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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隆街及疯堂中斜巷周四交通管制

因进行接驳街渠工程,一段和隆街和疯堂中斜巷由本周四(十七日)早上十一时开始实施临时交通管制,为期约七日。 配合文化局於和隆街一带的街渠接驳工程,介乎疯堂中斜巷与疯堂斜巷之间的一段和隆街周四起禁止通车,部份咪表泊车位将暂时停用;而介乎和隆街与疯堂新街之间的一段疯堂中斜巷工程期间将实施反方向行车,即由疯堂新街往和隆街方向。 土地工务运输局提醒驾驶者遵守路上设置的临时交通标志,礼让行车及要服从交通警员的指挥。


趣味法律问与答徵集

男友偷听女友跟第三者讲电话会否触犯法律?在街上拾得10元据为己有又是否违法?此类事情在生活中偶有发生,若翻查本澳的法律条例便会发现上述行为可能触犯法例。如何做个知法守法,精明醒目的新一代?当然要多了解澳门法律,多关心自身权利与义务。 现在正是你发挥观察力和思考力的时候,教育暨青年局与法务局合办“趣味法律问与答”徵集比赛。只要你是13至29岁的本澳青年,请把握机会在4月30日前,搜集一些本澳有趣的法律问题,并自行寻找答案,将问题与答案组成趣味法律问与答,填写在报名表上并交到指定的地点,即可参加比赛,每位参赛者最多可提交3份作品,所有作品必须符合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 比赛设冠、亚、季军,各得奖座及现金奖2,000元、1,500元和1,000元;优异奬6名,各得奬座及现金奬500元;入围奬10名,各得现金奬300元。 得奖作品将用於“普法欢腾同乐日”青少年法律推广活动上,并制作成四格漫画作巡回展览,让更多市民一起分享得奖者的有趣发现。 章程及报名表格可於教育暨青年局辖下各青年中心、终身学习服务站索取,亦可从教育暨青年局网页www.dsej.gov.mo及法务局网页www.dsaj.gov.mo下载。有兴趣参加的人士请於4月30日前将参赛表格递交到黑沙环海边马路建华大厦广场黑沙环青年中心、澳门得胜马路12号B终身学习服务站或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楼17楼法务局。查询请致电2845 0852戴小姐或8987 2319梁小姐。


伪造文件申请外籍家佣案

检察院就近日人力资源办公室移送的多宗涉嫌使用伪造文件申请外藉家佣的案件,已展开侦查工作。 案情显示,涉案人透过收取他人给予的报酬,藉着递交一些虚假文件,以其名义替他人向人力资源办公室申请聘用外藉家佣,其实际目的是为他人取得工作许可逗留。其中,部份涉案人递交相同的几间公司开出的虚假入息证明,而经调查证实,这些申请人并非有关出具证明书公司的员工,或者所谓的签发证明书公司本身并不存在或早已结业。 检察院收到有关案件后,已经透过人力资源办公室提供的相关申请文件展开调查。检察院在此提醒各位市民,切勿因一时贪念,或被他人利用向政府部门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否则,有关人士将会触犯法律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被处3年监禁。


二零零八年第一季旅游物价指数

根据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今年第1季的旅游物价指数为145.79,较去年同季上升15.08%。升幅较显着的大类为杂项物品类、餐饮类及住宿类,分别上升33.75%、19.52%及13.34%。主要是首饰价格随金价上扬,加上农历新年期间餐饮价格及酒店客房价格普遍调高所致。 今年第1季的旅游物价指数较去年第4季上升6.92%,其中杂项物品类和餐饮类的指数录得16.97%及6.71% 的显着升幅,而烟花爆竹售价上调亦导致娱乐及文化活动类指数上升3.32%。此外,截至2008年第1季,最近4季的平均指数较前一期上升10.86%。 旅游物价指数是用作反映本澳入境旅客所购买的商品及服务之价格变动情况。旅游物价指数是根据旅客的消费模式而制订的,其范围涵盖了八大类商品及服务,包括:食品及烟酒类、衣履类、住宿类、餐饮类、交通及通讯类、药物及个人物品类、娱乐文化活动类和杂项物品类。而该指数的基期为1999年7月至2000年6月。


二零零八年二月旅行团及酒店入住率

根据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今年2月随团来澳旅客为392,277人次,较去年同月上升3.8%。团客主要来自中国大陆(281,620人次)、香港(24,736人次)及日本(16,123人次),中国大陆及日本旅客较去年同月分别增加2.1%及78.1%,而香港旅客则减少36.8%。今年首两个月随团入境旅客总数为773,273人次,较去年同期增加11.3%。 今年2月随团外游之澳门居民较去年同月减少8.9%,为19,067人次。随团外游的三大旅游线为中国大陆、泰国及中国台湾,分别占67.9%、7.8%及5.9%。今年首两个月随团外游总数较去年同期增加3.4%,为32,603人次。 另一方面,使用旅行社服务的非随团外出澳门居民为28,453人次,较去年同月增加6.3%,而目的地主要为香港、中国大陆及中国台湾,分别占42.1%、28.0%及9.3%。今年首两个月经旅行社提供服务的非随团外出澳门居民为61,510人次,较去年同期增加22.1%。 酒店业於今年2月底之可供应用客房总数共16,115间,较去年同月增加3,052间,增幅达23.4%。 今年2月本澳酒店的住客为483,247人次,较去年同月增加13.1%;主要客源为中国大陆及香港,分别占48.1%及25.7%。酒店平均入住率为71.4%,下跌2.7个百分点,其中四星级酒店的平均入住率最高,达74.1%;住客的平均留宿时间为1.4晚,较去年同月增加0.2晚。今年首两个月酒店住客总数为1,045,923人次,较去年同期上升22.0%。 2008年首两个月入住酒店的旅客人数占留宿旅客总数43.1%,较2007年同期的40.4%为高。


《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通讯》第2期经已出版

第2期《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通讯》(中文版及葡文版)已经於2008年3月出版 。 这一期《通讯》刊登了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陈海帆主任对近期工作的总结,以专题形式介绍了该办公室早前公布的七份豁免履行通知义务的许可,回顾了该办公室近期的一些活动,以及介绍了资料当事人权利之资讯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通讯》将置於以下地点,让市民免费索取,包括: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南湾大马路804号中华广场20楼)、澳门文化广场、星光书店、宏达图书公司、公众服务暨谘询中心、教科文中心、各大专院校图书馆、教区青年牧民中心图书馆等,市民也可透过该办公室网页(www.gpdp.gov.mo)浏览。


澳门特区代表出席巴黎网上世博会专题研讨会

2010年世界博览会将在中国上海举办。由国际展览局(BIE)和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共同主办的网上世博会专题研讨会於2008年4月14日在法国巴黎召开。国际展览局、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参展方代表以及国际互联网专家聚首巴黎,共同商讨网上世界博览会建设事宜。国际展览局主席蓝峰和秘书长洛塞泰斯,以及来自4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近百名与会代表出席了是次会议。 澳门特别行政区获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专函邀请出席上述研讨会。上海世界博览会澳门筹备办公室杨宝仪主任代表澳门地区出席了是次会议,同行人员包括澳门经济局产业发展厅麦伟栋厅长以及新闻局资讯技术员龙汉琦。 澳门代表成员在出席是次研讨会的期间,同时出席了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与沙地阿拉伯签署《参展合同》的仪式;亦出席了瑞士参与网上世博会体验型展馆的确认仪式。 网上世博会将是资讯化时代世博会展览方式的重要创新,通过互联网、虚拟现实等多种技术的融合,将实体世博会的精彩内容,呈现在互联网上,营造访问者和实体世博会进行互动的网络平台。新闻局将负责就「网上世博」的建构、设计、内容等方面,向办公室提供资讯及传播领域的专业及技术意见,并协助办公室透过不同的媒体推广2010上海世博澳门馆。


海事博物馆露天茶座更改服务时间

由2008年4月16日起,海事博物馆露天茶座之服务时间将更改为:上午10时至下午6时,逢星期二休息。 不便之处,敬请原谅!


财政局网页新设税务表格下载功能

财政局与本澳市民的生活及工作息息相关,该局本着【热诚尽心,服务市民】的宗旨,近年持续推出各项便民措施,以回应社会的诉求。 在互联网方面,该局不断完善其所提供之服务,从税务法例到每月之税务责任,从填表指引,乃至各项税务计算方法等均有提供。在4月中旬,财政局更计划在互联网的税务范围内提供“表格下载”此一崭新的服务。 在此,财政局宣布自2008年4月14日起,市民可透过该局网页(网址http://www.dsf.gov.mo)下载税务表格之电子版本作列印之用,现时合共提供35种表格,当中3种表格之电子版本─(i)职业税M/5收益申报书、(ii)所得补充税B组M/1收益申报书、以及(iii)印花税M/1有偿或无偿方式作出财产移转申报书,更具备填写申报资料的功能,预计至年底,其馀32种税务表格之电子版本均会相继提供同样的填写功能。 此一服务相信可以令市民大众,尤其是纳税人在办理有关手续时感到更加方便和快捷,於遵守税务责任的同时,减省亲身到税中心领取表格和轮候的时间。 纳税人须留意,下载使用的表格,填妥后目前仍然须亲身到财政局各税中心或接待中心递交。


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举办《个人资料保护法》讲座

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举办《个人资料保护法》讲座,向政府部门人员介绍《个人资料保护法》的相关内容,以及在处理个人资料时的注意事项。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的两名高级技术员甄代嫦小姐及杨崇蔚先生应邀担任该讲座的主讲嘉宾。 《个人资料保护法》讲座,於本月十一日下午四时三十分至七时三十分,假公共行政大楼地库演讲厅举行。讲座的对象为政府部门的法律人员、从事法律范畴工作的高级技术员、具体负责《个人资料保护法》的协调、执行及操作方面工作的人员,演讲语言为广东话,辅以葡语同声传译。 在当今资讯化社会中,个人资料的处理和使用对政府部门的运作所産生的重要作用已日益彰显。政府部门对个人资料使用所産生的影响与结果不仅关系到市民各方面的利益,同时也关系到市民个人私隐的保护。经过长期的实践,个人资料的有效利用确实爲政府部门的管理、社会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相当积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由於对个人资料保护的缺乏重视,由此也引发诸多棘手的法律问题。 按照《个人资料保护法》的一般原则,个人资料的处理应以透明的方式进行,并应尊重私人生活的私隐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国际法文书和现行法律订定的基本权利、自由和保障。但如何在避免资料提供者的个人私隐遭到侵害的同时,又能促进个人资料的合理使用,找出这二者之间的平衡点,那就必须对《个人资料保护法》有较全面的认识和理解。 为了让参加是次讲座的人员更好地掌握和切实执行《个人资料保护法》,主讲者在讲座上详细讲解该法律的内容,主要包括处理个人资料的原则、处理的正当性条件、资料当事人的权利、处理的安全和保密、通知和许可、资料的公开性、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的处罚。此外,主讲者还与参加者分享实务方面的经验,分析相关的法律技术问题。 是次讲座吸引了多个政府部门的人员参加,报名参加人数达二百多人,其中包括二十多名公共行政部门的主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