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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7期《澳门消费》已出版 调查电讯营运商手机售后服务

消费者委员会最新出版的第267期《澳门消费》。刊载消委会调查本澳四间电讯服务营运商的手机售后服务,结果反映不同营运商就各品牌手机提供的直接售后服务有不同的规定,消费者在向电讯服务营运商购买手机时,可参考该会的相关调查,以了解及掌握个人的消费权益。 手机已成为不少消费者的必需品,其质素及维修服务亦成为投诉的其中一个重点项目,为此,消委会透过问卷调查,了解本澳四间电讯服务营运商的手机售后服务条款或规定,为消费者的选择提供更多的参考资料。 这次调查反映四间营运商提供的免费换机时限与规定,以及产品免费受保时间大致相同,但保养期外的检查收费等就不尽相同,其中值得留意是调查反映四间电讯服务营运商对其销售的各品牌手机会有不同的保养方式,主要分别为直接及非直接的售后服务。调查指出,如果营运商不为其出售的某品牌手机提供直接的售后服务,手机一旦发生故障时,消费者就需自行向品牌维修站要求修理,而维修站的售后服务可能与营运商提供的服务有所不同,同时,消费者如不满意维修站的服务,其中一间营运商的回覆是不会协助跟进消费者的不满,为此,消费者在向电讯服务营运商购买手机时,应掌握该品牌的手机的售后服务是由营运商或维修站所提供,再考虑有关的差别是否会影响个人的消费选择。 此外,消委会又抽查了十二款的沐浴露的成份、卫生及洁护肤的成效,各样本的表现均符合测试采用的检定标准,但在判断洁护肤成效的总有效物项目的表现,各样本的百份比含量就有接近一倍的差距。 以上的电讯服务营运商的手机售后服务问卷调查及沐浴露抽检的详细报告已刊载於第267期《澳门消费》供消费者可参考。 第267期《澳门消费》报导了消委会八月参加在台北举行的“搭建两岸四地之消保桥梁”研讨会取得的成果,以及英国於今年十月份推出的新修定的《2015年消费者权益法》的主要修定的内容,该法引入了保护消费者购买数码产品的权益,以及扩大了保障消费者要求退货退款的权利。 市民现可於高士德大马路24号A昌兴大厦地下公众接待处,黑沙湾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1楼M区消委会专区、水坑尾方圆广场政府资讯中心、文化局属下各图书馆、八角亭图书馆及澳门文化广场等地点免费索取第267期《澳门消费》,消费者亦可以利用消委会网页(www.consumer.gov.mo),以及该会微信(WeChat)官方帐号浏览有关的内容。 消费者如有任何查询,可致电该会热线8988-9315。


行政会完成讨论《区际刑事司法协助法》法律草案

行政会完成讨论《区际刑事司法协助法》法律草案。 《基本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可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根据这项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已与中国内地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订了五份司法协助安排,其中四份涉及民商事事宜,一份涉及刑事司法协助: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於移交被判刑人的安排》。自该安排生效至今,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已将超过45名被判刑人移交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服刑。 随着澳门特别行政区与邻近地区的关系发展日趋频繁,跨境犯罪亦随之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司法管辖区在刑事司法领域须加强合作,以有效打击跨境犯罪。 虽然《刑事诉讼法典》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二十三条规范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当局与区外当局进行刑事司法协助的规定,亦就区外司法当局作出的刑事判决的审查及确认作出规范,但《刑事诉讼法典》并没有作出详细的规定,亦未涵盖所有常见的刑事司法协助的方式,《刑事诉讼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就规定移交逃犯的程序由特别法规范。 本法案旨在促进澳门特别行政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其他司法管辖区未来的刑事司法协助安排,务求透过此法案订定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一般原则及规定,维护司法协助程序的参与人的权利及保障,规范接收、传送、提出、组成及决定刑事司法协助请求的内部权限;并规范常见的刑事司法协助的内部程序,包括:移交逃犯、执行刑事判决、移交被判刑人、移管刑事诉讼,以及其他的刑事司法合作。


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17/2009号法律〈禁止不法生产、贩卖和吸食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法律草案

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17/2009号法律〈禁止不法生产、贩卖和吸食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法律草案。 第17/2009号法律《禁止不法生产、贩卖和吸食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生效至今已超过六年,有需要适时全面检讨和完善该法律。为此,特区政府根据禁毒委员会於2015年通过的由“检讨禁毒法专责小组”所编制的《修改第17/2009号法律之分析及评估报告》的内容及建议修订该法律,法案建议的内容包括:(一)调升“贩毒罪"的刑罚下限;(二)提升“吸毒罪"的刑罚幅度;(三)在“吸毒罪”中引入毒品数量的限制;(四)设立尿液样本的取检措施。 此外,由於第53届、第57届及第58届的联合国麻醉药品委员会会议作出决议,分别修改了在本澳适用的《一九八八年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一九六一年麻醉品单一公约》及《一九七一年精神药物公约》的附表,故亦须在第17/2009号法律的相关附表中新增及调整共七种物质。


公职局嘉许“公务人员关爱小组”成员

行政公职局嘉许公务人员“公务人员关爱小组”成员,鼓励公务人员多参与义工服务,宏扬互助互爱的精神,发放正能量,促进公务人员的和谐团结。 嘉许礼於本月12日连同圣诞联欢晚宴一并举行。行政公职局局长高炳坤向公务人员“公务人员关爱小组”各成员颁发感谢状,感谢他们过去一年积极参与各项义务工作,并向义务工作时数最高的9名成员颁发嘉许状,表扬他们的无私奉献,以及为公务人员关爱活动所付出的努力。 “公务人员关爱小组”成员认同“关爱小组”工作的意义及价值,认为参与义务工作有助於建立和谐社会和愉快人生。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义工与受助人可一同分享、一同成长,彼此都有所获益,是一项以生命影响生命的工作。“公务人员关爱小组”的工作能为有需要人士提供援助及送上关爱,并可发挥公务人员的互助精神,发挥正能量,有助於建立和谐团结的公务人员队伍。 “公务人员关爱小组”由行政公职局於2014年成立,由现职及退休公务人员组成,其宗旨是发扬互助互爱精神,鼓励公务员主动及积极参与义务关爱活动,并藉此加强公务员的凝聚力和团队精神。“公务人员关爱小组”现有组员50人,均曾接受由「澳门义务工作者协会」提供的相关培训。过去一年,“公务人员关爱小组”进行了多项的关爱工作,包括探访、节日送暖、为社福机构进行募捐及探访,以及社会公益活动等。


宋玉生广场重铺调整工序 两巴士站顺延迁站安排

因应民政总署重铺宋玉生广场路面工程需调整工序,经调整后,“新口岸/马德里街”巴士站由本月16日(周三)上午9时起向孙逸仙大马路方向迁移约65米,供乘坐3A(往司打口方向)、8(往青洲方向)、10A(往妈阁方向)、12(往顺景广场方向)及MT5路线之乘客上落,直至工程结束。“捐血中心”巴士站则由18日(周五)上午9时起向友谊大马路方向迁移约65米,供乘坐3A(往司打口方向)、8(往青洲方向)、10A(往妈阁方向)、12(往顺景广场方向)、23及MT5路线之乘客上落,直至工程结束为止。 交通事务局呼吁公众留意上述巴士站点改动,如欲了解是次交通改动详情,可登入交通事务局网页www.dsat.gov.mo。


交通事务局提醒申办行政手续时先更新个人资料

交通事务局提醒公众,在办理交通事务申请时,应留意有否更新个人资料,如姓名、出生日期、证件类别、地址或联络电话等,如其个人资料与原档案资料不符,工作人员会要求有关人士先办理资料更新手续,待批核后才可办理其他交通事务的申请,呼吁公众留意。 交通事务局现时共设有三个服务专区,分别位於中华广场三楼、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地下,以及黑沙环政府综合服务大楼I区,为公众办理各项交通事务的行政手续。然而,过去发现有市民在办理有关事务时,资料与原档案不符,影响到业务流程。为使服务更为流畅,交通事务局呼吁公众,如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证件类别、地址、电话等出现变更时,应先到交通事务局的服务专区办理更新个人资料手续,获批核后才可办理其他所需的服务申请。此外,如有关申请涉及汽车(不包括摩托车)更改车主或地址资料,则应前往物业登记局更新资料。 如对上述服务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交通事务专线8866 6363查询或浏览交通事务局网页www.dsat.gov.mo。


得胜马路周四起有限度通车

配合土地工务运输局接驳街渠,本月17日(周四)上午10时起,得胜马路近治安警察局交通厅的路段实施有限度通车,并禁止身车长度超过7米以上之车辆由二龙喉街进入得胜马路,届时,“陈瑞祺中学”及“粤华中学”巴士站会暂停使用,6A、6B、17及28C路线需改经士多鸟拜斯大马路行驶,当中,6A及6B路线会改为临时停靠“塔石体育馆”站,17及28C路线则改为临时停靠“得胜花园”及“塔石体育馆”站,工期约15天。 交通事务局呼吁驾驶者留意上述交通及巴士站点改动,并应遵守路上所设置的临时交通标志及服从警员指挥。如欲了解详情,可登入交通事务局网页www.dsat.gov.mo。


《澳门建筑废料管理制度》公开谘询12月23日结束

为从源头减少建筑废料,并透过经济手段鼓励做好源头分类,环境保护局就《澳门建筑废料管理制度》谘询文本进行为期45日的公开谘询,并即将於2015年12月23日结束。在整合和分析有关意见和建议后,将订定最终建议方案和跟进后续立法工作,以完善对建筑废料管理及监管措施。 综合面向建筑业界、专业团体和公众等已举办之8场谘询会所收集的意见,谘询文本的建议方向普遍获得支持。就建筑废料堆填区收费计划方面,建议对所有进入建筑废料堆填区的建筑废料(包括由建造工地、家居、商铺、办公室等所产生),由目前可免费运往堆填区改为需收取费用,建议对混杂的建筑废料每公吨收费不少於澳门币130元,对於已做好源头分类的废料则收取每公吨不少於澳门币30元。 就建筑废料减废计划方面,建议大型项目施工前,工程倡议人需制订减废计划并安排人员跟进,当中不会涉及太多专业技术,故由受过基本培训的一般工程人员亦可胜任。环境保护局在正式推行有关制度前,会制订减废计划范本予参考,以及与相关职能部门或其他职训机构等提供相应的基本培训。 谘询文本已上载至环境保护局网页(www.dspa.gov.mo),亦可到环境保护局、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等地点索取。欢迎大家於12月23日或之前,以亲临、邮递(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11号至11号D邮政大楼地下环境保护局)、电邮(cndwastes@dspa.gov.mo)、电话(本局环保热线2876 2626)或传真(2872 5129)等方式发表意见。


澳门生产力暨科技转移中心办电子报价单工作坊 助中小企与博企酒店营商

由澳门生产力暨科技转移中心举办,旨在协助本地中小企与博企酒店营商的「电子报价工作坊」昨(十四)举行,美高梅酒店并派出代表,向出席商企解释,解释如何可与该酒店建立营商关系和须注意事项。 为配合澳门中华总商会与美高梅中国合作开展的本地中小企采购合作计划,该中心已设立了中小企营商资讯专页(www.cpttm.org.mo/sme/),协助中小企透过简易途径,直接得到与博企酒店合作的相关资讯;而为了协助一些不熟悉电脑操作的企业主,辅导他们如何使用该专页,包括与博企酒店合作时所需要的各类文件、相关流程、电子报价单填写、须注意事项等,该中心於昨日(十四)举办了「电子报价单工作坊」,出席商企反应热烈,提问踊跃。同时,是次工作坊得到美高梅中国支持,由采购部总监梁泳澎先生现场解释有关如何与该酒店营商及须注意的事项。 该中心将继续完善中小企营商资讯专页的内容,并计划每月开办一场「电子报价单工作坊」,如商会或中小企需要举办专场工作坊,请於办公时间内致电88980829与戴先生联络。


2015年11月份外汇储备数字及澳汇指数

澳门金融管理局今日公布,2015年11月底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外汇储备资产总额,初步统计为1,438亿澳门元(180.1亿美元),较2015年10月经修订总额1,450亿澳门元 (181.6亿美元),下跌了0.8%。11月底的外汇资产总额,约相当於2015年10月底澳门流通货币的12倍或广义货币供应(M2)中属於澳门元部份的 103.0%。 2015年11月的贸易加权澳汇指数为107.13,较上月及去年同期分别上升1.75点及6.50点,显示总体来说,澳门元兑澳门主要贸易伙伴的货币出现升值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