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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计划成立文化产业委员会

特区政府继续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并结合本地新的竞争优势,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文化局局长何丽钻回覆议员梁安琪的书面质询时表示,特区政府正酝酿成立文化产业委员会,相信对特区发展文化产业政策、策略的制定,对本澳文化产业的重要项目和优先发展项目的评估和确认,对各部门、各领域工作的协调和配合等,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她指出,落实国家颁布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是粤港澳三地长期分工合作的一项系统工程。就文化产业而言,特区政府将其定位为:在全球经济深刻变动和发展趋势面前,利用澳门独特的区域优势、「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和发达的服务业优势,充分调动深厚的文化资源;重新建立自己的发展模式,将澳门的旅游、文化、艺术、会展等与博彩融合成澳门新的竞争优势,推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战略目标实现的基础动力。 另外,何丽钻回覆议员区锦新的质询时表示,郑家大屋的修缮,预计在今年内完成。经考虑各使用方案之可行性后,现已确定以郑观应纪念馆、郑观应文史档案中心之文物教育为其主要功能,以便为世界遗产景点内增添更多的文化内涵和人文价值。 对於文物建筑的加固、保养、修缮、修复等工程,历来分为三类予以处理。一类属於常规性工程,主要是对文物建筑的日常维护;一类属於紧急工程,主要是对文物建筑实施抢修;还有一类则是专题工程,如郑家大屋的修复工程。此三类工程均须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施工方案和计划,其所需资金亦须按数额大小分级上报并获批准。至今尚未发现「无必要的重复修复」。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674/III/2009;631/III/2009。


李展润回覆两立法议员质询

卫生局局长李展润回覆立法议员李从正的书面质询时表示,现时入职卫生局的医生需要进行实习是为了将来的专科实习提供基础培训,目的是提高入职医生的临床专业水平。 李展润表示,因应社会发展,该局现正考虑进一步完善现行制度。未来将考虑通过立法,规定凡在澳门从事医疗活动的医生,不论是选择私人执业或进入政府医疗系统,均必须通过和完成强制性的实习课程。同时,卫生局亦会在日后完善第84/90/M号法令之医生发牌制度。另外,关於成立医务委员会的谘询文本正亦在审议。 有关私人医务活动牌照的法律制度,卫生局已成立检讨私人医务活动法规委员会负责有关工作。此外,卫生局正着手进行私人执业临时医疗牌照法律制度草案修订文本的工作,并列入该局法律改革项目中。 李展润表示,对於在该局注册的医务专业人士及卫生护理服务场所,卫生局根据相关法令对有关人士及场所进行监管。换言之,市民如对私人领域的医疗服务作出投诉,该局会受理并依据现行法令之规定,开展听证及调查程序,如证实有关人士或场所违规,将作出行政处罚。 他补充,在加强规范的同时,卫生局亦重视已投身私人医疗市场的专业人士的培训。自2006年起,该局透过财务资助,支持本澳的私人医生提供系统的进修培训,以及为本澳的医务工作人员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另外,该局於2007年成立资助医疗组织评估委员会,加强对资助项目的研究、评估及跟进工作。 此外,李展润回覆立法议员高天赐有关招聘广告的书面质询时表示,对於7月27日及7月30日在中葡文报章上刊登招聘特别职程组别内职业治疗范畴和化验范畴的二等高级技术员,由於卫生局在处理上述招聘工作时,疏忽将其中一入职要求订为「谙熟中文」。该局已撤销上述的招聘,有关通告於8月14日刊登在中葡文报章及上载於卫生局网页内。 卫生局将以此作为日后招聘时的借鉴,将於日后的招聘广告内以「掌握其中一种官方语言」作为语言方面的入职要求,但需要强调的是,有关「歧视」及「同工不同酬」的情况并不存在。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572/III/2009; 673/III/2009。


电单车咪表收费短期内北区试行

为更好地规范电单车的泊车秩序,提升电单车泊车位的流动性,交通事务局正积极开展电单车街道咪表收费计划的前期准备工作,预计短期内於北区试行。 特区政府高度关注本澳的泊车情况,其中,因应近年本澳电单车数量急遽增加,政府致力寻找合适且条件许可的地方增加电单车泊车位,如在新建停车场中增设电单车泊位等,以回应社会诉求。与此同时,考虑到现时公共道路上的电单车停泊情况较为混乱,加上过去不少驾驶者反映原来停泊於合法泊车位的电单车出现被移走的情况。为更好地规范电单车的泊车秩序,提升电单车泊车位的流动性,交通事务局於去年开展电单车街道咪表收费计划的研究工作,经过反覆测试后,相关前期准备工作已接近尾声,计划首阶段选定北区的马场大马路与永定街的交界路段作为试点,有关工程日内将陆续开展,以争取短期内完工推出试行,具体详情稍后将向外公布。 交通事务局重申,希望透过电单车街道咪表收费计划可以改善泊车位流转效率,减少电单车泊位长时间被占用的情况,令真正有需要的人士能够找到泊车位。


叶炳权:防治并重持续推广禁毒工作

社会工作局局长叶炳权表示,为更好地完善本澳的预防滥药推广工作,社工局多年前已全面规划禁毒预防策略,集中加强药物教育人员的培训,引入新颖及先进教材设备,不断创新预防手法,预防对象由成年人扩大至儿童和青少年,预防网络由学校扩展至社区、社团以及家庭等不同层面。 社会工作局局长叶炳权在回应立法议员容永恩书面质询时表示,2003 年相继开设了健康生活教育中心和禁毒教育资源中心,2004年启动了本澳首个官方禁毒网页,今年更开通了健康生活教育网页,持续地推进禁毒资讯及教育工作的专业性和普及化发展。 为及早推行禁毒预防教育,社工局於2000年已开始推出国际认可的「健康生活教育课程」;2002至2005年间逐步推出「智cool攻略课程」,为幼高至中三年级的学生(5至15岁)全面提供一套优质及有系统的健康教育和预防滥药课程。另外,社工局每年会开办专门的禁毒培训课程,历年来已累计有515名专业人士参与。 他指出,社工局积极重视开展防治青少年滥药的相关调研工作,已筹建长远有系统的滥药调研框架,有助於更科学地了解及追踪本澳的滥药情势,以制定适切的禁毒政策。鉴於近年青少年吸毒问题持续增加,为加强对青少年,特别是高危青少年的预防及治疗工作,社工局除积极推动跨部门及机构的协作外,更会持续强化对滥药青少年的外展和治疗跟进服务。 叶炳权表示,随着新「禁毒法」的生效,当中明确规定自愿戒毒者可获暂缓执行徒刑,相信将有助鼓励犯事的滥药青少年接受戒毒服务。社工局贯彻防治并重和多元化的综合手法,持续推广禁毒预防及戒毒复康的各项工作,致力减低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伤害。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 666/III/2009。


社工局研究设立「社会工作认证制度」

社会工作局透露,现正委托香港一所大学探讨在澳门实行「社会工作认证制度」的可行性方案。 社会工作局局长叶炳权在回覆立法议员陈明金的书面质询时表示,香港理工大学的研究队伍将探访本澳的社会工作专业业界和相关持份者,并在收集和整理资料后,将进行分析及评估在澳门推行「社会工作认证制度」的可行性。 叶炳权表示,为推动本地社会服务能朝向专业化的目标发展,当局除举办以社会服务人员为对象的在职培训、研讨会及考察交流等恒常性活动外,有见於专业培训对提升人力资源水平的重要性,社会工作局於2008年第四季推出了「社会服务人员专业发展计划」。在该计划下,2009年共资助161所机构/设施开展491项专业培训活动,所涉的预算拨款为493多万元。他指出,此专项计划的目的主要是透过财政津助,让民间社会服务机构有更大的自由度及空间,因应机构本身的团体文化、服务性质、人员及资源状况,发展自身的交流与培训计划。 另外,叶炳权在回覆立法议员容永恩的质询时表示,为减轻家长照顾年幼子女的责任,社工局正就多种途径增加托儿服务名额。 他指出,托儿服务需求较多的离岛区,当局将协助氹仔的一所受资助托儿所扩大面积,此可增收约100名服务使用者;有关装修工程将於今年内动工,并於明年第一季竣工。 另一方面,社工局通过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规划,已在离岛区新建的公共房屋,包括在TN27地段动工兴建的经屋项目中预留地方用以提供托儿服务,预计在两年后为氹仔居民提供约250个服务名额;澳门方面亦会在筷子基及新口岸两区相应增加托儿名额。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665/III/2009;716/III/2009。


特区政府就残疾保障及精神病患回覆议员书面质询

社会工作局局长叶炳权回覆立法议员梁玉华的书面质询时表示,为跟进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在本澳实施,特区政府正遵循多个层面开展工作,并在紧密筹划及开展进行中。关於本澳在残疾人士保障方面的现行法例,除一般被称为《康复纲要法》的第33/99/M号法令外,在基础法律以及经济、社会与文化等范畴的法规,均有对残疾人士的权利或福祉予以保障。 由於第33/99/M号法令在残疾人士康复事务方面有着重要地位。为此,社工局正联系相关部门启动对该项法例的修订工作,将因应本地社会发展实况、借鉴其他地区的实践经验和参照公约的有关内容进行检讨,以便作出适当的完善和更新。与此同时,特区政府将拨出充足资源,对《残疾人权利公约》进行宣传和推广,长期进行相关工作,以收潜移默化与动员参与的社会效果。 另外,叶炳权回覆立法议员容永恩的书面质询时表示,在「社区为本,参与共融」的政策方针引领下,特区政府在精神健康方面的基本政策是透过预防教育、专业治疗及社区康复三条支柱,开展防治并重的服务工作。 在社区康复方面,目前社工局与民间康复机构合作,为精神病康复者提供中途住宿、外展服务、综合活动、职业训练及就业辅助等多类型服务,使用者人数约有500名。 展望未来,特区政府将继续与民间康复机构紧密合作,加强推展相关的各项工作,同时在人力资源方面,全力支持有关机构聘用社区康复护士等专业人员,透过外展工作的主动方式及优质多元的服务内容,鼓励和吸引更多的精神病康复者及其家属使用社区康复服务。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641/III/2009;605/III/2009。


「打击毒品犯罪」单张

由於近年本澳吸食毒品及贩卖毒品的人数有日趋严重的情况,特区政府特别制定了《禁止不法生产、贩卖和吸食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法律,该法於九月十日开始生效。法务局为此印制了有关打击毒品犯罪的普法单张,希望藉广泛的宣传对毒品犯罪的蔓延起到有效的预防和遏止作用。 是次单张的主要内容是介绍各种毒品犯罪的行为及后果。例如:贩卖毒品最高可判监十五年,但如果将毒品卖给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则属於加重情节,最高可判监二十年。此外,将毒品免费派发或送赠他人,其实等同贩毒,最高可判监十五年。如果将毒品分发给多人,则属於加重情节,最高可判监二十年。 若市民想了解更多有关毒品犯罪的法律资讯,可於法务局法律讯息站索取上述单张或於法务局网站www.dsaj.gov.mo下载。法律讯息站设於本澳多个地点,包括各卫生中心、仁伯爵综合医院、民事登记局、物业登记局、商业及动产登记局、各公证署、财政局、身份证明局、邮政局、澳门大学、理工学院、成人教育中心、镜湖医院、电力公司等等。


本地新增59例甲型H1N1确诊个案

世界卫生组织流感大流行警示维持在6级,严重程度为中等;本澳警示级别为第6级蓝色,本地疫情为一般。目前本地甲型H1N1流感累积个案为2407例。 自9月20日至21日下午,卫生局共录得59例甲型H1N1新增确诊个案。患者包括20名女性和39名男性,年龄最大38岁,最小1岁。其中,澳门大学附属应用学校P3B班、培正中学初三善班和鲍思高粤华小学小一B班,分别出现甲型H1N1流感群集个案。卫生局已通知上述各班停课。另外,有70个班因出现流感样徵状群集而须停课,其中以圣保禄学校、圣若瑟教区中学5校与培正中学等学校人数较多。目前,卫生局正在密切监测学校、院舍和其他机构的流感流行情况。 自9月20日至21日下午,再有1名确诊患者经治疗后出院,另有15名确诊患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其中3名病人情况严重,包括1名已无须再使用呼吸机的患童,其馀患者则一般情况良好及稳定。 (流感应变协调中心 24小时热线电话: 28700800 传真: 28700863)


离岛社谘会促当局善用氹仔飞能便道街空置地段 解决区内泊车需要

离岛社谘会对交通事务局接受氹仔区内居民以及社谘会建议,决定将飞能便度街位於益隆炮竹厂对面一地段辟作临时停车场表示欢迎,但当局由於指将该地段大规模平整需时,现阶段只能划出十多个轻型汽车泊车位,社谘会期望交局除尽快出短期措施,亦要善用土地资源对该地段订出长远规划,增设更多泊车位,以符合商户及居民的需求。 离岛区社谘会收到氹仔飞能便度街多个商户反映,由於区内配套设施不足,现时氹仔旧城区游人过分集中在官也街及地堡街一带,未能将人流辐射到其他等地方,建议政府将飞能便度街一政府空置用地辟作临时停车场,带动人流及车流以改善营商环境。离岛区社谘会早前邀请交通事务局、工务局以及民政总署,商讨设临时停车场的可行性,交局亦即时回应表示该地段有条件设临时停车场,但由於若将地段完全平整,涉及对山体进行较大规模的开挖及建护土墙等工程,需时超过半年以上,提出先平整该地段分较平坦部份,提供十多个轻型汽车泊车位,解决区内短期需要,随后会再作规划。 经与交局、工务局及民署实地视察及解释,离岛区社谘会理解当局因应工程条件限制,未能即时於该地段辟出大量的停车位,认同先尽快提供十多个停泊位,加上松树尾临时停车场的增设,相信能回应到区内的部分需要,但飞能便度街有关空置地段面积有三千多平方米,应有条件提供过百个泊车位,期望当局能对有关地段,作出妥善长远的规划,例如配合益隆炮竹厂作主题公园的计划,将该地段发展具停车场及社区休憩设施的综合建筑,同时,亦要完善区内的交通配套设施,以进一步优化区内的居住及营商环境。 目前,离岛区社谘会已要求民署对该地段积存的垃圾及杂草进行了全面清理,先改善区内的卫生环境,减少蚊患及鼠患,并方便当局於十月展开的临时停车场工程。


『澳门特别行政区 – 政府总部开放日』纪念邮戳

为配合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总部开放日之举行,邮政局将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六及二十七日,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在何鸿燊博士大马路 – 政府总部对面设置临时柜台,为市民提供加盖「澳门特别行政区 – 政府总部开放日」纪念邮戳服务。 届时将发售纪念此活动之纪念封,每枚售价为澳门币贰圆正,同时亦发售各类澳门集邮品。 欢迎市民参观选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