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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地区反腐败行动组第13次指导小组会议」在澳举行
由廉政公署代表澳门特区政府承办,亚洲开发银行(ADB)与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合办的「亚太地区反腐败行动组第13次指导小组会议」於昨日(3月23日)上午在澳门威尼斯人渡假村酒店召开。来自亚太区约28国家和地区70名代表首度莅澳参与一连两天的会议,汇报实施反腐败行动计划的进展情况。 廉政专员张裕在开幕式上致辞,欢迎各国代表的莅澳出席会议。他表示,2006年3月31日,根据行政长官的批示,澳门廉政公署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加入「亚太反腐败行动组」,承诺在「行动组」的框架内,透过实施「行动计划」的三个支柱行动,致力打击和预防贪污腐败。 从去年起,金融危机席卷全球,这次全球性经济灾难暴露出金融活动监管中诸多的漏洞、不法和不公之处,对全球的反腐工作带来巨大的挑战。张裕认为,在这个艰难的时刻,更应坚定不移地透过国际和区域之间的合作,共谋良方,加强防治腐败的行动。「亚太反腐败行动组」正正是一个具有明确行动纲领的区域平台,共同推动各成员及亚太地区的反腐工作。 张裕又指,澳门特区政府自成立后,对肃贪倡廉的工作一直不遗馀力。因应《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延伸到澳门生效,特区政府决定有必要就私营部门的贪污进行立法。本月,《私营部门贿赂的防治》法律草案已提交立法会审议,并於24日进行讨论,相信有关法案获通过后,必有利於提升澳门社会的整体廉洁度。 「亚太地区反腐败行动组」会议每年均会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举行,是次在澳门召开的第13次指导小组会议,主要由各「行动组」成员汇报去年在第12次小组会议上提出有关实施亚太区反腐败行动计划中反腐改革的最新情况;分享和交流各成员实施三个支柱行动的方法及经验,以及讨论和协助各成员国完成执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自我评估清单。 参与是次指导小组会议的国家/地区包括:中国、香港、澳门、日本、新加坡、南韩、马来西亚、泰国、印度、菲律宾、蒙古、不丹、汶莱、柬埔寨、斐济、吉尔吉斯、尼泊尔、巴基斯坦、帕劳、巴布亚新几内亚、斯里兰卡、瓦努阿图、越南、孟加拉、萨摩亚等。此外,多个国际组织如「透明国际」、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毒品与犯罪署等亦有派员出席。 各成员国代表除了参与上述指导会议外,亦会出席在3月25-26日举行,以「预防腐败的良好做法」为题的「亚太地区反腐败行动组第8次区域会议」,就防治腐败工作和加强区域合作展开经验交流。届时,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将代表澳门特区政府在开幕礼上担任主礼嘉宾,并进行政策演讲,而来自澳门多个政府部门、大学机构及政策研究组织共约30名代表亦会出席,参与讨论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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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二月旅客入境数目
根据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今年2月入境的旅客及非澳门居民共2,245,660人次。旅客总数为1,652,377人次,与去年2月适逢农历新年假期比较减少17.3%。 按旅客的原居地统计,中国大陆旅客有827,804人次(占旅客总数50.1%),较去年2月减少22.0%;其中以个人游方式来澳的内地旅客较去年同月大幅减少33.3%至460,960人次。香港(540,668人次)及中国台湾(91,218人次)旅客亦分别下跌12.3%及12.2%;而泰国(21,480人次)及日本(35,265人次)旅客分别增加76.1%及36.9%。今年2月不过夜旅客为889,308人次(占总数53.8%),其中446,325人次为内地旅客。 今年首两个月入境旅客总数为3,565,721人次,较去年同期减少8.5%。中国大陆(1,777,680人次)及中国台湾(194,622人次)旅客分别减少15.8% 及7.9%;而香港旅客(1,185,994人次) 增加6.7%。不过夜旅客为1,924,008人次,占旅客总数54.0%。 按入境方式统计,今年首两个月经海路入境旅客有1,485,458人次,较去年同期微升0.9%。经外港码头入境的旅客减少25.7%至1,006,118人次,香港及中国大陆旅客分别占57.9%及20.8%;经路氹临时客运码头入境的旅客则大幅上升928.5%至422,544人次。 经陆路入境旅客有1,848,442人次,较去年同期减少14.6%;从关闸入境的旅客有1,717,443人次,中国大陆及香港旅客分别占77.0%及15.8%。 经空路入境旅客为231,821人次,较去年同期减少11.5%。从澳门国际机场入境旅客有226,781人次,减幅为12.2%;旅客主要来自中国台湾、中国大陆及泰国,分别占38.8%、24.9%及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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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局与社福界启动「服务质素持续改进机制」
为了促进本澳社会福利事业的持续发展,社会工作局启动「服务质素持续改进机制」(下称:「机制」),邀请受资助的社会服务团体参与,通过专业及系统化的基准评核,致力协助社福机构完善管理,提升服务品质。 由社会工作局主办的「服务质素持续改进机制」简介会,本月18日假社会工作局「复康服务综合评估中心」举行。社会工作局容光耀代局长向「街坊会乐骏中心」﹑「母亲会护理安老院」﹑「澳门扶康会宝翠中心」﹑以及「澳门基督教新生命团契-青少年拓展部」的代表颁发邀请状,正式邀请四间社会服务机构,参与第一阶段的「服务质素持续改进机制」评审工作。 容光耀代局长致辞表示:社会工作局委托香港树仁大学,研究「服务质素持续改进机制」,向本澳受资助的社会服务机构,提供一套持续改进服务的指引,目的为了革新服务技能,提升员工士气,增加用者的满意程度,从而达成既定的政策目标。早前,社会工作局属下的「复康服务综合评估中心」﹑「健康生活教育中心」以及「氹仔及路环区社会工作中心」,率先进行了第一阶段的评审工作,为本澳社福团体全面开展有关的「机制」,起了示范作用。 「服务质素持续改进机制」Quality Improvement Mechanism(QIM),是通过系统性研究,查找具有本澳特色的优质社会服务成份,建立一套适用於本澳社会服务的持续改进机制,通过四大纲领﹑十项标准及五十项指标的基准架构,致力提高机构的服务素质﹑完善服务流程和管理机制,让不同持份者在参与过程中实践持续改进指引;务求以创新精神,高效的服务品质,明畅的责信交代能力;倡导“以人为本”的社会服务文化,促进本澳社福团体迈向优质服务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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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务工作者亦受新劳工法保障
澳门经济发展迅速,现在很多家庭两夫妇都需外出工作,每每未能兼顾家里的工作及照顾子女的生活起居,因此,聘请家务工作者的情况亦越来越普遍,然而,聘请家务工作者,需要注意什麽呢?而作为一名家务工作者,又会享有什麽权利及义务呢? 2009年1月1日第7/2008号法律《劳动关系法》(以下简称新劳工法)正式生效,该法原则上适用於各行各业,所以家庭工作关系亦受新劳工法所规范,家务工作者与本澳其他行业的雇员一样受劳工法保障,享有同等的福利待遇。 一般而言,如果雇主聘请的是本地的家务工作者,不管是收取月薪、日薪或时薪的雇员,均要遵守该法的规定。例如:雇主要为其雇员以簿册、资料卡等建立资料库;在出粮时要向雇员发出粮单;雇员享有每周休息日、强制性假日(例如一月一日、农历年初一至初三)与有薪年假;如果雇主无理解雇雇员,须依法作出补偿性赔偿等。 然而,如果雇主聘请的是外地家务工作者,按照《劳动关系法》规定,与外地雇员之间的工作关系由特别法例规范。但是,由於现时规范与外地雇员之间的工作关系的《聘用外地雇员制度》仍未颁布,因此,就本地雇主与外地雇员之间的工作关系,目前的处理方法仍是受第12/GM/88号批示、第49/GM/88号批示及经人力资源办公室审批的合同所规范。 因此,现时雇主与外地家务工作者的工作条件主要由经人力资源办公室审批的合同订定,而雇主亦必须将之严谨遵守。须注意的是,上述合同尤其要列明以下条款,包括:直接或间接确保外地雇员应得的住宿;外地雇员的工资;在患病、因成为母亲、以及在发生工作意外及职业病时获得援助等,雇主亦必须为其外地雇员购买保险以履行上述所指援助的义务。此外,在任何情况下,当有关外地雇员离职时,雇主负有确保将其送返原居地的义务。 此外,不论有关家务工作者是本地或外地雇员,雇主尚要为其雇员购买工作意外与职业病保险,以及向社会保障基金供款。 有关社保供款方面,有关供款额为每名雇员每月供款四十五元,若为本地雇员,有关供款为由雇主与雇员共同分担,其中三十元由雇主支付,其馀十五元由雇员支付;倘为外地雇员,则有关供款全数由雇主支付。社保基金为按季度缴纳,每年供款月份为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家务工作者的首次供款月为二00九年四月。 社会保障基金已向聘用外地家务工作者的雇主寄发通知函及供款凭单。倘若在三月三十一日前仍没有收到上述函件,也须於四月份内到社会保障基金大楼缴纳供款;至於本地家务工作者的登录及缴交供款手续,则社保基金将不会发函作出通知,但雇主仍须於四月到社保基金办理,同时递交雇主及家务工作者的身份证副本,雇主地址单及填写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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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已规范饮食场所的油烟排放标准
特区政府已制订适用於本澳饮料及饮食场所的油烟排放标准,对油烟的排放浓度及时间作出规限,藉此方便业界遵循,同时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质素。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回覆立法议员梁庆庭的书面质询时表示,民政总署按第16/96/M号法令,负责发出第四组、第五组饮料及饮食场所之执照及作出监管。业者在计划开设饮食场所时,需要了解及遵守有关法规对地点、环境、消防及卫生安全所规范的内容。 她指出,环境委员会亦一直关注有关食肆废气排放的问题,并先后制定了《关於食肆及同类场所油烟、黑烟和气味污染控制指引》及《关於锅炉或火炉排放黑烟和微粒污染控制指引》,并就污染控制设备的设计、排放口的设计、污染控制设备的运作及管理、燃料的使用和二次污染的控制等订定了相关的参考指引规范。 陈丽敏表示,为令城市各项建设不断优化本澳的生活和营商环境,除了执行现行的法规和指引外,特区早前透过《对构建现代化与科学化的城市规划体系的探索(谘询文本)》,向公众引介本澳城规体系的路向及收集各界意见,并会研究制订一套完整的城市规划指标,作为制定本澳总体城市规划的科学依据,以提高市民的生活质素及维护本澳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795/III/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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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二百五十四名报名参选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的市民全部符合法定参选资格
按照《行政长官选举法》的规定,报名参选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选举的时间已於3月17日(即选委会选举日前第四十日)结束。
报名程序结束后,行政暨公职局已完成查核全部七个界别及界别分组共254名报名参选人士的资格及相关程序的合法性,并於今日(3月23日星期一)依法在其位於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楼地下的办公设施内张贴合资格的参选人名单,利害关系人除可亲临上址查阅名单外,亦可从选举网站检阅有关资讯(网址:www.elections.gov.mo)。
倘参选人发现未有被登载於张贴的名单内,则可於名单张贴后一日内(即最迟3月24日星期二)向终审法院提起司法上诉。如无上诉或一经对提起的上诉作出裁判,行政暨公职局将於一日内透过张贴上指同一办公设施内的告示,公布一份载有全部被确定接纳的候选人名单总表──即如无上诉,则最快3月25日星期三行政暨公职局便可张贴全部被确定接纳的候选人名单总表。
八成报名者为现届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
根据统计,254名报名参选的人士中,202人为现届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其中:
-- 100名报名参选第一界别工商、金融界的人士中,82人为现届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中同一界别的委员,另有2人是其他界别的委员(1人原属第四界别全国政协的委员、1人原属体育界的委员)。
-- 18名报名参选第二界别文化界的人士中,12人为现届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中同一界别的委员,另有1人是其他界别的委员(原属第四界别全国人大代表的委员)。
-- 20名报名参选第二界别教育界的人士中,12人为现届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中同一界别的委员,另有1人是其他界别的委员(原属专业界的委员)。
-- 30名报名参选第二界别专业界的人士中,21人为现届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中同一界别的委员,另有2人是其他界别的委员(原属第四界别立法会议员的委员)。
-- 12名报名参选第二界别体育界的人士中,10人为现届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中同一界别的委员。
-- 40名报名参选第三界别劳工界的人士中,32人为现届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中同一界别的委员,另有2人是其他界别的委员(原属第四界别立法会议员的委员)。
-- 34名报名参选第三界别社会服务界的人士中,23人为现届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中同一界别的委员,另有2人是其他界别的委员(原属第四界别全国人大代表的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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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珠澳合作 促进投资服务
3月26日珠海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驻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投资谘询联络点成立 爲了加强珠澳两地合作,增强两地国际竞争力,发挥好珠澳携手合作的平台,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珠海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经与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达成共识,拟定於2009年3月26日在澳门贸促局的商务促进中心设立珠海外经局驻澳投资珠海谘询联络点,落实双方合作成果,爲有意前来珠海投资的澳门客商提供专业的谘询服务。现欢迎联系安排预约时间。 近年来,珠海和澳门在联合对外招商、在促进双方经贸往来上开展了多方面的工作。2007年5月,由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珠海市人民政府合办的“2007年珠澳投资环境推介暨经贸交流会”於珠海举行,会议期间累计有108个项目签约,涉及投资总额142.5亿美元。2008年12月,由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主办的“珠海香洲──产业发展新领地”招商会在澳门举行,珠澳经贸部门代表和企业家就两地的发展和经贸合作前景进行交流,促进双方企业在服务业等领域开展更密切的合作。 2008年,珠海被国家商务部确定爲“落实CEPA示范城市”,珠澳经贸合作取得了突出成果。珠海市全年新批澳门投资专案152个,实际吸收外资金额1.11亿美元,其中投资规模1000万美元以上的专案2个。 近期公布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极大地提振了珠澳两地发展的信心,爲共同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提供了有力支援,爲深化珠澳紧密合作开辟了广阔空间。 在澳门设立珠海谘询联络点正是珠澳两地充分利用《纲要》实施的契机,进一步加强两地经贸合作关系的举措之一。通过设立联络点,珠澳两地将更加紧密携手,加大工作力度,提供便利服务於两地投资者,促进两地经济一体化 ,实现共同发展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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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及企业家代表团随国家商务部出访三葡语国家
为进一步推动中国与葡语国家的经贸关系,由中国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先生率领的中国政府经贸代表团及中国企业家代表团将於3月23日至4月1日访问莫桑比克,安哥拉及葡萄牙。 应中国商务部的邀请,澳门特区政府将派出官方代表团随同商务部代表团出访上述三国。此外,一个由与葡语国家有业务往来的本澳部分企业代表组成的澳门企业家代表团亦於同期赴莫桑比克和葡萄牙,参加中莫企业家洽谈会和中葡企业交流活动,并对莫、葡两国的企业以及当地的中资企业进行考察。此行目的是加强中国内地、澳门与上述葡语国家的双边经贸交流与合作,强化澳门作为经贸服务平台的角色,积极参与中国与葡语国家的经贸合作事务,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透过组织参观考察,参加投资项目推介活动,为企业家寻找商机,开拓新的投资合作项目创造条件。 澳门特区政府中葡论坛常设秘书处辅助办公室辅助办公室主任姗桃丝和澳门经济局代局长苏添平将随团并协助安排本澳官方代表团及企业家代表团的出访活动。 中国代表团和澳门代表团共由38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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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本周举行第二次“土地批给公开旁听会”
为回应社会对政务公开的诉求,政府将於3月27日(本周五)举行第二次的“土地批给公开旁听会”(下简称“旁听会”),届时将邀请两幅土地的发展商公开介绍其土地利用方案。土地工务运输局於明天(24日)开始接受市民预留当天旁听会的座位,有关旁听会的详情及须注事项亦於同日上载到土地工务运输局的网页。 政府於去年十一月推出“土地批给公开旁听会”制度,邀请一些重大土地项目的发展商向政府部门介绍公开讲解其计划的内容,政府藉此推行有关制度增加土地批给讯息的透明度,而首次举行“土地批给公开旁听会”邀请了两幅土地的发展商公开介绍其土地利用计划。 再有个项目公开介绍
二零零九年,政府会进一步推行“土地批给公开旁听制度”,让公众可在土地申请审批流程的早期阶段起就能对情况有更及时、深入的了解,因此,计划在本周五(3月27日)进行今年度第一次的旁听会,是继去年十一月后第二次举行的公开旁听会议。与去年一样,是次将邀请两幅土地的发展商向「土地发展谘询小组」及相关政府部门代表介绍情况,并同时现场公开予公众及媒体旁听。
政府於明天(24日)将是次旁听会的议事日程及须注意事项等内容上载到土地工务运输局网站(www.dssopt.gov.mo),并会在报章刊登公告公布旁听会的时间和地点。至於旁听会将以即时转播方式举行,旁听室设於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号电力公司大楼七楼理工学院大楼。 24日至26日接受留座
有兴趣出席是次旁听会的市民,可自三月二十四日至三月二十六日期间的办公时间,透过以下途径先行登记:亲临土地工务运输局网站下载表格,填妥后传真(853-28313086);或电邮(dat@dssopt.gov.mo)要求留座;又或者亲临土地工务运输局三楼技术辅助处登记。 政府将预留八十个座位予市民,由於座位数量有限,故会采用先到先得的原则,有兴趣的市民须在会议日期最少一天前进行留座登记。若旁听会随后有任何改动,土地工务运输局会在可行范围内尽快通知公众。 如有任何查询,请於办公时间联络土地工务运输局技术辅助处,电话85977552或85977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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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家雄回覆议员质询
劳工事务局局长孙家雄回覆立法议员李从正的书面质询时表示,根据第48/98/M号法令,从事导游职业者必须与旅行社有合同联系,然而,该法令并无强制规定他们与旅行社之间订立的合同必定是提供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故此,按照合同自由原则,旅行社与导游从业员可根据各自之意愿来决定合作方式。 倘若旅行社与导游从业员之间所确立的工作关系确实是具从属性的劳动关系,则该关系便受《劳动关系法》所规范。 该局在处理劳资纠纷个案时,必然会先审慎分析所有涉案的文件和证据,从而认定双方之间是否确实存在着从属性的劳动关系,而不会单纯地以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名称等表面资料来作判断。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836/III/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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