清单记录了甚麽?现时容许这两间公司继续使用有关财产是基於何种理据?等等。 4) 中途调整收费违反法律
「交通局」错误引用法律,以「提供服务合同」方式判给私人公司经营公共巴士服务,但这种方式的合同根本不允许中途变更收费,只有「公共服务批给合同」方允许在批给生效期内调整收费。即使按照「交通局」的思维,政府仅是「购买」服务,那麽政府本身就有权决定是否批准调升收费,根本无需与巴士公司订立任何「协定」。「交通局」的行为已脱离了公务管理的原理及轨迹,对「合法性原则」视而不见,明显属於乱作为,其行为已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 免责条款违反适用的法律
「交通局」按照其所主张的制度及所用的思维,在「巴士服务合同」中明文订立利於承批方的免责条款,但事实上倘正确执行适用的法律及订立「公共服务批给合同」,在这类批给合同中根本不允许订定免责条款,这明显印证了「交通局」胡乱引用制度,不合公务管理的原理及规则。 6) 此外,「巴士服务合同」中不少条款亦带出许多问题,包括由於没有引用适用的法律,导致许多属强制性的合同条款并无订於合同内,而不应介入的事宜,却在合同内详尽规管,明显抵触法律的规定;同时,「交通局」至今仍无依法将合同内容全文刊登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上,这亦违反法律的规定。 4. 廉署指出这种巴士经营「新模式」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及造成公帑的不善利用,是廉署在履行行政监察职能时所发现的违反法律及损害公益最严重的一个个案。 5. 廉署认为政府需及时采取措施以纠正违法的状况,解决问题的方向包括:基於公共利益及引用合同的条款,解除有关合同;或引用《民法典》中规范的转换机制将这份「提供服务合同」转为「批给合同」,将能予保留的条款继续保留,同时按《公共工程及公共服务批给制度的基础》加入所欠缺内容;又或与立约方重新协商,并在严格遵守适用法律的前提下订定新的批给合同。 6. 《关於「道路集体客运公共服务批给」投诉的调查及分析报告》已上载至廉政公署网页www.ccac.org.mo (最新消息 / 调查报告及劝喻),如欲了解详尽的内容,可浏览上指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