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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澳门文学作品选》本周五截稿

为推动澳门文学发展,澳门基金会与文化局今年继续携手合作,出版《2016年度澳门文学作品选》,由一月一日开始公开徵集二零一六年间发表的澳门小说、散文、新诗与旧体诗词,本周五(二月十日)最后收件。作品选将邀请本澳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进行编选,以精选为原则,选编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由澳门作者(持永久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撰写,并於本地或外地报章期刊上发表之中文作品,文体包括小说、散文、新诗与旧体诗词,恕不接受未刊稿、仅於网上发表或已结集出版之作品,或任何公开比赛的获奖作品。来稿字数不限,每人每种类别限投最多三篇作品,并须以发表时的内容为凖。有兴趣的作者可於澳门基金会网页(www.fmac.org.mo)及文化局网页(www.icm.gov.mo)下载相关表格,亦可於澳门基金会研究所(南湾时代商业中心十三楼)、塔石广场文化局大楼及澳门笔会(慕拉士大马路二百一十八A号澳门日报大楼十一楼C座)索取。投稿时请将填妥的投稿资料表、声明书,连同作品的原刊稿电子档案(Word档)及原刊稿副本,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前邮寄或送交至澳门笔会,或电邮至penofmacau@gmail.com提交。提交资料的封面或电邮标题请注明“《2016年度澳门文学作品选》徵稿”及投稿类别。如有查询,可於办公时间内致电二八七二零一五零澳门笔会郑先生(星期一至五上午十时至十二时,下午二时三十分至六时),或八七九七八五二零澳门基金会罗小姐(星期一至四上午九时至一时,下午二时三十分至五时四十五分、星期五上午九时至一时,下午二时三十分至五时三十分)联系。


第四场互联网+金融系列讲座2月15日澳大举行

澳门大学与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合办的第四场“互联网+金融系列讲座"将於下周三(2月15日)在澳大举行。澳大副校长(学术)倪明选教授及中国银行澳门分行资讯科技部总经理于健先生,将分别以“比特币 :未来货币还是极客幻想?—区块链创新货币之锚"和“数据驱动,智创未来—金融新技术对银行业的挑战和机遇"为题进行演讲。欢迎有兴趣人士参与。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高端崭新科技逐渐渗入全球金融业,对传统金融模式产生重大影响。科技与金融的深度融合令金融创新层出不穷。“互联网+金融系列讲座"定期邀请资讯及金融领域的学者和专业人士进行演讲,让澳大师生和社会人士了解金融体系发展历程及全球互联网金融的机遇与挑战。讲座上,倪明选将通过商业区块链应用案例呈现传统金融领域现时所面临的巨大冲击和改革需要,指出政府与企业应用区块链技术的迫切需求及具体落地时须注意的误区,并阐述其面临的主要挑战。同时,于健将探讨大数据、智能银行、区块链、人工智能投资顾问、移动互联网等新的技术及金融理念如何影响金融业的发展,对银行带来怎么样的挑战和机遇。讲座将於2月15日(星期三)下午3时在澳门大学伍宜孙图书馆(E2)演讲厅以普通话辅以英语即时传译进行,有兴趣人士可登入以下网址报名:https://isw.umac.mo/evm/register/ifs。查询请致电8822 8061与冼小姐联系。


司法警察局两位主管人员就职

司法警察局於2017年2月6日在总部大楼举行主管就职仪式,由周伟光局长监誓,并在薛仲明、杜淑森两位副局长及多位部门主管的见证下,司法警察学校孙锦辉校长及博彩罪案调查处梁文照处长宣誓就任。孙锦辉一等督察,法学硕士,於1990年加入司法警察司,历任助理警员、助理刑事侦查员、刑事侦查员、副督察、督察。孙督察於2011年出任清洗黑钱罪案调查处处长,2015年被委任为博彩罪案调查处处长,自2016年9月20日起以代任方式担任司法警察学校校长,具备丰富的刑侦及管理经验,亦曾长时间兼任本局新闻发言人。孙督察分别於2001年及2005年获保安司司长颁发卓越功绩奖,另曾获颁发4次个人嘉奖及22次集体嘉奖。梁文照一等督察,法学士,於1993年加入司法警察司,历任助理刑事侦查员、刑事侦查员、副督察、督察。梁督察在2006年至2010年间出任情报处调查中心职务主管,2011年起担任特别调查处处长,自2016年9月20日起以代任方式出任博彩罪案调查处处长,情报及刑侦方面的工作能力出众,曾获委任为保安司司长办公室顾问。梁督察分别於2009年及2012年获保安司司长颁发卓越功绩奖,亦先后获得4次个人嘉奖、20次集体嘉奖及2次表扬。是次获委任的两名主管专业而干练,拥有20多年刑事侦查工作经验,且出任主管职位多年,能准确掌握博彩犯罪、严重犯罪等的趋势以及制订相应的刑侦人员培训方向,协助局方贯彻新型警务理念,履行法定职责,更好应对治安新形势。司法警察局期望两位新任主管能在各自岗位上发挥所长,精益求精,亦能躬先表率,带领辖下部门不断求进,提高培训及执法成效,为维护社会安定作出贡献。


司法警察局两位主管人员就职

司法警察局于2017年2月6日在总部大楼举行主管就职仪式,由周伟光局长监誓,并在薛仲明、杜淑森两位副局长及多位部门主管的见证下,司法警察学校孙锦辉校长及博彩罪案调查处梁文照处长宣誓就任。


2016年第4季公司统计

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2016年第4季新成立公司有1,047间,按年微跌1间;注册资本为3.5亿元(澳门元,下同),下跌15.7%。新成立公司中批发及零售业、工商服务业及建筑业的分别有329间、287间及127间。同季解散的公司有193间,按年增加22间,撤销资本5.1亿元。2016年第4季新成立公司资金主要来自澳门(1.7亿元)及香港(1.5亿元)。来自中国内地的资金为1,595万元,其中泛珠江三角九省的资金共931万元,广东省占750万元。按股东组合统计,全为澳门股东的新成立公司有674间,由澳门及其他国家或地区股东合组的有128间。新成立公司数目连续两年下跌,2016年全年共4,392间,按年减少631间;资本总额(7.3亿元)减少44.1%。按行业划分,新成立公司中经营批发及零售业、工商服务业的有1,416间及1,159间,注册资本分别为1.3亿元及3.3亿元。解散公司数目连续四年上升,2016年全年共780间,撤销资本6.5亿元。按资本额划分,2016年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少於5万元的有3,165间,占总数72.1%,对应的资本额共8,231万元,占总额11.2%;注册资本在100万元或以上的新成立公司有84间,资本额合计4.9亿元。至2016年年底,本澳注册公司按年增加3,619间至56,676间,其中离岸公司有453间,减少19间。


2016年第4季公司统计

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2016年第4季新成立公司有1,047间,按年微跌1间;注册资本为3.5亿元(澳门元,下同),下跌15.7%。新成立公司中批发及零售业、工商服务业及建筑业的分别有329间、287间及127间。同季解散的公司有193间,按年增加22间,撤销资本5.1亿元。


2016年12月份货币及金融统计

澳门金融管理局今天发布的统计显示,12月份的广义货币供应量持续上升;在存款总额增加而贷款总额减少的情况下,总体银行贷存比率遂按月下跌。与此同时,反映银行资产素质的不良贷款比率则基本持平。货币供应流通货币上升1.0%,活期存款则下跌8.0%,M1因而较上月减少6.2%。另一方面,准货币负债上升3.8%,因此包括M1及准货币负债的广义货币供应量M2遂按月增加2.5%,金额为5,324亿澳门元。若与2015年同期比较,M1及M2分别上升3.3%及12.6%。按币种分析,澳门元、港元、人民币及美元在M2的比重分别为30.6%、54.3%、4.2%及8.6%。存款居民存款较上月增加2.6%至5,189亿澳门元,而非本澳居民存款则下跌6.2%至2,483亿澳门元。同时,公共部门在银行体系的存款上升6.2%至1,748亿澳门元。综合计算,银行体系的存款总额较上月增加0.7%至9,421亿澳门元;当中,澳门元、港元、人民币及美元所占的比重分别为21.7%、47.4%、4.5%及23.2%。贷款本地私人部门贷款按月上升1.8%,金额达4,227亿澳门元;当中,澳门元、港元、人民币及美元所占的贷款比重分别为29.3%、65.6%、0.8%及4.0%,金额为1,239亿、2,773亿、33亿及170亿澳门元。按经济用途分类,2016年第四季末银行对“博彩”及“电力、气体燃料及水”的贷款,较上季末分别上升1.3%及0.7%,而对“资讯科技”、“制造工业” 及“酒楼、餐厅、酒店及有关行业”的贷款则分别录得9.1%、8.4%及5.7% 的跌幅。对外部门贷款按月下跌2.6%至3,617亿澳门元;当中,澳门元、港元、人民币及美元所占的份额分别为1.9%(68 亿)、27.6%(998亿)、10.8%(390亿)及53.4%(1,931亿)。营运比率截至12月底,银行的本地居民贷存比率较上月下跌1.0个百分点,为60.9%,而包括非居民部份的总体贷存比率亦下跌0.8个百分点至83.3%。以一个月及三个月为期计算的流动资产对负债比率,分别处於57.4% 及55.6% 的较高水平。另外,不良贷款比率为0.2%,按月基本持平,按年则微升0.1个百分点。


台湾地区确诊1例输入性人感染H7N9禽流感个案 卫生局继续跟进H7N9禽流感

卫生局表示,根据台湾地区卫生部门最新通告,台湾地区确诊1例输入性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据消息指,患者为62岁男性,曾到广东省阳江市活动,无禽鸟或疑似病例接触史;患者於1月23日在广东时出现发热等症状并於当地就医,1月25日返回台湾地区,1月26日到医院就医并通报疑似新型A型流感,检验结果均为阴性,因无发热症状,就医后给予药物回家。患者於1月29日因有发热及徵状加重再度就医,经诊断疑似肺炎於2月1日入院,2月4日经检验确认为H7N9病毒呈阳性反应,目前仍住院治疗中。就2月3日南粤家禽批发市场再次检测到H7抗原事件,卫生局已开展对一般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而1月26日南粤家禽批发市场检测到H7抗原事件,继南粤批发市场的57名家禽从业员於昨日(2月4日)完成医学观察追踪后,其余的49名民政总署的家禽扑杀人员,在进行10日的医学观察追踪后均没有出现任何病徵,今日(2月5日)亦完成医学观察追踪。自2016年9月以来出现当地感染病例的地区包括江苏、浙江、安徽、福建、上海、广东、湖南、湖北、江西、贵州、山东、辽宁及河南。卫生局会持续和国家及邻近地区的卫生部门、世界卫生组织保持密切联系,监测各地和本澳的疫情,并通过跨部门和公私营机构合作,为邻近地区或澳门一旦出现禽流感疫情做好预防和准备工作。根据过往经验,卫生局预计未来一段时间H7N9禽流感活动趋活跃,特向全澳居民作出以下呼吁:• 避免前往最近出现甲型H7N9禽流感疫情地区的街市、农场等有售卖或展示禽鸟的地方 ;• 避免接触禽鸟及其分泌物、排泄物;如有接触,应立即洗手;• 切勿购买、携带未经检疫的禽鸟;• 切勿进食未经彻底煮熟的禽鸟肉、内脏、血制品及蛋等;• 注意个人卫生,经常洗手;• 如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应戴上口罩,尽快就医,并向医生详述旅行史及动物接触史。有关甲型H7N9禽流感的详细资料,可查阅卫生局网页(www.ssm.gov.mo)或於办公时间内致电卫生局传染病查询热线28700800。


摩托车头盔型号核准接受申请 交局网站将逐步公布审批情况

摩托车驾驶员及乘客防护头盔型号的核准申请接受办理,有意申请的人士可前往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办理相关手续,详情及申请表可於交通事务局网站www.dsat.gov.mo浏览及下载。局方短期内将在网站逐步公布申请个案之审批情况,以供市民参阅。为保障行车安全,特区政府制订了第16/2016号《核准轻型及重型摩托车驾驶员及乘客防护头盔的型号》行政法规,并将於今年6月13日生效,届时摩托车驾驶员及乘客必须佩带获行政当局核准的防护头盔。服务专区办理申请手续法规订定交通事务局负责核准摩托车驾驶员及乘客防护头盔的型号。有意申请的人士可於办公时间内前往交通事务局马交石、中华广场或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的服务专区办理相关手续,每一款型号头盔应递交一份申请表,连同该型号头盔的技术规格等文件,完成文件审核后,申请人须提交头盔实物样本供审核和拍照存档。有关头盔型号核准之行政手续指南及申请表可於局方网站www.dsat.gov.mo浏览及下载。截至2月3日,交通事务局共接获14款头盔型号的核准申请。根据法规第五条及第七条之规定,现阶段申请型号核准之头盔,将於今年6月13日在局方服务专区和网站公布核准决定,随后申请之个案则於核准决定作出的三日内於同样地点公布,并通报治安警察局,以配合执法。为让市民及早知悉有关符合头盔资料,局方短期内将按照申请进度逐步在网站公布审批情况,以便市民参阅选购。选购头盔要认清八标准另外,法规订定了摩托车驾驶员及乘客防护头盔型号的八款技术标准:一、中国内地标准GB 811-2010;二、中国台湾标准CNS 2396(识别标记:CNS);三、澳洲/新西兰标准AS/NZS 1698:2006;四、英国标准BS 6658:1985;五、美利坚合众国《联邦规例法典》第四十九章第五百七十一部的“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B分部内的第218号标准,包括所有在本行政法规生效前就该标准作出的修订(识别标记:DOT);六、美国史尼尔纪念基金会防护头盔标准2010(识别标记:SNELL);七、日本工业标准JIS T 8133:2007(识别标记:JIS);八、一九七二年六月一日欧洲经济委员会第22号规章,(E/ECE/324/E/ECE/TRANS/505/Rev.1/Add.21),包括所有在该法规生效前就该标准作出的修订。市民在选购头盔时应同时查核有关产品是否符合上述标准。


去年公共停车场处理270滥泊个案 逾8日泊错位可被罚款移走或作弃

交通事务局辖下41个公共停车场2016年共发现270宗滥泊个案,同比2015年增加逾三成六。局方重申,车辆在公共停车场连续停泊超过八日、停泊在留用或私人泊车位、停泊在妨碍停车场运作之位置或占用多个泊车位,均可视为滥泊行为,可被科处罚款,甚或作弃置车辆转交财政部门拍卖,呼吁驾驶者留意及遵守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共停车场资源得以合理使用,交通事务局及各停车场管理公司日常会派员巡查泊车位的使用情况,打击滥泊车辆。根据统计,2016年局方管辖的41个公共停车场共处理270宗滥泊个案,较2015年增加了72宗,增幅约36.36%;当中,电单车占13部,余下则为轻型汽车。局方已按照《公共泊车服务规章》规定开展处理程序,有170部车辆的车主已缴交相应款项及把车辆驶离,81部车辆经局方、警方或管理公司拖至存车场,19部车辆已执行注销或归政府手续,有关泊车位已重新开放予公众使用。四种情况皆视滥泊《公共泊车服务规章》规定,车辆在公共停车场停泊期限超过八天(月票或事先已向营运实体提出书面申请除外);停泊在留用或私人泊车位;将车辆停泊於阻碍或妨碍其他车辆进出泊车位的地点,或以任何方式妨碍停车场的正常运作;一部车辆占用多个泊车位,均被视为公共停车场滥泊行为。对於上述情况,交通事务局会按照规章处罚,停车场管理公司亦会通知警方锁车,锁车三小时后,可将有关车辆拖走并存放於存车场内。随后,局方会向车主发出领回车辆通知书或登报通知,如车辆在作出通知后90日内未被认领,局方将视其为弃置车辆,转交予财政部门作拍卖。过程中有关泊车、移走及存放费用局方会向车主追讨。交通事务局提醒驾驶者,使用公共停车场时须注意车辆停泊的时数及位置,以免阻碍场内运作及受到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