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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成业主尽早就善丰花园事件提起司法诉讼

自从2013年10月善丰花园的业主代表在与行政长官的会面中,确定了提起司法诉讼和商讨重建可行性方案双轨并行的工作方向后,特区政府成立了善丰花园事件"跟进小组",与业主代表每个星期定期开会商讨有关事宜。 由於"跟进小组"及善丰花园业主代表皆认为研究透过司法诉讼追讨赔偿的问题具有迫切性,所以在2013年11月6日的第二次会议至12月11日的第六次会议中,如何提起司法诉讼一直是讨论的重点之一。应业主代表的要求,"跟进小组"介绍了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以及不同的诉讼方式所涉及的司法费用等问题。考虑到在有关的诉讼中政府部门可能成为潜在的被告,因此"跟进小组"自开始便表明特区政府不可能代替业主打官司,也不能向业主提供引导性的意见,但会积极配合业主展开诉讼,提供必要的书证或人证。此外,考虑到上述事件涉及复杂的司法诉讼和业主们所处的情况,欧安利律师同意在不收取服务费的情况下向业主提供法律分析和跟进诉讼的服务,并就有关事件与小业主召开会议进行商讨。 对於业主所关心的提起诉讼的对象问题,"跟进小组"表示根据2013年香港大学教授所作的善丰事件的初步调查报告已经可以推断出事件的责任人,但鉴於业主代表认为调查报告不够全面,因此政府委托澳门大学联同其他地区的专家学者成立专家组,对善丰花园及旁边的地盘进行全面的补充性调查,以便再次从技术层面进一步分析此次事件的责任人,方便业主针对责任人提起司法诉讼。此次全面调查的内容和方式得到了业主代表的认同,且在调查取样过程中得到了大部分业主的支持和配合,但是由於地铺业主不接受社会工作局提出的补助金额的建议,不准许专家团队进入地铺调查取样,从而造成调查工作出现延误。 对於业主所关心的提起司法诉讼的费用问题,"跟进小组"从2013年11月13日第三次会议开始,便主动向业主代表介绍了有关司法援助的制度,详细解释了申请法援的条件和目的,在多次会议中就业主申请法援的方式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分析,并将有关如何申请法援的宣传单张交给业主代表,以便提供给其他业主参考。 近日部分善丰花园业主透过传媒表示,如果提起司法诉讼需要先行缴纳800万诉讼费,"跟进小组"认为可能存在一定的误解,因为按照澳门现行诉讼费的计算标准,如果透过诉讼追讨赔偿的金额为一亿元,则有关诉讼的司法费约为21.5万元,提起诉讼时所需要缴纳的预付金约为5.3万元。当然诉讼追讨的赔偿金额越高,诉讼费及预付金便越多,因此提出的诉讼赔偿金额也需要合情合理,但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缴纳800万的预付金,因为这等同於所追讨的诉讼赔偿金额将达到160亿元。 "跟进小组"再次重申,为能向责任人依法追讨赔偿,善丰花园的业主需要尽快就提起司法诉讼达成共识,应该抓紧事件同代表律师沟通,共同商定诉讼方式和诉讼策略。澳门大学对善丰花园事件进行的全面调查报告将在本月完成,只要业主达成共识,届时即可以此作为提起司法诉讼的重要依据。此外,业主代表可随时前往位於水坑尾街公共行政大楼一楼的司法援助委员会接待处,具体了解申请司法援助的事宜。"跟进小组"将继续同业主代表保持沟通,共同协助业主早日将事件解决。


廉政公署揭发一公务员涉骗租社屋

廉政公署揭发一名现职房屋局的公务员涉嫌伪造文件及诈骗,意图骗取政府社会房屋的租赁权益,案件经已移送检察院处理。 案情透露,多年前嫌犯家团获政府分配租住一个社屋单位。后来经屋开售,嫌犯於1995年成功申请购买了一间经屋,按照法律规定,应将社屋退还政府,但嫌犯以虚假买卖的方式,於2003年将经屋「转售」予一名友人,以使自己能够继续在社屋居住的同时,亦能拥有经屋单位。 廉署经调查后发现,在经屋买卖上,双方并无任何金钱交易,嫌犯实际上仍然支配该经屋,并持有经屋单位锁匙,嫌犯其中一名儿子亦在该经屋单位居住。此外,在经屋居住的友人亦已订立遗嘱,订明该经屋将由嫌犯的儿子继承。 嫌犯在之后每次更新社屋租赁合约时,并无如实申报其经济状况,刻意隐瞒自己不符合租赁社屋的资格。由於嫌犯事实上一直支配着有关经屋单位,却故意作出虚假声明,意图骗取社会房屋的租赁权益,嫌犯的行为涉嫌触犯伪造文件罪及巨额诈骗罪,按照《刑法典》的规定,可分别被处最高3年及5年徒刑。


中葡论坛常设秘书处秘书拜会经济局

3月10日下午, 中葡论坛常设秘书处秘书长常和喜、副秘书长(葡语国家代表)马塞罗、副秘书长(澳门特区政府代表)姗桃丝、行政办公室主任张杰、佛得角派驻代表马里奥.维森特、几内亚比绍派驻代表马立文、行政办顾问锁丽及邓乐等前往拜会经济局。局长苏添平、副局长戴建业和陈子慧丶对外经济关系厅厅长莫丽丝出席接待。双方就巩固联系合作丶支持活力澳门推广周丶落实八项举措丶中葡发展基金丶发挥澳门作为中国与葡语国家经贸服务平台作交流。 常设秘书处常和喜秘书长表示藉马年新春首次拜会, 感谢经济局一直以来对中葡论坛常设秘书处的支持, 特别对去年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多方面的协助, 为中葡发展基金作出大量工作, 促进中葡澳企业经贸合作发展, 发挥很大作用。今年秘书处重点工作为落实《经贸合作行动纲领》、八项举措以及推动在澳门建立葡语国家中小企业商贸服务中心、建立论坛与会国经贸合作会展中心及葡语国家食品集散中心等。并将继续配合经济局做好有关活动, 特别是中葡发展基金及活力澳门推广周等项目, 另外, 利用澳门优势, 续办中葡文化周, 中葡论坛(澳门)培训中心今年继续为七个葡语国家、中国内地及澳门相关人员开办七个研修班, 以推进教育与人力资源等领域合作, 充分发挥澳门平台作用。 苏添平局长欢迎中葡论坛常设秘书处来访, 并感谢常设秘书处对该局工作的支持, 特别是多年来大力支持和参与活力澳门推广周活动, 使该活动更丰富多元丶更有代表性, 突出澳门中葡平台角色。该局将与常设秘书处设立联络员, 以密切联系和讯息交流, 根据部长级会议的目标, 局方全力配合建立三个中心。 交流会上,马塞罗副秘书长表示在内地考察所见,中国前境美好,中葡论坛得到中国商务部丶葡语国家及澳门特区政府支持下,发展顺利成功,深信在经济局继续支持下,今年会成功完成工作计划。姗桃丝副秘书长表示, 十年来中葡论坛与经济局合作紧密, 尤其协助各方企业发展、提供讯息、协助举办研修班, 以及通过活力澳门推广周活动, 让中葡论坛有更好机会向内地各省市拓大宣传, 展现澳门中葡平台作用。多年来, 中葡论坛积极参与活力澳门推广周, 设置葡语国家馆及举行推介会等, 每年皆组织过百名葡语国家官员和专业人士到内地参加"推广周", 今年亦将有两个研修班的葡语国家人员参会, 并将於4月赴杭州参加"活力澳门推广周‧浙江杭州"活动, 重点围绕葡语国家商贸、食品及进出口等范畴与内地企业交流。


高架桥吊装正式启动  轻轨建设迈进新阶段

轻轨氹仔线建造工程首跨高架桥面预制件吊装工作正式启动,标志着轻轨建设迈进另一个新里程。对於在市区内进行大型吊装工作,运输基建办公室表示高度关注,并特别要求承建单位严格遵从各项安全准则,做好事前协调工作,保障施工安全。 轻轨氹仔线首跨高架桥面预制件吊装工作於氹仔飞机场圆形地展开,首跨度共12件预制件已经用架桥机成功吊起,施工单位在完成固定及於高架桥张拉预应力钢索后,首跨度轻轨高架桥的吊装工作便告完成,预计首跨度吊装需时约二至三星期。 高架桥吊装工序规模大,技术复杂且精确度高,对施工期间的天气条件要求亦相对严格,且架桥机更首次应用於澳门。为此,运建办高度关注吊装工序的各项安排及施工安全,除要求施工单位在正式吊装前进行一系列测试工作外,架桥机亦必须取得独立第三方的安全验证,同时要求施工单位为工作人员开展具针对性的培训工作。 运输基建办公室主任李镇东昨(12)日视察轻轨吊装工地时表示,预制件吊装工作启动,标志着轻轨建设迈向一个新里程。他特别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从各项安全准则,做好事前协调工作,尽量减少施工期间的影响及保障公众的安全;另外,由於天气会为吊装工作带来严竣的挑战,例如在雨季和台风季节,施工会受影响,因此,运建办要求施工单位密切留意天气状况,规划并把握好施工时间。 轻轨高架桥将因应不同路段的实际条件,采取不同的吊装方式。而首段轻轨高架桥则采用「架桥式」吊装工法,该工法适用於宽阔且直线道路,比较现场浇灌混凝土的建设可节省施工空间,从而减少封路时间;而预制件是以批量形式生产,质量、规格及标准更可统一。 而首次应用於本澳的架桥机主要由吊运天车、主梁及辅助梁组合而成,全长约70米,可以同时负载超过450吨、相当於300多部一般轻型汽车的重量。而为了加紧建设的进程,施工单位稍后亦将於霍英东博士大马路增设另一台架桥机,同步进行吊装工作。运建办并会继续密切注意施工安排,以安全施工及减低对公众的影响为目标,不断完善轻轨的建设工作。参与是次活动的人员包括运输基建办公室副主任李安德、职务主管黄绍良、高级技术员何家豪等。


美丽街周五起临时改为无出口道路

配合管道铺设工程,美丽街本月14日(周五)上午10时起临时改为无出口道路,为期10日,期间相关路段的轻型汽车及电单车咪表泊位禁止停泊。 交通事务局提醒驾驶者留意有关交通改动,并应遵守路上所设置的临时交通标志及服从交通警员指挥。如欲了解详情,可登入交通事务局网页www.dsat.gov.mo或交通地理资讯网traffic.gis.gov.mo。


西湾大桥周五起一连三日有限度通车

西湾大桥於本月14日(周五)起一连三日,上午非繁忙时间实施有限度通车,以进行水马及弹力棒定期维修保养工作,交通事务局呼吁驾驶者留意。 因开展水马及弹力棒定期维修保养工作,西湾大桥将於本月14日(周五)上午9时30分至下午1时,15日(周六) 上午9时30分至下午2时及19日(周日)上午9时至下午2时,实施有限度通车。交通事务局提醒驾驶者留意有关交通改动,并应遵守路上所设置的临时交通标志。如欲了解详情,可登入交通事务局网页www.dsat.gov.mo。


小提琴传奇人物吕思清重临濠江

文化局澳门乐团《莫札特之巅》音乐会将於三月二十二日(下周六)晚上八时假文化中心综合剧院上演,乐团将与小提琴家吕思清携手演出,以其弓弦上的精彩诠释拨动各位乐迷的每一条神经。音乐会由乐团音乐总监兼首席指挥吕嘉执棒,现馀少量门票於澳门售票网发售,欲购从速。
被国际权威音乐杂志《The Strad》誉为"难得一见的天才"的杰出中国小提琴家吕思清,出生於青岛,八岁获中央音乐学院破格录取,从师小提琴教育名家王振山,成为该着名学府有史以来年龄最小的学生,被誉为"乐坛神童"。吕思清十七岁已摘下意大利第三十四届帕格尼尼国际小提琴大赛金奖,是第一位获得该大赛金奖的东方人,受到世界瞩目。吕思清以他激情洋溢的演奏以及无可比拟的音乐魅力赢得了世界近四十个国家及地区的观众的欣赏,期间与多位世界顶尖的指挥家和多国国际知名乐团合作,包括英国皇家爱乐乐团、爱乐乐团、马林斯基剧院交响乐团、俄罗斯国家交响乐团、香港管弦乐团、中国爱乐乐团、中国国家交响乐团、中国国家大剧院管弦乐团等。是次音乐会上他将演绎布鲁赫的最着名的第一小提琴协奏曲,曲风浪漫且情感丰富,乐迷不容错过。
澳门乐团《莫札特之巅》音乐会门票分澳门币一百八十、一百二十及八十元,设多项购票优惠,购票热线二八五五五五五五。详情及节目查询可於办公时间内致电二八五三零七八二或浏览澳门乐团网页www.icm.gov.mo/om。


旅游学院学生带您漫步游澳门

旅游学院学士学位课程的设计是理论与实践并重的,学生每年均需在其主修专业范畴内完成一定时数的实践工作,修读旅游企业管理的学生其中一个实践工作是为游客及本澳市民作免费导游服务。 此活动由修读旅游企业管理学士学位课程二年级学生筹办,以「旅游学院学生带您漫步游澳门」为主题,由导师协助下设计了5条观光路线,每条路线行程约1小时30分钟,由3月15日起至4月6日;逢星期六、日为来澳旅客以至本澳市民提供免费导游服务。 是次活动的主要目的为:
(一) 让学生将学到的旅游知识灵活地运用及实践。是次活动由计划路线、安排时间表以至实际导游工作均是由学生们自行安排,导师只是从旁辅助,这样可使他们从策划过程中学习各种沟通技巧。
(二) 藉着学生於市内、名胜及旅游景点提供服务的同时;亦可作为对澳门市民的一种宣传,令普罗大众意识到旅游业的重要性及对游客宣传澳门。 旅游学院是由澳门政府开办的唯一一所旅游高等教育机构,致力培育澳门旅游及酒店业人才,亦希望透过一些活动为推广澳门尽一分力,令一些自助游澳门的游客对澳门有一个更好的印象。


本年首季业界座谈会日前举行 介绍《土地法》重点内容

土地工务运输局日前举行本年度第一季业界座谈会,重点介绍新《土地法》内容,并就发出工程准照涉及"割街"等相关事宜向业界说明,而出席者亦踊跃提问,主要关注到《土地法》及《城市规划法》实施后一些具体操作的问题。另外,配合几部重要法律生效,局方於3月起推出优化措施,将2009年至今推出的26个私人工程申请表格作相应修改,并附上专用编号,方便业界使用及辨认。 临时批给移转资本一成须通报
为加强与业界之间的直接互动,去年土地工务运输局建立了与业界的恒常沟通机制,而日前(7日)举行了本年度第一季业界座谈会,由局长贾利安及副局长陈宝霞等主持,来自多个团体数十名业界代表出席。会上,首先由局方代表介绍了新《土地法》的重点,内容包括土地按法律制度的分类、批地的处置方式、土地批给必须公开招标、免招标内容明确化、土地利用监察罚款与溢价金挂鈎、明文规定移转批给须交附加溢价金,以及大幅增加霸地罚金并引入违令罪等。 其中,在无偿批给土地方面,局方提到,有关限制比过去严格,有三个"不可",包括不可转为有偿、不可修改用途及不可移转等。至於增加措施减少变相移转土地批给方面,局方表示,临时批给或确定批给(仅限於移转批给所衍生的状况须经政府预先许可的情况),如移转承批公司或其控权股东公司的资本超过10%,承批公司须在移转事实发生后三十日内通知土地工务运输局,否则须科以罚款,如重犯则解除批给。另一方面,局方定了三个检查点(checking point),要求承批人递交声明书,声明未有移转超过50%资本(一次或多次累计移转公司或其控权股东公司资本)或未作"大授权"(设定未经利害关系人同意不可废止的授权书或复授权书,且该等授权书赋予受权人对批给所衍生状况的处分权或在程序中作出所有行为),检查点包括:呈交第二次接受批给合同拟本条件的声明书时;呈交发出建筑工程准照申请时;呈交楼宇竣工验收申请时。承批人亦应同时递交商业登记,以便存档。有关声明书可在局方网页下载。 另外,局方呼吁业权人,若申请土地利用期延长,应提前六至九个月提出,以便政府能安排分析有关申请,递交申请时亦应附上以往提交的工程计划、获核准与否的通知公函、工程准照及或有的使用准照,将有利於加快延期申请的审批。 私家地"割街"可先入则后交声明
除介绍《土地法》外,局方亦就《土地法》、《城市规划法》及《文化遗产保护法》生效后在工程准照申请及竣工检验申请等须注意的事项进行介绍。在工程准照的发出方面,局方提到,私家地业权人发展土地时,最常见是规划条件图或街道准线图要求"割街"(即按城规要求将部分私人土地辟为街道等),按"城规法"规定,业权人可有两种情况处理,即要求索偿(有偿让与)或进行赠地(无偿让与),如要求索偿,则应在收到规划条件图后及入则之前提出;如选择赠地,则基於便民原则,申请者可先入则予局方审批(图则已反映了业权人是否会按规划要求进行"割街"),而工程准照会在业权人递交赠地声明书后才有条件发出。在验收阶段,业权人亦要同步递交由财政局发出的赠地证明文件,政府才有条件发出使用准照。局方强调,楼宇要在财政局做好赠地程序后,才可作分层临时登记,换言之,打算出售楼花的业权人,若选择赠地,应在递交工程计划草案后就同步进行有关程序。 另外,局方亦提醒业界,若竣工检验前修改工程计划,应提前3至4个月递交最终计划,以便局方可及时审理,但目前仍有业界在申请检验时才递交,拖延了发出使用准照的时间。另一方面,在验收前,一些工程可能仍会有些小修小改,有些修改在业界来说是小事,但在政府行政层面上却可能牵涉到向其他部门谘询,业界也应该予以关注,避免影响竣工检验的进度。 出席的业界代表分别就城规条件对土地用途的影响、公开招标的情况、批给移转的检查点及规划条件图作公示的情况等进行提问。出席是次座谈会的局方代表尚有:法律厅厅长潘德玲、城市规划厅厅长刘榕、土地管理厅厅长罗晓靖、城市建设厅厅长陈荣喜、准照处处长区炳坚及高级技术员李匡祺等。


环境保护局与教育界进行交流 共推本澳环境教育的发展

环境保护局自2010年推出"绿色学校伙伴"计划以来,计划经已获40多间校部之参与,占全澳学校师生人数超过六成,反映教育界普遍认同环境教育之重要,并积极把环保知识渗入至日常正规教育课堂中。 为持续吸纳教育界对环境教育之宝贵意见,日前,由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黄蔓荭率领环境宣传教育合作厅厅长杨健思等人员,分别拜访了教育暨青年局以及两教育团体,以深化合作交流。拜访期间分别与教育暨青年局副局长郭小丽、澳门中华教育会理事长陈虹以及澳门天主教学校联会理事长阮美芬等教学界资深工作者会面,就进一步推进环保教育及"绿色学校伙伴"计划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讨论。环境保护局除了向各机构分享"绿色学校伙伴"计划之成果外,亦介绍了《澳门绿色学校环境管理指南》、《环保教案设计奖励计划》以及环保采购等工作,期望得到教育界的积极参与及支持,使学校在环境政策与管理以及环境教学计划两大范畴带出绿色理念,使学生吸收更多的环境保护知识,提升其环保意识和行为,并从而带动家庭及社区共同营造良好的环保氛围。 会议上,各机构均认同环境教育之重要性,同时,双方初步亦达成了一系列环境宣传教育合作之共识,共同推动本澳环境教育的发展。 此外,环境保护局於早前举办"绿色学校伙伴"计划分享会暨第四届《环保教案设计奖励计划》解释会,为各绿色伙伴学校以及环保教育前线工作者提供了一个环境教育交流之平台,当日获近30间学校代表参与,向本局提出了针对不同教育对象可实行之环保教育建议,并有多位教师分享自身学校所推行之环境教育措施,供各校教师相互学习,以利持续优化校园之环境教育工作。同时,本局人员亦解释了将推出之「减塑我有计」创意绘画比赛章程,以鼓励各校能踊跃参与。 未来,环境保护局将继续与教育界一同推动环境教育的发展,并透过"绿色学校"专题网页(www.dspa.gov.mo/greenschool/index.aspx),适时公布本局所举办之各类型环保教育活动以及分享《环保教案设计奖励计划》之得奖作品,并向公众简介各校之环境教育工作,以构建资源共享之绿色教育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