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服务描述
户外活动场地 : 租借市政署辖下场地及设施举办活动。
活动中心场地 : 为支持本澳机构/社团或政府部门,租借活动中心礼堂及活动室,用作举办非牟利文娱康体活动。
展览表演场馆:租借市政署辖下展览表演场馆举办活动。
借用九澳户外体验营(暂停接受申请):向市政署申请使用体验营设施。
公民教育资源中心综合活动室:向市政署租借场地,并用以举办与公民教育及非牟利文娱康体相关之活动
服务对象
户外活动场地 : 于公众场所举办文娱康体活动或慈善筹款活动之非牟利机构、社团或政府部门。 (注 : 申请机构/社团必须是本澳注册的非牟利机构/社团或政府部门)
活动中心场地 : 本澳立案登记的非牟利机构/社团或政府部门。
展览表演场馆:本澳立案登记的非牟利机构/社团或政府部门,用以举办非牟利展览或活动。
借用九澳户外体验营(暂停接受申请):非牟利机构/团体。
公民教育资源中心综合活动室:本澳立案的合法社团、学校、公共或私人机构
申请资格
户外活动场地 : 本澳注册的非牟利机构/社团或政府部门。
活动中心场地:本澳立案登记的非牟利机构/社团或政府部门,用以举办非牟利展览或活动。
展览表演场馆:本澳注册的非牟利机构/社团或政府部门
借用九澳户外体验营(暂停接受申请) :
- 只接受本澳注册的非牟利机构/团体申请,唯少于 12 岁者必须由成年人陪同;
- 所有参加者须持有本澳合法之身份证明文件。
公民教育资源中心综合活动室:本澳立案的合法社团、学校、公共或私人机构,用以举办与公民教育及非牟利文娱康体相关之活动
服务结果
户外活动场地 : 信函回复。
活动中心场地:覆函作实及缴费。
展览表演场馆:信函回复。
借用九澳户外体验营(暂停接受申请):电话/电邮/传真回复。
公民教育资源中心综合活动室:信函回复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名称:市政署
办公时间:
地址
办理地点:
各服务中心
(更多办理地点资料可于手续概览内查阅)
电话/传真:2833 7676
(更多电话/传真数据可于手续概览内查阅)
电邮及网站:www.ia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