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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局避寒中心对外开放

预料本澳气温将会下降,社会工作局设於青洲大马路56号的"避寒中心",於本月13日(周五)晚上9时至14日早上10时,14日(周六)傍晚6时至15日(周日)早上10时对外开放。给予露宿者及有需要避寒的人士入住,中心内已备有杯面及饮品供避寒人士使用。


「设施管理专业经理认证课程」结业礼

因应本澳社会环境及经济发展趋势,对设施管理专业人员的需求日增,为提升该行业之人力资源整体素质,故劳工事务局和澳门管理学院於2007年首度合作开办「设施管理专业经理认证课程」,为行业人员提供进修机会,以配合未来社会发展对设施管理人员之专业要求。由於首批学员已於日前完成整项培训课程计划,故合办机构昨日假劳工事务局职业培训厅为首批毕业学员举行课程毕业典礼。 首批学员成绩理想
首批『设施管理专业经理认证课程』共有68名学员毕业,他们都是完成并通过四项课程,包括:设施管理实务、设施的营运与维护、设施项目管理与规划及设施营运的领导与管理,并在最后再完成综合性设施管理作业后,才可取得由国际设施管理协会发出并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可之『设施管理专业经理认证』资格。 是次课程学员成绩相当理想,取得该专业资格人数达97%。学员於有关毕业礼上,除获颁发由劳工事务局和澳门管理学院联合签署课程证书外,还同时获国际设施管理协会人员颁发『设施管理专业经理认证』资格证书。课程主办机构均表示对首批取得该专业资格之学员成绩感到满意,尤其对在职人士参与培训而言,完成四项共280小时课程,且历时长达约一年半的密集式课程属难能可贵,均认同是次首度合作培训达到预期成效。 获取国际认可资格
『设施管理专业经理认证课程』为一具国际认可性之专业培训课程,合办机构藉通过有关课程开办,以提升本澳设施管理业界的专业水平,同时亦让相关从业员能有机会获取国际及国家认可的专业资格。『设施管理专业经理认证』资格是由国际设施管理协会所发出,该会於1980年在美国成立,为现时世界设施管理最具权威之组织,有超过19,500名会员遍布全球60多个国家,故该会之证书在国际设施管理业界具有相当的认受性,且亦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在该部注册登记,成为该部认可之证书,故是届毕业学员将成为澳门首批具有该专业资格之人士。 为本澳引入崭新管理概念
随着本澳以会展旅游作城市发展策略方针,先后已有多所大型渡假村、酒店落成启用,而传统设施管理模式不足应付该等大型设施的管理需求;再者本澳有不少大型机构,如医院、高等院校、机场、博物馆及体育馆等,也需适时引入新的管理模式,方可应付日益增多之工作。 新兴的设施管理概念是一门结合人物、地点、流程及科技之一门管理科学,目标是确保整个环境内之设施得以充分发挥其应有功能,达到提高成本效益,改善运作效率,从而增加设施的生命周期的效用。有关的理念近年应已为一些先进国家、地区之企业广泛地使用。 劳工事务局和澳门管理学院通过合作推出是项课程,目的就是为行业引入设施管理的新思维及工作流程,培训具专业知识人材,从而提升业界的知识和技巧,相信通过逐步引入这崭新的管理概念,将可为本澳迈向国际都会城市发展作好准备。 课程内容全面,优化业界服务
是项课程全面涵盖设施管理业务日常运作的知识,如:规划和组织设施职能及需求评估、设施职能的行政管理、中央自动设施管理系统、营运与修护计划、项目策划及预算等,务求深化学员理论知识及实务处理技巧,也为业界引入现今设施管理的现代化管理概念及先进支援技术。孙家雄局长致辞时指出课程主要是为本地培训设施管理人才,使本澳企业得以引入先进的设施管理概念,从而创造更理想的营运条件。同时,为增加培训具专业资格之设施管理人员,该局将会持续开办课程,以为本澳未来社会发展需要作好人员储备工作。 继续开办课程
由於首批课程学员已顺利毕业,目前第二批课程学员正在培训之中,合办机构表示考虑到设施管理始终在本澳仍属於初起步阶段,故将会继续合作开办有关课程,以便向外界作更广泛推广,期望将来可把设施管理之先进管理概念,引入本澳各相关行业中,以配合本澳未来社会不断发展之需要。 出席是次仪式之嘉宾,除劳工事务局孙家雄局长、林美美副局长及澳门管理学院校董会黄如楷主席、澳门管理学院院长陈炯钊博士、澳门管理专业协会谢思训副理事长、陆佩琪执行总干事,还有国际设施管理协会Mr.David J. Brady、Ms. Catherine Pavick、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林青副主任,以及课程合办机构相关代表人员。


身份证明局周末照常办理2009 年行政长官选委会选举的社团证明书申请

为方便有意参与2009 年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举的法人选民於3月17日向行政暨公职局提交法人选民的领导架构证明书,身份证明局接收“2009 年行政长官选举用途的领导成员证明书”的申请柜台将於3月14日及3月15日(星期六、日)照常办公,办公时间: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地址:中华广场一楼。


特区政府积极配合推动港珠澳大桥项目的落实

港珠澳大桥前期工作协调小组今(十三日)於珠海举行大桥主体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合同签署仪式,有关工作标志着港珠澳大桥这项浩大工程的前期工作又迈进了一大步,三地政府亦争取工程能够尽快上马。 建设发展办公室代主任周惠民出席签署仪式时表示:澳方将一如既往,积极配合推动大桥项目的落实,按照大桥建设的实际进度推动口岸各设施的建造,当中在口岸人工岛建设方面,按照珠澳口岸同岛设置方案,大桥珠海口岸位置不变,澳门口岸则按实际情况在原来概念设计基础上作出一些微调,澳门口岸较原来方案北移570米,合并筑填的人工岛方案将更便利於澳珠人流、物流的互通。除此之外,澳方现正积极对口岸人工岛相关设施接驳未来新城规划中A区进行交通配套的深入规划。 港珠澳大桥跨越珠江口伶仃洋海域,是连接香港特别行政区、广东省珠海市、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大型跨海通道,是列入《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的重要交通建设专案,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香港口岸、珠海口岸、澳门口岸、香港接线以及珠海接线。其中,主体工程采用桥隧组合方式,全长约29.6公里,项目估算总投资超过700亿元,其中三地共建的大桥主体工程投资约380亿元,中央政府、内地政府加上香港、澳门政府的出资资本金总额为157.3亿元。大桥力争二00九年底动工建设。


特区政府谨慎处理填海方案

建设发展办公室强调,特区政府在填海方面一直采取谨慎态度,向中央上报的填海方案,只在2006年公布的澳氹新城区填海规划的基础上作适当微调,不存在「填海造地20多平方公里」的情况;而填海地点仍然维持在澳门半岛以东、澳门半岛以南及氹仔以北,故不存在进一步缩窄澳氹间水域的问题。倘澳氹新城区填海规划正式获中央批准后,将会再向社会详细介绍最后核准之填海方案。 建设发展办公室主任陈汉杰回覆立法议员吴国昌的书面质询时表示,特区政府於2006年向中央申报了澳氹新城区填海规划初步研究建议,提出填海398公顷。整项新城规划是按分阶段、分区有序地落实规划,为澳门中期的可持续发展预留适当的土地储备;其后按照中央政府有关部门的技术意见,在适当考量环保等问题后作出了微调方案,用海面积将较2006年的用海规划略大,约为500公顷。 澳氹新城区填海规划微调后,填海工程分别位於澳门半岛的东部、新口岸孙逸仙大马路以南及氹仔以北,规划填筑五个区块。澳门半岛东部,规划开发成社区为主的区域,包括住宅、商业中心、主要社区绿地及公共设施,计划可容纳约八万人口。新口岸孙逸仙大马路以南,规划用作政府/公共机构及扩展道路和绿化区等用途。氹仔以北划分为三个区,规划开发住宅、政府机构、商业办公楼以及高技术产业。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编号233/III/2008。


政府审慎处理博企聘用外雇及批地

特区政府重申,对博彩业聘用雇员的规划,以及大型建筑项目的批地,均会根据法例及按照社会实际情况处理。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经徵询劳工事务局和土地工务运输局的意见,回覆议员吴国昌的书面质询。陈丽敏重申,特区政府一直严格恪守《就业政策及劳工权利纲要法》的原则,对於博彩专营机构削减技术外地雇员及本地雇员晋升的问题,政府早前已促请六家博彩专营机构递交关於本地雇员的晋升及培训计划;同时,政府也考虑在规范聘用外地雇员的法律法规内,定出博彩业中各层级管理人员的本地及外地雇员比例,希望当中本地人的比例可以逐步增加。 回覆指出,面对金融海啸,特区政府将尽力维持本地人的失业率在较低水平,加大力度削减外地雇员,但也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不会以「一刀切」的方式处理削减外地雇员问题,将因应本地人就业情况,实事求是评定所需的外地雇员数量。 另外,基於国际经济形势,对於一些仍在处理中的酒店、娱乐场及会议展览等大型项目的用地申请,特区政府均要求申请人提交财务计划安排、经济及技术研究等各项详细报告;并继续严格按照《土地法》的规定,在满足中、长期的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城市规划和各项相关法例的要求下处理土地批给的申请。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编号449/III/2008。


未换证长期病患现金分享拟特别处理

身份证明局局长黎英杰在回覆立法议员梁玉华的书面质询时表示,原则上,按照法律规定,居民身份证的申请须由申请人亲自前往该局提出;而对於申请人因特别情况而无法前往该局办理手续,该局设有外勤服务,可派员前往申请人在本澳所在地为其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申请。 他指出,考虑其权限及技术性困难,故该项外勤服务未能延伸到本澳以外地区。 黎英杰表示,考虑到一些因长期卧床、全身或半身瘫痪而未能回澳办理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原居民身份证持有人的身体状况及经济需要,该局已与相关部门沟通,建议在2009年「现金分享计划」的立法中规定对上述人士作出特别处理。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编号133/III/2009。


政府不断推进突发事件的预案准备工作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表示,对受台风「黑格比」引起之水浸影响的车主,交通事务局积极与相关部门跟进,并就事件与受水浸影响的停车场管理公司及车主代理作出多次协调,为车主谋求各种支持援助。 早前,管理公司已确定向受影响车主发放共澳门币一百二十万元慰问金,以表达对受影响车主的关怀。 陈丽敏在回覆立法议员高天赐的书面质询时表示,在台风「黑格比」吹袭期间,引致部分停车场发生水浸事故,实属罕有事件。事后,交通事务局作出了积极的跟进及总结,其中针对公共停车场方面,将在现有基础上制定一套有关停车场在台风或恶劣天气下,尤其是出现水浸情况的应对措施,务求日后在同类事件发生时可将影响减至最低。 此外,政府部门之间将会继续加强通报机制,为各种自然灾害、社会重大突发事件,推进更多预案准备工作。其中为优化恶劣天气的讯息发布机制,将强化如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预报及应变机制。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编号739/III/2009


当局依法确保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劳工事务局局长孙家雄指出,《劳动关系法》订有具体条文让劳工事务局执行劳动监督权,确保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孙家雄在回应立法议员高天赐的书面质询时指出,《劳动关系法》第59条第5款规定,「仅在双方书面协议下方能降低基本报酬,雇主於十日内通知劳工事务局后该协议方产生效力」。另外,按《劳动关系法》第70条第6款规定,自雇主将降低基本报酬的协议通知劳工局起计两年内,如雇主并非以合理理由解除合同,则解雇赔偿仍按有关雇员在签署该协议书之前所收取的基本报酬金额计算。 他表示,虽然按新《劳动关系法》对减薪的规定有所不同,但劳工事务局会一如既往严格执行法律赋予的劳动监察权,确保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对於雇员参加工会的权利和自由,孙家雄表示,《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7条和新《劳动关系法》第10条第1项,均规定澳门居民享有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和自由;此外,按《劳动关系法》第6条第2款的规定,任何雇员或求职者均不得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因为其参与所属的组织而被剥夺任何权利或得到任何不平等的待遇,否则,有关的行为便构成歧视,而根据同一法律85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在没有合理理由下歧视某雇员或求职者,将按违法行为所渉及的每一雇员,科澳门币二万元至五万元的罚金。 他强调,任何雇员如受到雇主不公平、不合理的对待,均可向劳工事务局作出反映及投诉。 至於集体谈判权问题,孙家雄指出,立法会全体会议曾分别於2005年6月底和2007年7月就有关集体谈判权的《工会团体基本权利法》法案作一般性讨论及表决,但两次都因得不到过半数议员赞成而遭否决。 孙家雄指出,现时在没有「工会法」确立工会集体谈判权的情况下,劳工事务局在订立任何有关劳资双方的政策和措施时,均会透过劳方、资方、政府共同参与的三方协调机制,谘询和听取劳工团体和雇主团体的意见,共同协商以寻求劳资双方均可接受的最佳方案,以便有关的政策和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得以有效落实。近期因经济环境变迁而引发的博企减薪事件便是透过这方式协商,建议该等企业采取较温和的措施解决问题,务求令受影响的员工的权益得到尽可能的保障。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50/III/2009, 583/III/2008。


政府增大公共投资的投放

土地工务运输局局长贾利安指出,特区政府为纾缓金融海啸对本澳经济的影响,将适度增大公共投资的投放,并开展具效益的公共工程项目,全部93项公共工程总预算约为51亿元,预计可创造约9千个就业机会。 贾利安在回覆立法议员陈明金的书面质询时指出,这些公共工程包括:氹仔成都街地下停车场及氹仔中央公园、路环新监狱(第一期)、公共房屋兴建工程、以世遗保护区为核心的街道美化工程及旧区的一些整治项目。 同时,工务局采用「特事特办」的方式,已制订一些既能简化行政程序、又能较大幅度提升效率的运作方案。为使大型公共工程能加速推行,贾利安指出,工务部门将设立「中小型公共工程资料库」,并会透过优化内部工作流程及「一站式」跨部门审批机制,於规定时间内收集并审批意见,从而提升建筑项目的图则审批效率,以尽快回应社会发展形势下的新诉求。 此外,工务部门现正对「公共工程承建商中央资料库」收集业界意见和建议,为该系统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及分析,务求加强措施的可操作性,预计可於2009年上半年逐步落实推行。 另外,贾利安就世遗景点的旅游配套规划,回覆立法议员关翠杏的书面质询。他表示,特区政府为更好地统筹和协调本澳各区的街道美化工作,由工务局、民政总署和文化局代表组成的跨部门工作小组已编制了2007至2009年度之美化重整工程计划;在小组协调下,过去两年已相继完成及开展多项美化计划,包括:妈阁庙前地、关闸广场周边道路、恋爱巷、永宁广场第一阶段重整、氹仔排角路改善工程、飞能便度街重整工程、愕斜巷、若宪马路及阿婆井前地至岗顶前地路段等十多项美化澳路氹街区的工程。今年,分阶段的建筑物外墙油漆美化工程也将陆续展开,如妈阁上街、大三巴右街和新马路。 关於现时邻近郑家大屋的路段狭窄问题,因两旁有建筑物导致拓宽路面工程存有一定困难,各相关部门正致力寻求各种可行的办法作出改善。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 );
编号:804/ III /2008; 190/III/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