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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澳门分行)捐赠款项予大熊猫基金

为支持及推广澳门特区政府对大熊猫的保育工作,提高本澳市民对大熊猫的认识及保育研究之关注,中国银行(澳门分行)继续将中银熊猫卡部份收益捐赠予“大熊猫基金",用作支持大熊猫保育工作。 支票捐赠仪式於三月二十日上午在路环石排湾郊野公园顺利举行,由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副行长叶兆佳捐赠予“大熊猫基金"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戴祖义接收,捐赠金额为澳门币九十二万四千四百二十元。 “大熊猫基金"衷心感谢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对大熊猫保育工作的支持,期望未来有更多合作机会,共同推动公众关注及支持大熊猫和生态环境的保育工作,造福社会。


了解业界发展趋势,探讨公私营运异同 审计署举办风险管理系列课程

为加强澳门特区审计署人员的专业知识,保持对业界最新情况的把握和了解,审计署特邀澳门注册核数师,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及香港会计师公会(HKICPA)资深会员、香港公开大学李兆基商业管理学院荣誉教授、前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冯志威先生,於本年2月至3月期间,在审计署分别举行5场的审计专业知识培训。参与4日课程的审计署相关人员共210人次。 是次课程主要分为五个单元,包括审计风险的管理;专业关注、专业判断、专业怀疑;公共范畴财务审计的风险;质量控制;审计工作的记录。详细介绍当前最新发展趋势,分享相关案例及处理技巧,增进审计署人员在实务工作中的应对能力,特别是思考政府审计与商业领域的特点,探讨审计在公共行政运作及营商上的异同。 因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变化及实际工作的需要,审计署将适当举办不同类型的培训活动,与时并进,强化审计队伍建设,以期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的职责。


高教办组织院校赴内地宣传澳门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日前组织本澳五所高等院校前往内地举办招生讲解会,进一步加强宣传及推广澳门高等教育。 高教办於3月14日至18日组织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及澳门城市大学先后前往天津市、北京市及河北省石家庄市举行招生讲解会。在讲解会上,向与会人士介绍澳门高等教育概况,以及澳门各院校本年招生情况,详尽介绍各院校的课程特色、报名方式、录取条件、学费、奖学金及毕业出路等,并解答学生和家长的疑问。 期间,高教办联同五所院校代表拜访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北京办事处,获得康伟主任的热情接待,双方就澳门高等教育情况进行交流。 参与行程的院校认为此行不但进一步宣传和推广澳门高等教育,加深内地对本澳高等院校的认识和了解,有助吸引更多内地优秀学生到澳门接受高等教育。同时藉此机会,加强彼此之间与内地招生单位的沟通和联系,为日后的交流和合作打下良好基础。


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有关零售肉类、渔获、禽鸟和蔬菜场所的发牌规章〉》行政法规草案

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有关零售肉类、渔获、禽鸟和蔬菜场所的发牌规章〉》行政法规草案。 根据一九九六年公布的《有关零售肉类、渔获、禽鸟和蔬菜场所的发牌规章》第一条及第二条的规定,每个市政街市按半径划定其覆盖范围。在该等范围内,除零售急冻产品的场所外,於市政街市外零售肉类、渔获、禽鸟和蔬菜的场所不获发牌照。考虑到澳门经济发展的状况,二零零一年临时澳门市政执行委员会议决废止上述规章第二条第二款关於市政街市外既定的禁止出售蔬菜的范围,并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二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五十期第二组刊登通告,即零售蔬菜场所不受市政街市覆盖范围所限制。 随着近年本澳经济的急速发展,以及居民生活方式的转变,现时街市的运作模式难以满足不同层面居民对鲜活食品的购买需求。为了兼顾不同层面居民对鲜活食品的购买需求,以及开放更多经营者进入鲜活食品零售市场,提高行业产品及服务质素的竞争性,特区政府制订了《修改〈有关零售肉类、渔获、禽鸟和蔬菜场所的发牌规章〉》行政法规草案。草案建议,废止现行《有关零售肉类、渔获、禽鸟和蔬菜场所的发牌规章》禁止於市政街市覆盖范围内出售肉类、渔获和禽鸟的有关规定。 草案建议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行政会完成讨论《豁免徵收工业准照费用》行政法规草案

行政会完成讨论《豁免徵收工业准照费用》行政法规草案。 根据现行法规的规定,发出或补发工业准照须徵收费用,金额按申请的类别、工业活动的种类及工业单位的规模订定。为减轻工业经营者的成本和优化行政程序,特区政府制订了《豁免徵收工业准照费用》行政法规草案,建议豁免徵收三月二十二日第11/99/M号法令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发出或补发工业准照的费用,以体现对本澳工业的支持。 行政法规草案将於公布翌日起生效。


行政会完成讨论《延长工作收入补贴临时措施的实施期间》行政法规草案

行政会完成讨论《延长工作收入补贴临时措施的实施期间》行政法规草案。 第6/2008号行政法规《工作收入补贴临时措施》所核准的、对象为低收入雇员的工作收入补贴临时措施於二零零八年正式推出,其后每年以行政法规延长其实施期,至今已连续实施八年。 有关措施对於纾缓低收入阶层的生活压力方面有一定帮助,而对於协助年满四十岁的人士就业方面亦起着积极的作用。因此,适当延长措施的实施期,可有助於减轻弱势社群的经济负担。 有见及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制定了《延长工作收入补贴临时措施的实施期间》行政法规草案,草案建议於二零一六年度继续发放工作收入补贴,使合资格的低收入雇员每月收入达澳门币五千元。 有关补贴的申请要件与二零一五年度的大致相同。在工作时数要求方面,雇员每月须工作满一百五十二小时,而受八月二十一日第43/95/M号法令所规范的从事纺织、成衣及皮革制造业的雇员,每月则只须工作满一百二十八小时。 为确定工作时数,第7/2008号法律《劳动关系法》规定的强制性假日、年假、产假,以及因病或意外受伤的缺勤,均视作每日工作八小时。处於八月二十一日第43/95/M号法令规定的中止工作期间的纺织、成衣及皮革制造业的雇员亦享有相同待遇。有关“工作收入”的概念,并不包括第7/2008号法律《劳动关系法》所规定的解雇补偿。 一如以往,二零一六年度的工作收入补贴按季度分四期申请及发放,并由财政局负责执行。 * 请参阅附件!


司警局进行“预防毒品犯罪”复活节防罪宣传

青少年涉及毒品犯罪问题一直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司法警察局於复活节假期前夕展开为期一周的“预防毒品犯罪”复活节防罪宣传,让青少年及家长认识毒品犯罪对身心的危害及相关刑责,从而提高警惕,拒绝毒品。 关爱青少年呼吁远离毒品 据司警局资料显示,2015年21岁以下青少年涉及毒品罪案的人数共32人,而2016年首两月涉毒青少年亦有6人,说明青少年对毒品的防范意识仍需持续加强。鉴於复活节假期将至,不少青少年会利用余暇外游,流连娱乐场所的机会亦大增,倘若不法份子乘机引诱、怂恿,青少年可能会出於好奇或抱持侥幸心态而尝试接触毒品,因此司警局除了致力打击毒品犯罪外,亦高度重视青少年的防罪教育工作。 是次宣传由3月16日开始,为期一周,司警局社区警务及公共关系处人员与“灭罪小先锋”学员先后到高士德、中区、白鸽巢、望厦、台山、黑沙环、佑汉、关闸及氹仔等地区进行街头防罪宣传,向青少年及家长派发防罪宣传单张及纪念品,一方面向青少年讲解毒品对身心的危害和毒品犯罪的刑责,呼吁他们洁身自爱,远离毒品,亦提醒家长要多关心子女,留意子女的日常行为和交友状况;另一方面向社会展示司警局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尤其是要震慑潜伏的犯罪份子。 多方位进行防毒宣传教育 为了预防青少年涉毒犯罪,司警局恒常与教育界合作进行多方位的防毒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派员到学校举办讲座。2015年至2016年2月该局人员前往本澳各学校举办了7场以教职员、社工及家长为对象的“辨识毒品讲解会”,以及15场面向学生的“毒品犯罪”讲座,向学校教职员工、家长及学生讲解毒品的祸害、如何辨别毒品、相关法律规定及刑事责任等资讯,合共842名教职员工、家长及1,923名学生参与。 毒品摧毁身心,危害社会,司警局期望与家庭、学校及社会各界共同合作,为青少年构建无毒的环境,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生产力暨科技转移中心办手语系列课程

为促进社会对听障人士就业的支持和关怀,宣扬伤健共融的精神,澳门生产力暨科技转移中心将开办「手语系列课程」,以协助有意聘用听障人士的企业,培训他们的职员手语技巧,使能与听障同事沟通,让听障人士共融在本地就业市场,得以自力更生及为社会作出贡献。 该中心有见及本澳举办的国际会展频繁,社会需要各方面人才,手语翻译是其中之一,为此特别开办「手语系列课程」。课程内容由浅入深,包括各类生活相关之手语用词,透过观察及实习,让学员可轻易认识和掌握手语。 手语初阶班(一级)将於4月1日开办,费用为澳门币760元,已获特区政府纳入持续进修发展计划批准课程,续后开办的课程会有初阶班(二级)、中阶班及高阶班。有关课程查询,可致电8898 0701该中心成衣技术汇点或浏览相关网页www.cpttm.org.mo/training。


教青局经济局合办青年创业创新培育计划

教育暨青年局与经济局联同青年创业创新培育筹备委员会合办“青年创业创新培育计划”,首阶段培育计划将於2016年4月16日(星期六)开始。 教青局副局长老柏生、经济局会展业及产业发展厅厅长陈咏达,以及青年创业创新培育筹备委员会代表(马志成主任、何嘉伦副主任、林家伟副主任、李蔼伦副主任、杨文远副主任、吴碧珊秘书长及周永豪委员)於3月23日上午11时在教青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计划详情。 老副局长表示,为配合特区政府推动教育和人才培养的施政方针,积极培养青年及学生的创业创新精神和能力,亦会为未来有意创业的年青朋友提供一些培训,希望透过课程,让年青人知道创业者应具备的心理素质、创业所需的知识和各种能力,亦能了解和评估市场风险。教育暨青年局与经济局及青年创业创新培育筹备委员会合办“青年创业创新培育计划”,希望透过今次计划让青年及学生了解创业创新的核心概念和精神,并藉此培养多元学习的能力,扩阔他们的视野。 陈厅长表示,为发展培育本澳青年企业家的工作,过去已成立“青年创业孵化中心”,为创业青年提供多方面的服务。经济局期望透过今次与教育暨青年局及青年创业创新培育筹备委员会合作推出“青年创业创新培育计划”,通过整合政府与社会各界的资源及力量,齐心协力去推动青年创业创新。青年创业孵化中心将提供全面支援,希望澳门青年装备好自己,把握机遇,发挥创意,努力创新,为澳门经济增添动力,推动本地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青年创业创新培育筹备委员会主任马志成介绍了是次计划的详情。计划 将分三个阶段进行培训,内容包括青年创业创新培育计划之“初鸟寻梦篇”、青年创业创新培育计划之“初鸟成长篇”及青年创业创新培育计划之“初鸟追梦篇”,完成每一阶段及出席率达八成的学员可选择参加下一阶段课程。“初鸟寻梦篇”及“初鸟成长篇”分别於2016年4月16日至5月21日及6月18日至7月3日期间在澳门以课程授课和实地教学形式进行,“初鸟寻梦篇”著重於让青年及学生认识创业创新的精神和生涯规划的教授,以培育青年学生有关创业创新的认知及兴趣;“初鸟成长篇”则著重於让青年及学生学习创业创新的理论培训和技巧的教授,以及创业创新计划书的拟订。“初鸟追梦篇” 按“参观交流、课程实践”两方面进行,并将於暑假期间举行,学员在优化创业计划书后,可获得赴深圳创业基地考察及交流的机会,更可参加由教育暨青年局与经济局及筹备委员会合办之“全澳青年创业创新比赛”,得奖者将获得创业起动资金、参加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MIF)及推荐进入青年创业孵化中心等一系列创业支援服务。课程由专业导师以粤语授课,课程费用全免,完成每阶段课程者将获由澳门生产力暨科技转移中心签发的证书。 是项培训计划对象为本澳15至29岁的在学青年及在职青年,“初鸟寻梦篇”名额100人,分“在学青年篇”及“在职青年篇”,并透过青年创业创新培育委员会的组成团体及机构进行招生。报名日期由即日起至2016年4月9日止。 有兴趣者可填妥报名表格,携同个人有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副本,於即日起前往以下任一团体或机构办理报名手续。 *请看附件 报名表格及章程可於各报名地点索取。如需查询,请致电28723143向许先生或黄小姐查询。


2016年4月份立法会议员接见市民时间表

立法会设有议员接待公众服务,市民可约见当值议员,反映意见。服务时间为:逢星期一、三、五,中午十二时至下午一时;预约电话:8796 7501。 2016年4月份立法会议员接见市民时间表见附件。 此外,市民亦可浏览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查看议员轮值时间表。 根据立法会第6/2000号决议,立法议员须按每一立法会期订出的轮值表,顺序接待已预约的公众,并分析及处理其要求,再向立法会主席提交处理个案的摘要报告,最后立法会主席会将报告内容通知有关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