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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土地用途分类”研究工作坊

土地工务运输局於2010年12月12 日,假澳门旅游活动中心举行了“澳门土地用途分类”研究工作坊,邀请内地多位专家学者和本澳社团代表出席,会议上,有内地专家指出,为满足澳门特区宏观战略引导和微观开发控制的不同规划需求,配合新旧城区不同用地管理,未来,澳门的用地分类体系应该采取综合设计,透过总体规划严格控制生态保育区,保障土地开发和重大公共设施建设有序、高效进行。与此同时,法定图则用於限定土地功能,明确开发条件,为城规管理和城市建设提供直接依据。 严格进行土地分类配合未来城市规划
土地工务运输局副局长陈宝霞致辞时表示:《土地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规的修订,主要是从批地方式、批地面积、批地期限、修改批地用途、批地的转让、溢价金的订定方法、批地程序、监察履行批地合同等八大层面进行检讨,以加强土地管理。除此以外,当局亦有需要对现时的土地分类进行研究、分析和检讨。目前,本澳现行的土地分类主要是:商住用地、非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其他用地等等,但随着本澳社会的急速发展,土地规划已有必要作出进一步完善,尤其需要严格划分未来土地运用的各种分类、性质与功能,藉此配合城市规划、城市发展所需,以落实「世界旅游休闲中心」的城市发展定位,提升澳门居民综合生活素质。 会议上,上海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院赵民教授分别介绍了英国、加拿大、日本、澳洲、新加坡和香港等地的城市规划制度背景、用地分类体系及应用等经验,以至两者的对应关系,即用地分类是如何对应空间规划,从中并带出几点启示,如:单一的用地分类划分标准往往不可能实现对土地的有效管理;多种用地划分标准的混合使用已成为许多地区的主流模式。 澳门未来土地分类宜采综合设计方案
另外,澳门城市规划学会与同济大学合作并提出的「澳门土地用途分类方案建议」,上海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院研究员程遥女士在介绍时表示,澳门未来的用地分类体系方案设想应该采取叠加体系、平行体系和双层体系的综合设计,藉此满足澳门特区宏观战略引导和微观开发控制的不同规划需求,服务於不同层面规划的需求,并相应地区分不同等级分类的形式和控制内容,配合新旧城区不同用地管理的需求。同时,用地分类结构及其对应的规划体系需包含总体规划、法定图则两个主要层次,而法定图则作为用於规划体系中的详细规划层面,则会分有法定图则(建成区)和法定图则(新区),并且可将政策区纳入法定图则的构成部份,进行共同编制。 出席工作坊的人员,还包括:上海市城市规划协会副会长朱若霖教授、澳门城市规划学会会长崔世平、本澳相关专业团体、澳门大学法学院和民间社团代表;与会的官员包括:土地工务运输局副局长陈宝霞、城市规划厅厅长刘榕、土地管理厅代厅长罗晓靖,以及登记局代表等等。最后,大家还对本澳土地现存分类问题和未来分类制度的建立,进行了小组讨论,气氛热烈,是次工作坊圆满举办。


政府密切跟进青洲坊地段发展商的清迁工作

政府密切跟进青洲坊地段发展商最后阶段的清迁工作,并已知会警方及消防局加强相关工作,避免有意外发生。房屋局早前已要求发展商在清拆木屋时,必须事前通报,并在房屋局及警方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木屋清拆。今日(31日)又有1个木屋家团与发展商达成搬迁协议并同意清拆木屋,而下午在房屋局及警方人员在场下,该木屋顺利清拆。 据发展商通报,发展商已和第01-57号木屋家团达成搬迁协议并同意清拆木屋,该木屋已於下午顺利清拆,而房屋局及警方人员亦派员在场,期间青洲坊众互助会代表亦有到场。 房屋局重申在青洲坊木屋清迁问题上,发展商要妥善与木屋居民磋商清拆及补偿事宜,并严格遵守以理性,以及在安全的条件下清迁,避免冲突事件再次发生;并且需加大青洲坊地段上的相关管理工作以杜绝类似事件出现。


外交部驻澳特派员公署特派员卢树民元旦贺词

值此辞旧迎新之际,我谨代表外交部驻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全体同仁,向特区政府和全体澳门居民致以诚挚的问候和美好的祝愿!向关心和支持公署工作的同胞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首2010,伟大祖国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征程上继续阔步前进。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奋发图强,锐意进取,积极有效地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经济形势在世界率先实现回升向好,圆满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综合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生活水准进一步提高,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攀升。我国成功举办了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等一系列盛事,集中呈现了中华民族的灿烂文明和新中国建设的辉煌成就,展示了中国人民热情好客、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与祖国和平发展同步,我国外交继续高举和平、发展与合作的旗帜,坚定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积极开展全方位外交,广泛参与应对金融危机的国际合作,致力於为国家“保稳定、促发展、调结构”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进一步开创了我国外交工作的新局面。
2010年,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行政长官崔世安为首的第三届特区政府秉持“阳光政府、科学决策”的施政理念,与广大澳门市民同心同德,传承创新,在加强政府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深化与内地合作等方面取得可喜成绩。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第三届部长级会议成功举办,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来澳出席会议并视察澳门,极大地鼓舞了澳门同胞的志气与信心,强化了澳门作为中国与葡语国家间经贸合作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展示了“一国两制”伟大事业的成功实践。澳门“玉兔”亮相上海世博会,向全世界展现了澳门的精彩。澳门体育健儿在广州亚运会历史性地夺取金牌,成为澳门同胞的骄傲。
一年来,外交公署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履行职能,积极支持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和开展对外交往,坚定维护澳门同胞海外合法权益,积极主动地开展公共外交,加强与外国驻澳领事机构的交流与联系,坚决反对外部势力干涉特区事务,为国家和平发展和澳门繁荣稳定营造和平环境做出了新的努力。
2011年是国家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中央政府继续将澳门发展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明确支持澳门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和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相信有祖国作为坚强后盾,有特区政府和澳门同胞的共同努力,澳门特区必将在加强特区施政能力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更大成就。公署将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开拓进取,积极有为,坚定地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努力推动涉澳外交工作再上新台阶。
祝澳门特区在新的一年里,各项事业取得更大发展!祝澳门同胞和所有生活在澳门的人士新年快乐、阖家幸福!祝亲爱的祖国明天更加美好!


行政长官崔世安元旦献辞

在全城欢欣共渡新年之时,我谨代表特区政府向全体澳门市民致以热诚的新年祝福以及亲切的节日问候。 二零一零年是特区进入新起点、新阶段的重要一年。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在广大居民的共同努力下,特区政府实践“传承创新”,推进科学决策,建设阳光政府,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不懈的毅力,与全体居民同心同德,踏上新的发展里程。
回首过去一年,我们谨慎应对国际金融风暴后续影响,巩固深化区域合作,拓阔发展空间,澳门整体经济迅速回暖向上,消费行业持续向好,澳门经济繁荣、社会稳定, “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实践焕发更旺盛的生命力和丰富的活力。
展望新的一年,机遇与挑战并存。特区政府以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为施政重要目标,促进澳门市民安居乐业。我们深化“阳光政府、科学决策”的施政理念、以制度化建设作为施政的重要突破口,迈向低碳经济、环保节能的新路向,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完善社保制度,不断提高施政能力和成效,致力廉政建设,加强政府和民间的互动,共同推进经济适度多元化,打造“世界旅游休闲中心”。 发展经济的重要目的就是令广大居民的拥有更美好的生活。在澳门经济社会日益进步的同时,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的理念,进一步关心长幼,扶助弱势群体,积极关顾有需要帮助的人士,发挥澳门社会守望相助、包容共济、族群和谐的优良传统。同时,我们鼓励自强不息的精神,以持续进修津贴支持提升自我的素质和竞争能力。新的一年,特区政府将与广大居民携手共进,共同努力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澳门特区,确保“一国两制”的伟大实践的全面落实。
“开开”、“心心”这对可爱的大熊猫已经成为澳门大家庭的一份子,并将在新的一年与大家见面,为澳门更添欢欣。最后,我祝愿全澳市民新年快乐,身体健康,事业进步,家庭幸福。


特区政府1月3日啓动青洲坊收地程序

青洲坊发展商(百利顺发展有限公司)对青洲坊地段之补偿及清拆工作限期至2011年1月2日届满,政府表示在1月3日啓动收回青洲坊地段的程序,发展商亦於1月3日起没有权利在青洲坊进行补偿及清拆。 政府跨部门工作小组,包括房屋局局长谭光民、地图绘制暨地藉局局长陈汉平、土地工务运输局副局长陈宝霞,及建设发展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代表,联同青洲坊发展商代表到青洲坊现场视察,了解青洲坊地段的清迁现况。 政府强调发展商对青洲坊地段之补偿及清拆工作限期至2011年1月2日届满,政府在1月3日啓动收回青洲坊地段的程序,之后由政府接收青洲坊相关清迁工作。届时,政府主要解决有实际困难的木屋住户之居住问题,并按相关法例作出处理;并重申政府於清迁时对木屋住户是没有任何金钱补偿,相信居民予以理解。 同时,发展商在1月3日没有权利在青洲坊进行补偿及清拆,而对於限期前,发展商在清拆木屋时,必须事前通报房屋局,并在房屋局及警方的人员在场之下,才能进行木屋清拆。 另外,房屋局对於经初步审核有88个青洲坊木屋家团合资格购买经济房屋,至今已有82个完成拣选经屋单位程序(包括10个已领取单位锁匙),1个改为申请租赁社屋,2个未有意向,2个仍需审核,1个没有前来。房屋局会继续跟进有关情况。


东望洋炮台台风讯号展示整治工程

文化局现正於东望洋炮台展开台风讯号展示整治工程,工程期间将於室内局部搭建施工架及覆盖帆布,但不影响有关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开放,工程预计於二○一一年二月下旬完成。


新水价机制明起实施

有助推动全澳节约用水的“新自来水价格机制”方案明(1)日开始实施,为了帮助公众进一步认识“新自来水价格机制”方案内容以及推动社会各界更加积极节水,特区政府推动构建节水型社会工作小组(下称小组)今(31)日到澳门妇女联合总会(下称妇联)举办“新水价机制讲解会”,向市民介绍新水价机制内容以及新机制下的水费计算方法。小组欢迎有兴趣进一步了解新水价机制的团体和市民主动联系小组。 节水小组办新机制讲解会 由小组与妇联合办的“新水价机制讲解会”於今早9时半在水坑尾妇联大厦二楼礼堂举行,妇联副会长林细妹、常务副理事长林婉妹、副理事长黄敏儿以及众多分部负责人踊跃出席。妇联计划在春节后再行举办“新水价机制讲解会”,由各分部负责人向妇联会员及公众讲解新水价机制内容以及教导更多人学会计算新水费。 是次讲解会由妇联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莫丽霞主持,并由推动构建节水型社会工作小组成员兼港务局处长黄文涛以及澳门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代表锺玉棠主讲。黄文涛表示,重整自来水价格机制是《澳门节水规划大纲》中的一项主要措施,也是推动全民珍惜用水的重要途径,因此,小组结合了社会各界的意见以及有关科研单位的研究结果,最终制定了比较适合本澳应用的“新自来水价格机制”方案,并由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公众采节水方法可少付水费 黄文涛指出,全澳用户在新水价机制下只要更加积极节约用水,如实行一水多用或采用节水器具等,就能减低受影响程度,甚至比现时付更少水费。为鼓励全澳节水,小组於今年11月至2011年4月再度举办“节水回赠计划”,受惠对象并由家居推及至各行各业,最高回赠金额亦提升至澳门币200元。他又表示,预计新水价机制实施后,全澳约六成家居用户的水费开支将会有所下调或维持不变,用水量较高的家居用户以及非家居用户的水费则会有所上升,所增加的水费收入将全数拨入政府库房。 未来水价的发展方向将逐步迈向全成本水价,以此体现“用者自付”原则,同时将逐步拉阔大用水户和小用水户之间的水价差距。未来水价调整将与供澳原水成本挂鈎,并考虑本地供水成本变化等因素。 收费划分“家居用水”和“非家居用水” 锺玉棠向妇联负责人详细讲解“新自来水价格机制” 方案内容,并列举了多个新水费计算例子,以图表和数学公式辅助,教导妇联负责人计算家居用水和非家居用水不同用水量的水费金额。 锺玉棠表示,新水价机制在收费上划分为“家居用水”和“非家居用水”(详细内容见附表),其中“家居用水”将会按用户的用水量多少,实行累进式阶梯收费,并分为三个阶级,以每2个月为一期计算。“家居用水”的第一阶用水量为28立方米或以下,每立方米收费澳门币4.35元;第二阶用水量由29至56立方米,每立方米收费澳门币4.83元;第三阶用水量为57立方米或以上,每立方米收费澳门币5.27元。 “非家居用水”则按用户类型分为“特种用水”和“一般非家居用水”两种收费,博彩业、酒店、蒸气浴室、高尔夫球场、建筑、公共工程及临时用水户归入“特种用水”,每立方米收费澳门币5.80元;一般工商业、政府、学校、医院、社团及其他用水户则归入“一般非家居用水”,每立方米收费澳门币5.27元。 多渠道助公众认识新机制 小组欢迎有兴趣参与“新水价机制讲解会”的市民、社团、商会、业主会以及企业等主动联系小组,报名或查询可致电89882421或89882521。除了举办团体讲解会外,小组还透过小册子、水费单、海报、巴士车身广告、网页广告、电视及电台广告等不同媒介向市民介绍“新自来水价格机制”。 为方便社会各界了解“新自来水价格机制”与现行水价机制的水费差别,小组网页设有“新旧水费自助计算程式”,市民可登入小组网页http://www.marine.gov.mo/waterconservation并输入现时的用水量或水费金额,即可了解新水价机制与现行水价机制的水费差别,市民还可透过小组网页的“新水价机制计算示例”,进一步了解新水价机制下的水费计算方式。小组网页亦提供了许多节水方法,欢迎市民浏览。


工作场所使用化学品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进行装修和翻新工程,都会使用化学品如溶剂和漆油,很多溶剂和漆油均属危险化学品,部份更因泄漏或与其他化学品进行混合而产生危害。 常用於装修、翻新工程及地盘常用的化学物品有下列各项:[一]油漆及保护性处理物质:瓷漆、底漆、光油;[二]胶黏剂:沥青、合成橡胶;[三]砖石清洁剂:盐酸、苛性钠、酒精;[四]混凝土及沙浆添加剂:混凝土加速剂、混凝土减速剂、防水剂;[五]溶剂:天拿水、松节油、甲苯;[六]燃料:油渣、乙炔、石油气和[七]其他:环保缸药水、杀虫水、润滑油。
不当使用上列的化学物品,可能产生严重危害,如引起爆炸或火警;吸入或吞服有毒有害的气体或悬浮粒子,会导致中毒;不当使用腐蚀性液体亦可能对身体造成灼伤;另外,不当接触剌激性气体会引致工作人员患上眼部疾病或皮肤炎。因此,在使用上列的化学物品时,需要注意安全使用的步骤,尤其是使用溶剂和漆油,必需遵守及谨记下列步骤: [一] 安全资讯:参考物料安全资料表[MSDS]及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资料说明,在使用化学品前,先辨认危害特性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并注意盛载容器上的标签; [二] 辨认危害:认识有关溶剂和漆油等化学品的危害特性,以及和其他化学品接触时所产生的危害及影响工作环境周围的因素; [三] 安全措施:选择较安全的代替品,采用工程控制措施,保持工作场地具良好通风,尽量在有抽风系统的条件下工作。使用爆炸性化学品或易燃化学品时,工作场所不能有明火或任何足以点火之热力来源,了解及依照安全施工程序施工,并熟悉紧急应变程序; [四] 个人保护: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化手套、合适用途的呼吸保护器、防护面罩及防滑安全鞋; [五] 个人卫生:严禁徒手接触或以口吸啜溶剂和漆油,使用化学品时严禁饮食和吸烟,使用化学品后应彻底清洗双手。
另外,不应使用窄口的容器盛载溶剂和漆油,以防止热能积聚,不可将易燃物体与助燃物品相互混合。 当在工作场所使用喷漆和溶剂漆油时,应作出适当的处理,以防止发生火警或爆炸,因为在喷漆工序中,溶剂和漆油会变成粒子悬浮於空气中,而罐装喷雾器的挥发剂亦是易燃物品,当工序中所采用的溶剂和漆油也是易燃物品时,两者便会在空气中混合成「易燃溶合物」,一遇火种,便会即时引起爆炸,酿成工业意外。因此,在这类工作场地必需严禁任何明火源头,做好场地通风并抽走有害的喷雾,如场地实际上不允许,则应采用危害较低的建材施工,以及将工人在场工作的曝露时间缩短,并确保排气和通风足够。 当要进入大厦水箱进行有关维修工序时,必需要注意,应视这类工作地点为「密闭空间」及严格遵守和执行进入密闭空间的工作安全程序,尤其对易燃和爆炸性气体的检测,必需特别严谨。因为大部份的水箱,内外表层均会使用易燃有机溶剂进行施工处理,故工作人员在密闭的内层扫漆时,必需做足以下的安全措施,包括架设适当的防火设备以预防爆炸及火警的危险、提供足够的鲜风,以及预防工作人员因溶剂而引致皮肤过敏或刺激性发炎。 另外,在进行防水工程、密闭空间的隔音工程和清除油渍工程时,工作人员均会使用到不同的化学品,如油性底及水性底漆油等,在稀释过程中均需使用石油提炼的溶剂,该等溶剂有高度挥发性并会产生烟雾,对眼部及呼吸道造成有害的刺激,工作人员必需特别小心并适当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明起徵收2011年行车税

2011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即俗称行车税)由明日(1月1日)起至3月31日期间徵收,车主可以前往指定地点,又或是登入交通事务局电子缴费网站https://epay.dsat.gov.mo在网上缴交。交通事务局提醒车主如因违反《道路交通法》并已接获治安警察局交通厅发出的罚款决定通知书,必须先缴交有关罚款后才可缴纳行车税。 交通事务局根据《车辆使用牌照税规章》相关规定,向本澳超过19万的汽车、轻型电单车、重型电单车及工业机器车徽收2011年度的车辆使用牌照税。由即日起至3月31日,市民可以携同车辆登记折正本,於办公时间内前往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财政局大楼、北区接待中心(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氹仔接待中心及指定的银行,包括:中国银行(29间分行)、大丰银行(23间分行)、澳门商业银行(15间分行)、大西洋银行(12间分行,不包括总行)、澳门永亨银行(12间分行)、汇业银行(8间分行)、澳门国际银行(6间分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澳门分行(总行)、中国工商银行(澳门)(12间分行,不包括设於港澳码头之分行)以及邮政局6个办公地点缴交。 车主於网上缴纳行车税 另外,市民可以直接登入交通事务局电子缴费网站https://epay.dsat.gov.mo办理缴费手续,成功完成后,可选择自取方式,於三个工作天后,携同列印收据、澳门居民身份证正本、车辆登记折正本,或车辆所有权登记凭证任一文件到中华广场2楼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领取税圈,服务时间至3月31日中午12时;至於选择邮寄方式,於手续六个工作天后,局方将以挂号信形式经邮差将税圈派送到指定地点,服务时间至3月24日晚上11时。 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车主若接获有关违例科处罚款决定通知书,必须缴清有关罚款才能办理新一年的行车税的缴纳,所以在缴纳行车税前,市民应先了解有否违反《道路交通法》并接获罚款通知。 交通事务局提醒,若车主逾期缴纳行车税,必须到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缴付,由4月1日起60天内缴税者,除额外徵收延迟利息及等於欠税金额百分之三的款项外,还须缴付相等於税款双倍的罚款;倘在60天缴税补充期过后仍未缴纳上述款项,一旦查获车辆在公共街道行驶或停泊,有关资料将送交财政局进行强制徵收。不缴纳税款而继续使用及享用车辆者,须徵收相当於欠税金额三倍的罚款。


明起学生1元搭巴士

学生车资优惠新收费明日(1月1日)起实施,届时学生乘搭巴士每程只需缴付澳门币1元车资。交通事务局希望藉此进一步减轻学生的交通负担,鼓励居民更多使用公共交通出行。 交通事务局於2008年10月推出学生车资优惠计划,旨在通过“按次收费”的资助模式直接津贴学生乘搭巴士。凡於本澳就读的全日制学生(包括中学、小学、幼稚园、特殊教育及高等院校),只需申请一张两家巴士公司通用的「学生个人澳门通卡」(简称:学生卡),在每次乘搭巴士时不论何种票价,均可在有效期内透过该学生卡支付澳门币1.5元的车资,差额则由政府补贴,并可享有转乘优惠。计划实施以来,受到学生和家长的欢迎。截至2010年11月30日,共有77,147名居民持有学生卡。 为进一步减轻学生的交通负担,鼓励居民更多使用公共交通,由明日(1月1日)至7月31日,学生所缴付的优惠车资将由现时每程澳门币1.5元车资调整至澳门币1元。新收费由明日(1月1日)所有收费路线的首班车开始实施(即N1/N2由1月1日凌晨所发出的首班车开始,而其他收费路线将由清晨所发出的首班车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