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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借市政署辖下场地及设施

租借活动中心礼堂及活动室的申请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 最少在借用场地日期前15个工作天递交申请表

办理手续所需文件

1. 活动中心场地租借申请表009/DACRARP/DACREC (表格可在综合服务中心、各巿民服务中心及其分站免费索取或于市政署网页www.iam.gov.mo下载);

2. 社团在政府立案登记章程;

3. 活动程序表及相关资料。

是否支持代办

否

费用

营地活动中心礼堂及活动室、下环活动中心礼堂、筷子基活动中心礼堂、沙梨头活动中心礼堂、青洲坊活动中心礼堂及石排湾活动中心礼堂,获批准借场的收费:

活动举行期间 : 首1小时澳门元300元; 往后每小时澳门元200元

彩排 : 首一小时澳门元200元; 往后每小时澳门元100元

佑汉活动中心礼堂,获批准借场的收费:

首3小时每小时:澳门元100元

第4小时开始:澳门元150元

(不设彩排)

申请费用:无须缴付申请费用

表格费用:无须缴付表格费用

印花税:无须缴付印花税

保证金:无须缴付保证金

收费及价金表:

www.iam.gov.mo/c/pricetable/list

 

审批所需时间

审批时间:15个工作天内批复活动中心场地借用申请【注:三个月内之场地申请】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

申请表必须由申请社团/机构负责人签署及盖上社团印章;

最少在借用场地前15个工作天递交申请;

申请获批准后,须于借用场地日期前5个工作天内,持回复公函到综合服务中心、各区市民服务中心及其分站缴交租金;

各申请机构需遵守所借用场地之租用须知。

相关规范或要求

不适用

进度查询方式

电话:(853) 8591 2301/ (853) 8591 2302

完成服务的结果物/金额

邮寄回复信函或经由商社通系统通知缴费

是否支持代领

否

是否支持文件柜

是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线上

1、商社通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线下

1.综合服务中心

详细信息:

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2.中区市民服务中心

详细信息:

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3.北区市民服务中心

详细信息:

澳门慕拉士大马路222号地下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4.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

详细信息:

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5.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 – 石排湾分站

详细信息:

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小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是否支持预约:否

是否需要预约后处理:否

是否有其他途径:否


资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后更新时间:2026-10-06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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