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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千名中学生举办政制讲座

特区政府目前正就有关2013年立法会产生办法、2014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及本地区选举法相关规定向社会各界进行公开谘询。谘询期由2012年3月10日至4月23日,为让更多青少年了解有关内容,法务局已为本澳多所中学举办"澳门特区政治体制和政制发展讲座",日前(4月17日)为教业中学的初三至高三学生举办讲座,共有一千名学生参加。 是次讲座由法务局的法律人员负责主讲,为学生们讲解《基本法》第四章政治体制的内容,包括行政长官、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规定。例如: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依照《基本法》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澳门特区立法会是澳门特区的立法机关,立法会议员透过直接选举、间接选举和行政长官委任而产生,每届任期为四年。在司法机关方面,包括法院和检察院,澳门特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不受任何干涉。澳门特区检察院独立行使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不受任何干涉等等。 并为学生们介绍了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修改的程序步骤,即政制发展"五步曲":第一步,行政长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第二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是否需要修改作出决定;第三步,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出修改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法案,并经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數通过;第四步,行政长官同意经立法会通过的修改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法案;第五步,行政长官将有关法案报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或备案。同时,亦为学生们简介《政制发展谘询文件》的内容。 各校若有意为学生们举办"澳门特区政治体制和政制发展讲座",欢迎致电法务局8987-2233。


行政会日前完成讨论《承诺转让在建楼宇的法律制度》法律草案

在澳门, "楼花"的买卖是不动产交易的一种常见方式。澳门现行的不动产交易法律制度主要是针对现房买卖设置的,但对"楼花"的预售许可、买卖合同的内容、形式、登记等方面尚无明确的法律规范。 社会各界希望对"楼花"买卖作出规范,以达到理顺市场运作、增加交易的透明度、保障交易各方合法权益的目标。作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区政府在去年进行了有关规范"楼花"买卖的公开谘询,在参考社会各界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特区政府草拟了《承诺转让在建楼宇的法律制度》法律草案,对"楼花"的买卖及按揭等法律行为作出规范。 "楼花"是一种俗称,在法案中被称为"在建楼宇",它是指所有计划兴建、正在兴建或已完成兴建但仍未获发有效使用准照的不动产;如果是以分层所有权制度兴建的楼宇,则指仍未完成分层所有权的确定登记的不动产及其独立单位。 此次有关"楼花"的法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设立"楼花"的预售许可制度
为减少楼宇"烂尾"的风险,保障购买者的利益,经参考周边地区的经验,法案建议设立"楼花"的预售许可制度,当楼宇已获发整体建筑工程准照,已完成地基工程及地库及地面层楼板的结构工程,且已完成临时分层登记时,发展商可向土地工务运输局申请发出预先许可。仅在获发预先许可后,方可销售"楼花",否则不仅销售合同无效,而且出售"楼花"的发展商会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 2.规范销售"楼花"的合同形式
法案建议销售"楼花"须签订预约买卖合同或让与合同地位的合同,须采用经律师确认的合同拟本,立约人的签名须经公证认定。违反有关合同形式的规定的法律行为无效。公证员在认定签名时,须审核是否采用经律师确认的合同拟本,而且将有关的文件副本存档。 3.规范销售"楼花"的合同内容
为保障"楼花"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货不对办"的情况,在尊重合同自由原则的前提下,法案建议销售"楼花"的合同必须载有强制条款,否则无效。强制条款涉及立约人的认别资料、楼宇的基本状况、楼宇的管理和保养安排、履行合同的条件及不履行合同的相应责任等内容。律师须确认合同拟本是否包含强制条款的内容,且其他合同条款不得与强制条款相抵触。 4.规范有关"楼花"的登记制度
为使"楼花"的交易公开透明,堵塞"一屋多卖"的漏洞,保障购买者的权益,法案建议设立强制性登记制度,自购买或按揭"楼花"之日起三十日内须申请登记,如在该期间届满后申请,则须缴纳三倍手续费。按照法案的建议,如仍存有以"楼花"购买人名义作出的登记,则其他人不得再作出有关"楼花"的转让等行为。此外,法案建议已登记的"楼花"购买者在债权受偿顺位中享有一定的优先受偿权。 5.设立注销登记的特别诉讼程序
由於会出现"楼花"购买者不依照合同支付"楼花"款的情况,因此法案建议当购买者未按照预约买卖合同的规定支付价金时,发展商可按照法案的规定,向初级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按照法案所建议的特别诉讼程序,作出注销有关"楼花"登记的判决,但不妨碍双方当事人可就有关法律行为所产生的其他争议另行提起独立的司法诉讼。 6.订定有关销售"楼花"的房地产中介的规定
考虑到现时不少发展商透过房地产中介销售"楼花",因此法案对这种中介行为作出了规范。法案建议中介合同须指明所代理的单位、价金、折扣及佣金,并在客户要求时向其提供载有这些条件的文件副本,以减少出现房地产代理业务中的不规则行为。房地产中介人须於合同订立或作出任何修改后五日内将有关合同副本送交土地工务运输局存档。 7.订定监察的职权及行政处罚措施
为确保所订定的规范得到遵守,法案建议由土地工务运输局负责监察本法律的遵守情况;该局为执行监察职务而提出要求时,任何公共或私人实体,尤其是"楼花"的交易各方及房地产中介人均有提供协助的义务,而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律师、法律代办及房地产中介人,均有义务不作出违反本法律规定的行为或不提供任何违反本法律规定的协助。此外,法案对有关的行政违法行为,订定了相应的罚款的行政处罚措施。 8.订定已销售的"楼花"的过渡性规定
在本法律生效前所销售的"楼花"合同继续有效,但馀下部分"楼花"的销售须遵守本法律的规定,例如须取得销售"楼花"的预先许可及销售合同须经公证认定。 在本法律生效前所购买的"楼花"只有在作出物业登记后,方可将"楼花"转售或作抵押,否则有关的合同无效。 为确保有关"楼花"销售登记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保障购买者的权益,对於在法律生效前已经销售"楼花"的楼宇,法案建议发展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办理分层所有权的临时登记,并将所有购买"楼花"的合同认证缮本送物业登记局作出登记,或由购买者在一年内提出申请,则有关登记无须缴纳手续费。
由於"楼花"的买卖涉及面广,相关制度的全面完善尚需其他方面法律制度的配合。此次法案所建议的是有关"楼花"买卖的基础性法律规定,其他方面的规定将会透过政府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会订定指引,由参与各方参照执行。待条件成熟后,将会考虑制定法律加以规范。


行政会日前完成讨论《食品安全法》法律草案

近年来,食品安全已成为世界各地共同面临和关注的问题。由於食品安全问题可能影响民生和公共安全体系以至社会稳定,以及由於本澳食品安全法规和权限分散、监管存在交叉或空白等问题,澳门特区政府於二零零八年成立了"食品安全统筹小组",并於去年年底进行立法谘询。 在参照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与世界卫生组织的指引,借鉴中国内地、香港、台湾和新加坡等地有关食品安全立法的经验,以及吸收公开谘询中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特区政府草拟了《食品安全法》法案,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食品安全风险的预防、控制及应对措施,以及针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机制作出规范。 法案规定,除药物、中成药及法律规定在中药房内专门出售的中药材另有特别规范外,法律适用於所有食品的生产经营,以及在食品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对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使用。 法案建议,民政总署负责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和统筹工作,有权对所有生产经营食品的地点或场所进行监察、调查及处理食品安全事故、采取防控措施,或建议行政长官针对某类行业、场所或食品等采取防控措施,并对行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法案将食品安全有关的权限集中由民政总署行使,但不影响法律赋予其他公共实体的职权。其他公共实体发现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时,除须依法作出必要的处理外,尚应立即通知民政总署,以便其依职权采取行动。
法案也订定了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和预防及控制措施。法案规定,经民政总署建议,由行政长官批示核准食品安全标准。民政总署对食品安全进行风险监测及评估,当发现存有食品安全风险时,一方面须向公众发出警示,而另一方面则须命令采取相应的召回食品、暂停场所运作、扣押、销毁等防控措施,在任何情况下采取措施时均须遵守必要、适度及与既定目标相符的原则,且一旦证实不再存有食品安全风险时,有关措施须立即予以解除。 澳门现行法律关於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犯罪,由《刑法典》及第6/96/M号法律《妨害公共卫生及经济之违法行为之法律制度》规范。法案统合了上述法律当中涉及食品犯罪的规定,以配合现时对食品安全的要求,如针对目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特点,订定了"生产经营有害食品罪"。法案还针对法人犯罪订定了主刑和附加刑,并适用於《刑法典》第二百六十九条所规定的犯罪,填补了《刑法典》未有对法人犯罪作出处罚的空白。此外,法案也规定了相关行政违法行为及其罚则。 法案最后亦规定,对此法案未特别规定的事宜,补充适用《刑法典》、《行政程式法典》及十月四日第52/99/M号法令《行政上之违法行为之一般制度及程式》的规定。


劳工事务局到商训夜中学办就业讲座

劳工事务局为了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择业取向及为未来职涯做好规划,上月到商训夜中学举办就业讲座,对象为该校的高中学生,讲座共吸引约一百二十名师生出席,同学们均用心聆听并认为讲座内容切合实际需要。 讲座名为「职涯导航」,内容包括择业取向、行业简介、面试技巧等多个环节,引导学生如何从不同的行业中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并剖析目前本澳就业市场情况,让学生们对就业前景有更全面的认识,并在踏足职场前作好全方位的准备,同时透过播放模拟面试短片,使学生更好地掌握面试技巧,从而提升求职信心,增加受聘机会。


流动数据服务的保障措施及注意事项

随着智能手机的日益普及,流动数据服务已逐渐融入生活,令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更为紧密,透过手机而获取资讯的情况亦相应增加。然而,数据服务一般是以流量(volume)作为收费单位,且收费模式种类繁多,这往往使消费者难以掌握相关的使用费,以致未能安心地享受先进科技为人们带来的便利。为此,电信管理局一直致力推动各流动电信营运商完善各项使用流动数据服务的保障措施。 现时,在本地流动数据服务方面,各流动电信营运商都实施了每月约500元的收费上限,而部分营运商亦有推出「阶梯式收费计划」,这些措施均能避免出现不可预期的本地流动数据使用费。此外,为了减低市民在外游时因使用了漫游数据服务而受到「震撼帐单」的困扰,部分流动电信营运商也推出了「数据漫游日计划」服务(简称「日计划」),消费者在使用这类「日计划」时,在「日计划」有涵盖的地区只要选用指定网络供应商,就可以每日定额收费的模式在当地使用流动数据服务。由於不同的营运商对「日计划」有不同的使用时限及条款,所以消费者在申请「日计划」前,必须向所属营运商了解服务详情,尤其是掌握以下信息: - 「日计划」适用的海外国家/地区是否符合你的需要
- 可否锁定适用「日计划」的海外网络供应商的网络
- 在外游期间,是否每日都需要啓动「日计划」服务
- 「日计划」的使用时限是以澳门时间或以当地时间为准
- 如一日内走访多个国家/地区,如何计算「日计划」服务费 为避免消费者因使用流动数据服务而导致额外的开支或帐单争议,电信管理局谨提醒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 - 关闭手机应用程式(通称Apps)中的自动更新功能
- 注意手机通信模式是WiFi或流动数据服务
- 在不需要使用流动数据服务时,可利用以下方式关闭流动数据服务:
* 在手机设定中把流动数据功能关掉(这项功能只适用於部分手机)
* 利用简码功能把数据服务关掉(只有部分营运商提供简码功能服务)
- 如确定不需要流动数据服务,可要求流动电信营运商停止提供此服务 消费者如欲了解最新的服务详情及计费模式,可向各流动电信营运商查询。


二零一二年二月旅行团及酒店入住率

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今年2月随团来澳旅客达661,320人次,按年大幅增加41.7%。中国大陆团客增加32.0%,有438,720人次,其中155,036人次来自广东省;中国台湾(68,233人次)、香港(38,944人次)及大韩民国(34,498人次)团客大幅增加174.1%、95.9%及34.8%。今年首两个月随团入境旅客共1,296,313人次,按年增加42.6%,占总入境旅客28.2%,高於去年同期的21.4%。 今年2月随团外游的澳门居民按年增加5.7%,有21,896人次。旅游线主要为中国大陆(占总数79.0%)、大韩民国(5.0%)及香港(4.3%);其中,随团往广东省的本地居民有12,502人次。今年首两个月随团外游居民共48,168人次,按年增加23.6%。 此外,使用旅行社服务的非随团外出居民大幅增加80.3%,有75,928人次;主要目的地为中国大陆(占总数56.2%)、香港(19.5%)及中国台湾(13.6%)。今年首两个月非随团外出居民共143,311人次,增幅达68.3%。 在2012年2月底,全澳95间酒店及公寓可提供22,310间客房,按年增加2,227间(+11.1%);五星级酒店客房占总数63.5%。 今年2月共有721,036人次入住酒店及公寓,按年升幅为20.1%;平均留宿时间为1.4晚,按年减少0.12晚。酒店及公寓的平均入住率为85.8%,按年上升3.6个百分点;其中,酒店的平均入住率为86.5%,而四星级酒店更达89.3%。今年首两个月住客总数共1,420,269人次,按年增加14.4%;平均入住率为82.3%,上升1.6个百分点。 2012年首两个月的酒店及公寓住客占留宿旅客总数63.3%,高於去年同期的60.1%。


美国佛罗里达州迪士尼世界为旅游学院学生提供实习机会

旅游学院提倡理论与实践并重,在学士学位课程中加入多项实务元素,让学生掌握业界对人才的要求,作好准备迎接职场上的挑战。所有学士学位课程学生必须於第三学年期间於本澳或海外的旅游业相关机构进行为期六个月的实习工作,完成后再回校修毕第四年的课程。 实习计划设立多年以来,学生的实习表现突出,业界对此计划的反应亦十分踊跃。去年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的本澳机构有五十多家,当中包括澳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民政总署、文化局、DFS环球免税店、亚太航空有限公司、东瀛游旅行社(澳门)有限公司、澳门四季酒店、银河娱乐集团、澳门君悦酒店、康泰旅行社(澳门)有限公司、澳门凯旋门、路易威登澳门有限公司、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澳门旅游塔会展娱乐中心、澳门文华东方酒店、 新濠博亚娱乐、明捷澳门机场服务有限司、澳门美高梅酒店、星晨旅游(澳门)有限公司、新八佰伴、行政公职局、澳门十六浦索菲特大酒店、威尼斯人度假村酒店、永安假期(澳门)有限公司、永利澳门以及其他旅游业机构。 为扩阔学生们的国际视野,学院亦为学生积极开拓海外实习的机会,让他们於美国、欧洲、东南亚、香港以及内地各大型企业进行实习,以体验当地生活及工作文化。旅游学院学生曾到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君悦酒店、新西兰皇后镇国敦皇后镇湖畔度假村、马来西亚槟城香格里拉金沙度假酒店、泰国芭提雅硬石酒店、英国国家文化遗产基金、泰国曼谷亚太旅游协会、中国北京柏悦酒店、英国伦敦圣詹姆斯俱乐部酒店、美国纽约自由神像国家纪念碑及爱莉丝岛移民博物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印度新德里办事处、新加坡环球影城、中国香港W酒店、美国拉斯维加斯永利等国际知名机构进行实习。 旅游学院与迪士尼自2006年开始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计划,每年均甄选合资格学生参加,现时,实习计划内容包括: . 为三年级学生而设,於迪土尼世界中国馆提供为期六个月的餐饮服务实习
. 为刚毕业学生提供为期一年,有关零售及餐饮服务范畴的实习生工作计划
. 由佛罗里达州立大学、旅游学院与迪土尼世界合办的「国际学院计划」,参加学生会先在佛罗里达州立大学修读密集课程,然后再获安排到迪土尼世界内进行实习 美国佛罗里达州迪士尼世界招募代表团於三月十四日及四月十六日应邀来澳为旅游学院学生讲解该乐园的实习计划,并对学生进行初选面试。招募代表团包括迪士尼国际公司环球招募专员Sue Sharpe小姐、客户服务部经理Fernando Oliveira先生及中国馆行政主任Cindy Yu小姐。获取录的学生将赴美国佛罗里达州迪士尼世界以体验乐园的运作模式、客户服务及管理文化,并与来自世界各地的学生作交流。


氹仔交通规划及措施

1.双环双轴的道路网 计划透过构建双环双轴的道路交通主干,将现时城区的穿越性车流导引至外围道路,并改善瓶颈地点、降低交通拥塞,逐步形成澳门半岛外环、氹仔与路氹城外环的城市双环路网,以及西湾大桥、澳氹第四跨海通道的双轴通道。就离岛区方面,现时正有序开展路氹连贯公路圆形地、奥林匹克游泳馆圆形地等路网整治及扩容工程。 2.大潭山隧道/第四跨海通道 计划建造大潭山隧道,连接未来第四跨海通道、新城填海A区主干道路、以及路氹城道路网,为往来澳门半岛与路氹城提供更便捷的通道,并分流澳门国际机场附近,例如伟龙马路及北安大马路的交通,避免往来氹仔客运码头、澳门国际机场、氹仔市区及路环之间的交通相互干扰。同时,透过有关道路网的建设,亦有利於完善未来港珠澳大桥、横琴发展、莲花口岸、以及澳门国际机场发展规划等项目的交通配套衔接,以应付未来离岛区旅客增长所带来的交通需求。 3.电动巴士计划 为推动绿色出行,落实特区政府的环保政策,交通事务局目前正开展引进电动巴士的研究计划,有关计划属试验性质,透过试点项目评估电动巴士的实际效能。有关路线将穿梭氹仔新旧城区作为试点,预计今年第三季招标,争取年底或明年初推出。 4.氹仔市中心区交通规划 优先在氹仔推行单车道示范计划,以休闲作为示范计划的定位,创造舒适的慢行环境,回应居民对有关方面的诉求。首阶段计划路线包括广东大马路、基马拉斯大马路、成都街、哥英布拉街、运动场圆形地、运动场道连接至奥林匹克泳馆圆形地及望德圣母湾大马路,并衔接现有位於海滨的单车道及未来的休憩空间。 同时,考虑到成都街中央公园停车场即将竣工及投入使用,可提供一定数量的车位,满足附近一带的泊车需求,从而创造条件,把现有位於广东大马路、基马拉斯大马路、成都街及哥英布拉街一带,以及运动场道等路边泊车位空间、行人道及行车道等作重新规划,尤其考虑配合轻轨一期竣工,同步整合站点邻近路段的步行环境,加强与轻轨一期站点的联系、并结合设置单车道及道路美化等,整体优化社区空间及交通环境。


氹仔TN27附近路网的完善

第一、氹仔美副将马路行人天桥(湖畔大厦所在位置) 氹仔TN27经屋地段的湖畔大厦今年落成,2703个单位及相关的社会设施,区内的人流量及车流量将有增加,相对的交通压力也会提升,为有效达至人车分流的目的,将在氹仔美副将马路与司徒泽神父马路交叉口处兴建行人天桥,以作出有效的交通连结,保障行人安全及车流的畅通。 天桥呈s型展开,东西走向布置,西侧是连接氹仔湖畔大厦经济房屋A区裙楼2楼,东侧连接湖畔公园。天桥两侧上落皆设楼梯、扶手电梯及无障碍升降梯。 整个项目在设计时考虑了集约用地方向,减少占用公园用地,避开公园原有大树的位置,减轻对公园景观及绿化的影响。天桥亦起着通往区内其他地点的辐射作用,透过天桥步行至连接大潭山郊野公园的行山步道附近入口,起着城市环境与绿化环境之间的纽带。 工程已展开,预计第四季投入使用,造价约1,200万。 第二、氹仔亚利雅架圆形地立体交通网络 随着氹仔的居住人口不断增加,氹仔的交通逐渐繁忙,在高峰时段,部份交通主干道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交通阻塞,而氹仔亚利雅架圆形地邻近的美副将马路,是氹仔城区连接友谊大桥的重要通道,在该路段上经济房屋TN27亦於2012年落成,其中还包括了新建街市、巴士转运站及卫生中心等设施到时该区域的交通流量必会增加; 建造一条由美副将马路向奥林匹克大马路的双向双线行车天桥或隧道的行车设施,使该回旋处车流量较大的动线,直接跨越亚利雅架圆形地,减轻圆形地的车流压力; 建造一组位於亚利雅架圆形地上有五个落脚点的行人天桥,形成回旋处完整的人车分流系统; 预计工程今年谘询,明年公开招标,2014年完工。 第三、完善TN27地段附近的路网 随着 TN27 经屋的落成,行车流量将大大提高,为开拓更多的路网,解决交通问题,工务局早前已经开通TN27至孙逸仙博士圆形地的临时道路,道路全长300米,道路已经开通。 另一条道路将连接TN27至亚利雅架圆形地,全长140米,预计今年内动工。 第四、建设湖畔花园经大潭山了望台至龙环葡韵的步行径 在氹仔湖畔花园对面的经济房屋TN27及其周边的住宅项目,落成后将带来大量居民居住,为方便该区居民进出旧城,以TN27经屋群旁的湖畔花园为起点,优化步行径,接驳至大潭山了望台,并通往龙环葡韵,藉此打造一个全新观景点,让居民及游人在步行之馀同时可欣赏到美丽的氹仔景色; 工程将於短期内开始初研方案,预计2014年完工。


路氹新城与旧区之交通贯通整体布局

随着路氹城的迅速发展,以及大型公屋项目的落成,未来的交通压力更趋紧张,为完善路氹城的交通布局,更好地贯通新旧城区间的联系,配合大型公屋项目落成,多项大型路网工程陆续上马,连同已动工的轻轨系统建设,路氹将进入繁重的大型工程兴建期。 第一, 路氹连贯公路圆形地下层行车通道 已紧张有序地开展施工,地下层行车通道将起着路氹城路网主、次干道的分流作用,连接望德圣母湾大马路和伟龙马路,并穿越路氹连贯公路圆形地,透过分层绕道方式,行车通道将以分流现时集中使用圆形地的车流量。 预计明年第一季完成,自去年2月动工至今,己完成近四成的工序,为减低工程对公众及交通的影响,工程分四阶段施工,并以密闭式进行开挖,首两阶段排水渠、管线迁移以及圆形地临时行车通道工程已完成,目前已进入第三阶段隧道主体开挖施工,今年第三季可完成开挖,接续进行圆形地开挖工程。 通道全长约900米,通道结构连坡道约700米,宽度约20米,行车高度5.5米,双向四车道,隧道最深挖深15米,造价约3亿。 第二、路氹连贯公路圆形地行人天桥 配合路氹连贯公路圆形地周边建筑项目相继落成及各项新公共交通配套设施的完善,以行人天桥贯穿多个相邻地段,达至人车分流,提升行人安全的效果。 天桥设计考虑了发挥最大的交通功能外,亦会考虑天桥的外观与周边环境融合,创造不同的角度的景观走廊,让使用者从不同角度观赏氹仔旧城区。 天桥位於路氹连贯公路圆形地,按使用者的动态流向分为五个上落点,每个上落点分别配置一条楼梯、电动扶手梯及升降电梯,天桥的设计亦充分利用材料的特性以环保角度出发,如升降电梯为全玻璃设计,引入更多自然光,以及同兼观光作用。 天桥设计为圆形,主体分为外环及内环两部分,外环会采用开放形式的设计,内环则采用3米宽的内环玻璃顶棚的设计形式,构建成一个满足全天候行人通行的设施。 天桥的招标兴建预计今年内展开。 第三, 望德圣母湾大马路步行系统 日前已正式投入试运行,设备投入服务将为市民、旅客提供更安全及舒适的步道。 全长约350米的步行系统横跨望德圣母湾街及望德圣母湾大马路,并连接氹仔旧城区,透过步行系统串联路氹城与旧城区一带之步行路径,方便公众便捷通达至区内的休闲设施,带动新旧两区的互动联系。 步行系统的设计考虑了与周边环境的配合,注入环保元素,利用玻璃上盖加强自然采光,采开放式设计,增加空间感引入自然风,与周边景观达至协调及美化之效果。 架空行人天桥横跨望德圣母湾大马路,有升降机、电动手扶梯、楼梯及无阻碍设施,并连接至目前的巴士站和日后的轻轨站,致力创造成一个可与城市景观及交通功能相融合的设施,造价4千5百多万。 第四、奥林匹克游泳馆圆形地立交系统 尚在设计深化阶段,预计今年第三季展开招标程序。 主要考虑到现时圆形地的设置将不能满足车流量的增长,未来有关通道亦可能成为东亚大马路往来望德圣母湾大马路及莲花海滨大马路的主要通道。 设计构想是建造西东双向及西南行的分层立交系统(行车天桥),以助改善同时分流圆形地未来的交通通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