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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有礼、道路畅通”专题摄影比赛结果颁布

“交通有礼、道路畅通”专题摄影比赛优秀作品已於日前选出,刘静娴以题为“奉公守法”的作品抡元,亚军陆伟强“礼让”,季军林寿华“家庭同乐”,交通事务局将安排优秀作品於3月公开展出。 为提升社会对交通安全的认知,加强宣传及推广交通有礼的习惯,交通事务局在去年11月联同治安警察局及澳门摄影学会合办“交通有礼、道路畅通”专题摄影比赛已圆满结束。期间共收到二百馀件参赛作品,主办单位邀请了交通事务局副局长邓惠莲、治安警察局交通监控警司处处长张映顺和澳门摄影学会副主席薛力勤任评选嘉宾,并於日前选出各项优胜作品。冠亚季军作品依次为刘静娴“奉公守法”、陆伟强“礼让”、林寿华“家庭同乐”。此外,并选出十名优异作品,详细得奖名单已上载於交通事务局网页,欢迎有兴趣者上网浏览,网址:www.dsat.gov.mo 。 交通事务局表示,将於下月安排优秀作品公开展出,让市民欣赏。


特区支持四川重建小组考察澳门支援广元市项目

「澳门特别行政区支持四川地震灾重建协调小组」主席、社会文化司司长崔世安今(17)日考察了由澳门支持的广元市爱心民居、嘉陵江大桥及西湾爱心水厂等多个项目,并主持了利州区苍溪村爱心民居工程的动工仪式。 崔世安及协调小组成员首先到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考察苍溪村爱心民居的工地,听取当地官员的介绍,并主持了工程的动工仪式。苍溪村257户中,有251户农房垮塌而需要重建,亟待协助。 接着,崔世安一行考察了宝轮镇回龙村及工农镇千佛村的爱心民居项目。回龙村349户中有297户农房垮塌,千佛村444户中则有204户农房垮塌。考察期间,崔世安及协调小组一行与部分已搬入爱心民居的农民交谈,询问他们的生活情况。 随后,崔世安一行考察了广元市利州西路嘉陵江大桥项目,听取当地官员介绍。该区原有的嘉陵江老铁桥因年代久远,5.12地震后成为危桥,仅能供行人使用,车辆则需绕道而行。现拟兴建的利州西路嘉陵江大桥项目,预计涉资7500万元人民币,全数由特区政府支付,内地有关部门正审阅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代表团一行又考察了西湾爱心水厂的建筑工地。5.12地震严重破坏了利州区城区供水厂房、机电设备、管网等供水设施,供水系统的恢复重建成为当地政府迫切的问题。现兴建中的西湾爱心水厂建设总规模为每日10万吨,总投资额为 1.2亿元人民币,工程已於去年12月动工,预计2010年6月建成投产。 代表团完成广元市的考察行程后,下午启程转往成都,明日将会与四川省方面协调机制的官员举行会议。


特区政府举行2008年度勋章、奖章及奖状颁授典礼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2008年度勋章、奖章及奖状颁授典礼」於今(16)日下午4时,在文化中心综合剧院举行。行政长官何厚铧颁授各项勋章、奖章及奖状予40名社会人士和实体,表扬他们在个人成就、社会贡献或服务澳门特别行政区方面的杰出表现。 根据勋章、奖章和奖状提名委员会的建议,行政长官於2008年12月19日签署行政命令,颁授勋章、奖章和奖状,以表扬下列人士及实体。 荣誉勋章是表扬对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形象、声誉或发展有重大贡献的人士或实体。获授银莲花荣誉勋章的人士为潘汉荣。 功绩勋章是表扬在专业活动、推动和发展工商业、旅游业、从事教育事业、发展艺术和文化事业、推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以及体育事业方面有杰出贡献的人士或实体。获授功绩勋章的人士和实体为:梁文耀(专业功绩勋章)、骆伟建(专业功绩勋章)、曾志挥(工商功绩勋章)、刘艺良(工商功绩勋章)、黎振强(工商功绩勋章)、李淑英(旅游功绩勋章)、旅游学院(旅游功绩勋章)、吕纶(教育功绩勋章)、施绮莲(教育功绩勋章)、陈达明(教育功绩勋章)、林凤娥(文化功绩勋章)、黎胜鍈(文化功绩勋章)、澳门土生土语话剧社(文化功绩勋章)、何广凌(仁爱功绩勋章)、陈明金(仁爱功绩勋章)、郑秀明(仁爱功绩勋章)、邝达财(仁爱功绩勋章)、曾展南(体育功绩勋章)、杨长成(体育功绩勋章)。 杰出服务奖章分为英勇奖章和劳绩奖章,用以奖励在执行职务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公共实体、机关或工作人员。获授杰出服务奖章的人士为:仁伯爵综合医院赴四川灾区医疗救援队(英勇奖章)、镜湖医院赴四川灾区医疗救援队(英勇奖章)、吴爱华(劳绩奖章)、姚伟彬(劳绩奖章)、廖品贤(劳绩奖章)、梁庆球(社会服务奖章)、潘志明(社会服务奖章)、薛国超(社会服务奖章) 奖状分为荣誉奖状和功绩奖状,是表扬对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发展、声誉或社会进步有突出贡献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或其他人士。获授奖状的人士和团体为:Joël Daniel Robuchon(荣誉奖状)、利安琪(功绩奖状)、吴伟豪(功绩奖状)、区均祥(功绩奖状)、梁嘉俊(功绩奖状)、陈耀棠(功绩奖状)、斐保罗(功绩奖状)、关淑贤(功绩奖状)、澳门弱智人士家长协进会(功绩奖状)、澳门旅行社协会(功绩奖状)、澳门旅游商会(功绩奖状)、澳门旅游业议会(功绩奖状)。


治安警察局宣传岁晚防罪

为了在岁晚期间宣传“慎门户,保安全”的防罪意识,治安警察局於今天(1月16日)下午三时三十分,拜访了澳门物业管理业商会及进行会议,期间本局赠送了“慎门户,保安全” 的宣传海报和小册子予该商会,目的是透过物业管理范畴的协助,加强市民的防罪意识。席间双方交换意见并探讨了区内的青少年问题。


政府将对TN27的非法占地进行清迁

特区政府正加紧推进公共房屋的兴建计划,有序地增加公共房屋供应,协助有实际需要的市民解决住屋问题。而首个由特区政府全资兴建的氹仔美副将马路TN27经屋计划争取於今年首季动工,鉴於该地段上有个别非法占地个案经多次协调后至今未解决,而非法占用人又一直未能提供持有地土所有权的正式凭证,但TN27的兴建进度对有住屋需要之人士、公屋政策的推行以至氹仔区规划发展等都起到重要影响作用,基於公共利益考虑,政府今日(十六日)已向该土地段内的非法占用政府土地的占用人发出最终决定通知,勒令其必须在公告后二十天内迁离现场。 非法占用要求换地补偿
配合氹仔北区未来的发展规划和居民的住屋需要,政府争取於今年第一季内正式启动兴建氹仔TN27经屋工程。但目前在该政府土地上有部份地块被非法占用,地籍图的标示分别是:“A1”、“A2”、“B1a”、“B1c”、“B2a”及“B2d”。为处理好被非法占用的土地,土地工务运输已於去年进行大量的取证和核证工作,除落现场了解实况外,亦多次与土地占用人进行口头听证,同时,更向多个政府部门进行资料的核实工作。 当中,有两个占用人分别在上述个别地段上摆放建筑物料及设备,及兴建僭建物。根据摆放建筑物料及设备的占用人声称,持有上述“A2”和“B1a”地块的沙纸契,因此,要求政府以“临时占用的方式”批出一幅土地以作补偿;至於另一个占用“A1”和“B2a”地块并建有八个建筑物的人士声称,其先辈世代均在上述地段及其旁边的土地内居住,并要求政府必须以同等面积土地来交换其声称拥有的土地;此外,土地上现时所有的建筑物,政府必须另觅新地点代为重建及无偿交付使用。 未能提交拥有业权证明
经土地工务运输局查证,上述占用人对声称拥有的土地并未能提供任何土地业权的凭证,包括完全所有权(私有土地),或获得政府的土地批给(长期租借、租赁或临时占用)。而根据物业登记局提供的资料证实“A1”、“B1c”及“B2a”以“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名义登记,而“A2”、“B1a”、及“B2d”的地块亦属政府土地。
对声称拥有“A2”和“B1a”并持沙纸契的占地人,其并没持有上述土完全所有权或其他权利的正式凭证,而根据现行法例规定,声称拥有的沙纸契不能成为取得上述土地的私人财产。 至於声称拥有“A1”和“B2a”以及周边地块物权但现时又不在上址居住的占用人,经房屋局查核,土地上现有的八个建筑物并没有在该局的登记名单内,故不符合第六/九三/M号法令的规定以予安置补偿。 回归后土地属国家所有
鉴於TN27经屋计划工程已进行前期的准备工作,但非法占用TN27政府土地部份的上述两名占用人却一直未能提供正式的业权凭证,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及《土地法》规定,该等地块没有以私人(自然人或法人)业权或任何其他物权,尤其是长期租借或租赁制度批给的名义登记。因此,有关占用人必须腾空土地,将土地交还特区政府。 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七条亦指出:“澳门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自然资源,除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前已依法确认的私有土地外,属於国家所有,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管理、使用、开发、出租或批给个人、法人使用或开发,其收入全部归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支配。” 由於TN27的兴建进度对有住屋需要之人士、公屋政策的推行以至氹仔区规划发展等都起到重要影响作用,政府一直均积极与上述两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唯未能达成共识,因此,基於公共利益的考虑,土地工务运输局已於今日(十六日)正式通知两位当事人并透过明天(十七日)刊登告示向其他非法占用TN27土地的占用人发出最终决定的通知,命令上述非法占用人必须在通知日起二十天限期内,腾出上述地块,移走存放的物料及设备,并将该等地块归还澳门政府而无权取得任何补偿。倘逾期而没有腾出土地,土地工务运输局会联同其他政府部门在治安警察人员的协助下进行清迁行动,但非法占用土地之人士则须缴付有关费用并有可能被处以罚款。至於弃置在土地的物料及设备,将被存放在路氹城指定地点,并由政府委任的人员看守。由存放日起计的五天后,倘有关物品没有任何人申请索回,政府会根据第六/九三/M号法令第三十条规定,将视为遗弃物处理,并归特区政府所有。


TN27计划配合氹仔未来发展

政府除籍着TN27经屋计划的落实兴建,协助有实际需要的市民解决住屋问题外,亦了解到氹仔社区设施未能配合城市的发展,因而TN27地段会整体规划,该地段除兴建公共房屋还将预留空间发展社会服务设施,回应未来社区人口增加的服务需求,同时,亦兴建交通配套设施等,以推动氹仔北区的发展。 TN27经屋计划落成后,将提供若二千七百个住宅单位。因应区内的交通发展以及配合政府逐步推行公交优先政策,在经屋建筑物塔楼地面层建造一个公共巴士转乘站及总站,可开设三个巴士转乘站站点和两至三条以氹仔区为总站的巴士线,并将有条件增加离岛区的循环巴士线,接驳至现正筹建的轻轨铁路沿线站点。在TN27地段将计划兴建一座大型公众停车场,合共提供近一千七百个停车位。 随着TN27经屋项目的落成,围绕地段周边的新开马路亦会相继开通,以进一步完善氹仔北区未来交通道路网络。若氹仔旧城区建成步行区,周边需要修建停车场,TN27地段项目将建有行人天桥连接旧城区,让行人更容易横过马路到达旧区。 回应未来社区人口增加的服务需求,该经屋计划亦分别预留发展空间,提供社会服务设施,包括长者中心或托儿中心等;同时,还会预留空间用作发展商铺及乾货市场等用途;此外,亦提供平台花园和休憩区,务求为区内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澳门监狱12位警长就职

自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成立后,澳门监狱第一批获晋升为警长的人员,昨(16日)於监狱举行就职仪式。仪式由狱长李锦昌主持。 就职的12位警长,李长宏、刘远程、梁敏华、林锦秀、黄炽球、李丽容、黄金龙、龚彩仪、林凯泽、邝彩莲、叶绿梁、李富安,均按照狱警的晋升制度,接受一系列的培训课程,当中包括行政程序、公共行政管理、管理实务、统计学、监狱保安策划、保安情报、应用心理学、谈判策划、认识本地传媒与记者沟通技巧,与公职人员操守等课程的培训,并经考核通过。此外,各警长人员在监狱服务的时间平均达20年,对保安看管工作有着丰富的经验。 长期以来,澳门监狱致力改善狱政管理,当中以加强人员培训,为改革工作中最重要的一环。同时,透过2006年一系列法例的修订,狱方更重新制定狱警晋升的考核制度,是次的警长晋升,填补了多年来现职狱警队伍警长职程的空缺,进一步理顺狱警职程人员的安排。来年,狱方将会加快狱警招聘,与培训晋升的程序,以便尽快填补职程上仍有的空缺,使人力资源能作出更大的运用与安排。


世博会《澳门馆内部展示方案创意策划徵集活动》圆满结束 参选作品独特创新 反映市民对世博会关注度渐高

《澳门馆内部展示方案创意策划徵集活动》日前举办第二次评审会议,选出三名优选作品及十名入围作品。澳门馆“玉兔宫灯”设计者马若龙建筑师认为,参选作品富有创新、水准高、涵盖面广阔,反映澳门市民对澳门参与2010世博会的关注度愈来愈高。
会议於本月12日举行,评审委员会分别听取了五份候选优选作品的作者,亲身演绎其设计概念,再经过充份的讨论,最终以投票方式,选出三名优选作品及十名入围作品(得奖作品名单见下表)。
评委之一的澳门馆设计者马若龙建筑师於会后表示,透过举办公平、公开、公正的徵集活动,不但能唤起社会各界对澳门参与2010世博会的关注,更能让市民更了解澳门馆“文化交融、和谐体现”的主题及定位。他指出,是次活动反应热烈,吸引来自不同界别的人士参加,当中除学生外,更有专业会展公司以及设计师等,所提出的方案独特、创新,各有所长,相信能为澳门馆未来的内部展示方案注入新元素。其中,他认为,学生所提交的参选作品,技术上虽然仍有不足之处,但创意十足,部份作品在设计概念中更能同时兼顾环保、教育以及多媒体应用等,反映澳门青年人才辈出,情况令人鼓舞。
主办单位上海世界博览会澳门筹备办公室表示,参选作品内容丰富多样,各具独特之处,能将澳门的城市特色融入设计之中,充份体现澳门居民的热诚;另外,除针对澳门馆内部布置及展示内容所提交的规划的方案外,亦不乏具创意之商品设计;未来在订定澳门馆内部展示方案的工作上,会参考其的意见,采用合适的建议,务求让澳门多元文化交融、和谐体现的生活特质展露於国际舞台之上。
《澳门馆内部展示方案创意策划徵集活动》是次徵集活动反应热烈,共收到31份参选作品,所有作品文件均以编号作代码,不具备任何能辨识参加者身份的名称或标记,并由独立工作小组核对参加者的身份资料。活动不设名次,只设优选奖三名及入围奖十名,其中优选奖得者可获奖杯一座、现金奖MOP5,000(澳门币伍仟圆整)以及价值MOP7,800(澳门币柒仟捌佰圆整)之上海世博行旅游券,入围奖得主则可获奖杯一座、现金奖MOP2,000(澳门币贰仟圆整)以及价值MOP4,800(澳门币肆仟捌佰圆整)之上海世博行旅游券。
是次活动的评审委员会由上海世界博览会澳门筹备办公室主任杨宝仪任主席,成员包括澳门馆设计者马若龙建筑师以及澳门会议展览业协会、澳门展贸协会、澳门历史文物关注协会、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澳门文化产业促进会、澳门广告商会等代表。评审准则包括:1.作品的可行性(包括造价、所需时间、技术要求等);2. 与澳门馆外观及内部设计协调性;3. 配合世博会「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以及澳门馆「文化交融和谐体现」的主题;4. 展示内容的创新性及娱樂性;5. 具体吸引的视觉效果等。


特区政府将依法处理楼宇限高问题

土地工务运输局局长贾利安表示,就东望洋斜巷一个高厦地盘的补偿问题,特区政府至今仍未有定案,亦未有向发展商作出任何具体补偿承诺。特区政府在处理有关诉求时,定必坚守「依法、合理以及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并会适时向社会说明。 贾利安在回覆立法议员区锦新的书面质询中指出,鉴於上述楼宇项目中止施工后,涉及多方面的复杂问题,包括法律层面的问题。目前跨部门工作小组正审慎处理有关事宜,并会在尊重业权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兼顾公众利益之前提下考量;倘与发展商无法就补偿问题透过协商达成共识,不排除诉诸法律处理。 运输工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黄振东在回覆立法议员吴国昌的书面质询中则提及,特区政府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七条规定,不会承认「沙纸契」是土地所有权或利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所以,不存在徵用有关土地的利用权的问题。 同时,「《土地法》及其配套法例初步检讨建议谘询文本」已载明,除了其内所述的八项内容外,「检讨及修订《土地法》工作小组」亦会对有关法例的其他内容进行研究。 至於换地权证制度,是属换地制度的内容,而现行《土地法》也有换地制度的规范。 另外,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亦回覆了立法议员区锦新有关人口统计的书面质询。由2000年至2008年,按国籍分类统计,首次获发澳门居民身份证的人士共135,702人。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 );编号737/III/2008;755/III/2007;483/III/2008。


理顺交通须广泛听取社会意见

交通事务局表示,特区政府认同要理顺本澳的交通问题,必须把整治的理念、目标、方式、预期效益等资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以选择出最符合本澳实际需要的方案。 交通事务局局长汪云回覆立法议员崔世平的书面质询时表示,自该局成立以来,已加大了交通研究的资源和力度,并持续委托学术机构开展各种专项研究,亦与居民、社团和运输业保持紧密的沟通接触,让公众能更清晰地掌握政府的交通政策,并设立专门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的机制。 他指出,特区政府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经整合市民和专家的意见后,於2007年提出了构建以架空轻轨系统为主干、巴士及的士为基础、步行系统为辅助,多种公交方式既合理分工、又紧密衔接的「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发展策略。 为落实「公交优先」策略,特区政府在2008年初提出《公共交通优化整治方案二零零八》方案向社会作广泛谘询,谘询方案中提到的「九座位巴士」构思,其目的是回应旧城区居民的交通需求,以「点对点」的运作模式,填补巴士和的士服务较难进入城区狭窄街道的不足。「九座位巴士」的建议具备一定程度的科学和数据分析基础,邻近地区也有相同做法。 同时,汪云在回覆议员区锦新的质询时指出,考虑到在轻轨未落成前,巴士在公交系统中担当重要角色,为有效提升其服务质素,及在采取新运作模式营运前确保公交服务之持续,因此,特区政府於2008年10月与两家巴士公司签署新的《道路集体客运公共服务批给合同》,对原合同进行多项修订,包括调整合同期限、加强特区政府对巴士路线的主导权、加强对营运公司的监察、删除营运公司在未来公开竞标新批给的优先权,以及在合同终止时对营运公司员工采取的措施等。 他表示,随着公共巴士服务过渡安排落实,特区政府预计在一年内展开巴士服务公开竞投程序,并争取於今年10月中两巴临时批给合同检讨前,在一个公开、公平情况下完成巴士服务公开竞投的批给工作,希望藉此引入新竞争者,并循序渐进地引入公共巴士服务新运作模式,以增加处理巴士路线的主导权,力求减少路线重叠及迂回,进一步有效提升整体公共巴士服务质素。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235/III/2008、154/III/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