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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借市政署辖下场地及设施

租借活动中心礼堂及活动室的改动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最少在借用场地日期前15工作天。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必须递交文件:申请信函。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凼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小区综合大楼6楼

 

时间:

综合服务中心及各巿民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电邮及网站

网址:https://www.iam.gov.mo

 

费用

申请费用:

无须缴付申请费用

表格费用:

无须缴付表格费用

印花税:

无须缴付印花税

保证金:

无须缴付保证金

收费及价金表:www.iam.gov.mo/c/pricetable/list

 

审批所需时间

审批时间:按个别情况而定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最少在借用场地日期前15工作天以书面通知

 

相关规范或要求 

不适用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进度:

电话:(853) 8591 2301/ (853) 8591 2302

 

领取服务结果 

邮寄回复信函


资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后更新时间:2025-05-20 14:49

城市环境 环境卫生、绿化及市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