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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卫生局与社工局共同呼吁慎防低温症
根据地球物理暨气象局预测天气将持续严寒,最低气温约摄氏七度,预计最快至周日气温才开始回暖。为此,卫生局与社会工作局共同呼吁市民须预防低温症,注意御寒保暖,并特别呼吁长者和慢性病患者,以及负责照护长者和慢性病患者的人士和机构,应采取适当的预防和照护措施,保障长者和慢性病患者的健康。
最近一周,仁伯爵综合医院每天录得零至三个低温症个案,并没有超出平常的水平。 澳门地处亚热带,长年温暖,但冬季期间有时会受寒潮侵袭而出现气温急剧下降或寒冷、严寒天气持续情况。研究显示,具有上述特徵的地区,与经常性寒冷或严寒的地区比较,冬季额外死亡和低温症的情况可能会更为显着和严重。 低温症一般是指人体中心温度(用肛探或耳探测定)低於摄氏35℃(华氏95℉)的情况,通常因无穿着适当保暖衣物而长时间暴露於寒冷气温而致;易发於11月至3月期间、气候较温和但经历气温急降的地区;常见於六十五岁或以上、男性、贫困、独居、露宿人士。其他危险因素包括慢性疾病、创伤、感染、使用酒精或某些药物、物质滥用、湿水等。低温症可导致中枢神经抑制、心律失常、肾衰竭等并发症而危及病者生命,病死率较高。
冬季额外死亡是指在冬季期间人口一般死亡率高於非冬季期间的现象。研究显示,在气候较温和但经历气温急降的地区,冬季额外死亡的现象较显着。九成以上额外死亡发生於六十五岁或以上人士,最常见的死因是心血管疾病(占一半以上)和呼吸系统疾病(包括呼吸系统感染,约占三分之一);其他疾病如恶性肿瘤等的死亡率在冬季也有所升高。
针对低温症和冬季额外死亡的原因,长者、慢性病患者及其照护者和机构,应采取下列预防和照护措施措施:
1) 适当添衣
宜穿足够的御寒衣物,质料以乾爽、轻便、舒适、透气和保暖性能好为佳;不要穿得过份臃肿和紧身的衣物,以免妨碍血液循环和影响行动;若长者有失禁的情况,宜勤於更换已湿的尿片及裤子;应确保头、颈、手和脚部都温暖。
2) 家居保暖
保持家居环境温暖及空气流通,留意门窗及墙壁是否有破损,以致寒风从空隙中吹入屋内;使用电暖炉必须确保室内空气流通。电暖炉应远离门口、通道、或易燃物品;对热力感觉减退的人士,如糖尿病及脊髓病患者,不宜使用暖水袋及暖身器。
3) 御寒饮食
多饮用及进食热量较高和容易消化的热饮品和热的食物,如热奶、热汤、粥、粉、面、饭等;每天要摄取足够的水份;注意均衡营养,避免高脂肪及高胆固醇的食物;避免酗酒。
4) 适当活动
尽量留在室内或有阳光的地方。如必须外出,要适当地穿着保暖御寒的衣物;避免长时间置身於寒冷的环境或寒风中;维持适量的运动。
5) 保健防疾
定期作健康检查及依时覆诊;按时服用药物;按照卫生局的指引适时接种流感疫苗;密切监察病情,发现身体不适应迅速就医,并按照卫生局的指引适时接种流感疫苗。当遇紧急情况时,应透过社会支援服务系统和设施及早求助。
6) 留意天气
密切留意天气转变,尤其当温度在短时间内急剧下降时,更应提高警惕,以防因严寒而引致体温过低。地球物理暨气象局设24小时查询天气服务(电话号码1311)。
7) 关怀增暖
家人及亲友应关怀和协助身边长者,鼓励及提醒长者作出恰当的御寒措施:若认识独居或患病的长者,请经常致电或探访问候,多加关怀,让长者感受到温暖。
若市民发现长者患上低温症,或出现体温持续下降、肌肉僵硬,心跳减慢、神智昏乱、甚至出现昏迷等症状,应尽快将患者送院治理,并可致电:999(报警热线)或28572222(消防局)求助,报警时谨记说明患者当时的情况(低温症)、年龄、性别、徵状(清醒、意识混乱、昏迷)、地址,以便救护车尽快前往及有关医护单位作出适当的准备。此外,社会工作局设於青洲收容所街的避寒中心将持续对外开放,直至天气回暖。中心内备有棉被、饮品及杯面供避寒人士使用。当最低温在摄氏十度或以下,中心会全日开放。若日间气温稍为回升,则由上午十时至下午六时暂停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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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回应本澳中成药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的调查结果
目前,本澳虽尚未有中成药注册法律制度,但卫生局已完成草拟有关中成药注册制度的行政法规,并即将进入立法程序。为维护公众健康,卫生局多年前已先后发出:内服及外用中成药及传统药物重金属含量标准、中成药及传统药物微生物限度标准、牛源性药物进口规定、禁止进口及销售马兜铃科中药材等技术性指示或规范。 2002年已制订中成药及传统药物包装的标签规定,并分别於2004年及2005年作出修订,规定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市场之所有中成药及传统药物,其包装必须标明药品名称、剂型、配方、制造商、货物制造批号及有效期限等资料,所有中成药及传统药物必须符合上述包装标签规定才可获准进口本澳。
在中成药进口本澳时,卫生局稽查员会在口岸检查该进口是否符合上述包装标签规定,并会在定期对药房、药行及药物产品出入口及批发商号的稽查过程中,即场检查产品的包装标签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倘发现不符合进口规定的中成药,则即时作出调查及跟进处理。
在中成药监测方面,卫生局除了通过稽查和抽检来确保中药的安全性及质量外,亦透过邻近地区通报、网上和媒体讯息监测来收集中药的安全性及质量资讯。此外,亦设有本地的药物安全性和质量通报系统,透过本澳的中医生、中医师等卫生专业人士,向卫生局通报所发现的中药安全性及质量缺失资料。对於通过上述措施所收集到的中药安全性和质量资讯,卫生局将尽快作出综合评估、分析及按照有问题中药的风险作出处理的决定,并以快捷的途径,将可能对本澳市民健康造成危害的重要中药资讯通知医疗机构、业界、卫生专业人士及向市民公布,并要求药厂对说明书作出修改。
为了进一步确保澳门特区市民能获安全有效的中成药,新的中成药注册制度的行政法规草案规范了中成药的质量、安全及有效性,亦明确规定中成药的说明书应载有药品名称、剂型、配方、不良反应、药物交互作用、过量用药或中毒的症状及紧急处理措施等资料。条文亦规定中成药的包装及说明书不得含有夸大、误导市民、未经科学证实有关药物质量、疗效或安全性的声称,以及不得含色情或淫秽等内容资料。
倘若卫生专业人士、业界或市民发现药物严重不良反应、质量缺失或包装标签等问题,可致电热线66833329或於办公时间致电85983427向卫生局药物事务厅作出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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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责成青洲坊发展商妥善做好清迁工作
政府一直密切关注青洲坊地段发展商的清迁工作,并积极督促发展商履行合同,与木屋家团磋商补偿及搬迁安置事宜。房屋局於12月16日再与发展商代表会面,并强烈责成发展商妥善做好清迁工作;同时,局方正加紧审核发展商日前提交的35宗申请,争取日内完成,就此要求发展商在该35宗申请有审核结果后才清拆木屋,发展商承诺配合并妥善处理。 对於青洲坊发展商在12月15日清迁的一间木屋,根据房屋局资料显示,该木屋原登记人已於1989年购买一个经屋单位。而在今年9月,局方接到发展商提交的两宗申请,同时提出透过该木屋要求安排优先购买经屋单位,该两宗申请涉及5人,其中3人在政府1991年及1993年木屋登记名册内并没有纪录,另外两人则不是该木屋的原登记人,但曾登记於另一木屋,有关木屋的居民分别於1993年及1994年获安置购买两个经屋单位,而该木屋亦於1996年完成清拆,故上述5人均不符合申请经屋的资格,局方已书面回覆当事人有关情况。 另外,对於青洲坊发展商在12月13日清迁一木屋期间,有人作出强烈对抗的个案,根据房屋局资料显示,该木屋的原登记人(共4人)已於1992年透过木屋获安置购买一个两房的经屋单位;而现场的两名人士均不符合购买经屋的资格。局方於12月16日与有关居民会面,并协助转介社工局跟进;待对方进一步提供文件资料,局方会审核其是否符合例外情况租赁社屋单位。 房屋局呼吁木屋居民理性与发展商协商有关清迁事宜;而发展商需於清拆木屋时,确保安全并妥善安排木屋居民的物品。 政府对於青洲坊地段木屋安置的审核标准,是以政府1991年及1993年木屋登记名册内有登记的木屋占用人资料为基本,如经审查符合资格将获安置,经发展商与木屋家团磋商并达成清拆木屋协议,按协议之日期进行清拆。如不符合安置条件,则交由发展商负责与木屋家团磋商补偿及搬迁安置事宜。过去曾获安置的木屋家团不能再要求安置,必须予以清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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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清拆是为了保障公共利益 审院驳回一僭建天台屋人士之上诉
终审法院昨日(15日)对一宗涉及僭建天台屋的个案进行裁决,驳回上诉人(违法人) 所提出的要求法院中止政府拆卸令之上诉,主要理由是政府清拆该僭建物是为了保障大厦住客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公共利益。土地工务运输局对终审法院的裁决表示欢迎,并指出,政府“拆迁组”至今已处理逾一百三十宗僭建个案,未来将继续积极打击僭建行为,遏止僭建问题恶化。 政府今年对位於南湾大马路一住宅大厦的僭建天台屋发出清拆令,违法人因而向中级法院提出上诉,要求中止政府的清拆令,但中级法院於本年10月驳回了有关上诉,主要原因是涉案的楼宇天台是楼宇的重重疏散通道,故应保持畅通无阻,以便万一发生火灾时能发挥避火层的作用。因此,倘政府不能立即执行拆卸令以保障防火安全,势必严重侵害公共利益。 由於违法人不服中级法院裁决,故再向审终法院提出上诉,但同被审终法院驳回,其中一重要理据同是基於对公共利益的保障。 对於违法人认为中止政府清拆令不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更不会造成严重损害,终审法院并不予以认同。因政府清拆该僭建物是为了恢复保障大厦住客和财产安全的公共利益,倘中止执行有关清拆令会使上述公共利益处理重大危机中。 土地工务运输局对中级法院和终审法院对该违法人提出的上诉均予以驳回表示欢迎,并认为对政府日后继续致力打击僭建行为提供了重要支持。目前,政府正在进行清拆该天台屋的相关程序。 政府的“非法工程跨部门常设拆迁组”(简称“拆迁组”)自今年第二季开始首次清拆行动至今共处理逾过一百三十宗僭建个案。政府强调,尽管不会“一刀切”取缔现有僭建物,但居民亦不要心存侥幸赶建僭建物,因凡施工中的新增或翻新个案、危害所在楼宇结构安全、僭建物本身残危、塞渠漏水、影响公众卫生和影响防火安全等个案会列作优先处理。 土地工务运输局重申,为保障自己和他人的性命和财产安全,及保持和睦的邻里关系,绝不应僭建。若政府发现有新增和翻新的个案,必定严厉打击,即使在跟进过程中已经建成或有人居住,亦会采取清拆行动。一旦政府采取清拆行动,违法人将要承担有关后果,被科以罚款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等,尤其是加重违令罪。
政府再次提醒,绝大部分楼宇的天台属於大厦共同部分,有意购买大厦顶层单位的人士,应事先透过物业登记局的“查屋纸”,了解拟购买单位是否包括天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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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继续监管在本澳销售的车用柴油
为保障空气质素,控制车辆尾气污染物排放,环境保护局按照2006年1月23日公布之第4/2006号行政命令持续监察在澳门销售的车用柴油总含硫量不超过法令的规定。局方分别於年9月28日及30日,以及10月27日及28日,在澳门、氹仔及路环的加油站以及九澳油库,共抽取了四十个车用柴油样本并送交专业化验室进行化验。化验结果显示所有四十个车用柴油样本的总含硫量介於0.0008% 至0.0012%之间,均低於第4/2006号行政命令规定的0.005%。 环境保护局将继续对在本澳销售的车用柴油进行监管,不定期抽样化验,以有效改善本澳的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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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策略研究中心公布《澳门城市概念性规划纲要》研究成果
经过不同视角的调研、公开谘询和专家论证,再结合澳门、区域乃至国家最新的发展态势,澳门特区政府可持续发展策略研究中心终完成编制《澳门城市概念性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中、葡、英三种语文的文本。可持续中心考虑到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下称《珠三角规划》)颁布前,广州、香港和深圳等大珠三角城市已先后制订了城市的远景策略规划,故《纲要》在描绘澳门未来30年的发展蓝图时,主动配合了有关发展规划的共同愿景和目标,提出把澳门打造为「宜居的亚洲现代文化城市和世界旅游休闲中心」。 可持续中心公布有关研究成果时强调,澳门已迈进回归祖国的第2个十年,在国家整体发展赢得了腾飞之时,科学谋划澳门未来的长远发展规划已具备了现实意义、治理意义和战略意义。再者,在2009年大珠三角区域空间格局出现了重大转变与发展,港珠澳大桥的动工和横琴岛开发等均成为了区域内的头等大事,内港与湾仔之间行人过境通道发展计划亦加紧配合两地的交通发展规划。此三项基础建设的出现,再加上澳门大学横琴校区和中央批覆填海造地,两项涉及土地开发与利用的决定,对澳门乃至区域之间的人流、物流、资金流、交通流和讯息流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更促进了土地利用及经济产业活动的发展。而《纲要》作为特区首份长远规划的纲领性文件,正好把握了粤港澳迈向更紧密合作的良好势头,审慎而科学地规划了澳门城市未来30年的发展战略框架。 可持续中心表示,《纲要》以优质生活、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作为三大主轴,在《珠三角规划》的指导下,参考了《大珠三角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研究》,从经济、人口、交通、房屋、文化、环境、空间、区域协调和城市管理九大策略入手,按照了《横琴总体发展规划》的基本原则,将澳门城市从「本位发展」向「开放动态发展」转移,并相应地提出了上述九大策略之短、中、长期的策略部署。 《纲要》介绍了九大策略的要旨。经济发展策略的要旨是要形成综合旅游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协调发展的适度多元产业布局,全力把澳门打造为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人口承载策略的要旨是致力使人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让居民共享优质生活;交通布局策略的要旨是建设绿色综合交通系统,打造珠江西岸的交通枢纽;房屋规划策略的要旨是保障居民住有所居,安居乐业;文化多元策略的要旨是传承多元文化融和的特色,塑造富现代文化的城市生活;环境保护策略的要旨是营造低碳节能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空间布局策略的要旨是以澳门半岛和离岛的二元空间结构为基础,进行动态开放式的空间发展;区域协调策略的要旨是与珠海协同发展成珠西增长极,构建珠三角西岸交通枢纽,促进粤港澳大都市圈的形成;城市管理策略的要旨则是运用资讯科技和引入风险管理,保障城市运作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可持续中心指出,《纲要》作为特区首份长远规划的纲领性文件,将为特区未来长远的发展,以至与大珠三角主要城市的更紧密合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而为了响应环保,可持续中心鼓励欲进一步了解《纲要》内容的市民,可於十二月十八日起从http://www.cplan2008.gov.mo浏览及下载有关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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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司竞投《供应及安装黑沙马路及竹湾马路超速侦测系统》
《供应及安装黑沙马路及竹湾马路超速侦测系统》竞标今日(16日)在交通事务局多功能厅公开开标,经初步审核文件后,11间参与竞标的公司,4间因迟交或其他原因不被接纳,其馀7间公司因须补交文件而被有条件接纳,造价由澳门币460多万至960多万不等。 为加强打击黑沙马路及竹湾马路沿线入夜后的非法赛车活动,交通事务局联同治安警察局共同制订在黑沙马路及竹湾马路设置超速侦测系统的技术要求,并汇制成《供应及安装黑沙马路及竹湾马路超速侦测系统》招标卷宗进行公开招标。 是次招标主要是在上述路段沿线已设有的两个超速侦测点的基础上,增加2个超速侦测点(每点均为双向),并在路段沿线增设14路视频监察系统,以实时监控现场环境(例如:超速侦测系统遭到恶意破坏等),有关信号会分别回传至交通事务局交通控制中心以及治安警察局的监控中心。与此同时,考虑到该段道路在入夜后光线较黑,是次招标亦包括加设LED限速标志,以加强提示道路的速度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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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局今晚(12月16日)劝喻露宿者入住避寒中心及派发御寒衣物
鉴於气温持续寒泠,社会工作局将於今晚(12月16日)20时30分开始至深夜时分,安排社工到澳门及离岛各区寻找露宿者,劝喻他们入住社会工作局避寒中心,并派发御寒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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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呼吁减少食用炸焗脆零食
卫生局关注香港消委会与食品安全中心近日公布的炸焗脆零食测试结果,显示有89款经炸焗食物含有可致癌物质丙烯酰胺(acrylamide),当中包括多款本澳有售的知名厂牌的薯片。 丙烯酰胺是一种有毒的基因致癌物(genotoxic carcinogen),瑞典国家食物局於2002年首次发现经高温处理后的含碳水化合物食物中可含有丙烯酰胺。香港食环署和消委会过去曾就此进行多次研究检测,发现丙烯酰胺在薯片、薯条、焗薯、饼乾等零食的含量较高。研究并显示,以不同油温(超过120℃)和时间烹调含丰富碳水化合物的食物,包括家居煮食,均会导致不同程度的丙烯酰胺产生,时间越长、油温越高,丙烯酰胺含量越多。 目前,丙烯酰胺在人体的致癌剂量尚未明确,国际间亦未建立其在食品中的安全限量标准。为减少从食品中摄入丙烯酰胺的机会,降低对健康所构成的风险,卫生局建议市民:应从均衡饮食生活着手,减少食用经油炸或烤焗的香脆食品;注意多进食蔬菜和水果,并避免高温长时间煎炸煮食;同时,呼吁家长培养孩子健康饮食习惯,注意选购食品,积极减少高胆固醇、高盐或高糖分食物的摄取,以降低罹患各类慢性疾病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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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局调整组织架构后委任首批主管人员
司法警察局於本年12月16日下午在路氹分局演讲厅,举行了主管人员的委任和就职仪式,由黄少泽局长监誓,并在张玉英、周伟光两位副局长及各部门主管的见证下,薛仲明一等督察、张健华一等督察、卢玉泉一等督察、陈坚雄副督察、黄志康一等督察、Pedro Miguel Campos二等督察及Firmino Ângelo Machado de Mendonça一等督察分别就任情报及支援厅厅长、博彩及经济罪案调查厅厅长、司法警察学校校长、资讯罪案调查处处长、经济罪案调查处处长、有组织罪案调查处处长以及毒品罪案调查处处长。 是次为第20/2010号行政法规调整该局组织架构生效后的首次主管人员的就职仪式,获委任的人员在不同执法领域均拥有20年或以上的刑侦和管理经验,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协调能力。 薛仲明一等督察,法学学士,於1990年加入司法警察司,历任助理警员、侦查员、副督察、二等督察,2004年起出任司法警察局情报处处长,多年来累积了丰富的情报搜集及分析的经验。薛督察分别於2006年、2009年及2010年三度获保安司司长颁发卓越功绩奖,另曾五次获上级颁发个人嘉奖,并自2010年10月起以代任方式担任司法警察局情报及支援厅厅长。 张健华一等督察,法学硕士,於1988年加入司法警察司担任实习警员,历任侦查员、副督察、二等督察,2004年出任司法警察局人身罪案调查科负责人,2006年担任本局欺诈罪案调查科负责人,同年8月起获委任为本局清洗黑钱罪案调查处处长,现时兼任本局新闻发言人。张督察於2005年曾获保安司司长颁发卓越功绩奖,另曾两次获上级颁发个人嘉奖,并自2010年8月起以代任方式担任本局博彩及经济罪案调查厅厅长。 卢玉泉一等督察,社会科学硕士,於1988年加入司法警察司,历任实习警员、侦查员、副督察、二等督察,2006年及2009年分别以徵用方式及派驻方式担任金融情报办公室及警察总局一等督察;2002年至2004年出任司法警察局欺诈罪案调查科负责人,并兼任司法警察局关注少年组负责人。卢督察曾担任司法警察学校多个科目的培训课程导师,曾五次获上级颁发个人嘉奖,自2010年6月起以代任方式担任司法警察学校校长。 陈坚雄副督察,法学学士,於1988年加入司法警察司,历任助理警员、侦查员,2006年至2009年担任司法警察局资讯罪案调查科负责人,2009年8月起出任司法警察局经济罪案调查处处长,负责辖下欺诈罪案及资讯罪案两个调查科的指挥和管理工作,具备资讯罪案调查的专业知识,现时还兼任本局新闻发言人。陈副督察曾三度获保安司司长颁发卓越功绩奖,四次获上级颁发个人嘉奖。 黄志康一等督察,法学学士,於1988年加入司法警察司,历任实习警员、侦查员、副督察及二等督察,2004年至2006年担任本局抢劫罪案调查科负责人,2006年至2010年担任侵犯人身罪案调查科负责人。黄督察於2007年获保安司司长颁发卓越功绩奖,亦曾两次获上级颁发个人嘉奖,并自2010年6月起以代任方式出任毒品罪案调查处处长。 Pedro Miguel Campos二等督察於1986年加入司法警察司担任文职,1988年进入刑侦人员编制,历任助理警员、侦查员、副督察,2006年至2010年担任本局纵火罪案调查科负责人。Pedro Miguel Campos督察於2000年获上级颁发个人嘉奖,2001年获保安司司长颁发卓越功绩奖,并自2010年6月起以代任方式出任有组织罪案调查处处长。 Firmino Ângelo Machado de Mendonça一等督察於1981年加入司法警察司,历任助理警员、侦查员、副督察、二等督察,2002年至2006年担任本局侵犯财物罪案调查科负责人,2006年3月起担任抢劫罪案调查科负责人,服务期内曾八次获上级颁发个人嘉奖。 随着组织架构的调整和新的主管人员就任,本局希望有关职能部门在新任主管的带领下能够充分发挥作用,有效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优化行动管理与协调,增强应变能力,使本局的运作效能最大化,以迎接新时代治安形势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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