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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料 – 全国人大会常委会关於澳门特区2013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和2014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

新闻资料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於澳门特别行政区2013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和2014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2012年2月7日提交的《关於澳门特别行政区2013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和2014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并在会前徵询了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的意见。
会议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澳门基本法)第四十七条已明确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澳门基本法第六十八条已明确规定,立法会多数议员由选举产生。有关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任何修改,都应当符合澳门基本法的上述规定,并遵循从澳门的实际情况出发,有利於保持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政治制度的稳定,有利於行政主导政治体制的有效运作,有利於兼顾澳门社会各阶层各界别的利益,有利於保持澳门的长期繁荣稳定和发展等原则。
会议认为,澳门基本法附件一第一条关於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规定,澳门基本法附件二第一条关於立法会由直接选举的议员、间接选举的议员和委任的议员三部分组成的规定,是符合上述原则的基本制度安排,并得到澳门社会各界的普遍肯定和认同,应当长期保持不变。同时,为适应澳门社会的发展进步,有需要对2013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和2014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作出适当的修改。
鉴此,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澳门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对澳门特别行政区2013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和2014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决定如下:
一、澳门基本法附件一第一条关於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规定维持不变,澳门基本法附件二第一条关於第三届及以后各届立法会由直接选举的议员、间接选举的议员和委任的议员三部分组成的规定维持不变。
二、在不违反本决定第一条的前提下,2013年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产生办法和2014年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可按照澳门基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六十八条和附件一第七条、附件二第三条的规定作出适当修改。


有关石排湾都市化规划下石矿场土地的资料

为配合公共房屋政策,因应周边区域发展,政府於2009年编制了石排湾都市化规划,范围涉及目前石矿场公司之承批地,因此,有关批地须配合规划更改其原为工业地的用途;承批人应政府要求,2011年5月「丰怡建筑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向政府递交的一份土地利用初研方案,获政府批准。 关於石排湾石矿场的批地,实际上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用来采矿的土地,大部分为山体,第二部分是利用采矿所得的原材料,用以生产建材的工业厂房用地。 因应政府石排湾都市化计划而获批准由工业地重新利用为商住用地的土地,是第二部分,即「丰怡建筑材料制品有限公司」用以兴建「综合工业企业」及「厂房」作生产建材之用地。该用地於1972年12月5日获政府以租赁制度批出,并在1984年经重新测量后修正土地面积由33,635平方米到33,814平方米。有关批地的期限为25年,后来修改为23年,并根据第6/80M号法律《土地法》的相关规定,在1995年及2005年先后续期十年。鉴於原土地的租赁期将於2015年12月4日届满,因此土地使用期限亦与租赁期相同,并可按照适用法例连续续期。 至於第二部分,是「丰怡建筑材料制品有限公司」按照《土地法》相关规定所获得临时准照进行采矿的土地,位置在上述「工业厂房」批地之旁,范围约十万平方米,其开采矿石的工作一直进行,直至其权利被政府收回,并用以作为CN3及CN5公屋兴建之用。 遵照政府石排湾都市化规划而须作出都市化发展的前提下,由於石矿场综合工业用地承批人丰怡建筑材料制品有限公司的业务不能发展房地产业务,因此,政府批准了该批给合同所衍生的权利,转让予具备可从事房地产发展事业的承让公司「新康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申请。 根据《土地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凡属确定性批给,只要获批权利人提前六个月申请续期,就可自动续期。在土地转让方面,由於该幅土地已属於确定性批给土地,故根据《土地法》规定,凡确定性批给土地的转让都无须经政府批准。同时,由於该幅土地已属於确定性批给土地,也无需公开旁听,因用作公开旁听的个案都是一些新批给或者更改已批未发展土地用途的个案。 按照政府的既定政策原则,工业用地重利用为商住用途,须扣减30%的土地,用作社会设施之用,包括用以铺设公共道路等,按照这一原则,承批人可利用的土地由33,814平方米降至23,670平方米。 石矿场公司综合工业企业原来33,814平方米的批地中,由於部分土地已因应石排湾都市化规划而被政府利用,包括兴建道路等基础建设(12,719平方米)和拨入"CN3"地段的用地(4,840平方米),合共使用了其17,559平方米,导致原区馀下批地(即16,255平方米)连同周边两幅可利用地块合共只有19,832平方米可供发展利用,故此,政府承诺在具备批给条件时,以租赁制度及免除公开竞投方式将同区一幅面积3,832平方米的地段批予有关承批人,有关土地的发展须按照石排湾都市化规划。


中央公园加紧施工争取先开停车场(更新版)

"氹仔成都街停车场及公园建造工程"(下称:中央公园)已进入最后施工阶段,公园及停车场主结构已完成,为争取於四月率先开放停车场部分车位予公众使用,纾缓该区泊车需求,工程人员现正加紧进行停车场内各项设施的安装和测试。两层地库停车场可提供约2,600多个停车位,当中,汽车和电单车车位各占1,300个。 地下两层停车场主体结构工程於去年完成,停车场各项设施近日已完成安装,包括消防系统、照明系统、通风系统、监控系统和收费系统等,工程人员现正进行各项设施的测试,以及公园设施的布置和绿化工作。土地工务运输局局长贾利安、副局长刘振沧、基础建设厅代厅长郭子昌及相关工程师等今日(2月29日)早上视察地盘,了解施工进度。 提供2,600车位
配合氹仔区人口增长,政府近年不断完善氹仔区内的基础建设,其中,落实兴建央公园及地下停车场计划,当时更推出初研和深化方案进行了两个阶段的公众谘询,务求让公园和停车场的设计切合居民的实际需要。 中央公园建造工程於2009年9月动工,按照目前施工进度,占地约28,000平方米的中央公园可望於今年上半年竣工,并可全面进行各项设施的测试。为纾缓该区的泊车需求,在不影响地面层公园设施布置和绿化工作的情况下,将争取4月份局部开放停车场予公众使用。两层地下停车场约有2,600多个停车位,当中,汽车和电单车车位各占1,300个,同时亦设置了10多个为残障人士专用车位。 该地下停车场四个车道出入口分别成都街和哥英布拉街的两侧,出入口工程亦於近日完成,因应停车场的启用,交通事务局将调整停车场周边的交通及过路设施,以配合停车场各出入口的行车安排。 各项设施采环保设计
中央公园设计将以大自然为主题,将种植大量植物加强绿化,公园内的人工湖有泳池功能,在非泳季时人工湖作为景观池,夏季则可作为泳池,公园其他设施还包括林荫步道、乘凉休憩区及凉亭、环园跑步径、健身设施区、宠物活动区、儿童游戏区、强身运动区、露天综合球场等。此外,公园内将设空气监测站,以监测空气质素。 图书馆设於地库一层,建筑面积约2,200平方米,将设有200个阅读座位和60台上网电脑,图书馆可由停车场或公园直接进入,靠中庭的墙壁采用大型玻璃窗,可以吸纳更多自然光线,有环保节能作用。 环保施工减影响
由於是次工程范围长约280米,宽约100米,开挖深度约达10米,开挖面积大,且工地周边为住宅楼宇,为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采用了两种澳门以往较少采用之施工方法,"基坑开挖围护结构采用直径850SMW工法搅拌桩工法"和"地下结构采用边区逆筑工法,中心区顺筑工法",以确保开挖地库层时的护土能力,以及省时和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此外,承建商在开挖期间,在地盘附近设置监测仪器作长期监察,确保不影响周围环境及楼宇状况。 为确保工程的质量及按进度施工,土地工务运输局除派工程人员跟进工程外,亦聘用工程监理公司长驻工地,共同监察工地的日常运作、施工安全、检测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及预算等工作。而土地工务运输局除每周召开工程进度会议外,与环境保护局组成的监督小组,每月亦会与监理公司和承建商召开环保会议,以便了解承建商在施工期间有否遵照环保指引。


环保产业专家出席环保展 发表专题演讲

在3月底举行的「2012年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2012 MIECF)」,邀请到两名在环保产业有丰富实务经验的加拿大及荷兰专家,分享他们有关环保建筑及低碳经济的观点和经验。 来自加拿大的鲍尔班克(Andrew Bowerbank)是绿色建筑、智能电网、低碳经济及工业设计领域的专才。他是世界绿色建筑委员会的创会执行理事,在2007年至2009年任职期间担任联合国环境计划署(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al Programme)的会员代表,为减低全球建筑物及大型基建的碳排放出谋献策。 鲍尔班克拥有丰富的创业、企管和市场营销经验,近年致力参与智能电网基础设施、可再生能源和电动汽车的发展,并出版了多份绿色建筑设计、电动汽车、低碳经济等市场报告。 另一名嘉宾是来自荷兰的齐德威尔(Chris Zijdeveld),现任荷兰被动式节能屋基金会(Dutch Passive Housing Foundation)主席。他自1974年起连续五届获选为荷兰斯希丹市(Schiedam)议员及市委员会委员,任职长达20年。在任期间他致力将斯希丹市变得更环保,推动了6000间被动式节能屋的建设,并改良了数以千计的已建房屋,减低它们的耗能水平,更令太阳能驱动的热水器成为新建房屋的标准配备。 齐德威尔又大力提倡使用单车及较环保的公交系统,减少交通带来的环境污染。斯希丹市在他在任期间获颁授国家级的节能及交通安全奖项,他本人也获得首届荷兰全国太阳能奖及国际性环保组织的奖项。 齐德威尔也积极推动创新技术的应用,曾在多个国家就可持续发展和可再生能源举行讲座、介绍会等。他在2007年至2010年曾任国际太阳能城市倡议组织(International Solar Cities Initiative) 主席,推动「第四届世界太阳城大会」在2010年9月在内地山东省德州市举办。 两位讲者在今届的论坛活动上,将就低碳经济及发达国家可持续发展的经验作专题讲演。 作为澳门一年一度的环保盛会,大会除邀请以上两位重要嘉宾外,更会汇聚海内外的研究人员及业界人士出席多场论坛活动,主题包括「绿色建筑在可持续发展中的关键角色」、「绿色金融及投资/风险管理」、「环境政策与低碳经济发展」、「环保产业技术与设备合作商机」及「节能与新能源论坛」 等。 MIECF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主办,泛珠三角省区协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部及国家科学技术部为特邀支持单位,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环境保护局承办,活动将於3月29日至3月31日於澳门威尼斯人度假村酒店举行。 如对相关内容有任何查询,请联系MIECF秘书处(电话:+853 8798 9675/电邮miecf@koelnmesse.com.hk )或浏览官方网页: www.macaomiecf.com。


贸促局再度组织澳门企业赴台观连锁展 期间续办加盟业训练课程

由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组织一行79人的澳门企业家代表团於2012年2月23至25日赴台北参加「第13届台北国际连锁加盟大展-春季展」(简称"TICFE2012")。该局更藉此契机於2月21至25日开办名为「连锁加盟建品牌‧创事业 - 连锁加盟总部训练班」,参会代表期间亦参访了多个台湾知名连锁品牌企业。贸促局指,为鼓励澳门企业以连锁加盟方式拓展品牌事业,该局自去年2月曾组织代表团往台北参观「12届台北国际连锁加盟大展-春季展」(简称"TICFE2011"),并於12月首次举办 「连锁加盟建品牌‧创事业课程 - 台湾考察团」,反应良好。是次考察为进一步让本澳企业透过训练课程及参观展览活动了解台湾之加盟行业,从而为建立澳门品牌连锁事业打下基础。 出席TICFE2012开幕式
由台湾连锁加盟促进协会主办的「第13届台北国际连锁加盟大展-春季展」(TICFE2012)於2012年2 月24至27日假台北世贸展览一馆A、D区举行,活动是亚洲地区最专业的国际连锁加盟展览之一,本届展览设有600个展位,参展商达150个,共有250个品牌参展,预计参观人数超过15万人次。展览设四大专区,展示多个连锁食品、咖啡、西点及饮料、生活休闲、敎育品牌及经销代理等行业。本届展会继续设有「国际品牌交流馆」,为来自世界各地之参展商提供专题交流平台,共创海内外品牌商机。2月24日,澳门经济文化办事处梁洁芝主任与代表团一行出席了TICFE2012之开幕式及参观了展览。贸促局於展会期间设置了「澳门馆」,除推介即将於3月及7月举行之「2012年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2012MIECF)及「澳门国际品牌连锁加盟展2012」(2012MFE),澳门连锁加盟商会及两个澳门餐饮企业亦於「澳门馆」内推广澳门连锁加盟行业及品牌,而其中一品牌早前已成功扩展其业务至台湾市场。 多个配对交流活动助企业扩联系、拓商机
代表团成员除於展场参观洽谈外,还出席了由贸促局举办的「澳门-台湾企业家商务洽谈交流会」,以及联同马来西亚和新加坡连锁、特许经营商会/机构共同举办「澳门与东南亚地区商业对接交流会」,就餐饮、娱乐、教育、水疗、电视网购、动物医院、顾问服务等不同领域进行洽谈,整个考察活动初步洽谈配对约325场次。洽谈期间,部分代表团成员与当地连锁加盟企业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涉及包括餐饮行业加盟、台式小吃加盟及人力资源合作项目等。 2月23日更与台湾对外贸易发展协会(TAITRA)共同举办了「澳门-台湾企业家商务洽谈交流晚宴」,邀请多个台湾具品牌魅力之企业代表与代表团成员交流,共商合作契机。贸促局陈敬红执行委员於晚宴期间致辞,并向现场约130名与会者介绍澳门投资环境及推介一年一度的国际品牌合作盛事 - 2012MFE。台湾对外贸易发展协会市场研究处吴立民处长向代表团致以最热切的欢迎,该处林淑惠研究员亦向与会嘉宾介绍了台湾最新经贸情况。约50名连锁行业机构及台湾品牌企业代表出席了晚宴,包括青创总会陈世铭总会长、香港专利授权及特许经营协会李伟生会长、社团法人台湾连锁加盟促进协会傅信钦副理事长、经济部中小企业处创业育成组林士良组长、巨星造船股份有限公司陶君亮董事长、1111人力银行王孝慈副董事长兼集团总经理、白甘蔗养生涮涮屋孔相凉董事长等。 再办加盟总部训练班
另,为培育本澳中小企创建及拓展品牌事业,贸促局按去年首办企业培训课程之经验,再度於2月21月25日往台湾期间开办「连锁加盟建品牌‧创事业课程- 连锁加盟总部训练班」,组织共29名澳门社团机构及中小企业往台湾学习,学员分别来自餐饮、零售、环保、服务、摄影、地产等多个行业,期间参与了「如何建立加盟总部」及「如何建立总部支援实力」两部分之管理实务课程,学员亦参访了台北及台中六间着名品牌企业,包括餐饮集团「王品集团」及餐饮品牌「白木屋」、台式甜品品牌「鲜芋仙」、西点品牌「米哥烘焙坊」、服装制造及零售品牌「欧都纳 ATUNAS」,以及「大黑松小俩口观光工场-牛轧糖博物馆」。培训课程之导师均在连锁品牌行业有深厚之经验及专业知识。於上课期间,学员十分踊跃发问及积极与导师进行互动讨论,尤其对成立品牌总部之步骤、物流管理、需注意及避免之事项感兴趣,及向资深导师的实战经验取经。 此外,部分代表团成员亦参观了位於台北101大楼的澳门经济文化办事处、与台湾商业总会代表会面及拜访青创总会。是次代表团由贸促局陈敬红执行委员担任团长,主要成员包括:澳门中华总商会崔煜林副理事长及黄永谦常务理事、澳门旅游零售服务业总商会叶荣发理事长、澳门连锁加盟商会黄仁民理事长及萧灿添副理事长、澳门工商联会何敬麟理事长及欧家威秘书长、澳门中国东北贸易投资促进会郭栋举会长、 澳门出入口商会田洁冰监事长、王宗德常务理事及霍丽斯常务理事、澳门厂商联合会卢宝兰常务理事、澳门建筑置业商会李发权常务理事、澳门青年企业家协会何嘉伦常务副会长、澳门地产发展商会刘海滨副会长、澳门国际品牌企业商会苏香玫理事、澳门广告商会卢德忠副理事长及54位本地企业家,当中29名参与加盟总部培训课程。参与是次考察亦包括贸促局澳门商务促进中心黄伟伦高级经理及中小企服务中心甄池勇副经理。


交通事务局向业界介绍进口新汽车尾气排放标准

交通事务局就将於周四(3月1日)生效的《进口新汽车应遵守的尾气排放标准的规定》行政法规举行讲解会,向车商业界介绍法规生效后,在车辆商标及型号核准程序中,需要提交的文件及相关注意事项。交通事务局提醒,如车辆的商标和型号在上述行政法规生效前已获核准,则车商在行政法规生效后首次进口该种车辆,仍须为有关车辆提交符合尾气排放标准及车载自我诊断系统规格证书。 《进口新汽车应遵守的尾气排放标准的规定》行政法规周四(3月1日)正式生效,有关行政法规规定,进口本澳的新汽车其尾气排标准须符合中国内地、欧盟、美国及日本其中一个地方的相关标准,同时,进口本澳之新汽车须装设「车载自我诊断系统(OBD)」,其构造须符合欧盟、美国、日本及中国内地其中一个地之相关规定,进口实体在车辆商标及型号核准的程序中,须向交通事务局提交由生产商发出或具认可的实验室所发出之证书(内容为关於车辆符合上述有关标准及规格),经核准后方可售卖及注册。 为让车商业界更好地了解有关行政法规的执行,以及在进口车辆时需要提交的文件内容,交通事务局日前举行讲解会,向业界作出说明,并展示有关新汽车尾气排放及车载自我诊断系统(OBD)测试报告要项之参考式样内容。不少业界关注到进口车辆的验证工作、法规生效后的过渡安排、提交文件的格式等问题。 交通事务局指出,提交进口新汽车尾气排放及车载自我诊断系统(OBD)证明书或报告书之流程,与现时进口新摩托车的流程基本相同,即进口实体在车辆商标和型号核准程序中,须最迟於检验阶段开始前,向交通事务局汽车检验中心递交上述文件;此外,在申请车辆商标和型号核准程序中,一个商标和型号车辆,每一申请人或进口实体自行只须提交一次。如车辆的商标及型号於该行政法规生效前已获核准,则进口实体在行政法规生效后首次进口该种车辆,仍须向交通事务局提交上述文件。 在过渡安排方面,如进口实体在有关行政法规公布前已向外地订购不符合法规所载要件的车辆,则需要在行政法规生效后15日内向交通事务局提交由外地供应商发出已订购车辆的证明文件;存仓车辆清单及由进口实体签署的在上述行政法规公布前已订购有关车辆的声明书,其内并须载明已订购车辆的数量、商标和型号,上述车辆以及在有关行政法规生效前进口的不符合法规所载要件的车辆,均自2013年9月1日起禁止售卖及注册。 交通事务局将於3月1日起於局方网站(www.dsat.gov.mo)内提供进口新汽车尾气排放及车载自我诊断系统(OBD)测试报告要项之参考式样,供业界参考,公众如对有关行政法规内容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交通事务专线8866 6363查询。


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高 对查询服务的需求日增

消费者委员会2011年共处理了6850宗个案,有关个案涉及的金额近澳门币一千六百万元,结案率超过九成。 消委会在最新出版的一期《澳门消费》详细分析了2011年投诉个案的焦点,以及近年消费投诉问题的变化。 消委会指出,透过该会大量的宣传与教育工作,以及现今讯息发达的年代,都大大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无论本地居民及外地游客都会选择在消费前作出维权方面的谘询,综观消委会近年处理的个案尤以谘询服务为主,2011年谘询个案就占了该会6850宗个案总数的七成,将达五千宗的查询个案,投诉个案就有近一千七百宗,建议个案有一百七十宗,各类个案涉及的总金额达到澳门币一千六百万元,消委会为保障消费者经济的索偿权,致力加强法律与专业的协助,保障消费者合理的权益,在2011年的结案率就超过九成,维持与上一年的结案率水平。 今年,消委会将加强各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发布各类维权讯息,保证消费者的安全与权益,今年的「3.15世界消费者权益日」,该会与法务局合作举办系列推广活动,其中包括3月15日在佑汉街市公园举办「消费争议仲裁」之普法园游会,及为期一个月的网上有奖问答游戏等活动,欢迎市民届时踊跃参加。 而在最新出版的222期《澳门消费》中就转载了中国消费者协会2012年的「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涵义及目标。市民现可於鹅眉街6-6号A怡景台花园大厦地下,或黑沙湾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1楼M区消委会专区、水坑尾方圆广场政府资讯中心、澳门文化广场、文化局属下各图书馆及八角亭图书馆等地点免费索取第222期《澳门消费》,消费者亦可以利用该会网页(www.consumer.gov.mo)浏览有关的内容,消费者如有任何查询,可致电该会热线8988-9315。


《环保教案设计奬励计划》参赛情况踊跃 绿色学校网页丰富本澳环境教育资讯

环境保护局为持续推动本澳环境教育工作,於2011年12月下旬联同教育暨青年局、澳门中华教育会、澳门天主教学校联会、澳门生产力暨科技转移中心、澳门大学、旅游学院、澳门理工学院以及澳门科技大学推出了第二届"绿色学校伙伴"计划之《环保教案设计奬励计划》,并已於本年2月15日截止报名,参赛情况十分踊跃,共吸引超过一百名人士组织队伍参加比赛。 是届《环保教案设计奬励计划》得到现职教育界人士、社团成员以及现正就读各大学或大专之学生的积极参与及支持,共吸引82名人士组成38个队伍参加学科组别以及22名人士组成10个队伍参加通识组别的比赛,共同为编撰适合本澳中、小学生具环保元素的教材而努力。主办单位亦已透过电邮向各个参赛队伍发放独立参赛编号,参赛队伍须於本年5月11日或之前向主办单位递交其参赛作品。 环境保护局为落实构建环保教育交流平台,已於去年9月推出"绿色学校"专题网页(http://www.dspa.gov.mo/greenschool/tc/main.aspx),并分别针对学校管理层、教师、学生及家长设立分享专页,让不同群组互相交流分享环境教育的经验;网页内亦已载有第一届《环保教案设计奬励计划》冠、亚、季军得奬作品以及"绿色学校伙伴"计划之各项活动讯息,期望本澳教育界及学界能透过这绿色平台取得更多有关本澳环境教育的资讯。网页亦设有讯息交流功能,各群组可透过网页发表对环境教育的建议及意见,亦可将成功的环保生活小贴士及教学经验上载网页共同分享。 环境保护局将持续优化《环保教案设计奬励计划》以及"绿色学校"专题网页各项功能,逐步扩阔参赛对象及教学受众,吸纳更多有志推动本澳环境教育的人士及教育工作者的宝贵意见及想法,为学校实践环境教育提供良好的基础。如对是项计划及专题网页有任何疑问,欢迎於办公时间内致电环境保护局2872 5134查询或於专题网页内发表您的宝贵意见。


二零一一年第四季能源调查

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踏入秋冬季节,石油气消耗量增加,耗电量则减少。2011年第4季本澳石油气的消耗量(10,958公吨)与进口量(10,450公吨)较第3季分别上升25.5%及21.6%;石油气的平均进口价按季再下跌6.4%至每公斤8.47元(澳门元,下同),是2011年最低的季度平均进口价。2011年全年石油气的进口量(42,478公吨)和消耗量(42,908公吨)较2010年分别上升6.2%及5.3%;其中工商业用量(29,819公吨)增加10.6%,而住户用量(12,535公吨)则减少7.4%。 2011年第4季的进口电量为8.35亿千瓦小时,按季下跌18.2%,占可供应量的比重为89.9%;由於天然气的暂停供应,本地发电量按季大幅减少59.1%至1.04亿千瓦小时;天气转凉令耗电量减少,第4季耗电量按季下跌24.2%至9.08亿千瓦小时。2011年全年总耗电量共38.56亿千瓦小时,按年上升5.5%;住户用电量(7.66亿千瓦小时)上升9.9%;工商业用电量(29.16亿千瓦小时)增幅为4.4%,其中博彩业用电量(14.19亿千瓦小时)上升9.6%。2011年进口电量为31.65亿千瓦小时,按年上升13.6%;而本地发电量(8.86亿千瓦小时)则下跌17.8%。 2011年各类燃料的平均售价均较2010年上升,其中无铅汽油的平均售价为每公升11.53元,罐装石油气为每公斤14.21元,同比升幅分别达19.0%及11.9%。 2011年第4季末重油的库存量为1,032万公升,石油气为1,762公吨,轻柴油为2,183万公升,按季分别减少47.6%、21.9%及1.2%。


二零一二年一月对外商品贸易统计

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今年1月本澳的货物出口总值为6.2亿元(澳门元,下同),按年下跌4.7%;其中本地产品出口(2.0亿元)下跌18.4%,而再出口(4.2亿元)则上升3.8%。货物进口总值为56.8亿元,按年上升16.3%。今年1月的货物贸易逆差按年扩大19.6%至50.6亿元。 今年1月输往香港(3.0亿元)及美国(4,779万元)的货值较去年同期分别下跌5.1%及29.6%;出口往中国大陆(7,859万元)的货值上升14.6%。纺织品及成衣的出口货值(1.1亿元)跌幅为31.6%;非纺织品的出口(5.2亿元)上升3.6%,其中机器设备与零件(7,179万元)和娱乐场用制品(2,659万元)分别上升154.9%及165.9%。 今年1月来自中国大陆(17.3亿元)及欧洲联盟(14.4亿元)的进口货值较去年同期分别增加23.9%及9.4%。进口消费品上升16.0%(36.1亿元);其中手表(3.9亿元)、手袋及银包(3.8亿元)与小客车及电单车(1.9亿元)分别上升36.1%、44.2%和25.8%。此外,资本货物的进口货值(9.8亿元)亦录得23.9%的按年升幅。 2012年1月本澳的对外商品贸易总值达63.0亿元,较去年同月的55.3亿元上升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