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有关申请须于活动举行前最迟40天提出。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场地及后勤支援申请表及预先通知书001/DACRARP/DACREC(表格可在文康社群及公共关系处、综合服务中心、各巿民服务中心及其分站免费索取或于市政署网页www.iam.gov.mo下载)
2. 必须出示文件:
– 出示机构在政府立案登记章程
– 活动期间进行临时售卖环节—提供摊位数量、面积及位置图、售卖物品种类及声明收益用途(属商业/慈善性质)
– 活动涉及占用公共道路—提供由交通事务局发出的特别交通通告
是否支持代办
否
审批所需时间
按个别情况而定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
有关申请须于活动举行前最迟40天提出:
1. 场地及后勤支持申请表和预先通知书必须由社团负责人签署及盖上有关社团之印章。
2. 所有符合条件的场地申请,本署会于活动举行前六十日起统一处理,至于实际批覆时间则按个别情况而定。
3. 有关活动若将取消,应最少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如属因事临时取消,亦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
4. 如需更改活动日期或时间必须最少于15天前作出申请。
5. 各申请机构/团体必须遵守场地及后勤支持申请规则及其他相关适用法规;而有关规则已印于场地及后勤支持申请表内。
相关规范或要求
不适用
进度查询方式
不适用
完成服务的结果物/金额
不适用
是否支持代领
否
是否支持文件柜
否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线下
1.文康社群及公共关系处
详细信息:
澳门何贤绅士大马路政府(青茂)办公大楼十四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 9 时 至 1 时;下午 2 时 30 分 至 5 时 45 分
周五,上午 9 时 至 1 时;下午 2 时 30 分 至 5 时 30 分
2.中区市民服务中心
详细信息:
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3.北区市民服务中心
详细信息:
澳门慕拉士大马路222号地下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4.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
详细信息:
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5.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详细信息:
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6.综合服务中心
详细信息:
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是否支持预约:否
是否需要预约后处理:否
是否有其他途径: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