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缴付移车及存车费用
》网上办理
透过「一户通」网站(按此登入,选取「部门 – 交通事务局」)或「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序(下载):
1. 以「一户通」(个人)账户登入;
2. 首页 → 更多服务 → 部门 → 选择「交通事务局」;
3. 服务事项 → 选择「认领被移走的车辆」。
》柜台办理(按此预约)
车辆所有人
1. 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2. 商业登记证明(首页)(适用于公司)
3. 社团及财团证明书(适用于社团)
4. 本澳流动电话号码(供取车时接收验证码之用)
代办人
1. 代办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2. 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3. 代领车辆授权书正本(须注明取车时接收验证码之本澳流动电话号码;公司 / 社团须盖章)
4. 商业登记证明(首页)(适用于公司)
5. 社团及财团证明书(适用于社团)
领回车辆
领车时须携带以下文件及数据:
1. 缴费完成后取得之取车凭条
2. 办理服务时所提供之流动电话号码(用以接收取车验证码)
3. 按取车凭条所载之指定日期及时间到场领回车辆
注:
请务必妥善保管取车凭条,取车时须出示凭条查验;凭条如有遗失或转交他人,以致车辆遭冒领者,所生风险及责任由车主自行承担。
费用
移走车辆:
- 脚踏车:澳门元250圆
- 重型及轻型摩托车:澳门元750圆
- 轻型汽车:澳门元1,500圆
- 重型汽车或特别车辆:澳门元6,000圆
存放车辆(每日):
- 脚踏车:澳门元20圆
- 重型及轻型摩托车:澳门元50圆
- 轻型汽车:澳门元100圆
- 重型汽车或特别车辆:澳门元600圆
注:
(1) 如属没有缴交车辆使用牌照税状况,尚须同时缴交车辆使用牌照税、罚款及过期利息等。
(2) 根据现行《交通事务局费用及价金表》
审批所需时间
服务承诺
1个工作天内(指所预约的日期当天)领回车辆
备注/申请须知
1.如属没有缴纳车辆使用牌照税的情况,须先清缴本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及逾期罚款等,再办理此服务。
2. 认领已取消注册之车辆,须先办理车辆复用手续,方可在公共道路上通行或停泊,详情请参阅https://www.gov.mo/zh-hant/services/ps-1926/ps-1926i/。如不拟复用车辆,则须将车辆拖离存车场
3. 倘车主决定放弃车辆并由政府处置,应先办理完成取消车辆注册之手续,并清缴所生之移车及存车费用。有关取消车辆注册之具体规定及办理方式,可浏览https://www.gov.mo/zh-hant/services/ps-1926/ps-1926h/ 查阅
4. 无论车主领回或放弃车辆,均须向交通事务局办理手续及清缴相关罚款和行政费用。倘车主未依规定处理,交通事务局将把个案转交财政局,启动税务执行程序,以强制征收所需费用。
5. 没有缴纳车辆使用牌照税或已取消注册之车辆,一旦于公共道路上被发现,将由交通事务局与治安警察局合作移走,并随即由交通事务局发出「领回车辆通知书」通知车主。倘车主未依规定处理,被移走之车辆于90日后将依法由澳门特别行政区先占取得,其后车辆不得再被领回。
进度查询方式
网上、「一户通」我的办事、亲临、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途径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线上
1、一户通
描述: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凌晨零时至下午11时59分(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线下
1.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服务专区
详细信息: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地下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注:中午照常办公。
2.滥泊车辆存放场(取车地点)
详细信息:
领车地点
地址:机场大马路汽车验车中心旁(地图)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3.莲花路弃置车辆存放场(取车地点)
详细信息:
领车地点
地址:莲花路近路环电厂圆形地(地图)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是否支持预约:是
是否需要预约后处理:是
预约方式:
是否有其他途径: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