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雇主可亲身或委托他人办理:
- 雇主供款证明书申请表(FSS/DC-17(I))(填表样本);(可于社保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保基金网页下载)
- 财政局营业税M/1格式「开业 / 更改申报表」或营业税表M/7或营业税M/8格式「征税凭单」正、背面影印本。
- 以「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账户登入电子申报系统办理
采用电子申报服务的雇主以「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账户登入电子申报系统办理雇主供款证明书申请。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地址:澳门马忌士街2-6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 皇朝区中土办事处
地址:澳门宋玉生广场249 – 263号中土大厦13楼B – C座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1楼P区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不休息)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G区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不休息)
费用
于领取证明书时同时缴付印花税款(供款证明书首页为15澳门元印花税,每张续页为5澳门元印花税)。
支付方式:
– 中银手机银行支付
– 澳门通卡 / MPay澳门钱包
– 丰付宝
– 信用卡 / 借记卡(银联、VISA、万事达、大西洋银行发出的美国运通卡)
– 银联闪付 / 银联云闪付
– 支票 / 银行本票(抬头:「社会保障基金」)
– 现金
– 印花税票
审批所需时间
由递交申请表及所需文件的翌日起计,3个工作日完成。(服务承诺)
备注/申请须知
供款证明书由可领取日起计保存6个月,逾期不取,是次申请将被取消。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雇主可亲身或委托他人到申请时所选择的地点领取。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
- 领取人必须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
- 公司印章;
- 申请时所获发的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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