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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业兴大厦两房及三房共609个经屋单位预配
特区政府今(30)日於特区政府公报中刊登第202/2012号行政长官批示,公布已命名为业兴大厦,即石排湾CN5a地段,两房及三房共609个经济房屋单位的售价及补贴比率。房屋局明(31)日起向获甄选家团寄出拣楼通知信,并分批安排於8月14日起参观位於青洲社屋之示范单位;8月21日起则按序安排家团代表往房屋局选购单位。家团需留意其拣楼通知信之时间安排。 业兴经屋实用面积每平方米平均售价约17,876元 业兴大厦经济房屋由澳门特区政府全资兴建,为石排湾公共房屋项目第二个推出之经济房屋项目,位於路环石排湾马路,毗邻路环石排湾公园。业兴大厦经济房屋由十座楼宇组成,第一座至第六座包括地面层在内的楼层为26层,地面层以下设有地库层1层;第七座至第十座包括地面层在内的楼层为26层,地面层以下设有地库层1层;十座楼宇共提供2,153个经济房屋单位,分别是一房一厅(T1)单位有1,544个,两房一厅(T2)单位有459个,三房一厅(T3)单位有150个。 第一座至第十座地库为公众停车场,第一座至第六座地面层为平台花园及商铺单位,地面层至1楼之间为技术层,1楼至25楼为住宅层;第七座至第十座地面层为社会设施及商铺单位,1楼为平台花园及商铺单位,2楼为技术层,3楼至25楼为住宅层。 基於环保及人性化的设计,业兴大厦加强了住户交流的空间、自然采光及自然通风的设计,增强了公共空间的规划。在各楼层公共走廊适当位置开设窗户,以增加自然通风及自然采光的效果。其次,为免形成空间压迫感,各楼层的设备用房置於平面之中间部份,而住宅单位则置於设备用房的周围,增加了住户的私人空间,又增加了公共的活动空间。 与此同时,基於各住宅单位置於设备用房的周围,增加了各间隔之采光面积,以最大程度地达到了自采光及自然通风的效果。还有,为加强住户间的融洽,形成一个人文社区,设计师於约每隔3层的公共走廊一端设置公共平台,既增加住户的交流空间,同时又可形成层叠式的空中花园,以增加社区的绿化空间。 因应现有经济房屋单位已足够处理一房(T1)轮候家团队伍,故是次推出业兴大厦进行经济房屋预配时,没有推出一房(T1)单位。 业兴大厦之公众停车场提供约900多个轻型汽车及电单车泊车位;社会设施有社区及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社区青少年工作队。楼宇使用天然气,以及冲厕将会使用再生水系统。 石排湾公共房屋项目内将设置大型巴士转乘站,提供往来澳门半岛及离岛之巴士服务。配合邻近轻轨站之设置,未来将透过巴士与轻轨之间的便捷转乘,扩大公交服务的覆盖范围。 房屋局主要根据经济房屋家团的购买力,楼宇的座落地点、建成年份,单位在楼宇总体结构内的朝向及位置、面积及类型等相关计价因素而订定经济房屋各单位售价。以现时社会房屋2人家团收入上限11,840元的30%作为供款负担计算,以购入一个40平方米之实用面积单位、20年供款期及5%供款利率,按此计算出可负担之楼价约为768,883元,每平方米实用面积约19,222元,因应所在地区与居雅大厦一样,故地区系数不变,按地区系数调整后,业兴大厦的实用面积每平方米平均售价约17,876元,以实用比率55.876%计算,相当於建筑面积每平方尺约927元。在609个单位中,有307个单位的价格低於平均售价,约占所有单位的50.4%。 根据此基准尺价,具体售价将视乎单位座向、楼层、位置和类型而有所上浮或下调,业兴大厦T2单位售价由696,500元至904,200元,实用面积由44.51至45.01平方米;T3单位售价由924,800元至1,181,100元,实用面积由59.13至59.69平方米。 由於取得人在购买经济房屋时,可享有对应市场楼宇价格一定折让之补贴比率,业兴大厦的补贴比率与居雅大厦、湖畔大厦及永宁广场大厦的计算方式一样,由房屋局透过聘请三间专业物业估值公司对出售项目进行估价,再经房屋局综合评定该项目之市场价格,根据审慎保守的原则,结合外围环境如邻近地区经济变化、经济增长预测,以及本地与邻近地区采取稳定楼价的系列措施等因素,得出补贴比率46.3%。这种计算方法,既有科学理性的分析,亦包含对未来经济环境的变化的预测,数据较符合社会实况。 在不可转让期届满,取得人向房屋局缴付补价后,方可将单位自由转让。补价的计算是在转售单位时,以财政局为徵收不动产转移印花税而评定的有关单位价格,以及取得人购入单位时受惠政府的补贴比率作计算。 8月14起开放示范单位 房屋局根据可预配单位数量,明(31)日起以双挂号形式向获甄选家团寄出拣楼通知信及附有相关售楼资料,如售价;为配合业兴大厦之工程,将分批安排於2012年8月14日起参观设於青洲社屋-青泉楼停车场地面层之示范单位。 为免有获甄选家团没有收到信函,房屋局会分批於至少一份中文及一份葡文报章上刊登业兴大厦之获甄选名单之公告;同时,在房屋局之网页(www.ihm.gov.mo)上也会上载有关公告;亦可透过浏览该网页查询轮候次序,或致电该局24小时语音服务查询系统(2835 6288)查询。 获甄选家团须於指定期间(每个家团可在8日期间内参观时间),出示拣楼通知信的正本前往参观示范单位。开放时间为星期一至日上午10时至晚上6时。参观者需为家团成员。 经屋预配无须缴付款项 房屋局於2012年8月21日起,按序安排家团代表往房屋局选购单位,家团需留意其拣楼通知信之时间安排。於预约拣楼日及时间,家团代表须带同拣楼通知信,及所有家团成员的身份证的正本,到房屋局拣楼及办理相关手续。 假如家团代表无法於指定时间内到房屋局拣楼,可向房屋局提出书面解释,如接纳可按房屋局再次约定时间拣楼;如解释不获接纳,不到场会被自动排名单末尾。 於拣楼时,家团代表首先在房屋局大堂之"购买经济房屋家团报到处",出示拣楼通知书及身份证明文件;工作人员确认身份后,将家团代表带往5楼办理购买经济房屋接待楼层;於接待楼层设有审查区,审查获甄选家团是否齐备全部成员之身份证正本及是否存在成员变动;完成上述审查后,房屋局会在所设置的视听区,向等候家团播放选购经济房屋流程、经济房屋法规定及购买经济房屋须知的影片,并於等候区内,可透过电脑屏幕即时知悉可供选择经济房屋单位的情况;然后,按序带领家团代表入座指定的认购柜台进行拣楼。 选定经济房屋单位后,待房屋局通知,家团代表须签署一份买卖预约合同,预配程序无须缴付任何款项。於经济房屋使用准照发出后,房屋局将透过公函通知预约买受人缴付楼款的方法。倘无需藉由按揭贷款支付楼款,预约买受人及其他立约人应於公函所指定的期限内联络房屋局,以便约定缴付楼款的日期及时间。倘需藉由按揭贷款支付楼价馀款,预约买受人及其他立约人,应在公函指定期限内前往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并在房屋局接获银行通知批准按揭贷款后,才透过公函约定预约买受人及其他立约人缴付楼款的日期及时间,届时只须以银行本票缴付楼价首期,楼价馀款由银行直接支付房屋局。 缴付楼价后,房屋局会约定预约买受人办理管理合约,及约定领取锁匙的时间。 截至2012年7月27日,经济房屋轮候家团有5,753户。澳门区有5,844户,T1有165户、T2有4,399户、T3有1,213户、T4有67户;氹仔区有1,153户,T1有82户、T2有958户、T3有109户、T4有4户;路环区有80户,T1有18户、T2有56户、T3有6户、T4有0户,共7,077户,由於同一家团可同时选择各区域及各种房屋类型,故该轮候家团数字有重叠。 此外,为做好区内整体交通规划,更好地掌握业兴大厦居民的交通出行习惯与特性等数据,拣楼通知书内将附有「业兴大厦经屋居民出行交通需求调查」之调查问卷,交通事务局呼吁获甄选家团於前往房屋局办理手续当日,携同已填妥之调查问卷并接受调查员有关交通出行的访问,为未来居所周边的交通规划提供宝贵资料。调查所得资料绝对保密,问卷将於访查工作完结后全部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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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屋监察及控制小组新闻资料
根据1991年木屋登记名册,开路范围内涉及11间木屋及9间木屋附属物。经审查,原登记人仍居住的木屋,只有一间;有4间为空置木屋,且被遗弃了一段长时间。此外,在巡查时,亦曾在2间木屋发现有外籍人士占用,在行动当日,有关外籍人士经劝喻后已离开。 房屋局於2011年12月起所作的定期巡查中,核实氹仔三家村相关范围内的其中4间木屋为空置,被遗弃了一段长时间。房屋局於2012年3月12日对上述4间木屋刊登听证通告及於木屋张贴告示,而在指定期限内,没有人提交书面解释。其后,房屋局於今年4月19日对上述4间木屋刊登搬出及拆毁通告及於木屋张贴告示。 同时,房屋局於今年3月内两次派员到氹仔三家村涉及开通临时道路范围内的木屋进行资料更新,并於2012年4月16日刊登搬出及拆毁通告及於木屋张贴告示,涉及7间木屋。 房屋局於今年4月24日与部份木屋居民会面,涉及9间木屋的代表。上述9间木屋的代表已分别於4月25、27日及5月3日到房屋局面谈。 截至7月24日,房屋局收到氹仔三家村木屋居民的14份申请,涉及10间木屋(购买经屋/租赁社屋11份,要求赔偿3份),房屋局已按法例规定完成审查并全部回覆申请人,其中符合申请资格1份,该木屋户已接受安置安排并配合迁出;其馀13份申请全部不符合申请资格,包括因申请人已迁离木屋及曾拥有私人物业、木屋已连续空置超过60日、木屋申请人曾拥有私人物业及申请人非木屋名册登记等。 木屋监察及控制小组在限期届满后,可依法随时执行清迁工作,以配合氹仔北区临时道路第二期之公共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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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事务局公布2011年工作意外及职业病统计数字
根据本澳保险公司向劳工事务局提供的资料,2011年共5,900人发生工作意外,其中本地雇员和外地雇员分别有4,255人和1,645人。与2010年相比,人数增加0.4%,其中,本地雇员下降1.5%、外地雇员上升5.7%。以每千名工作者计,发生工作意外的比率为18.0,较2010年下降0.7个千分点。 按工作意外造成的后果统计,10人"死亡″、4人"长期无工作能力″,其馀5,886人属於"暂时无工作能力″,在"暂时无工作能力″类别中,24.2%没有因工作意外造成缺勤,缺勤1-3日占19.6%。另外,2011年并没有录得职业病的个案。 按工作意外原因统计,"用力过度或扭伤″占22.9%、"人堕下″占20.9%、"夹伤、刺伤或割伤″占17.5%。按身体受伤部位统计,"手″占27.3%、"脚″占20.0%、"躯体″占17.4%。按行业统计,"团体、社会及个人的其他服务″(包括博彩业在内)占43.7%、"住宿、餐厅、酒楼及同类场所″占20.2%、"批发及零售业、机动车、摩托车、个人及家庭物品的维修″占9.9%。按职业统计,"服务、销售及同类工作人员″占28.2%、"非技术工人″占24.8%、"文员″占21.6%。 2011年由法院提供的15宗涉及工作意外死亡个案的确定判决资料中,有7宗个案被判定属工作意外死亡,共涉及7人。另外,6宗涉及职业病个案的确定判决资料中,有5宗个案被判定属职业病,共涉及5人,分别罹患肺尘埃沉着病、硅末沉着病以及双侧耳聋等。(以上均为2011年以前开立的个案)
按第40/95/M号法令第二十六条规定,获准在本澳经营业务及从事工作意外险种之公司,须向劳工事务局提交工作意外及职业病资料。更多资料,可浏览以下网页:2011年度《工作意外及职业病报告》中文版:www.dsal.gov.mo/chinese/workreport.htm、统计数据简表(中文版):www.dsal.gov.mo/chinese/statistic.htm、法院判定为职业病的个案资料:www.dsal.gov.mo/pdf/happen/byyrcam_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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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公布《上海世界博览会澳门筹备办公室》专项审计报告
审计署公布《上海世界博览会澳门筹备办公室》专项审计报告,发现世博办在财务管理上存在改善的空间,在项目开始时没有为参与世博会所需开支进行科学及完整的估算。在项目完结后,也未有就整体财务状况作出总结,以交代项目的整体开支金额。对於可以自行处理的「清算」工作,世博办没有设定措施确保在撤销前完成,导致因没有合法主体而需由财政局处理,增加了不必要的后续行政工作。在动产纪录上,亦缺乏完善的措施来确保已按法规规定把物品悉数记录於动产清册内。 世博会於2010年10月31日完结,世博办随后开始处理撤馆及「清算」工作,并按设立时的批示在2011年3月18日正式撤销,但因撤销时「清算」工作仍未完成,故需由世博办人员成立善后小组与财政局一同执行。2011年7月,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世博办的后续事务由经济局跟进。 鉴於是次参与世博会活动投入的资金庞大及广受社会关注,审计署就世博办参与世博会所投入的资源及相关工作展开专项审计工作,以审查世博办有否制定完善的计划、措施以履行其设立的职责。 审计报告指出,世博办只在2008年10月仅向上级提交一份初步总预算报告书,对世博会项目的开支估算为3.2亿澳门元,其中一个参考准则是1998年澳门参与世界博览会开支金额占当年度政府货物及服务总开支的百分比,再以该百分比占2007年特区政府货物及服务总开支计算得出。上述估算与参与世博会所需投入的资源并无直接关系,其估计方式并不科学。世博办编制的初步总预算,只包括上海两个展馆的建设工程、展示设计、活动及营运费用开支,至於世博办的日常开支,包括澳门办公室的设备、人员薪金、出差津贴及员工在上海的住宿费均未计算在项目预算内。 2011年3月18日世博办撤销时,只透过一份《澳门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总体工作报告》交代截至2010年12月底上海两个展馆的兴建及期间举行活动投放了224,867,676.62澳门元,由於总体工作报告实际上没有反映世博办整个运作期间的开支,亦没有涵盖所有开支项目,所以世博办并没有对参与世博会的整体开支状况作总结。此外,世博办由世博会完结至其撤销日止,约有4个半月进行「清算」工作,然而世博办没有把一些可以自行处理的「清算」工作在撤销日前完成,包括没有及时撤销澳门常设基金户口,导致因没有合法主体而需由财政局处理,增加了不必要的行政手续时间,以及没有在撤销日前把在2010年底至2011年初在上海变卖物品的款项交还特区库房。 世博办没有按照第31/2001号行政法规的规定,把「澳门馆」有关动产以购入价及最新价值在动产清册的相应栏位分别显示,并且无法对购置物品的开支金额与动产清册内购入动产金额的34,410,425.91澳门元的差异作全面解释,亦没有透过其他文件或工具以确保动产清册纪录齐全,令审计署难以核实世博办已把所有动产登录於清册内。 审计署认为,作为项目组,世博办除了致力达至项目的预期效果外,对於开支估算、「清算」处理及动产纪录等工作,亦应作出适当的安排及处理,以便能妥善并完整地完成整个项目的一切相关工作。 报告较早前已呈送行政长官,并送交立法会。市民可於本网站下载报告全文,或於31日办公时间到本署免费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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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招聘20名反贪领域调查人员
廉政公署为强化调查力量,拟招聘20名反贪领域调查人员(15名调查员及5名高级调查员),诚邀对工作有热诚、能在压力下工作、愿意竭诚为市民服务的人士加入廉政公署。索取及递交报名表格日期由8月1日起至8月7日止。 凡有意投考的合资格人士,可於8月1日至7日上午10时至下午6时(中午不休息),前往宋玉生广场「皇朝广场」地下大堂 (周六及周日不休息)、廉署黑沙环社区办事处(黑沙环劳动节街68-72号「裕华大厦」地下),以及廉署氹仔社区办事处(氹仔南京街「濠庭都会」第四座地下C铺)索取报名表格(两社区办周六、日不开放),或在廉政公署网页(www.ccac.org.mo)下载。。 有意投考者须填妥报名表格,连同身分证明文件影印本、学历证明影印本及寸半彩色近照乙张,放入A4尺寸公文袋内密封,信封面写上「应徵职位」字样及职位编号,於2012年8月1至7日,上午10时至下午6时(中午不休息),到「皇朝广场」地下大堂(周六及周日不休息)、廉署黑沙环社区办事处或廉署氹仔社区办事处递交(两社区办周六、日不开放),又或邮寄至廉政公署(宋玉生广场「皇朝广场」14楼,以邮戳日期为准)。 应徵者交表后随即获发回条,以供日后考试及查阅之用。以往曾向廉政公署投考任何职位但未获取录者,如有意应徵上述职位,须再次报名。应徵者每人只能选择投考其中一个职位,笔试於同日进行,详情见招聘广告及内容。 如欲查询,可浏览廉政公署网页,或於办公时间内致电8395 3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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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份房屋税缴纳期限
财政局提醒房屋税纳税人,如2011年度房屋税徵税凭单上所载之缴纳月份为7月,最后之缴纳期限至7月31日(星期二)止,为免增加轮候时间或因逾期缴纳而附加之过期利息罚款,本局呼吁倘仍未缴纳上述房屋税之纳税人,请尽快利用财政局提供的缴税方式缴纳房屋税,亦可於办公时间内,到指定银行(参阅凭单背页说明),或位於南湾财政局大楼、氹仔接待中心及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收纳处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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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李云迪青少年音乐比赛明揭晓奖项
"澳门李云迪青少年音乐比赛"将於明天(七月三十一日)早上十时在岗顶剧院进行最后决赛,六名优秀参赛者势必使出浑身解数,演绎复赛之指定曲目及自选一套大型音乐会曲目,一决高下。届时将由中央音乐学院管弦系主任赵瑞林教授、上海音乐学院管弦系主任李继武教授,以及国际钢琴大师李云迪先生亲临现场担任评审,共同选出最具潜质的独奏新星。是次比赛欢迎市民到场欣赏,免费入场,座位有限,先到先得。 六位决赛者分别是蔡晓琳(古筝)、周清岚(大提琴)、苏飞雅(小提琴)、张海量(钢琴)、潘澔雪(钢琴)及陈倩(钢琴)。是次比赛由文化局及新濠博亚娱乐合办,优胜者将获得由新濠博亚娱乐李云迪奖学金赞助的奖学金,最高金额可达澳门币壹佰万元正。比赛颁奖礼将於明天下午三时假澳门君悦酒店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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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名澳门大学生周二赴葡萄牙学习葡语
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将於周二(31日)组织28名澳门大学生前往葡萄牙里斯本参加为期四星期的葡语夏令营。高教办相信透过活动,有助学生从多角度了解和认识葡萄牙历史文化,体验当地的风土人情和文化特色,同时,提高学生学习葡语的兴趣,提升其葡语综合水平。 高教办今年首次举办"葡语达人──里斯本夏令营"。该活动分两阶段接受报名,一共吸引了逾千名澳门大学生参加,高教办从中甄选了100名学生参加首阶段的葡语基础培训班,其中50名於本澳高校就读,另外50名则来自於外地高等院校就读的澳门学生。经过50小时的培训后,学生掌握了葡语的基本知识。高教办再从中各挑选出14名优异的学生,合共28人,参加於里斯本举行的葡语夏令营。 该课程由里斯本大学文学院承办,学生将於周二(31日)启程前往葡萄牙里斯本,展开为期四星期的葡语学习旅程。学生除了参加密集式的葡语学习课程外,还会参加各类丰富多彩的课馀活动,包括参观里斯本、吉马良斯、阿威罗、科英布拉、拉戈斯、法鲁等地的历史文化景点和学习交流;学习葡萄牙土风舞、烹饪地道的葡萄牙美食。 高教办相信透过活动,有助学生从多角度了解和认识葡萄牙历史文化,体验当地的风土人情和文化特色,同时,提高学生学习葡语的兴趣,提升其葡语综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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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八月份之税务责任
全月 旅游税 -所有酒店,公寓式酒店,旅游综合体,餐厅(包括咖啡屋,自助餐厅,及同类之场所),舞厅(其中包括夜总会,的士高,舞厅及歌舞厅之场所),酒吧(包括"PUBS"及酒廊之场所),健身室,桑拿浴室,按摩院以及卡拉OK,应缴纳上月份所代收之旅游税。(八月十九日第19/96/M号法律第十二条)
(根据第12/2011号法律第十五条规定,豁免其所指场所本年度之旅游税) 房屋税 -缴纳房屋税。(八月十二日第19/78/M号法律第九十四条第一款)
(根据第12/2011号法律第十八条规定,扣减2011年度房屋税税额$3,500.00) 机动车辆税 -凡从事将新机动车辆出售予消费者或偶然地出售新机动车辆之自然人或法人在发生应课税事实后十五日内,递交M/4格式之申报书及缴纳结算之税款。(第5/2002号法律通过的《机动车辆税规章》第十七条第二款及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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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11年证券投资调查结果
证券投资调查的目的,是为了解澳门居民持有由无关连非居民企业发行的证券投资市值及其地域分布情况。一如往年,是次调查由澳门金融管理局及统计暨普查局合作进行,现将调查结果摘录公布如下: 在2011年12月31日,澳门居民持有 (包括个人、政府及其他法人,但不含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外汇储备) 由境外无关连实体发行的证券投资,以当天市场价值计算为1,687亿元(澳门元,下同),较2010年同日经修订后的1,275亿元上升32.3%,是自2002年开展此项年度调查以来的历史新高。 在各类证券投资中,股权证券、长期债券及短期债券的市值分别为1,071亿元、539亿元及78亿元。股权证券的市值与一年前比较上升49.9%,当中160亿元为互惠基金与投资信托单位。长期债券及短期债券的市值亦分别上升4.2% 及76.1%。 按国家或地区划分,投资於香港实体发行的证券重返领先位置,占澳门居民境外证券投资总市值的比重达37.9%,其馀的则主要分布在中国大陆、美国、英国、开曼群岛、卢森堡、澳洲及百慕达等地。 投资於香港实体发行的证券市值为639亿元,较2010年底大幅增加156.6% 或390亿元;当中,投资在股权证券、长期债券及短期债券的市值分别为556亿元、76亿元及7亿元,依次占相关投资类别52.0%、14.0% 及8.7%。投资於中国大陆实体发行的证券 (包括在中国大陆以外之交易所上市的证券) 的比重,由2010年底的20.7% 轻微扩大至21.0%,而相关证券投资的市值亦上升34.2% 至355亿元;其中,长期债券及短期债券的投资市值分别跃升至67亿元及61亿元,而后者占相关投资类别的最大份额,为78.6%。 投资在欧洲证券的比重按年下滑9.0个百分点至16.8%,而相关投资的市值亦下跌13.8%;在欧洲各国中,澳门居民投资於英国证券的比重仍是最大,占证券投资总额的5.3%,2011年底的市值为89亿元,较去年同日下跌15.8%。此外,澳门居民投资於荷兰、法国及德国等的证券市值亦分别下滑7.2%、33.6% 及25.0%。 澳门居民投资於美国证券的比重由2010年底的 8.0% 下跌至 6.2%,但市值则按年上升 2.8% 至105亿元;其中,长期债券的市值为79亿元,占该类别总投资额的首位。 澳门居民投资於澳洲实体所发行的证券市值按年下跌近三分之一,投资於大洋洲证券的比重因此由一年前的5.4% 回落至2011年底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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